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当独立思想成为死罪
苏格拉底是因为思想罪而被处死的,他犯的是独立思想罪和自由言论罪。独立的思想是自由的思想,这里的“自由”不是指爱怎么思想就怎么思想,而是指与思想者心目中的德性理念相一致的思想。
▌独立思想何以成为死罪?
在苏格拉底那里,独立思想包含两个方面。第一,独立思想是一种“自我一致”的思想。独立思想既不是“别人怎么想,我也怎么想,”也不是“别人怎么想,我偏不那么想。”独立思想是坚持思想的始终一贯,也就是“自我的一致”。苏格拉底把“自我的一致”当作最高原则,他不怕与“众人”矛盾,只怕与自己矛盾。
第二,独立思想是一种有道德立场的思想。苏格拉底的道德立场表现为良心反抗,它的对象是政治权威、社会习俗、成规戒律、教义式的思想束缚,等等。独立思想者是凭借他自己理性而道德一贯的个人。
对于一切更高的真理、道德权威,苏格拉底从不抱盲从的态度,因此也常常进行道德个体的思想反抗。在这个独立思想的传统中,蒙田、梭罗等人都是苏格拉底的继承者。
在《辩词》篇中,苏格拉底让我们看到了一种理性良知的立场。它说“不”,不是出于某种内化了的教义式的(绝对)道德命令,而是出于两种可能的道德结论的矛盾,一种是有独立思考(辩论)得到的结论,另一种是由众人或法庭所下的结论。
与独立思考、公平辩论得来结论相比,盲从众人的结论,有较多的意气用事和偏见因素,即便不是纯粹非理性的结论,也容易受蛊惑煽动。
在苏格拉底的社会里,他忧虑的是权威(法官、政客)因为害怕众人而太容易迁就他们。常常会颠来倒去,不能一以贯之。而独立思想者的诘问正是要保证道德原则的一以贯之。
▌苏格拉底的三次抗辩
苏格拉底的死刑判决,是由501人组成的陪审团做出的。《辩词》记录了苏格拉底的三次辩词。
第一次辩词的要点是:1.我不是诡辩家。2.我不是一个智者,当我与别人辩论时,我要证明的仅仅是那个人并不是他自称的智者。3.我并没有败坏城邦的青年。4.我并不是攻击者所说的那样不敬神明。5.我不会停止哲学家的思考,即使必须付出生命代价也不会。6.城邦杀死我,会失去一个挚友。7.我为什么总是在私下与人建言,而不积极过问政治。8.我不会把三个孩子带到这里,哭哭啼啼向众人求情。
▲辩论中的苏格拉底
陪审团通过投票表决,280-221,判处苏格拉底有不信神和败坏青年之罪。起诉官迈雷托要求判苏格拉底死刑。陪审团请苏格拉底自己提出一种不同的惩罚方式。这时候,苏格拉底考虑的不是“愿意”受何种惩罚,而是是否“应该”受惩罚。
于是他第二次为自己争辩。他说,我毕生都在规劝雅典公&民追求德性,不要太在乎个人得失,所以我应该受到的是奖励而不是惩罚。苏格拉底以一种似乎是玩笑的方式向法庭表示,“雅典人应该在市政厅请我吃饭”(那里常被用于为奥林匹克竞技者庆宴)。
苏格拉底拒绝为自己的所谓“罪行”提出一个适当的惩罚方式。既然他从未伤害过他人,他就不应当伤害自己,让无罪的人受罚,就是伤害自己。他拒绝考虑死刑之外的一切其它惩罚方案,包括监禁、流放和罚款。更重要的是,他不愿意以求生为代价而放弃他的哲学生活和思想方式。这就是他所说的,“不经过思考的生活是不值得去过的生活”。
最后他说,如果可以罚款了事的话,他愿意出1个迈那,他只付得起这么多的罚款(苏格拉底有一次说,他全部家产只值5个迈那)。他的学生们说愿意替苏格拉底认罚30个迈那。
陪审团再次表决,维持有罪的原判。苏格拉底第三次发言。他说,我70岁,本已是将死之人,死不是恶事(evil),即使好人不得好死,恶事也不会发生在好人身上。他最后说,分手的时候到了,我去死,你们去活,哪一条路好一些,只有神知道。
▌公&民不服从的三重涵义
苏格拉底不服从陪审团对他的“独立思想有罪”的判决,在无望改变判决结果时,仍然坚持思想的抗争。因此,苏格拉底常和另一位悲剧英雄安提戈涅一起,被援引为最早的“公&民不服从”典范。
两者都是为反抗暴政、捍卫道德良知而死,但苏格拉底的不服从有其特殊的人文含义。
安提戈涅公开挑战王权,违背国王克里翁的禁令,掩埋了自己的兄弟。安提戈涅用一种高于国王之法的神法来指责国王之法的非正义。克里翁问她,“你敢不服从法吗?”安提戈涅答道,“是的,发布这条禁令的不是宙斯,也不是正义。……我不相信你的禁令有力量推翻神的法令。”
安提戈涅对神的法令深信不疑,就像克里翁对国王的法令深信不疑——二人都是相信绝对真理的人,因此谁也无法说服谁。
但是,苏格拉底对任何“绝对真理”都抱有怀疑,都要探求个究竟。他怀疑什么,拒绝接受什么,凭的是自身的理智和道德判断,不是神的旨意。苏格拉底在辩词中不是用某种更高法,而是用雅典已有的法律,来陈述法庭对自己的不公。不以“绝对真理”而是以实在法本身,来评议它是否正义,这是思想者苏格拉底的政治技艺。
苏格拉底说,对他的审判太过粗糙,不符合雅典的法律程序。而且,雅典的法律讲究赏罚分明,他对雅典有许多贡献,应当得到的是赏而不是罚。在《辩词》中,他说了自己两件“公&民不服从”的往事。
苏格拉底没有担任过城邦的公职,但曾在咨询委员会任职。406年,雅典海军在阿基纽西海战中胜利,但由于起了大浪,无法救援受伤的士兵。有十位将领因此被起诉,委员会判处他们死刑。
苏格拉底是委员会中唯一反对死刑判决的,“委员会里的演说者要处罚我,把我拉走,而你们(民众)大声叫喊,跟着起哄。但我宁愿站在法律一边承受危险,也不愿意因为怕死,与你们站在一边行不义。”
404年,雅典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被斯巴达打败,寡头专制代替了民主制度,统治雅典达9个月之久,称“三十人僭政”。苏格拉底和其他四人被叫到市政厅,被分派了一项任务:到萨利米去拘捕列昂,将其押回雅典执行死刑。
当时被派出去执行这种专制命令的人很多,但苏格拉底认为,这是寡头专制者把尽量多的人一起拉下水干坏事。“这一次我以行动而不是说话……表示我不做任何不义、不敬神之事的原则。”
苏格拉底没有和另外四个人一起去执行任务,而是“回家去了”。苏格拉底说,“要不是专制者完蛋得快,我也许早就被处死了。”
这是苏格拉底一生两次“在行动上”的公&民不服从。他知道在政治行为中的公&民不服从是多么危险。他对陪审团说,“如果我参与公共事务,像一个好人应当做的那样,帮助正义,并把帮助正义当作最重要的(公共)事务,你们以为我这么些年来,还能活到今天吗?不只是我活不到今天,任何别人也不可能存活下来。”
苏格拉底说,我只是在私人生活中做我本该在公共生活中做的事情,“坚决不同意任何人做不正义的事情。”在私人生活中,苏格拉底只影响那些愿意与他为伴的朋友。他不是他们的老师,因为他从来没有收过任何人的学费,他以此坚持自己与诡辩家的不同。
▲苏格拉底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