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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明:杀人的裁缝(《水浒璅语》之二十四)

古小说研究 古代小说网 2022-08-09

通臂猿侯健在杀黄文炳全家之前应该是个地地道道的良民,跟强盗事业是没有一丝一毫的联系的。但他的师父薛永将他引荐给宋江以后,他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和顾虑,便为宋江做了查探黄文炳家里的先锋。

戴敦邦绘通臂猿侯健

以黄文炳对他的信任,可以让他出入黄府任何一间房屋,否则黄文炳家统共有四五十口人之多,其宅院复杂不言而喻,侯健不过一个裁缝的身份,绝不会对黄家的地理那样熟悉。

何况黄文炳与哥哥黄文烨交谈的时候也没有避讳侯健在场,也可见黄氏兄弟对他的信任。考察黄文炳的本心,其实不过把侯健这个裁缝当做了大观园里刘姥姥式的清客——虽然可能有一定鄙夷,但是却也有几分亲昵。

但这个裁缝却预先对黄家兄弟存了偏见:“黄文炳有个嫡亲哥哥,唤做黄文烨,与这文炳是一母所生二子。这黄文烨平生只是行善事,修桥补路,塑佛斋僧,扶危济因,救拔贫苦,那无为军城中都叫他做‘黄面佛’。这黄文炳虽是罢闲通判,心里只要害人,惯行歹事,无为军都叫他做‘黄蜂刺’。”

自以为有了正邪之别,实际上也是不分好歹的一类。诚然,黄文炳的确对不起宋江在内的很多人,但他并没有对不起侯健。

银币《张顺活捉黄文炳》

如果侯健真心有“替天行道”的正义感,他就不应该去赚黄文炳的钱。

如果“替天行道”敌不过“生计所迫”,但他至少绝不应该在赚了钱之后还对黄文炳那样亲昵。

如果黄文炳真如他所言是个“黄蜂刺”,那么便绝对没有理由对一个满腔正义感的普通裁缝如此信任。除非他认为这个裁缝除了自诩的“正义”之外,也有能够被自己欣赏、看重的东西——从后文火烧黄宅我们可以看出,侯健的这一点“东西”就是他的残忍。

作恶一生的黄文炳恐怕到死也不会想到,自己家族被灭门的罪魁居然是这个日常跟自己很亲密的裁缝。因为侯健与黄文炳之间实际上并没有深仇大恨,他之所以对黄文炳下此毒手除了向宋江邀功请赏以外,更主要的是他内心当中隐藏的人性之恶,也就无非是嫉妒使然。黄文炳得到了他想得到而得不到的东西,或者是权力,或者是女色,或者是钱财、家产,也有可能只是一种舒适的生活。

侯健之于黄文炳,不过是李固之于卢俊义,只是前者没有进入到黄文炳家里做家丁或官家而已。

剪纸通臂猿侯健

人从来不会嫉妒遥不可及的人,但却对身边高出自己一等的人充满敌意。黄文炳显然不知道,他与侯健越亲近就会使侯健越嫉妒,侯健对他的家庭和财产了解越多,这种嫉妒所带来的怨恨就越强烈。

孔子感慨“小人难养”,“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正是指侯健这种情况。在法制相对健全、舆论监管有一定作用的社会,莫焕晶这类的渣滓自然会被判处死刑。但彼时侯健有宋江当后台,有梁山当后路,侯健便毫不犹豫担任了灭门惨案的制造者之后,以“好汉”的名义逍遥法外。

萨特说:“他人即地狱”。照我的理解,第一是说人心的深不可测,就像黑洞一样隐藏了各种可能;第二是人性之恶一定是被压抑在人心最里面的,当我们与未知的他人越亲近,对方人性之恶便会越上升,能够反噬我们的信任与情感。

连环画《李逵闹江州》

因而我在这五个字之后又加了五个字,“地狱即正义”。既然每个未知的人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地狱,我们也便只好变成另一个地狱,用自己的反噬吞没他人的反噬,至少可以使我们自己不受损害。古人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防人之心”便是防人之恶。

与人交往切忌真诚,切忌主观和自我。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必须把握一个“度”,宋江便是衡量“度”的高手。同样是处理和不如自己的人之间的关系,宋江也可以做到和他们亲密、对他们施舍的同时,始终将自己保持在对方恩人的位置上。

古人讲:“斗米养恩,石米养仇”,故这一点看似简单,实则不易。宋江的唯一手腕是,虽然付出但绝非不图回报。他在给阎公出了棺材本以后,随即将阎婆惜收为外室,并且别建乌龙院,正是让别人看到宋江的付出一定也要对方付出对等的代价。

孙敬会绘通臂猿侯健

宋江日常给唐牛儿钱财使用,关键的时候必须让唐牛儿去给自己顶罪。“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兵”可以永远用不到,但必须永远做好为宋江所用的准备——宋江始终是拿钱买用处,也便始终处于权力与道德的顶端。相比之下,黄文炳与侯健的过分亲昵,反而降低了他的地位,最终使自己走向了死亡。

侯健这类人作恶实际上比流氓的造反更为可怕。前文提到,所谓“流氓”其实不过是“闲汉”,就是无业者,而侯健作为裁缝是有职业的人。

侯健们与流氓的不同,第一在于他们有流氓的手段之外,还具有流氓不具备的是非观,可以将自己的非正当行为“正义化”。

扬子江畔的王定六父子,父亲口口声声说:“若待他来这里,百姓都快活,不吃这伙滥官污吏薅恼!”但儿子王定六当即带着张顺骗杀了截江鬼张旺等人,除了“十分叹息”之外,毫无人性,大概也是侯健一类的分子。

叶雄绘通臂猿侯健

第二,无业的流氓常在乡间称霸,是容易辨别的,这类人完全可以躲避,或者当官的可以将他们威逼利诱引他们造反进而诛灭,唯独有家有业的人随时杀人则令人防不胜防。

一个国家如果到了全民皆贼的地步,那恐怕也不能说是贼的责任,反而是国的责任。将责任追究到个人或个人所处的行业的身上,无非是蠢货式的作风,且离这个国家的灭亡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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