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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正正的碾过去

镇长本人 大树乡谈 202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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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内、国际风雨甚多,中美博弈烈度上升到了新高度。
正如小镇在东南亚系列第二篇《风雨欲来,风雨已来》提到的“权力转移理论”,当崛起国实力达到霸权国40%时,新一轮大国博弈就会启动,而之后的大节点分别是80%和120%。
以美元计价的GDP作为简单衡量指标,2010年中国GDP首次达到美国的40%以上,中美大国博弈启动,2017年突破60%,2020年突破70%,2021年达到76%,今年1至10月中国贸易顺差再创历史纪录,达到7277亿美元,占全球贸易顺差的62%。
即使今年中国经济受到多重负面因素影响,美元强势导致人民币贬值,前三季度中国GDP仍然保持在美国70%以上,预计2023年中国将超过80%节点,本轮大国博弈将进入最后也是最激烈的阶段。
比如近期,围绕中国周边,美国及其盟友密集行动。就在最近一个月,美国就组织了四场针对中国的军演,分别是10月31日的美韩“警戒风暴”联合空中军演,11月8日的美日印澳“马拉巴尔”联合军演,11月10日的美日“利剑”演习,11月29日美印“准备战争”联合军演,尤其后两场,一个指挥部举例台岛仅110公里,另一个举例中印边境实控线仅95公里,而按照中印1993、1996年有关协议,该地区不应进行联合军演。
在这个大背景下,国内也有一些事情出现了新的变化。比如此前在《一定要将战线推到西方世界的腹地》和《假如中美未来爆发战争,中国准备好了吗?》提到的,战争已经进化到智能战争时代,传统的认知战也有了新的发展,美国利用其娴熟的舆论战能力,抓住一些社会矛盾进行渗透破坏。
的确,我们自身有问题,但我们可以自己解决,不需要外人煽风点火。
11月28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体会议,强调“坚决依法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一些事情已经开始摆在台面上。
了解这个大背景,有助于更加深刻地理解最近在中国香港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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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香港回归,人民解放军进驻香港,标志着在主权和军事领域,外部势力退出香港,但是对于某个地区的掌控,并不仅仅抓住主权和军事就行了,就像一座冰山,主权和军事是露在水面的部分,在水下还有多个层次,包括情报和信息政治和法治以及社会舆论与生态等等。
比如情报和信息,香港是世界三大间谍之都,与里斯本、卡萨布兰卡齐名,而随着中国崛起,香港复杂程度可想而知。香港回归后,治理香港余毒成为重中之重,2020年6月3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颁布并实施,向美英等外部势力在香港的情报和信息力量正式宣战,“一法定香江”,香港局势趋于稳定。
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一劳永逸。
英国撤出香港之前,埋下了几条暗线。
一是设计了一套过于分权制衡的体系,严重削弱了特首的行政权。
比如法律规定立法会、高等法院等可以对特首启动不信任和弹劾,近期高等法院就再次驳回了律政司的上诉要求,这也是今天要重点展开的。
这导致香港政府束手束脚、戴着沉重的镣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香港土地供应、资本绑架、高房价、过度金融化等顽疾。比如首任特首董建华推出“八万五公屋计划”,试图改变香港以“笼屋”为代表的不人道的居住现状和房屋政策,但遭到了激烈反对,不得不放弃,以致到今天,香港人居住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二是依托立法会,干预立法权。
香港比较特殊,作为世界金融中心,受英国影响采用英美法系,为了保障香港繁荣、稳定和发展,便于开展对外经贸活动,1997年香港回归时,在香港特区基本法中明确尊重香港本地立法权。
此后20多年,围绕香港立法权展开了激烈博弈。
2014年中央首次提出要对香港实施全面管治权,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香港政改的“八三一决定”,2020年《港区国安法》颁布实施,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出关于“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对香港立法系统余毒开展全面清理。
随即,港府剥夺4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资格,当时有15名议员声称要与这四人“捆绑”,递上辞呈威胁辞去议员身份,但时代已变了,这次我们顺势而为,立即同意了这15人的辞呈,从此香港立法会完成了清扫,再次攻下一城。
但香港大律师公会仍然有待解决。如前主席“洋大状”戴启思,就长期把持祸害香港法律和司法界,曾妄称香港国安法削弱所谓的香港“司法独立”,更担任不少国安法被告的辩护律师,还曾代表唐英杰(首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申请保释。
三是干涉司法系统影响治权。
这个系统正是目前博弈的关键,由于司法系统涉及商事活动,直接影响全球对香港自由贸易港的理解和信心,这条线想要改动非常困难,现在的香港,外籍法官、外籍律师遍地。
香港地方不大,近年来在金融领域有被新加坡赶超的可能,但香港仍然关系到数万亿美元的庞大资本,我们绝不能简单粗暴的处置,必须稳步推进,这就让英美通过司法系统干预香港留下了隐患。
近期,臭名昭著的黎智英,因涉及多起案件,于2020年2月28日被香港警方拘捕,目前大多数案件已经审理完毕,现在就剩“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一案尚未审结,原计划在12月1日进行审理。
黎智英提出“专案认许”申请,希望从英国聘用御用大律师欧文作为代表律师,并且获得了香港法院的许可,于是拉开了本轮围绕司法系统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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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非常特殊,小镇曾经多次前往香港,并在香港工作过一段时间,与香港多部门、多团体、多领域人士有一些比较深入的沟通。
坦率地讲,香港是一个非常讲规矩的地方,公职人员的素质也给小镇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香港做事,尤其想要解决历史遗留的顽疾,必须讲规矩,把事情做得漂漂亮亮,这样才能收心,避免出现新的问题。
就拿黎智英这件事来说,按照基本法相关规定,香港可以保留其司法制度,而香港相关法律条例规定,海外律师也可以临时被接纳为任何特定案件的大律师,但有几个条件:
一是被法院认为拟申请的律师是合适的人员;
二是有海外合适的资质;
三是有丰富的对“案件有利的辩护经验”,有利于保护案件相关人的利益。
而在基本法、香港国安法等相关法律中对于是否可以由海外律师为黎智英辩护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按照香港的法律规定,香港高等法院、终审法院做出相关裁决是合法的,为了方便理解,我们简要概括下事件经过:
第一步:黎智英提出“专案认许”申请,要求聘用外籍英国大律师欧文作为辩护方,2022年10月19日,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批准,并安排于12月1日审讯。
需要说明的是,潘兆初以擅长用香港国安法公正惩治闻名,因此被特首推荐接任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站在反外部势力干涉香港司法第一线的战士。他批准黎智英的申请,是符合香港现行法律的,而且2021年2月审判黎智英时,香港律政司也曾请来英国御用大律师佩里作为控方,有先例可循,虽然请外人审理内部案件,确实很不解,但不宜盲目攻击。
小镇有一个推测,越是反对外部势力干涉,越是要抓住人心,必须确保审判公正,否则反而有损大局。既然香港人对英国大律师存在一定迷信,如果禁止黎智英聘用英国律师,容易被人误导,反而把司法案件政治化,那就不如堂堂正正,依法批准黎智英的申请,在法庭上一举击溃。
但站在港区政府角度,也有其他考虑。关键就是要补上香港国安法的又一个漏洞,推进香港司法界“去殖民地化”,而且也担心在审判时,英国外籍律师有可能趁机搞事,黎智英有可能借助外籍大律师的介入,将案件审理“国际化”,从而抹黑香港司法体系,达成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于是香港律政司采取了行动。
第二步:香港律政司提起上诉至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要求推翻此前原诉法庭的判决,但11月9日,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再次驳回律政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律政司不服该判决,要求上诉法庭给予许可,上诉到终审法院,由终审法院作出裁决,但11月21日,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再次拒绝,不允许律政司上诉至终审法院。
最后11月22日,律政司向终审法院上诉委员会提交“动议通知书”,要求紧急处理上诉许可。
这里有几个点,非常有意思。
还是在第一步提到的,小镇推测潘兆初有意维护审理的公平性,堂堂正正的审判黎智英,不留下外部势力煽动的机会,于是我们看到律政司和高等法院的往来非常迅速,基本上是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所有流程,并未有意拖延。
事实上英美法系一直有很多故意拖延的传统,比如“冗长辩论”,当议会处于劣势一方无力否决特定法案,那么在获得发言权后,就以马拉松式演说达到瘫痪议事程序、阻挠投票,迫使优势一方让步,当然这事儿干起来也挺不容易,虽然说什么都行,但是发表演说的议员需要不停的说,期间不能进食、也不能上厕所,最多吃点零食充饥。
最有名的就是瑟蒙德,为了反对《1957年民权法案》,在国会进行了长达24小时18分钟的不间断演讲,为了做到这一点,他提前通过蒸气浴让自己脱水,从背诵美国独立宣言到讲到他祖母怎么烤饼干,本来这个法案大概率被拖黄。但不得不说时任总统约翰逊全程端坐,硬生生震住了准备接棒继续发表冗长发言的其他保守派议员,最终法案通过,成了82年来国会第一个通过的民权法案,动摇了美国的种族隔离。
我们收回来,所以如果潘兆初想要拖延,有的是办法。
显然,律政司也有准备,21日刚被否决,22日就直接启用“动议通知书”,越过高等法院向终审法院上诉,这也符合香港法律规定。
于是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22日律政司向终审法院上诉后,28日终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允许黎智英聘请英国大律师欧文。
还是要强调,小镇仍然认为这是为了堂堂正正解决问题,堵上一切可能被抓住的漏洞。
有人认为终审法院被外部势力掌控,所以做出这种判决,但其实不是这样的,按照基本法第90条规定“香港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本案上诉委员会的三位法官,分别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薛兆刚,这三位都出生于香港,虽然毕业于英美大学,但并非一些人怀疑的外籍法官干涉司法,都是纯正的中国公民。
之所以终审法院驳回律政司上诉申请,核心有两点:
一是律政司向终审法院上诉的理由,与此前向高等法院上诉的理由不同。
律政司提到的一些新的论点,没有经过下级法院的充分讨论和质证,临时提出的新上诉理由没有给黎智英充分准备,这将造成不公平,未充分保障被诉方黎智英的合法权益。
比如律政司认为《香港国安法》是独特的,要求无差别禁止所有涉及《香港国安法》案件中所有海外大律师专案认许申请,还提到了一些禁止聘用海外大律师的“特殊情形”,但没有说清楚哪些属于“特殊情景”。
二是律政司提出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如果聘用国外大律师,可能损及国家安全,但《香港国安法》没有明确适用情况,而香港无论是立法机构还是司法机构,都无权对《香港国安法》进行解释,这个权力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就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因此终审法院以律政司没有更具体详细的法律解释,驳回了律政司的上诉,合情合理合法。
于是终于进入了第四步。
第四步:11月28日,香港特首李家超发布声明,宣布寻求全国人大进行释法,也详细说明了寻求释法的考虑和关注点,同时安排律政司要求法院延期审理,等待全国人大释法。
这一步走得非常漂亮,李家超不愧是从草根崛起,经受过纪律部队的锻炼,行动非常果决,避免了中央主动干预可能被一些势力扭曲的问题。
还是小镇一贯的观点,这是为了把一切漏洞补上,堂堂正正驱除外部势力对香港司法界的干涉中央政府与港府的配合极为默契
11月27日,中央政府依据香港国安法第11条,向香港特区政府发出函件,要求特区政府提交国安法实施报告,这就给了特区政府堂堂正正机会请求中央释法。
毕竟香港环境很复杂,如果在中央政府没有要求的时候,特区政府申请释法,虽然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但容易被一些人借机生事,而现在,中央要求了,特区政府按照上级要求做事,合情合理合法。
于是就有了11月28日,应中央政府要求,特首表示提交相关报告,并在报告中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65条,就“根据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作出解释。
而港澳办、中联办也在第一时间发声,支持特区政府申请释法的行动。
行动非常迅速,非常连贯,可见配合默契。
比较有意思的是,一直跟律政司不对付,更长期被外部势力利用干涉香港内部事务的香港大律师公会,这次也与过去表现不一样,全力支持特区政府的行动,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国安法有解释权,不会破坏香港司法独立”,还说“香港有足够人才处理香港国安法有关案件”。
其实也可以理解,如果能够将外籍律师排除出去,那么只要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就只能由香港本地律师承担,这是一个标志性的大好事,有了这个先例,那么以后不断挤压外籍律师空间就有了可能,这显然有利于香港本地律师,符合协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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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无论聘用来自何方的律师,黎智英都必然败诉,但是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自有其特殊性,比如涉及国家秘密,又比如涉及到相关人的安全问题。
虽然律师有保密的义务,必须保守案件审理中知悉的有关人员的秘密,按照中国和香港相关规定,如果律师泄密,可以追究责任。
但是黎智英申请聘用的英国御用大律师毕竟是外籍,他审理完拍屁股走了,就是泄密,那么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的法律能否惩治他呢?又会不会被英美政府和外部势力利用攻击中国?
毕竟英国首相苏纳克刚刚妄称中国是“英国价值观和利益的制度性挑战”,还攻击中国在香港“侵犯和限制人权”,宣称英国与中国的黄金时代结束。
更何况,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必然涉及国家秘密,不可不防。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本次特区政府并不是要否定外籍律师,而是仅仅要求没有香港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不能参与涉及香港国安法案件的审理。
理由特首也说得很清楚,共三点:
一是没有有效办法可以排除海外律师因其国家利益而产生利益冲突;
二是没有有效办法可以确保海外律师不受外国政府、组织、个人施压、胁迫或操控;
三是没有有效办法可确保海外律师会遵从香港国安法要求的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私隐的保密规定。
所以基于这些潜在风险,特区政府提出释法申请,也明确了希望释法明确的八点:
一是香港国安法是在“一国两制”原则下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而制定的全国性法律;
二是香港国安法相对香港特区本地法律有凌驾性;
三是国家安全风险复杂多变,防范危害国家安全工作绝不容易;
四是外国和境外势力对香港国安法的持敌视态度,且干涉香港事务从未停止;
五是香港特区有关机关需按香港国安法要求履行责任;
六是香港特区没有办法排除上述提到的外籍律师介入带来的三点风险;
七是香港居民选择律师的权利,仅限于从香港拥有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中挑选自己的律师;
八是香港特首就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按香港国安法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
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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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外部势力干涉中国内政,破解一系列历史顽疾,根本解决问题,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尤其要有理有据,还要合法合情合理,不让任何敌对势力挑出毛病,那就更难了。
香港就是典型,但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一个又一个钉子被连根拔起,一个又一个被外部势力长期干涉的领域被我们牢牢占领。
现在已经到了开头提到的政治和法治阶段,那就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把一切现行法律规定要走的流程全部走完。从这个意义上,香港高等法院、终审法院驳回指出的关键点,也可以理解为帮助查缺补漏,点明关键点,把事情做在明处。
全国人大常委会下一次会议按惯例将在12月下旬举行,但基于释法的重要性,也可能紧急召开临时会议,这次释法也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就香港进行释法,相信将像2016年第5次释法一样,成为根除香港余毒的又一次里程碑。
黎智英今年已经74岁了,按照目前情况,他的刑期起码10年以上,未必能活的走出监狱了,所以他必然会抓住最后的机会,聘用外籍大律师的目的无外乎制造香港不是法治社会的舆论,影响国际社会对香港的看法,破坏香港在全球金融、自由贸易领域的地位。
越是狼子野心,我们越要稳扎稳打,万万不能过激。香港的根基就是国际化,我们现在要对抗美国逆全球化的攻势,更需要加强同全世界的合作,保持开放的态度非常重要,香港无疑是一个关键。
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西方法律体系和治理逻辑简单粗暴的拒之门外,而是要通过香港研究、学习、吸收海外的经验,这也有利于对外资释放积极信号。
今年1至10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高达1683亿美元,而2021年全年也不过1734.8亿美元,2019年只有1412.3亿美元,可以预见,今年必将创造新的历史纪录,韩国、德国、英国、日本等西方国家对华投资增长激增,同比增长分别为106.2%、95.8%、40.1%、36.8%。
这无疑打破了美国试图孤立中国的妄想。
越是关键时刻,越要稳,不出岔子,靠实力平推过去才是最无解的,毕竟治病还是得抽丝剥茧,急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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