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之,西南政法与西北政法掐着秒表竞赛,看谁能比较快地成立习大大法治思想研究机构,最终,西南政法以“提前一天”的骄人成绩险胜(参见:全国第一!祝贺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则黯然惜败。
相对而言,小而美的华东政法和富尔康的中南政法,是最岁月静好的两位了。不过,今天我们并不是要来夸谁更岁月静好,恰恰相反,我们将再次聚焦五大政法院校中的老五,N次申请博士点而不中的西北政法。
鲁迅先生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西北政法显然选择的是“沉默中爆发”。申博失利一个多月后,西北政法一口气放了两个大招,颇有一股“敢为天下先”和“把根留住”的豪迈与决绝。第一个大招,关键词是“敢为天下先”——西北政法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打破传统“法学院”的建制,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法治学院”。
在“法治”成为官方热词的新时代,西北政法大学打破传统,率先将“法治学院”收入囊中,当得上“敢为天下先”这四字。关于成立“法治学院”的初衷,西北政法校长杨宗科说得很明白: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我们经过长期的调研论证,决定成立法治学院,致力于服务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创新,这是西北政法大学立足新发展阶段,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法治学院的建设理念是“党建引领、创新学术、传承文化,质量立院、人才强院、改革治院”。
当然,笔者看到这里其实有点小困惑,这种困惑主要是逻辑上的。
既然成立了“法治学院”,是不是意味着西北政法大学下属的其他法学院(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等等)都是“与法治无关的学院”或者“非法治学院”呢?如果与法治无关,那还能称为法学院吗?如果与法治有关,或者本身也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为啥还要成立一个名称涉嫌垄断的“法治学院”?这样做,到底是敢为天下先,还是“无知者无畏”又或者纯粹是蹭热点搞噱头?如果是蹭热点,窃以为成立一个“法治学院”有些不伦不类,做法也太过于保守,倒不如步子跨得大一点,直接把校名从“西北政法大学””改成“西北法治大学”,成为全国独一份儿的“法治大学”,岂不美哉?第二个大招,是聚焦红色司法的传统(我们戏称为“把根留住”)——成立全国第一家“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
马锡五是一位大名鼎鼎的红色法学家,曾任陕甘宁边区法官(建国后担任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也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主要创立者。这种审判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深入田间地头,到人民群众中间去定分止争,非常“接地气”,是解放区人民司法的一面旗帜。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孙国华介绍了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的初衷:
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是学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 是学校法制史学科传承积淀、蓄势振兴的重要抓手, 是学校服务国家地区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努力形成党史人物民主法治思想研究、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司法改革研究等特色研究领域,产出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打造国内知名的红色法治智库,持续巩固学校在革命法制史领域的研究特色和优势,持续提升学科影响力,为法治中国、法治陕西建设贡献力量。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当代形式:上炕开庭
如果说,成立“法治学院”,体现了西北政法校方在法治中国大潮已成的时代背景下,勇立潮头争当最拉风的那个弄潮儿的雄心壮志,那么,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就是坚守陕北红色司法的传奇与传统,在法学国际化的口号震天价响的当下,逆流而上,不忘初衷、“把根留住”的最新努力。
你看,这两个大招,一个负责高大上,一个负责接地气。战斗已经打响,至于交锋的对手是陕西某些部门还是其他兄弟院校,答案似乎不言而喻。最后,让我们祝福西北政法的土味雄起之路,一路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