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文章共6000多字,分为四个部分:文章第四部分强调要保持经济平稳运行,要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在这部分的第三条中,文章又进一步强调,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看来,2020年汽车消费的刺激政策来的要比想象的猛了一些!
本来我国的汽车行业就已处在了一个下行的周期中,根据中汽协发布的数据,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产销量降幅比上年分别扩大3.3和5.4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36万辆和2144.4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9.2%和9.6%。占汽车产销比重分别达到83%和83.2%,分别低于上年产销量比重的3.4和1.2个百分点。而中汽协刚刚发布的消息中,2020年1月份,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78.3万辆和194.1万辆,环比分别下降33.5%和27.0%,同比分别下降24.6%和18.0%。乘用车产销预计分别完成144.4万辆和161.4万辆,环比分别下降33.9%和27.1%,同比分别下降27.6%和20.2%,降幅大于汽车总体。
自2018年以来,我国的汽车销量已经连续三年大幅下降。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又使得人们进一步降低了对2020年汽车销售的期待。唇亡齿寒,在财险业务中占比近2/3的车险感受到的可不只是一丝凉意啊!
与汽车销量持续下滑相对应的是,相当大的汽车消费需求在一些城市被各种限购政策所抑制。以北京为例,2019年最后一期的摇号中,中签率只有0.0365%(2740:1),而不用摇号的新能源指标申请人数突破45万,按照现行规则,最新的申请人要排队到2028年。而且,通过这次新冠肺炎疫情,还刺激了更多人的购车需求。最近网上关于疫情之后最想做什么事被广泛讨论,其中就有很多人在说,疫情过后,一定要先买辆车!(当然,可能说先吃顿火锅的人更多哈!)经历了这次疫情的人们,尤其是湖北、武汉地区的很多人,都深深的感受到,当公共交通受限,共享出行失灵的时候,原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小车是那么的重要。当有车的人可以自行去医院就医,而无车的人只能在家中等待的时候,也许,这辆小车就是一辆救护车。如果这次疫情不是发生在武汉,而是发生在那些限购的城市,也许限购限制的,就不再是一辆车,而可能是一个人,生的机会。适当的放宽限购,不仅可以使很多人的汽车消费需求能够得到很好的释放,极大的刺激新车的销售,从而也能提振国家的经济。更为关键的是,也能够给更多人在出行上以更多选择的自由。经过这场战“疫”,人们可能比任何时候都清楚,堵在路上,比堵在屋里要幸福的多!希望疫情过后,有些城市可以不再限购!或者不再那么地限购!
2月16日,就在总书记的讲话被发表以后的第二天,在各地都在组织学习讲话精神的时候,佛山市就出台了《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3月1日实施。《措施》共有七项,直接落实到了佛山市各部门,其中刺激消费政策的核心是: 1.佛山号牌车主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2.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助;
过去的2019年,我国车险的保费增速仅为4.52%。在新年之初,经历了新冠肺炎这一“黑天鹅”事件,各保险公司期待的“开门红”变成“开门黑”之后,有消息说2月初的车险新单销售普遍同比降低10%-20%左右(此数据13精没有考证)。也许,这次总书记对于鼓励汽车消费的讲话,能够给车险发展带来新的机遇。首先,这次疫情的中心湖北,本身就是汽车工业强省,产量占到了全国的8-9%,而另外两个疫情比较严重的地区,广东和浙江,也都是汽车工业大省。因此,在这次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今年新车的产销量明显下降难以避免。2020年的前一段时期,必然也会极大地影响车险尤其是新车业务的拓展。其次,各级各地对于这次新冠疫情的防控力度也达到了空前,远超2003的抗击非典。但也导致在一段时期内,企业产能得不到恢复,物流车辆严重减少,因此,部分车主对于货车等营运车辆的保险需求会降低,从而影响营运货车的保费下降。但凡事有弊则有利,疫情期间,由于各地疫情防控出台的各种出行限制,导致各类车辆上路的机会大大减少,这可能也会造成比较低的出险率和赔付率。2020年有可能成为近几年中车险赔付率最低的一年。当然,这也会部分扭曲商车费改的成果。(三)预计将有更多地区出台刺激汽车消费政策,后期车险迎来大幅增长机会不久前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在这样的背景下,习总书记的讲话中提出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足以看出,国家对汽车工业在这一轮经济恢复过程中所要发挥的作用是多么的期待。可以预计后续会有更多的地区像佛山一样,出台类似的相关刺激政策,为汽车消费助力。而2020年的汽车整体销售可能也不会像之前人们预测的那么悲观,相反可能会出现一个小的爆发。而汽车销售的提升,也必然会带来新一轮车险业务的增长,而这种增长更多的可能是来自于家庭自用。对于今年的车险市场,可能在经历年初的低迷之后,在后面迎来一个快速的增长的机会。但对于各家财险公司来说,车险尤其是家用车市场又是竞争最为激烈的市场,在当前严监管、治乱象的环境下,也在时刻考验着各家财险公司如何应对。也许,未来可能出现的这一系列消费刺激政策都可以成为公司的机遇,但能否达成各自的目标,就看各公司的造化了。
附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节选)
要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积极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带动5G手机等终端消费,推动增加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网络教育、网络娱乐等方面消费。要更好满足居民健康生活消费需求,以这次疫情应对为契机,进一步培养居民健康生活习惯,引导企业加大对相关产品和服务供给,扩大绿色食品、药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的生产销售。
同时,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精神,促进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加快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制定如下措施。 (一) 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对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给予资金补助,推动汽车消费。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按财政分成比例承担。补助资金由消费者申请并直接发放至消费者,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负责制定执行。1.推动汽车更新换代。佛山号牌车主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2.鼓励汽车集体采购。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助。(二) 降低汽车销售企业宣传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对汽车销售企业促消费的宣传费用进行补贴,费用在佛山市扶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一) 增加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数量。加快建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到2020年年底,全市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总数达到60家,实现汽车销售、上牌“一站式”服务。根据《广东省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设标准和管理规定》,增加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可办业务种类,进一步提高汽车企业代办汽车登记业务能力;积极推动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扩大代办临牌服务覆盖面,方便群众购车入户。将汽车金融机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备案手续由提供原件办理改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材料;优化抵押业务流程,通过数据联网核查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减少群众、汽车金融机构往返公安服务窗口次数,方便群众。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车主不变)跨市、跨省迁入、迁出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推行市区内群众办理汽车转移登记一次核档、一次查验,档案内部转递服务,缩短业务办理时间,实现汽车转移登记信息数据网上流转,减少群众往返次数。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建设汽车登记“通道式”查验场,方便快捷办理汽车入户,不断提升群众上牌入户的满意度、体验感。一是,简化办事程序,推进落实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运用“互联网+新市民”自助申报平台,切实做好自助申报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让更多群众通过网上申办业务,不断提升自助申报平台的处办及时度、准确率。三是,推行居住证邮政速递便民服务,免去新市民来回奔波,实现办事“零跑动”。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制定并完善限行方案,分阶段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进一步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针对土地供给、审批流程、财政补贴等难点问题,制定出台我市鼓励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及相关鼓励措施,引导我市停车设施建设市场的良性发展。(一) 加大对汽车销售消费纠纷调解和处理力度,进一步优化佛山汽车市场消费环境。加大对汽车销售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探索开展放心消费汽车销售街区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通过开展媒体宣传、举办主题活动等形式,分析汽车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剖析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加强汽车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引工作,帮助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和提高维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通过搭建“佛山市放心消费数据分析系统”,加强对汽车消费投诉信息的分析研判,适时开展行政约谈,帮助汽车经销商及时发现、总结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行政指导性意见,努力实现将消费纠纷和行政执法由“事后处理”向“事前服务”的转变。(一) 加强汽车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汽车金融消费信贷产品,提供特色金融服务,适应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二) 优化汽车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优化产品定价、简化抵押贷款等业务办理流程。利用车辆购置税完税信息电子化契机,推动汽车注册登记购置税信息网上核验,通过设立车辆购置税委托代征点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窗口入驻车管所服务大厅,实现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车辆登记上牌无缝对接、“零跑动”、一站式办理。以上措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3月1日实施,有效期1年。copyright © 2019 Thirteen Actuaries.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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