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沫若自传》与传记文学——兼论郭沫若与胡适传记文学观之比较
周文
引言
1930年代是中国现代传记发展的一个高峰期。这一高峰或高潮的重要标识是传记文学理论的建立与发展,尤其是胡适对“传记文学”的大力提倡与实践推动,对这一文体的命名及“概念特征、范围种类、功能作用和创作原则、要求、方法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精到的阐述,从而形成了一种有着鲜明个性特色的理论系统。”由此,有论者称:“经过胡适不遗余力的宣传,结合个性解放的社会思潮、出版业的发展等因素,中国现代自传逐渐酝酿成熟,并在1930年前后大约十年间出现了‘井喷’现象。受胡适影响较深的一批自由主义作家纷纷动笔,通过他们掌握的媒体发表自传,出现了《从文自传》(沈从文)、《女兵自传》(谢冰莹)等自传经典。五四时期异军突起的创造社作家郭沫若、郁达夫,虽然与胡适并非同道,但也以磅礴的气势、多样的形式写下大量自传。还有一大批并不以文学创作见长的文化人,也都在时代氛围的感应下自觉自愿地从事自传写作。”更有论者想当然的认为:“郭沫若自传积极地回应了胡适的‘给史家作材料,给文学开生路’的主张,将自传的文学性和史学性融合在一起。”
值得强调的是,胡适“传记文学”理论的开拓和建构是1930年代“传记热”的一部分,是一种总结和提高,其价值与意义甚至可以与《尝试集》相比肩,但过分夸大其理论影响力,实际导致对1930年代“传记热”丰富性和复杂性的简化。而且,胡适“传记文学”只是当时富有影响力的一种理论倡导,鲁迅、郭沫若、茅盾、郁达夫等对“传记文学”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有些观点甚至是直接对立的。更重要的是,一个作家的理论提倡往往与创作实践并不完全一致,甚至会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而在这次“传记热”中,胡适与郭沫若各自在理论设想与创作实践上的背离正是“传记文学”在中国文化中丰富性和复杂性的深刻反映。
一
章鱼自食
《沫若自传》封面
大革命失败后,郭沫若辗转回到了上海,不久便生了一场严重的斑疹伤寒。1928年初(阴历正月阳历二月),在创作《恢复》之后,郭沫若开始记日记,直到他离开上海。这些日记后来以《离沪之前》为名整理发表。在郭沫若已发表的著述中,日记极少,散见于各种形式的“附录”中,唯此“记下了整整一个月以上的生活的记录在我却是很稀罕的事。”虽然经过整理删节,但一些即时性的想法、生活的琐碎、思想上的困惑等还是被鲜活地保存了下来。其中,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天的日记中,郭沫若由陪孩子看儿童杂志,知章鱼为生存吃自己断掉的脚而感慨说:“文艺家在做社会人的经验缺乏的时候,只好写自己的极狭隘的生活,这正和章鱼吃脚相类。”第二天,“安娜买回……《资本论》二册……内山对她说‘很难懂,文学家何必搞这个’。我仍然是被人认为文学家的。”第六天,又说“文学家为甚么总是一个苍白色的面孔,总是所谓蒲柳之资呢?那是一种奇怪的病人呢。或者也可以说是吃人肉的人种,不过他们总是自己吃自己罢了。就因为这样,所以文学家的酸性总比别人强。肉食兽的尿的酸性通例是强于草食兽的。人到病时不能进饮食,专靠着消费自己的身体,在那时是成为纯粹的肉食兽,尿的酸性一时要加强的。”第九天,更有一个对话创作:
一个对话
A 文学家为什么总带着一个苍白色的面孔呢?
B 那是一种奇怪的病人呢。
A 什么病?
B 怕或者可以说是吃人肉的人种。
A 唉!
B 文学家时常是自己吃自己的,就和章鱼一样自己吃自己的脚。
A 那我可懂得了,同时我还解决了一个问题,便是文学家为什么总带些酸性。
B 哼哼,肉食动物的尿啦。
A 对啦,文学家是等于猫子的尿。
这番连续的对“文学家”身份的排斥、讥讽和挖苦是郭沫若对其文艺事业反思的一种极端体现,发生在“大革命”失败之后,发生于作者意志消沉之时,但却不是一种偶然的宣泄。郭沫若的自传创作正是开始于1928年——郭沫若的第一部自传《我的幼年》(后改为《我的童年》)即是在日记《离沪之前》写作之后“三四月间在养病期中的随时的记述”。
《我的童年》“前言”和“后话”十分鲜明地表达了郭沫若彼时对“文学”的拒斥心理。在“前言”中郭沫若以诗的形式宣称:
我的童年是封建社会向资本制度转换的时代,
我现在把它从黑暗的石炭的阬底挖出土来。
我不是想学Augustine和Rousseau要表述甚么忏悔,
我也不是想学Goethe和Tolstoy要描写甚么天才。
我写的只是这样的社会生出了这样的一个人,
或者也可以说有过这样的人生在这样的时代。
1928年12月12日
这种态度与《离沪之前》中对“文学家”的讽刺构成呼应关系,作者声明奥古斯丁、卢梭、歌德和托尔斯泰都不是其作品之“偶像”。1947年在编辑《沫若自传》时,这一用意又再次被强调,“我没有什么忏悔……恐怕也不会忏悔了”。在“后话”中,郭沫若甚至这样说道“这样枯燥的文字,自己在叙述途中都已经感觉着厌倦了。在这儿是可以成一段落的,我便采取了最新式的革命的刑罚:把这个脑袋子锯了下来。没有甚么可说的了。读了这部书的人如能够忍耐着读到掩卷,在掩卷的时候假使在心中要这样问我:‘你这样的文章为甚么要拿来发表?’我的解嘲的答案很简单,就是说:‘革命今已成功,小民无处吃饭。’”
郭沫若的上述自嘲并辅以向叶灵凤索要稿费的书信,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郭沫若为了生计而从事自传创作的印象。如,在1932年7月22日致叶灵凤的信中,郭沫若谈到《创造十年》及“后编”并《石炭王》《同志爱》的版权稿酬问题:“我的条件是:……(3)后编亦要千五百元,在三个月后交稿,稿费请分月先纳,(4)原稿未经作者同意,不得删改,如有删改版权作废。”第二天又发一信,更说
但我的条件是:
(1)后编于三个月后交稿,稿费同是一千五百元,以三个月内缴清。
……
(3)《石炭王》在乐群处原约是百分之二十,请你问张资平自明。应照原议作百分之二十。
(4)我现在手里有一部长篇小说《同志爱》,写的是武汉时代的一件事情,是前年写好的。有十万字上下。你们肯出一千五百元现金购买,我可以卖给你们。
8月29日、9月25日又致信叶灵凤索要稿费、争取版权,并就即出作品稿费讨价还价。综观郭沫若致叶灵凤的信件,均是关涉版权与稿费问题的,且均十分直露,丝毫没有想象中文人特有的矜持。
的确,郭沫若从事自传创作有现实生存的需要,但这却不是其从事自传写作的最初动因,更不是其坚持自传创作直到1947年编辑出版《沫若自传》的根本原因。首先,郭沫若流亡日本之初,创造社每月给他一百元的生活费,直到1929年二月初创造社被查封后才断绝。换言之,在郭沫若从事自传创作之初,其生活“虽不能算是怎样的丰裕,但也不能够说是怎样的菲薄了”,因此卖文之说虽非虚言,但却不是郭沫若自传创作的最初动因。其次,如果考虑到民国出版界的实际以及郭沫若旅居日本的现实状况,就不难理解这些信件的实际作用等于契约,是一种非正式的合同,因而必然是明确的。拖欠、爽约在民国出版界较为常见,身处国外的郭沫若维护自己利益只能通过信件,“我的版税能在‘每月十日汇出’最好,望勿失信”“你说每月十号务必汇二百元来,但是三月份还成了废话。今天是四月三号,此信到你手里当在十号以前,我将特别提醒你,请你于四月十号务必将二百元寄出。”如果郭沫若身在国内,大可前往质询、索要(郭沫若与泰东书局之间的稿费问题即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自然也不会留下这些文字了。故而,这些信件只能作为一种佐证,很难真正解释郭沫若长达二十年的自传写作,尤其是1941年作《五十年简谱》、1942年补写《学生时代》、1947年编辑出版《沫若自传》。众所周知,抗战期间声名显赫的郭沫若尚不至于卖文为生。那么,郭沫若从事自传创作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又秉持怎样的创作理念呢?
二
史学立意
“大革命”失败后,郭沫若为文学的无力感所折磨,其从事自传创作在客观上有生存的需要,在情感上乃是一种宣泄,而其本身对这种宣泄持排斥态度,对“文学”也在一种深刻的反思之中。所以,郭沫若从事自传创作与胡适传记文学“给史家作材料,给文学开生路”理论主张在出发点上并不一致——胡适要以传记为文学开生路,而郭沫若在从事自传写作时内心充满对文学的排斥。虽然,郭沫若用近二十年的时间,写出了一百多万字的《沫若自传》,是“中国最长的一部自传”,被研究者誉为是“中国现代自传文学叙事的典范”,“彻底改变了‘东方无长篇自传’的尴尬状况”。但在郭沫若内心中,这并不是“传记文学”成功的注脚,而是“通过自己看出一个时代”的史学立意的伟大胜利。
郭沫若
郭沫若自觉的自传写作,出发点是史学的,不只是为史家做材料,而是“通过自己看出一个时代”,这其中亦蕴涵着其作为革命家的政治自觉。西方自传诗学“教皇”菲力浦•勒热纳在谈到自传与回忆录区别时这样说道:(回忆录)“除了一些斗胆把个人历史等同于宏大历史的天才人物外,作者不等于被言说对象。相反,在自传中,言说内容就是个人,而不仅仅是一个私人材料和历史材料的比例问题……两部分分量的高低只能取决于作者的根本设想。我们不仅应看到量,还应看到两个部分的主次,即作者想写的是他个人的历史还是他的时代的历史。”研究者在为郭沫若自传进行文体定性和区分时即面临这样的尴尬,因为郭沫若显然就属于勒热纳所谓的“斗胆把个人历史等同于宏大历史的天才人物”。从郭沫若几乎所有自传的前言和后记看,郭沫若通过自传想写的都是“他的时代的历史”,而读其作品,却又清晰的感知到,他所写的其实都是“他个人的历史”。郭沫若难道没想过,既然已有了他的《创造十年》,施蛰存为何还要他在《现代》上做“创造社历史”的文章?他的回答很直白,“我的《创造十年》已经有一半在那里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郭沫若其实并非“自传文学叙事的典范”,而是传记文学的另类。
在郭沫若看来,将个人历史与时代宏大历史同构并非狂妄,而是一种必要,其理论基础是: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上述唯物史观的经典论述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即郭沫若所谓“唯物史观公式”,其相应翻译是:
人们在其生活底社会的生产没入于种种既定的必然的不受意志支配的关系里面……物质的生活之生产方式是一般社会的、政治的,及精神的生活过程底前提。不是人们的意识规定自己的存在,反是自己的社会的存在规定人们的意识。
在此唯物史观的基础之上,“通过自己看出一个时代”才能成为可能。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实现这种可能,这些个人历史的轨迹与材料对于时代历史究竟有怎样的价值?这些自传文字对于“理想社会实现上的政治价值”有没有贡献?对此,郭沫若一开始并没有信心。在《我的童年》“后话”中,他自嘲说“这样枯燥的文字,自己在叙述途中都已经感觉着厌倦了。在这儿是可以成一段落的,我便采取了最新式的革命的刑罚:把这个脑袋子锯了下来。”“章鱼自食”与“把脑袋子锯了下来”两种形象的比喻是郭沫若内心矛盾纠结的反映,如果说“历史化”是一种自觉,那么自我与时代的历史同构显然非一己之力所能完成,这一矛盾实际长期困扰着郭沫若。
直到收到一封“未知同志”的来信,郭沫若才信心百倍地解答了上述问题。这封信收录在郭沫若的第二部自传《反正前后•发端》中,郭沫若也借此告白了自己继续自传创作的关键动因:
你的《童年》在我看来是有意义的作品……材料什么都可以,形式也什么都可以,主要的是认识!主要的是要以我们的观点来作一切的批判!关于这一层我觉得你是多少做到了。我接受了你这部新作,也就是因为这样的原故……你的目的是在记述中国社会由封建制度向资本制度的转换,但这个转换在你的童年时代其实并未完成。这个转换在反正前后才得到它的划时期的表现,在欧战前后又得到它的第二步的进展,余波一直到现在。然而,它的转换终久没有完成,而且注定地是永远不能完成的。……同志,你假如是这样,我希望你迅速地写下去罢!
鉴于1929年的政治环境,“未知同志”究竟是谁,郭沫若并未交待。但从郭沫若的反应来看,显然这封信来自中共高层,郭沫若因此深受鼓舞,他不仅特别重复“材料什么都可以,形式也什么都可以,主要的是认识!”这“一针见血之谈”,更直陈“我现在又提起我全部的勇气来继续这项工作了。”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正确“认识”是打通个人与时代的关键,是个人历史与时代历史同构的基石。在此“认识”之下,“以我们的观点来作一切的批判”,郭沫若的自传写作即被视为革命行动而被接受,在“未知同志”看来,“假如是这样”——郭沫若自传“想叙述这些铁石的事实”:“中国社会由封建制度向资本制度的转换……注定的是永远不能完成的……中国的幼稚的资产阶级便只能做帝国主义者的买办,而中国便永远肩荷着一个半殖民地的命运”,打破这“诅咒”的是“自五卅以来,年年的事变”,如此郭沫若的写作将被认可并被期待。来自革命同志的赞同与肯定更进一步推动了其创作,其自传写作与编辑延续了二十多年。考据“未知同志”究竟是谁已不可能,唯有毛泽东在1944年11月21日从延安写给郭沫若的一封信作为中共高层对郭沫若自传创作肯定的佐证,其中就这样写道:“最近看了《反正前后》,和我那时在湖南经历的,几乎一模一样,不成熟的资产阶级革命,那样的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其出发点与结论都和“未知同志”高度一致。因此,郭沫若逐步走向自觉的自传创作与其史学研究一样,是其流亡日本期间革命活动之两翼,是“转向”的深化,它上接与“孤军派”“醒狮派”的论战、“大革命”时期的政治宣传,下启四十年代的历史剧创作,其史学立意与革命立场是理解这些创作的关键。故而,有学者在考察现代传记文学创作时就明确指出,若论及自传之“文学属性”与“历史属性”,郭沫若“倾向于传记的历史属性”。
三
“传记文学”
在中国悠久的文化传统中,“传”毫无疑问是“史”的核心范畴。胡适提倡传记文学“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一个重大的贡献是将“传”归属到文学的领域,这对后世影响很大。当今,专业化的史学研究很少以作“传”为志业,而因作传名起的现在一般也被称为作家,而不是历史学家。胡适对传统史传的反思,并以借鉴西方传记的长处来做现代传记的尝试早在1914年就已开始,是其系统性文化反思的一部分:
昨与人谈东西文体之异。至传记一门,而其差异益不可掩。余以为吾国之传记,惟以传其人之人格(character),而西方之传记,则不独传此人格已也,又传此人格进化之历史(Thedevelopment of a character) ……东方无长篇自传……
东方短传之佳处:
(一)只此已足见其人人格之一斑。
(二)节省读者目力。
西方长传之佳处:
(一)可见其人格进退之次第,及其进退之动力。
(二)琐事多而详,读之者如亲见其人,亲聆其谈论。
西方长传之短处:
(一)太繁;只可供专家之研究,而不可为恒人之观览,人生能读得几部《约翰生传》耶?
(二)于生平琐事取裁无节,或失之滥。
东方短传之短处:
(一)太略,所择之小节数事或不足见其真。
(二)作传太易。作者大抵率尔操觚,不深知所传之人。史官一人须作传数百,安得有佳传?
(三)所据多官本,不足征信。
(四)传记大抵静而不动,何谓静而不动?但写其人为谁某,而不写其人之何以得成谁某是也。
作为一种鲜活的记叙,胡适对中西传记的比较隶属于“中西文体之异”的思考,自然也是胡适“五四”新文化运动前中西文化批判的一部分。但值得注意的是,胡适并未言及后来所谓之“传记文学”。据卞兆明考证,胡适正式提出“传记文学”这一名称是在1930年6月28日为董授经《书舶庸谭》所作的序言中。胡适关于“传记文学”影响最大的是《四十自述•自序》:
我在这十几年中,因为深深的感觉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学……我的《四十自述》,只是我的“传记热”的一个小小的表现……我本想从这四十年中挑出十来个比较有趣味的题目,用每个题目来写一篇小说式的文字……这个计划曾经得死友徐志摩的热情的赞许,我自己也很高兴,因为这个方法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我的这部《自述》虽然至今没写成,几位旧友的自传,如郭沫若先生的,如李季先生的,都早已出版了。自传的风气似乎已开了……我们赤裸裸的叙述我们少年时代的琐碎生活,为的是希望社会上做过一番事业的人也会赤裸裸的记载他们的生活,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
胡适
胡适对传记的思考尽管很早,但更多是一种中西文化的比较和借鉴,其真正成熟——即将传记从原来的史学门类划分到文学门下,则是在1930年代的“传记热”中。显然,其对包括郭沫若在内的“几位旧友的自传”的观察和思考促进了其结论的得出:“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做材料”和“开生路”两者间的权重高低是明显的,“传记文学”的命名也将其与传统“史传”区分开来。
胡适“传记文学”理论最大的创新,是将部分“传记”从传统史传中剥离出来纳入文学的门类之中而成为“传记文学”。这一观点得到后人的高度赞同,朱东润、杨正润等学者在此基础上又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近年来亦有学者直言:“20世纪中国传记文学作为现当代文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由传记文学的本质属性及其基本特质决定的。”
可是,在1930年代以前乃至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胡适的观点并非是文化界的共识,梁启超、鲁迅、郭沫若等都不这么认为。如梁启超同样认为传统史传“用最新的史学眼光去观靠他,自然缺点甚至多,几乎变成专门表彰一个人的工具。许多人以为中国史的最大缺点,就在此处。”“但是传记体仍不失为历史中很重要的部分,一人的专传,如《林肯传》、《格兰斯顿传》,文章都很美丽,读起来异常动人……而且不但要留心他的大事,即小事亦当注意。大事看环境,社会,风俗,时代;小事看性格,家世,地方,嗜好,平常的言语行动,乃至小端末节,概不放松。最要紧的是看历史人物为什么有那种力量。”可见,梁氏在传记之时代观、创作之方法上与胡适多有相通之处,但梁启超倡导的传记,是在史学领域中内容和体例上的革新,与胡适“传记文学”有本质的区别。
面对1930年代的“传记热”,鲁迅的态度较为谨慎。首先,“回忆的记事”《朝花夕拾》写作于1920年代且“与实际容或有些不同……文体大概很杂乱”,其独特性和文学史价值非“传记文学”这一概念维度所能言明,而鲁迅本人亦从未以“传记文学”来看待这部作品,其之于“传记文学”当从更深广宽泛的意义上探讨,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故不再纠缠。其次,鲁迅自作之《自传》现有三个版本,分别在不同时期增删修订,内容差别不很大,以1934年鲁迅和茅盾一起编选《草脚鞋》小说集时所作之《自传》为例,虽然用的是白话,却清晰可见是鲁迅的文笔风骨,风味十足,但作传的思路却还是承袭史传的传统——用不到一千字的篇幅叙列其生平,力求客观真实、平实克制,明显的是史家笔法。另外,1935年在给孔另境编的《现代作家书简》作序的时候,对于日记或书信鲁迅这样说道:“不过现在的读文人的非文学作品,大约目不暇接的已经有些和古之人不同,是比较欧化了的:远之,在钩稽文坛的故实,近之,在探索作者的生平,而后者似乎要居多数。”显然,与胡适不同,日记或书信包括“探索作者的生平”的传记作品,在鲁迅看来应是“非文学作品”。
当回到历史现场还原历史事实并再度思考“传记文学”,发现这一概念其实是一个模糊、折中甚至可以说回避讨巧的概念。究竟什么才是“传记文学”?从胡适、郁达夫到朱东润都没有对这一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且有学者发现,这些“主要提倡者胡适和朱东润对传记文学的具体理解与把握明显受到传统史传观念的影响,这种因袭的‘历史’重负……正是中国现代传记文学发展不能尽如人意的关键所在”。陈兰村《中国传记文学发展史》在对“传记文学”界定时引用了《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文学卷》中的说法:“记裁人物经历的作品称传记,其中文学件较强的作品即是传记文学。”该著认为:“‘文学性较强的’,是个模糊的说法,这是其不足。但也有好处,使‘传记文学’的概念宽泛一点,可以包存‘文学性较强的’各种传记作品。所以,我们赞成这个提法。”钱仲联等著《中国文学大辞典》对“传记文学”的解释是:“散文的一种,用文学手段记述知名人物事迹的纪实体作品。要求通过对真人真事的记述来反应人物的时代背景、社会风貌和传主的生活经历、精神品格,在以史实为依据的前提下,也容许作某些想象性描写。一些优秀的历史传记作品,由于其对人物记述具体形象、语言生动逼真,往往也具有传记文学的特点,如汉司马迁《史记》中的纪传。”
足见,胡适的“传记文学”理论是对现代传记创作的总结,其大胆的创新是将“传”从史学纳入文学,不过,他的朋友们未必完全赞同,而且从具体实践来看,胡适本人也未能真正践行其“传记文学”的理论设想。胡适“一生写的各类传记将近40部(篇),但在明确提出‘传记文学’概念之后,自觉按照他的传记文学理论写的并不多,而且还存在较明显的实践与理论脱节的问题,真正符合传记文学条件、称得上‘传记文学’的作品则是屈指可数。”
四
背离与归宿
如果说,胡适的“传记文学”归宿是“文学”,却始终受到史学传统的规训和审判,那么郭沫若的“自传”一开始便号称是史学的,申明其自传的偶像不是奥古斯丁、卢梭、歌德和托尔斯泰,而是要“通过自己看出一个时代”。然而,郭沫若自传的主观性和文学性却远超过胡适,其自传创作的立意与实践之间的背离也大于胡适。
关于文史各自的优长,钱钟书先生曾这样说道:“也许史料里把一件事情叙述得比较详细,但是诗歌里经过一番提炼和剪裁,就把它表现得更集中、更具体、更鲜明,产生了又强烈又深永的效果。”在诗人郭沫若眼中,自传是苦涩甜辣、值得品味的“葡萄酒”,而非简单陈述史实的“苋菜水”,同样的事情,在郭沫若的笔下,就多了几分主观情绪、思想导向、甚至误记或偏见。如,在郭沫若的回忆中,蒋介石叛变革命后,“武汉政府所依赖的唯一武力,是张发奎所领率的第四方面军这里包含着原有的第四军和第十一军,还有贺龙的两师人和叶挺的两师人。”实际上,张发奎所率领军队的准确番号是“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八一”南昌起义时贺龙发表有《告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全体官兵书》,起义后仍沿用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番号,贺龙兼代方面军总指挥,叶挺兼代方面军前敌总指挥,刘伯承任参谋长。又据,张发奎回忆,贺龙任军长的第二十军,“由贺龙的独立第十五师加上四分之一个团整编而成”,人员不足两个师,而叶挺时任二十四师师长,只下辖一个师。经过查证,郭沫若自传中存在的误记或不准确之处并不少见,其流亡日本的客观条件决定其难以对记忆细节进行查证,亦增加了误记的产生。
记忆纰漏不等于刻意篡改史实,如,据张发奎回忆,郭沫若任第二方面军党代表(指国民党代表——引者注)兼政治部主任是他根据邓演达的提议推荐的,汪精卫没有反对。在张的眼中郭沫若“没有利用他的特权,这个党代表只是名义上的职务,他没有真正执行党代表的职能。我从未向他下达有关政治部业务以外的命令,因为他是个文职人员,他也明白自己对军务一无所知。我是独断专行的,他从未要求参阅我的任何命令,表现得十足是一个学者——有点不落俗套,有点浪漫。”对此,郭沫若则说“张发奎和我,本来是有些相当的友谊的……故在回武汉之后,他升为第四方面军(第二方面军——引者注)的前敌总指挥,也就邀请我做他的‘党代表’。但一从我做了他的‘党代表’之后,便由‘志同道合’一变而为‘貌合神离’。你要向他提供些意见,他一句口头禅,便是‘书生之见,纸上谈兵’。于是我们的交情便进了一境,由‘貌合神离’再变而为‘分道扬镳’了。”显然,这是面对同一事件,当事者不同立场的回忆,在张看来,郭是一介书生不懂军事,故未能真正履行职责;而在郭看来,张不肯听他的书生之见,二人遂分道扬镳。我想,所谓“葡萄酒”佳酿恐怕正是类似此种对立“滋味”造就的回味。
文学家的回忆虽然不如军事家准确,但其对细节描绘和还原则使它获得另一种魅力。“八一”南昌起义后,张发奎称他“解散了第二方面军政治部。郭沫若和我谈了一次话。我对他说:共产党人对我们不好,但我们从来未曾亏待过他们,现在他们必须从我部撤离。虽然我知道事态已经无可挽回,但还是安排他乘坐一辆守车前往南昌。”张发奎这简单的几句话,相应之处,郭沫若作了颇为生动的描述:
张发奎和我商量的就是解决政治部的事情。他主张解散,我也同意了。这是一种革命的逻辑,在当时一般认为:凡是干政治工作的都是共产党。八一革命是共产党发动的,所有的政工人员自然也应该共同进退了。
四方面军政治部虽然成立不久,但它是跟着我一道从总政治部分化出来的,它却集中了人力物力的精华,单是骡马我们就有四五十匹。这在二十年前,不要说一个政治部,就是一个师部或军部都还没有这样的豪华。那些东西,我们既然拿不走,也就乐得慷慨,全部移交了。但是我们的结论是:人员一律以礼遣散,不作留难。
……
当我们在同意之下,决议解散政工组织之后,他却关心到我个人的进退上来。他问我打算怎么样,我回答他打算到南昌去。他却希望我能够跟着他走。他说,他个人打算乘日本船偷偷到上海,再由上海到日本去,部队交给黄琪翔和朱晖日带回广东,希望我能够帮他的忙。他自然是看上了我是日本留学生,懂日本话,够做他的私人秘书,但我谢绝了。
不过在这儿我倒也应该感谢他,我虽然坚持要到南昌去,他也没有阻拦我,而且还帮了我一点小忙。
他说:“要到南昌去,至迟今晚上就要动身。我们回头就要下戒严令,今晚上的口令和特别口令可以照发,明天就不能保险了。”
还有,也是他说的,要到南昌去,最希望为他传达一点意见:
“第一,我希望他们尽速退出南昌,因为我的部队也要到南昌去,免致发生冲突。
第二,我听说他们要回广东,我希望他们走东江,不要走赣南,因为我的部队要走赣南回广东,免致发生冲突。
第三,河水不犯井水,我们彼此不相干犯,我希望革命委员会以后不要再用我张发奎的名义,做傀儡我不来。
第四,我对政工人员一律以礼遣散,希望他们不要伤负了我的人。”
这些话我请他笔记下来,他很勉强地用铅笔来在随便一张纸头上写出了,但不肯签名。不过,尽管不签名,尽管用铅笔,这总算是他自己的亲笔文件了。
郭沫若与张发奎的回忆互有补充,虽有出入,但内容大致相同。而郭沫若的记述更为详尽,尤其政治部的财产、张发奎私下的愿意以及谈话的细节叙述的如同谍战小说,引人入胜的同时足以让专业史学研究者产生怀疑,尤其是诸如张发奎希望郭沫若传达给南昌方面的“意见”则更是很难查证的历史悬案了。
从史家的立场上严格来说,记忆不准确理当查证,无法查证者当谨慎入笔。这就是胡适在《四十自述》中坦言“史学训练深于文学训练的”他“不知不觉的抛弃了小说的体裁,回到了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上去了。”从相反的意义上说,郭沫若显然属于“文学训练深于史学训练”的人,他的谨慎较之史家的要求相去甚远,其幽默而颇具戏剧化的描述往往让人忘记了这是回忆史料,而有阅读文学作品的喜悦。比如,蒋介石的常用语气词“唵”,在郭沫若记述次数不多的蒋介石谈话中(大约四五次)出现了近五十次:
“唵,唵,你去调查一下好啦”——《请看今日之蒋介石》
“唵,你看,唵,要多少钱才够用?”——《洪波曲•保卫大武汉》
“公务人员啦,不好在,唵,有色彩的报上,发表文章。这是不好的,唵,这不好。要发表文章,唵,最好,唵,是在《大公报》,唵唵,那样中间性的报纸。唵,唵?”——《洪波曲•反推进》
“唵,你们,唵,替国际青年捧场,唵唵,为什么不替我们的三青团捧捧场呢?三青团啦,唵,宣传的事,唵,要仰仗你啦,唵唵?”——《洪波曲•反推进》
这很难说是史家的“春秋笔法”,而几乎完全是文学化的表达了。不难看出,与胡适正好相反,郭沫若不断申明其自传创作“通过自己看出一个时代”的史学立场,但实际却“与冷静客观的史传要求更是相去甚远。他用不无夸张的笔调描摹自己传奇般的经历,字里行间洋溢着过去或当下的时代激情,隐含着对亲历事件和周边人物的个人臧否”,“明显突破了‘史传’樊篱”。胡、郭二人共同存在的“实践与理论脱节”是中国现代传记发展演变最为生动的说明,更是对其丰富性和复杂性最具代表性的展现。围绕“传记”,文学与史学的纠缠仍在继续。据被认为是“目前最好的传记通论”《现代传记学》一书考察,中西方对“传记”的认识均有一个“由史入文”的转变,西方的转变开始于19世纪,而中国经过梁启超的“不自觉中已经把传记向文学靠拢”,自胡适始,传记逐渐向“传记文学”演进,但仍然面临很大的争论。在吸汇中西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该著认为“从更广阔的视野考察……传记是一种文化。”即便此仍显宽泛的认定,仍有学者表示反对。
对此,新历史主义的主张无疑是极具冲击力:“把历史叙事看作是语言虚构……历史的语言虚构形式同文学上的语言虚构有许多相同的地方”,换言之,梁启超、胡适、鲁迅、郭沫若等人所有的文字都是出于叙事的需要,以换取读者的信任,这些技术手法小说家可以模仿而且已经成功的模仿,他们上述表达本质上和小说虚构没有什么区别,自然也没有什么矛盾。这种理论的说服力是对现实或历史精神以及生命热情的消解,不管传记作家们受到怎样的意识形态影响、见解主张又如何不同,他们留下生命真实印迹的信念是相同的。在一个以崇尚“历史”为传统的民族中,知识分子对待“历史”宗教般的虔诚是在使用西方理论需要格外注意的——“但我究竟是一个受史学训练深于文学训练的人曾写完了第一篇,写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觉的抛弃了小说的体裁,回到了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上去了。这一变颇使志摩失望,但他读了那写家庭和乡村教育的一章,也曾表示赞许;还有许多朋友写信来说这一章比前一章更动人。从此以后赞我就爽性这样写下去了。因为第一章只是用小说体追写一个传记,其中写那太子会颇有用想象补充的部分,虽经堇人叔来信指出,我也不去更动了。但因为传闻究竟与我自己的亲见亲闻有别,所以我把这一章提出,称为‘序幕’。”新历史主义又如何来消解呢?
诗人徐志摩失望之后的赞许是耐人寻味的,周围人的反应显然也影响到了胡适,“历史”此时不再只是一种属性,而成了一个有巨大影响力的场域,在这个场域之中,新历史主义所担心的“虚构”面临极大的挑战,因为有“堇人叔来信”。中国人的“历史癖”在此体现的淋漓尽致,鲁迅长长的《朝花夕拾》的“后记”(对记忆的种种查证)也是这样的一种反应。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看似无聊的实证式的追问,不只研究者有,即便作者本人也很有兴趣。郭沫若说:“我将来假如有更适当的环境,能够搜集得丰富的材料——我希望凡是参加过一九二六和一九二七年的那次革命的人能够提供出些材料来,就象我现在一样写出回想录,便是最好的方法——我到那时候一定可以写出那样的一部小说或者历史。”胡适自传有“堇人叔来信”,鲁迅《朝花夕拾》有“常维钧兄给我在北京搜集了许多材料”,看来,郭沫若的“希望”也并不是一种奢望了。足见,作者本人对其“自传”或“回忆录”的准确性也不能保证,反倒可能其他人有足以推翻作者的证据。从这一意义上说,“历史”不只是一种负重,而是悬挂在传记作者头上的利剑,无论是所谓的“史传”,还是现代的“传记文学”,都不能逃避它的审判。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选自《现代中国文化与文学》第23辑
本期编辑:长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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