查看原文
其他

我们做了一期"LP与GP应对资管新规的培训"(内有干货)

清科投资学院 清科研究 2020-02-23

为了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国务院同意,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意见》。

 

此次资管新规,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基本原则,坚持积极审慎稳妥地推进统一规制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按照产品类型统一监管标准,从募集方式和投资性质两个方面对资产管理产品进行分类,分别统一信息披露、杠杆约束、投资范围等要求。坚持产品和投资者匹配原则,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强化金融机构的勤勉尽责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照“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严格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要求,禁止资金池,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消除多层嵌套和抑制通道业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意见》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设置了相对合理的过渡期,给予了银行,信托,保险以及私募股权基金等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有序整改和转型时间,保障金融市场稳定运行。自此,中国开启了财富管理的新时代。

 

清科投资学院2018年5月25日-26日,在深圳福田希尔顿大酒店,力邀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 副总经理钟颖峰,深圳市龙岗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基金部负责人罗宏晖,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胡晓燕,以及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嘉丽,就《资管新规下GP与LP应对之道》展开头脑风暴,把握大资管下的新机会。

  

课程模块一:保险策略:资管新规下运用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的机遇与挑战

导师:钟颖峰,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部 副总经理



(钟颖峰副总经理授课现场)


核心内容解读:


资管新规是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为了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在金融行业中制定的纲领性规定,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战略武器。过去十年,伴随着金融监管政策的放松和金融创新的发展,以银行理财为动力引擎的资管业务规模逐年攀升,总量达到近百亿规模。在资管行业的快速发展中,金融创新导致了金融消费者形成刚性兑付预期,金融资产多层嵌套和期限错配促使风险因素聚集,推动投资杠杆水平和社会融资成本大幅飙升。资管新规的实施旨在从打破刚性兑付、规范非标投资、抑制通道业务、控制杠杆水平和消除套利空间等五大方面进行约束,从而降低社会资金成本,引导资产管理行业正本清源,推动资产管理行业健康长久发展。


私募股权投资在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步成型背景下伴随资管行业蓬勃发展。虽然资管新规并未直接对私募股权投资进行约束和规范,以自有资金或者通过私募基金方式直接投资企业股权的方式并不受影响。但是在资管新规清除嵌套和期限匹配规范后,可以进入私募股权投资的短期资金将大幅减少,私募股权行业对长期资金主动管理能力要求进一步加大,具备强大投资研究能力和完备价值投资体系的私募管理机构将能够获得长期资金的青睐。


保险资金具有资金规模大、来源稳定,投资周期长等特点,能够通过股权投资方式,长期稳定投入并作用于实体经济发展,有效发挥资本聚集效应,从长期市场化投资者的角度推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保险资金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必须坚持稳健审慎和安全性原则,根据保险资金性质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实现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因此,保险资金股权投资需要持续开展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制定清晰的投资策略,网罗在知识结构和投资能力上能够满足保险资金风险控制要求的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从完善的股权投资管理体系、切实有效的投资决策运行机制、具体可控的投资操作规范等方面为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提供制度保障。未来,在资管新规及其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的作用下,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在科技创新、消费升级的主题下分享中国新时代经济发展的红利。

 

部分课件内容展示:

 

 

课程模块二:政府引导基金:粤港澳大湾区的引导基金发展机遇以及子基金的募资策略

 导师:罗宏晖深圳市龙岗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基金部负责人

 

(龙岗区政府引导基金部负责人罗宏晖授课现场)

  

罗宏晖导师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产业转移和结构升级看法:


一是湾内基础建设融资需求大量爆发,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的资金需求及金融服务机遇。


二是各类政府产业基金急剧增加,如广东省发改委已大力推进5000亿元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也将牵头发起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首期100亿元)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基金,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升级的推进,政府必然将会进一步投入更大量的产业基金、引导基金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未来必然会继续爆发大量政府基金相关业务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是资产管理需求集中迸发。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结构升级和“世界宜居城市群”建设的推进,以香港为中心的粤港澳大湾区必然会成为全球高端产业和富有人群的聚居地,爆发大量的资产管理和投资需求,成为全球资产管理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带来的政府产业基金发展机遇,对于湾内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和完善也是政策利好。

 

部分课件内容展示:


 

课程模块三:银行策略:大资管背景下商业银行转型对股权投资的影响以及机遇

导师:胡晓燕,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


(胡晓燕导师分享现场)

  

部分精彩内容:


近年来在资管大跃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各类资管机构部分或出于监管套利目的,不同程度地参与资管市场,目前发展规模已达百万亿。其中隐含着较为严重的期限错配、通道嵌套等问题,金融体系内部风险集聚,本身成为经济体系的风险来源之一。十九大报告对金融的定位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求强化金融监管。为此“一行两会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严格切割表内和表外,去通道、去杠杆、去嵌套、破刚兑等,开启了大资管行业统一监管的新时代。“资管新规”对银行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组织架构、经营管理模式等影响深远,挑战与机遇并存,银行业务转型迫在眉睫。

  

部分课件内容展示:

  

 

模块四:律所观点:资管新规下私募基金法律监管体系和专项检及查备案方案对策

导师:刘嘉丽,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嘉丽律师授课现场)

(学员提问现场)

 

部分知识点:


一、资管新规下的私募基金法律监管体系

《资管新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私募投资基金适用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意见。”《资管新规》下的私募基金法律体系如图所示:



二、  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的主要影响

《资管新规》落地后,在合格投资者、资金池、打破刚性兑付、结构化杠杆比例标准、嵌套等方面对私募基金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进行产品结构设计时,应当特别注意:


1、合格投资者认定问题。

资管新规统一了资管产品的分类,银行理财产品也分为公募型的和私募型的资管产品,如果为私募型的理财产品,则需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且有投资者人数限制。如果为公募性的资产管理产品,则需要注意不得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或需要获得金融管理部门审批。


2、期限错配问题。如封闭式产品到期退出日不得晚于产品到期日。


3、保本保收益安排。如分级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4、结构化设计问题。如权益类的杠杆比例为1:1,次优先级计入优先级计算。


5、多层嵌套。资产管理产品可以再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


三、资管新规下的专项检查及对策

本部分内容主要从两个层面进行剖析,包括基金管理人层面的自查以及基金层面的自查,并给于相应的应对策略。

 

部分课件内容展示:

 

 

学员反馈


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监:清科投资学院的课程讲的很细致也贴近实际,讲到了痛点,对今后募资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清科投资学院深圳这次资管新规的课程,让大家集中学习了新的政策,针对大资管背景下股权投资机构工作的难点,给出了应对之道,给今后的工作带来了启迪和新的思维。

 

两天的课程结束后,学员校友导师们也成为了好朋友和未来道路上的合作伙伴。

 



 - MORE | 推荐阅读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