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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制宪实验:《联邦党人文集》中的宪政与民主辨思

青法平台 青苗法鸣 2022-03-20

作者简介

毛俊龙,男,中南大学法学院2019级本科生。


一、从“远离人类和时间六千英尺”谈起


1881年8月,尼采在一张纸上题词:远离人类和时间六千英尺。


快100年前,一群政治精英齐聚费城,开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一次制宪实验。

倘若我们做一个历史假定,假定这部充满着政治制度创新的宪法[1]并未通过,假定13个州的松散联盟继续维持或者解体,假定最后的结果是,新的专制代替了旧的专制,长久的政治惯性得以延续。那么,人类的历史会怎样改写?


好在,历史从来没有假定。


历史事实是,费城的政治精英们以其卓越的政治才干和高超的政治智慧,在政治这个妥协与平衡的游戏中获胜。


而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政治惯性也由此被打破——赶走旧专制,并未出现新专制。

一个崭新的政治体制和运作方式在北美大陆孕育而生。而留下的那些竭力推动宪法生效的文字,也被保留下来。尽管在今天看来“分权制衡”“国家权力”“人民主权”等政治术语早已耳熟能详,并深入人心,但是在200多年前,这三位政治精英——麦迪逊、汉密尔顿和杰伊却为此不惜撰写85篇流畅的文字,来论证一个新的宪法和新的国家所成立的必要。与其说这是值得的“长篇累牍”,倒不如说这是一份人类的政治担当,是麦迪逊等人对人类政治智识的回答——人类社会不是由命中注定的依靠运气和暴力才能解决他们的国体,相反,人类社会是真正有能力通过思考和选择来建立良好的政府,尽管这个所被审议的方案,涉及太多的利益集团。


远离人类六千英尺,时间回溯到柏拉图生命的最后十年。西西里岛理想国构建的失败,让这位智者不得不承认拥有金质纽带的哲学王踪影难觅,且仅依靠哲学王的智识的治理也难以被称作理想国。于是,“法律国家”(law state)被当作次优选择,并被承载以新的国家蓝图。但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治理与争议解决的最优办法,在柏拉图看来,仍然是选择不受法典拘束的、有最高智慧和正义的人。只不过,自带光环的金质的人并未出现在城邦的历史时空下,法治被当作尽管刻板却相对可靠的治理手段来使用。而这就与18世纪美利坚政治精英们的考虑背道而驰了。


在麦迪逊等人看来,人的理性尽管可靠,但却也是其薄弱之处。多少热情洋溢的革命者,在麦迪逊等人看来,无疑是“开始于煽动者,终结于专制者”,其“危险的野心,更多地是被那种为人民权利着想的热情的美丽面具掩盖了”。一个稳定、安全的政治氛围,应当建立在有着相同的政治主张的政治精英设计下的宪政体制。易言之,麦迪逊等人所推崇的,是洛克、卢梭等启蒙思想家所未曾实验过的民主宪政体制,是没有君主的共和政体。他们也丝毫不掩盖这种主张,直言道:“除了共和政体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形式的政体符合美国人民的天性、革命的基本原则以及那种鼓舞了每一个爱好自由之士的可敬的决心了。”共和非建立不可,君主非废除不能,“野心必须用野心来抗衡”(麦迪逊语)。但民主共和的价值指向,并不走向两千多年前柏拉图所追求的哲学王治理。比其柏拉图对金质的人的偏爱,联邦党人[2]更倚仗不受愤怒、怨恨、嫉妒、贪婪、对抗、欲望、偏好等人所固有的“偏执”的法制。更准确的说,是信赖人民通过其代理人的联合以及事前的契约来管理眼下将建立的政府。


回到远离人类六千英尺的起点,时间拨回18世纪的美国。没有鲜花、没有先例、没有试点,联邦党人在北美大地上,开启一场伟大的宪政实验。


二、篇章比段落更加有力


我们身处一片荒野,没有一个脚印可以为我们指引方向。  ——詹姆斯·麦迪1789 年


(一)引言

也许这位后来做了美国总统的麦迪逊,可能不会想到,自己在为新宪法奔走游说所写的文字会对后世产生如此深刻的影响。但是,在200多年前的美国,政治局势可谓是摇摇欲坠。按照当时的规定,新的宪法需要在13个州中的九个州分别召开的批准大会上得到同意,才可生效。但美国这个年轻的国家,1776年才得以成立,政治环境复杂多变,国土幅员辽阔,利益错综复杂,如果4个主要大州有一个提出强烈的反对,那所产生的蝴蝶效应显而易见。而这本书,正如Clinton Rossiter所说,这些文字“构思于人类事务重大危机的压力之下,写作于几乎可以说是慌乱的匆忙之中,发表于大概最难以保存的报纸之上”。因此,今天读来,仍然能感受到流露于文字、段落与篇章之间的感召力与紧迫感。但即使在最危急的年代,麦迪逊等人的思路仍然体现出超乎常人的清晰。


笔者看来,联邦党人主要在围绕论证三个主要问题:一是论述联邦政府成立的必要性;二是否定原有邦联联盟;三是进一步阐释与建构新宪法。当然,也正如Clinton Rossiter所说,“在论述当时的现实问题时,其中不乏真知灼见,由此来揭示一些永恒真理。”而正是这些以时代性内容去求索人类性问题的思考,造就了其永恒生命力。


(二)汉密尔顿的呐喊与悲剧式的政治激情

在第一篇《绪论》中,汉密尔顿就以一种呼告呐喊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关切。他直言这部宪法的结果会涉及联盟的存续、各成员的安全和福利,以及一个在很多方面都举世瞩目的国家的命运。但是汉密尔顿也相信,“人类社会是真正有能力通过思考和选择来建立良好的政府”。我们常说,费城的政治精英大多受到启蒙思想的浸泡,开始相信人的理性,偏袒人的独立思考。但是,在这里,笔者认为更多的是一种“悲剧式的政治激情”——他呐喊,去唤醒,我们是要凭借自己的思考,还是“命中注定永远都需要依靠运气和暴力来决定他们的国体?”既然上帝把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留给了我们,那就不妨做个示范。可也正如作者自己所提到的那样,“提供给我们审议的这个蓝图,会涉及太多特定的利益集团”,每走一步,都如履薄冰,战战兢兢,“要避免那些不利于发现真理的意见、激情和偏见的出现。”而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要困难。任何既得利益集团绝对不会自动退出这场利益博弈的政治交锋,留给这些政治精英的似乎也只有“妥协-平衡-再妥协”的路径依赖。


而困难也绝不仅仅是撬动既有利益集团,与渴盼国家分裂的势力的博弈也相对轻松,最为关键的在于,他们所进行的立宪,是一场显而易见的政治实验,而最大的最容易被反对者驳斥的,在于缺乏这种立宪成功的先例。没有先例,就没有参照对象,因而也就行走在没有坐标的历史轨迹上。


即便针对这种论调,作者也保持着相当的克制,他说,“我非常清楚地知道,不分青红皂白地将任何一类反对的人都划归为利益派或者野心派(仅仅因为他们的个人情况可疑),不是一种诚心解决问题的态度。”他还强调,“有偏见的判断产生的原因是如此众多,并且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以至于我们在很多情况下都可以看到,聪明又善良的人们面对社会中最最重要的难题时,既有人赞成错误的观点,也有人赞成正确的观点。对于这种情况,如果给予适当的引导,就可以给那些在任何争论中都认为自己正确的人们提供一个教训,这个教训就是要节制。”


而节制,在我看来不仅仅是对于某个可供讨论的议题时所必须秉持的态度,更是一种政治宣告。从1787年宪法的内容来看,无论是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所追求的权力节制,还是在构建一个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的联邦政府时还努力保留的可贵的地方政府的有效治权来看,节制都是联邦党人的政治宣告与政治实践,甚至是一种政治手段。遇到不同政见,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作者也说得很明确,“在政治领域,如同在宗教领域一样,通过火和剑来达到改变人们信仰的目的,同样都是荒谬的。对于这两个领域里的异端分子,很难通过迫害的手段来同化他们。”而采用这样一种政治态度,我们往往会看到政治的平衡。


(三)横纵分析:联邦确为最优解

回到作者所致力阐述的第一个问题,我们可以清晰地得出一个印象——作者所致力推崇的新的政治架构,具有鲜明的现实紧迫感。回到书中所涉及的历史,我们可以知道,独立之初的美国,名义上是一个国家,但是实际上是13个州的松散联盟。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国家无权征税,也不掌握军队。各个州都拥有几乎绝对的权力,可以征兵、征税和发行货币。而我们也知道,货币主权是一个国家经济主权的核心,不同取向的货币政策会极大地阻碍正常的资本流动。而各个州各行其是的财政政策也加剧了经济发展的困境。缺乏统一的关税,也难以造就统一的国内大市场,这也使得邦联在对外贸易中处于劣势。在书中,作者阐述的非常具体,他说,“在航运业以及运输业方面,我们和英国、法国以及其他大多数的欧洲国家是竞争对手。如果我们认为他们当中会有任何国家乐于看到我们这两个行业的繁荣,那就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看法。”可以说,原有的政治架构,明显加剧了经济发展的制度成本与交易费用,而这种庞大的制度成本与交易费用,会直接转嫁到各个州,最终削弱国家的整体利益。


因此,仅从经济角度来看,构建一个统一的联邦政府就显得很有必要。但作者并不局限于经济角度的分析,作者还以其一如既往的“悲剧式的政治激情”的去唤醒,他说,“我看到了独立的美国不是一个由相互分离的和相距甚远的地区组成的国家,而是一个连成一片、土地肥沃、疆土广阔的国家,这个国家的人民是我们西方自由子孙的一部分。”、“作为一个国家,我们曾经并肩作战并缔造和平;作为一个国家,我们曾经一起击败了自己共同的敌人;作为一个国家,我们曾经一起同外国缔结同盟、签署条约以及加入各种合约和协定。”


实际上,作者也正面回应了“善意反对者”的种种疑虑。面对“他们依恋自由,也倾心于联合,他们意识到了有些危险即将直接威胁到联合,并会间接威胁到自由。”的这种自由与联合的“悖论”,作者鲜明地给出了态度——“无论政府在什么时间以何种方式组织起来,人民都必须放弃自己的一些自然权利,让渡给政府,以使政府拥有必要的权力。”而面对蓄意的分裂与恶意的驳斥,作者也给出了自己的态度。他说,“在那些破坏共和政体自由的人们当中,绝大多数是以殷勤地拍人民的马屁起家的,也就是说,他们开始于煽动者,终结于专制者。”虽然这样的批驳在书中并非是极其深刻的一类,但是这往往最能产生广泛的政治效果。从这,我们也能体会到一个卓越政治家的才干——理性克制又不失威严。


在另一个方面,为了论证新的宪法的必要性,作者还从外部与内部的某些因素来横纵交错分析。


从外部看,如果是一个松散的13个几乎拥有独立主权的邦联,那战争的因素会几何状的增长。而对此,作者顺势提出了构建一个真正意义上全国性政府的必要性。他举例说,“对于所有这些国家,美国要遵守国际法,这一点对于美国的安全非常重要。与13个分立的州或者三四个独立的联盟相比较,一个全国性的政府,更能够正确如期地履行条约,这对于我来说是很显然的事情。”事实上,当13个州真正意义上构建成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常备军事力量上会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从内部看,作者发掘了一个极具有说服力的论据——人才的选用。他说,“一旦一个有效的全国性的政府建立起来,那么整个国家里最优秀的人会愿意为其服务,这些人就会成为政府的管理者。”而得出的结论,“比起单独的各个州来说,全国性政府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行动都会更加谨慎、系统和睿智,因此其他国家就会更加满意,对于我们来说也就会更加安全。”在这里,作者的话语更具有画面感,他说,“在同样的事情和问题上,13个州或者说三四个联盟的法院判决就会总是不一致、不协调,其原因可能是 各自独立的不同政府所任命的又是各自独立的不同法院所造成的,也可能是影响不同的地方法律和地方 利益造成的。”也就是作者后面所集中表达的:一两个州的激情和利益。此外,一个统一的联邦政府,也具有更加稳定的政策原则,更具有综合性和协调性。在这里,我愿意把作者的话全部转述下来:“一个政府能够依照统一的政策原则不断前进,它能够协调、吸收以及保护各个部分和各个成员。因为它深谋远虑、谨慎从事,所以它还能够扩大每个成员的利益。在签署条约时,它会考虑全国的整体利益,也会考虑局部的特别利益,因为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它能够运用全国的资源和力量来保护任何特定的部分,这样做就比州政府或者分散的邦联政府所能采用的做法更加容易、更加敏捷,这是因为州政府和分散的邦联政府缺少系统的协调和一致。它能够把军队置于统一的训练计划之下;并且,通过把军队中的军官置于从属于国家元首的适当位置,会在某种意义上把他们统一为一支军队。因此,比起分散的十三个或者三四个各自独立的军队,统一的政府会使得军队更有效率。”从其中,扑面而来的不是原教旨主义式的启蒙读物的分析,甚至都观察不到可以被嗤鼻的卖弄玄虚。相反,是清晰、可预见的制度设计与利弊分析。商业民族的政治思维在这里也可见一斑。


(四)政治敏感:联邦制是经济的福祉

但即便有了横纵两种多重角度的分析,作者仍然保持着对事物的政治敏感。很显然,这三位政治精英明白,一个稳健、权威、高效的联邦政府,会赢得源源不断的国际声誉。在北美产业资本原始积累与形成阶段,稳妥的上层建筑必然会推动形成新一轮的资本增殖。一个很明显的历史事实可以清楚地表达这一点,18世纪,工业革命从北方开始,而到19世纪初期时,迅速席卷了整个美国。新宪法的通过,使得全国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得以可能。例如铁路的迅猛发展,无疑离不开这种统一的规模投资。



因此,作者总结,“如果它们看到我们的全国性政府非常有效率、高度组织化,我们的商业受到严格的管制,我们的军队组织得当、训练有素,我们的资源和财政得到慎重的管理,我们的信用得以重新确立,我们的人民自由、满足并联合在一起,那么,它们会非常愿意培养与我们的友谊,而不会想去激发我们对它们的怨恨。”


实际上,在工业化过程初期,在资本要素相对稀缺的条件下,组织化、有效率的全国性政府往往是推动资本几何扩张的几乎唯一因素。如果放在今天,这里无疑是外国直接投资的热土。但是在当时,按照马克思《资本论》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三个阶段划分,北美应该被纳入工场手工业与机器大生产的过度阶段,打着国际商业贸易旗号的交易,也往往带有不可避免的掠夺性。正如作者反问:“在很多事例中,商业精神不是刺激产生了一种新的欲望吗?(即窥窃领土和主权,也有商业目标)”。从后世的历史上看,联邦制下联邦政府集权与州地方分权自治的良性政治互动,极大地降低了制度成本和交易成本,统一的国内大市场和完备的宪政框架无时无刻不在滋养着资本的一轮轮增殖。


(五)小结

因此,总结起来,作者在论述新宪法的通过的必要性时,无时无刻不在使用这种正反对比。并且,我们也能体会到作者对历史的熟悉程度,无论是据安妮女王的信,还是古罗马、雅典和斯巴达的史料,都运用的那样娴熟,在极为短暂的时间里,寻找、提炼并且恰到好处的使用,这难能可贵。


当然,除了深厚的历史视野与坚实的正反对比,作者还单刀直入,正面回击了某些捏造现实的驳斥。当然,其中有些确实是直接回应民众的呼声。譬如,书中讲到“我们深思熟虑和善良的公民们,不管是支持公众自由还是支持私人自由,到处都可以听到他们在抱怨,抱怨我们的政府太不稳定了,抱怨敌对党派在对抗中忽视公共利益。”而这种抱怨,作者也承认,“党争情绪已经腐蚀我们的公共管理了”。


综上所述,笔者无论是把这本书划分成三个部分抑或是四个或者五个部分,它的要旨就在于为这部新宪法做政治辩护。但是,与大多数人赞赏这本书对1781年宪法的重要诠释作用的方面来看,更加拜服的是这本书中所体现的政治平衡理念。在我看来,不管人类政治制度历史如何演变发展,它总要遵循一定的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但这种规律又往往与惯性抑或是路径依赖所牵连。新专制取代旧专制,历史这一社会科学的实验室已经为联邦党人提供了新的实验的所需一切器材。


三、反思:宪政民主的纵向验证

西方法谚:正义有着普罗透斯似的脸。


事实上,无论是正义还是其他与其具有“家族相似性”的概念,都具有一张“普罗透斯”似的面庞。18世纪的美利坚民族继承英国大宪章以来的民主风潮与实践风波,开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宪政民主的尝试。后继者无论是否以民主为其终极目标,几乎都须手持“宪政”之旗,方可彰显其道义上的正确性与合法性。且前辈的宪政民主实验何其成功,运转的制度成本令人垂涎。似乎全世界但凡以民主为尺度之辈,都须以相同的宪政框架来厘定其阙误。


但这一倾向,以及往近以来对“民主后进者”的政治输出,在笔者看来,却经不起纵向的验证。


何谓纵向的验证?


与历史的验证不同,纵向的验证把人类漫长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民主样式其背后所揭示的价值作为第一位阶的因素。一般来看,民主所包摄的价值理念,几乎离不开多数人民决定、程序民主以及人民主权原则等。而这一第一位阶的价值,我们不妨借用“人民当家作主”这一“一级概念”。在这一概念之下,我们可以清晰地绘制一幅民主的知识谱系。在以人民当家作主这一一级概念统摄下的民主谱系中,人类历史上先后形成了直接民主(如选举制度)、间接民主(如代议制度)、协商民主(如提议与谈判制度)等若干类型化的民主样态,这些民主样态也可以被称作”民主的二级概念”;在这二级概念之下,又会存在大量具体的民主运作方式和经验性历时性传统性的规则,例如“多党制”、“两院制”、“三权分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等。纵向验证的方式将其共同归结在一级概念之下,并作为民主的原始起点和元价值。并以此绘就一幅以此为基点的民主知识谱系。谱系图上,一级概念具有相同性,二级概念具有“家族相似性”,而越往下的三级概念则各式鲜明。


在这一意义上,联邦党人所致力建构的以宪法限权、三权分立、两党竞争的民主设计,仅仅触碰到了第三级民主概念,如果将这第三级民主概念不做鉴别的输出,乃至被输入者不假思索地予以吞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民主的水土不服和状况百出。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近代以来旧中国在第三级民主概念上尝试全盘保有西方成功民主实践所遭遇地种种挫折。近代国家主权备受倾轧,除了物理上的抵御欠缺,也许长期的纠缠于民主的某些经验形式和操作环节,因而忽略了它的总体精神和基本原则的现实意义有密切关联。


从200多年前的小镇费城的制宪会议,到今天环视各国的民主宪政实践,倘若秉持对民主的原初追求,联邦党人所设计的宪政框架只是蔚为大观的民主范本中的优秀作品之一。但同时,这一作品也是人类首次的政治实验和宪政建构,因而被赋予更多我们所希冀的价值。无论我们称之为“活着的宪法”[3],还是“不死的民主”,我们都应该承认,任何一种宪政民主的经验形式只是民主知识谱系中的一种,并非人类民主最终价值的唯一载体。我们推崇这场伟大的立宪实验,我们折服于其雄心与果决,但我们也应正如联邦党人一般,相信人类的政治理性和智慧,为自己脚下的土地,设计一曲动听的乐章。


[1]本书版本为:[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詹姆斯·麦迪逊著;张晓庆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

[2] 事实上,该书写作之时,美国还没有“联邦党”(federalist party)这个政治组织。因此,“联邦党人”应该指的是以建立联邦制为共同目的的人。

[3] 在2000年之前,美国最高法院共引用《联邦党人文集》291次,足可见其在美国司法、宪政过程中的地位。资料来源于:Ron Chemow,Alexander Hamilton,New York:Penguin Books,2005,p.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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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金钟罩

本期编辑 ✎ 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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