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白润生阿訇(下)为何暴露身体是文明,遮蔽就是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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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暴露身体是文明,遮蔽就是落后?
澎湃新闻
在西方女性主义文本中,穆斯林妇女常常被刻画成受男性与宗教牢牢控制的软弱无助的形象。西方女权从纱巾、罩袍这些穆斯林服饰中想象伊斯兰姐妹受到的迫害,进而在论述上,将穆斯林妇女锁定在等待解救的形象中。若有女性不肯摘去头巾或褪去罩袍的女性,她们更是感慨,压迫如此严重,以至于穆斯林妇女都没意识到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借采访之机,我们向白润生阿訇提出了非穆斯林人士的普遍困惑,穆斯林妇女是否低男人一等?伊斯兰教是否压制女性?
虽然,穆斯林都严格恪守同一部经书。然而,如何理解和解释《古兰经》,却仰赖权威的伊斯兰教法学家乌里玛,也因此,释经的差别造成各个地方的实践不同。当我们检视穆斯林妇女的实际生存状况时,会发现她们的服饰、自主性、政治权利等方面差异很大。有些地区的穆斯林妇女不能开车并受严格的性别隔离,有些地区却允许开车、骑摩托车甚至驾驶飞机。土耳其、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穆斯林妇女已经进入议会和内阁,而沙特的妇女才刚刚取得投票权。极端保守教派控制下的女性,更可能被要求全身裹起来只露眼睛,而埃及已经起草法律,禁止在公共场合穿罩袍、蒙面纱,只允许戴头巾。
所以,白润生阿訇的回答,只能根据他个人对《古兰经》的理解,是理论上穆斯林妇女应有的地位与应当承担的角色。
澎湃新闻:伊斯兰教法压制女性吗?
白润生:事实上,《古兰经》给女性充分赋权。从两个角度阐述,一是历史上伊斯兰教妇女观具有进步意义,改善了当时女性的处境。公元7世纪的阿拉伯社会尚处“蒙昧时代”,妇女地位卑贱。《古兰经》却提出了男女同根同源、人格平等的理念。经文上讲“(在公平的原则下),妇女跟男人有相同的权力”。二是《古兰经》在婚姻、家庭、教育、经济等领域都赋权女性。如有,婚姻自主权(穆斯林妇女离异后可再嫁新夫,上任丈夫不可干涉;被离异妇女的赡养费必须按合理程度供给;不同寡妇商量,不能与之结婚,不经少女同意,不能与之结婚);妇女受教育权;人身自由权(经文上讲“不得强占妇女,当作遗产,也不得压迫她们”);遗产继承权。
澎湃新闻:遗产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
白润生:根据穆斯林家庭法,妇女享有的遗产是其兄弟的一半。表面上不公平,其实是因有互补性的规定,家庭法免去妇女必须工作的义务,而她最亲近的男性亲属要承担她的生活。这意味着,穆斯林妇女的经济责任为零,而男性除了负责自己家庭的生计,还要供养母亲及经济上扶持未婚姊妹,另要把遗产的1/3给予姊妹。这些抵消了男性在分遗产时的优势。携带财产出嫁的妇女,有权把财产及婚后收入置于自己名下,不充作“共同财产”,统统都是私房钱。同时,她与子女们对丈夫的财产和收入拥有法律权利。另外,婚礼、住房以及聘礼费用也是丈夫负责。这种有差别但互补的权利,反而体现了性别平等。
澎湃新闻:然而还是存在“荣誉谋杀”,家族中的男性可以谋杀所谓不贞洁的女性。
白润生:这是一个典型的误会,伊斯兰教法中没有任何一条,给予家族男性成员私下杀害女性的权力。“荣誉谋杀”不属于伊斯兰教。虽然这种现象存在于巴基斯坦这样的伊斯兰国家,但其起源早于《古兰经》的部落氏族时期,是父权制严密控制女性的手段。伊斯兰教要求善待女性,严禁杀害无辜妇女。
《古兰经》有关妇女的规定中,唯有通奸行为会被严厉惩处。然而,通奸罪的判定极其严格:证人数量上,男性须为2人,女性须为4人;证据事实上,须是亲眼目睹了通奸双方的生殖器有了实质接触。严格的审判程序说明这与“荣誉谋杀”不是一回事。
澎湃新闻:那一名穆斯林男子可以娶四位妻子呢?
白润生:在古代,多妻司空见惯,并且已经在阿拉伯社会流行。《古兰经》允许妻是有一定历史背景的,主要是阿拉伯社会经历多年战乱,造成大量孤儿和寡妇流离失所,无依无靠。为了照顾他们,解决社会家庭和社会问题,《古兰经》规定: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对待孤儿,那么,你们可以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么,你们只可娶一妻,或以你们的女奴为满足。这是更近于公平的。”
到现在,允许多妻看上去不合时宜,我们也要遵从法律,实行一夫一妻制。不过,有些人并不能实质做到专一于合法配偶。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情人文化和卖淫是一夫一妻制的补充。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能够保存,得以执行维持,须有两个补充,一个社会的卖淫合法化,二是就是情人文化。所以婚外情现象屡见不鲜。而在允许多妻制的伊斯兰国家,婚外关系是完全非法的,情人与卖淫统统禁止。所以,一夫一妻制需要一个社会化性关系补充,而多妻制是把性关系严格控制在家庭内部。
澎湃新闻:那服饰上对妇女的禁锢呢?
白润生:都是为了女性安全。在伊斯兰教到来之前,阿拉伯女性也可袒胸露腹,男性也可喝酒,结果女性非常容易被侵犯。所以,《古兰经》上讲“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瞠,莫露出首饰”。值得注意的是,《古兰经》只强调要遮盖,并没有明确指示遮盖是戴头巾、蒙面纱还是穿罩袍。释经的权力就交给了各个国家的乌里玛,即伊斯兰教法学家。只露双眼的“尼卡布”(niqab)罩袍仅是个别地区的实践,像极端保守的沙特瓦哈比派、沙拉菲派才要求妇女如此穿戴。通常我们认为,头发、耳朵、脖子属于女性的 “羞体”,不应该裸露,所以只要戴头巾,遮住这些部位就可以。
服饰绝对不是压迫,而只是一种文化,西方有裸露的文化,穆斯林有遮蔽的文化。很多生活在西方国家的穆斯林妇女,她们也会自觉戴头巾。首先这可避免淫邪的目光,是自我保护的方式;其次,这是穆斯林的身份标识,说明自己是一个很自律的信仰者。
“除了眼睛全身都覆盖了,男权文化真残忍!”“除了眼睛全都裸露了,男权文化真残忍!”
当西方人把戴头巾作为穆斯林妇女地位低下的象征时,穆斯林则认为西方妇女暴露身体缺乏端庄,屈服于男人的性欲望。如果认为遮盖就没有尊严、没有自由,是落后的,那暴露难道不是在取悦在顺从男性吗?所以,伊斯兰妇女自愿将羞体遮盖起来,把自身置于一个高尚的环境之中,让社会以尊重的眼光观察她,就是在反对把身体当作商品。你不觉得女权主义争取的也是这个吗?
归根到底,到底是谁在定义文明?为什么暴露身体就是文明,是女性的天性?穆斯林妇女有权拒绝西方定的标准。
澎湃新闻:女性把自己遮蔽起来,如何与男性接触、相互爱慕呢?
白润生:在传统社会,穆斯林妇女的终身大事依靠亲戚、朋友结成的熟人网络,男女双方家庭都要参与。在大家庭的见证下,未婚男女见面、认识。在订婚之前,避免两个人单独相处。订婚仪式之后,可以有限度的单独相处,但是不能尝禁果。但是,现代社会已经不可能遵循这种模式了。未婚男女可以自由恋爱,但同时要自我克制,保持不越矩的关系。唯有一点,男女都必须婚前守贞,这才是有信仰的穆斯林青年人的恋爱生活。
澎湃新闻:伊斯兰教排斥同性恋吗?
白润生:这个必须坦诚,穆斯林要杜绝、要远离同性恋。如果有信徒告诉我他是同性恋,我会告诫他,这是罪恶的。
澎湃新闻:这是伊斯兰教法规定的吗?
白润生:这是宗教的共同态度。《古兰经》中记载鲁退圣人的教民因同性恋的丑事被毁灭的历史。穆斯林也读《圣经》,其中对同性恋的反对更加强烈。
澎湃新闻:既然如此,是不是同性恋不可以信仰伊斯兰教?
白润生:不,信仰是自由的。不能因为行为的罪恶就剥夺心灵的信仰。只是同性恋穆斯林在与其他穆斯林相处时,要隐忍性取向。他们可以在来世追求幸福,但是在现世要忍耐。如果医学或者心理辅导可以帮助调整他们的性取向,那更好。
澎湃新闻:性取向只是个人隐私,不会侵犯其他人啊?
白润生:在西方,性少数群体已经形成一种亚文化,并不断蔓延。他们当然没有以暴力的形式侵犯他人,但是作为一种文化,非道德的性癖好,影响力却不断扩散,甚至感染异性恋者转向同性恋。穆斯林尊重同性恋者的存在,同意社会上这个群体保留同性恋文化。但是穆斯林也有不认同他们的自由。为什么非要强迫穆斯林承认同性恋才显高尚呢?
澎湃新闻:所以,无论对待女性,还是同性恋,伊斯兰教都持文化保守主义立场?
白润生:我们确实认为,女性属于家庭,男性属于社会,这原本就是工业化之前的社会分工。工业化后大生产需要劳动力,因此才把妇女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并不是相夫教子的角色本身有问题。实际上,伊斯兰教法早已赋予女性经营权,妇女可以做生意。只是从现实角度看,穆斯林社会鼓励生育,照顾小孩,操持家务,已经是非常繁重的工作,所以大多会选择留在家庭。我们当然也认可走出家庭参加工作的妇女,否则女教师、女护士哪里来?只是,伊斯兰教法免除妇女工作赚钱的义务,这是男性的责任。
我们所反对的,是西方把走出家庭、参与社会竞争视为女性解放,而把家庭妇女囚禁在被压迫的角色中,这是高高在上的标准。
澎湃新闻:您是对自由主义女权比较警惕吗?
白润生:是警惕突破道德底线的自由主义。比如在婚姻上,如果突破婚姻是异性的结合,那下一步是不是要考虑人与动物恋爱的权利?我个人担忧,不久将来,人兽恋会在西方成为一个人权法案提出来。其实现在,给动物的权利越来越多,已经有人要求宠物继承遗产,丹麦也有过动物妓院。此外,乱伦的权利也可能成为西方两性关系的一个挑战。总之,无节制的自由主义只为了个体的自由和爽快,从不顾伦理与道德。
澎湃新闻:所以,保守主义有存在的必要?
白润生:保守主义守护人类的传统道德,且越来越有价值。当自由主义泛滥到无底线的时候,你就想一想保守主义者是多么的美好,那时自由主义者可能也会怀念。我们穆斯林坚守一些这样的原则,坚守人类的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