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保护视角下宋代妇女的婚姻和生活刍议——读《内闱》有感
编者按:《内闱》一书由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伊沛霞(Patricia Ebrey)于1993年写成出版,是海外中国妇女史研究的开山之作。作为一篇书评,这位笔者较好地从人权保护和“剥削”等角度重点概括了该书第一章、第六章和第十二章等内容。应当认为,笔者的思考是恰当且具有一定的深度的。
但同时必须提请读者注意的是,作为历史研究书籍,《内闱》在史料选择方面有着从某种程度上讲相当致命的缺陷——伊沛霞教授过多地倚重了艺术、文艺和文学作品。这或许是因该书著成时其所重点研究的宋代妇女日常生活缺乏任何详细记载而发生的无奈之举,却不可避免地导致书中许多描述和论断都显得过于武断了。此外,为避免这篇书评所可能造成的误解,我们必须指出,尽管伊沛霞教授在大体上承认不平等权力结构的存在,但本书并非是女性必然受到迫害的单线叙事。相反的,伊沛霞教授认为当时的女性具有让自己在现有框架下尽可能获利的主动性。更多关于此书以及宋代女性社会地位和日常生活的内容,我们期待您也能够来稿或者在评论区和我们分享您的真知灼见。
作者简介
舒梦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大三年级学生 侦查学 法学双学位在读。曾在2020年全国大学生创新比赛中获得省级立项,结项成果评为优秀;在2021年全国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再次获得立项,项目仍在进行中!
“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左传》
宋朝始建于公元960年,终结于1279年。在中国人心中,宋朝的形象并不美好,因为它有专制、暴虐的皇帝,腐败的宦官和地方割据势力,在外侵势力面前屡战屡败,版图也是愈战愈小。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宋朝是前所未有的变化的时代,是漫长的中国历史中一个变化的转折点。土地划分制度和税制的改变,人口的增长、纸币的发行、印刷术的发明、科举规模的扩大以及儒学复兴使得宋朝的经济、文化空前繁荣。
但在这样一个经济、文化空前繁荣的社会,女性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带着这个问题我开始阅读。伊佩霞教授并不赞同“女人的生活被认为在追求物种的延续性上有重要意义,但在历史发展中并不重要”这一传统观念。她认为妇女参与了自身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和历史的进程。通读全书,我赞同伊佩霞教授的观点。但除此之外,我看到更多的是剥削,是不仅有男性对女性的剥削,还有女性对女性对剥削。此种观念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讲大概就是就是“我们自己是早已布置妥帖了,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的驾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了。因为倘若一动弹,虽或有利,然而也有弊。”
说到这,或许会有人认为这是一种精英观点并质疑道:“难道宋代的妇女不知道她们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吗?难道她们对于自己的生活是好是坏没有自己的判断吗?”我承认,以当代的视角去评判宋代人的选择是不合理的,但是评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评判,还在于对今后生活的指导与引领。除此之外,在历史事实面前我们不得不承认宋代女性被剥削的事实,以及她们有其他选择的现实可能。虽说现在已是21世纪,但是对人的剥削、“人吃人”的现象并未彻底匿迹,所以我从人权保护的视角对宋代妇女对生活进行分析,以期从中得到启发。现在,我将从书中摘取部分素材以论证我的观点。
先说缠足。据史料记载缠足最开始是在后唐的宫廷里,一位舞者把脚绑起来让它变得很小、很弯像月牙一样,然后这种做法在10世纪跳舞的人中推广起来。他们认为绑起来的脚显得更加有力、好看。然后,缠足从宫廷和娱乐场所波及到社会精英家庭,再到后来的普通人家,最后到了宋朝末年,缠足的习俗就已经变得根深蒂固。缠足变得流行,原因可以说是多方面的。其一,是文人的鼓吹:部分宋代文人认为缠足代表精致的美,缠足是女人为了显得美丽而愿意付出的代价,但是也不乏反对的声音。但为何反对的声音最终淹没于赞成的声音呢?这就要说到第二个原因了:宋代男子形象的转变。他们所崇尚和追求的是文雅、书卷气、好学深思或有艺术气质,但是不需要强壮、敏捷、或身手不凡。于是,男人喜欢娇小柔弱会衬出男性的强壮、结实与好动的女人,否则男人就像是带着女人气,而小脚女人因此刚好满足男人的审美趣味。所以说,审美趣味有的时候不仅仅是个人的主观好恶这么简单。它甚至可能会不自觉地导致某个习惯(制度?)的发生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当今世界自由、开放且多元,人们似乎也能接受各种各样的趣味和审美偏好,但无论怎样一定要保持谨慎,避免重蹈历史的覆辙。这或许就是有时候,一页历史给人们的教训比一本书还要多!
除了男人对女性缠足的推动具有积极作用以外,女性也明显地参与了这个环节。宋代货币经济增长,商业遍及全国,纳妾之风也盛行于富贵人家。到了北宋中期,男人已经不满足于出入色情场所,而渴望把女人买回家。妈妈们指导妓女和妓女般的妾对男人的魅惑力,因为就会考虑如何让自己的女儿日后变为更好的妻子。在众多手段中,裹脚因为既是显得更美的诀窍,但又不是催促孩子早熟的办法而广被采用。就这样,裹脚的姑娘长大以后,小脚的妈妈就多了。经常因小脚而被称赞美丽的女人会由衷地接受这个标准,越来越愿意帮助女儿因脚小而受到称赞。
再说宋朝上层阶级的妻子身份问题,在宋朝好的妻子不是好丈夫的翻版。相反,她要全心全意地接受社会性别差异,视自己的角色为“内助”。她们不仅要小心翼翼不冒犯丈夫和公婆的特权,还要做好任何需要做的使他们生活更好的事物。宋代理想的上层阶级的妻子不仅简单地献身于丈夫的家庭,还要有管理方面的能力及文学天才和人际交往中高超的技巧,使她可以保持家庭的繁荣昌盛。康德说过;“人只能是目的而不能是纯粹的工具。”在这里我们很明显可以发现女性完全被当作一个丈夫的辅助者,没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与追求。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当时的意识形态与一众文人的鼓吹,还因为女性自己认为那是恰当的。
宋代的女性,如果说妻是 “附属”,那么妾就是“奴役”。整个封建帝制时代,拥有婢女和妾室是富人惹眼的消费方式和男子气、精力充沛的表现;甚至财产状态非常一般的男人也要纳一两个妾,以帮助他的妻子做家务。随着宋代货币经济的迅猛发展和遍布全国的城市商业化,男人用钱换取女人的机会稳定地增多了。北宋中期,那些从前满足于流连院所的男人已经愿意并且有办法把女人买回家做妾,并且随着上层阶级的扩大,为他们提供婢女和妾的女人市场也跟着扩大。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妾已经完全被商品化了。商品化的妾并没有和妻一样的法律身份,所以她们的世界不是限定好的、期待中的,会发生什么事情完全取决于运气而非习俗或法律。在家庭里,妾也是处于极其边缘的位置。比如说有女主人的妾不仅在人身上依附于女主人,还会失去和孩子的大部分联系,而由女主人掌控着孩子。生儿子可以提升女人的家庭地位,对于妾来说生儿子可以确立他与主人家庭成员间的亲属关系,但是这并不必然,因为生了孩子的妾被赶出家门的现象大量存在。由于妾在家庭成员中处于边缘地位,主人死后她们很容易受到伤害。此外因为妾通常比主人年轻二十多岁,因此开始守寡时比寡妻早得多。按照法律妾不能被主人的近亲收留做妾,没有孩子的妾不能诉求财产。她们在主人的寡妻或儿子的家里没有特定、明确的位置。妾的制度可以看做为统治阶级的表现,如果农民不能用把女儿卖给富人或婢女的方法换回一些钱,统治者也不一定能从农民手里榨取更多剩余价值。与此同时,用这种方法“侵占”贫困阶层的“剩余”女儿使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保持着密切接触,从而确保精英阶层永远不能完全切断与普通人的道德、价值观和生活的联系。如此看来,对于精英阶层而言,妾只是商品;对于统治阶级而言,妾只是为了维护阶级利益的工具。
通读全书我们可以发现妇女参与了自身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和历史的进程,但是也不难发现无论上层阶级妇女无意中在嫁资的升高和接受教育程度提高的情况下下获得了什么样的权利或自治权,无论下层阶级妇女怎样从经济发展中获益,享受到什么样的权利或自治权,这所有的一切都被买卖婢女、妾、妓女和娼妇的女人市场和扩大及强化父权制的普遍趋势抵消了,留下的只有女性的工具化、物化、商品化,给女性的也只有剥削。
我不否认宋代妇女的婚姻生活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相关内容请参看苏力《大国宪制》第三章 齐家:男女有别,苏力教授对此做了极为详尽且精彩的论述)。但是宋代妇女被剥削的事实确实客观存在的。从人权保护视角研究宋代妇女的婚姻和生活对当代社会相关制度和理论的构建仍有启发意义。现如今虽然极力提倡男女平等,但是在就业、审美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偏见,这种偏见也可以被理解为潜意识中的男女不平等。对于个人而言,面对这种情况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卸下自己的有色眼镜,抛却自身的优越感、傲慢与偏见,无论什么时候,把人当人,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青苗法鸣向全体青年学人征稿:
一、长期征稿
主要推送法学、文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学术类、思想类稿件,体裁不限,论文、时评、书评、影评、案例分析、译文等皆可。
以来稿质量为采用之标准,欢迎篇幅适中、论证详实、观点独到的稿件,来稿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不对作者身份做要求,鼓励本科生练笔发声、交流进步。
为规范用稿,提高编辑质量和效率,来稿请以Word文档通过附件发至投稿邮箱:qmfmbj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投稿青苗法鸣”,邮件正文中附上150字内的作者简介(内容不限,需包含作者姓名等基本信息,亦可附上照片)。对于所收稿件,我们会尽快安排评审,并在3天内回复审稿结果。
稿酬等详情请点击:稿酬有多好?够买一箱钟薛高!
二、专题征稿
除了给大家提供“传帮带”的平台,针对本次的短期专题征稿,我们将对收稿文章的基础稿酬提高至150元,激励性稿酬不变。请务必在来信标题中注明“专题征稿+主题”。期限为:2022年1月20日-2022年3月31日,超出期限范围内的投稿仍然可收录,但不享受基础稿酬提高的福利。
本次专题征稿聚焦的选题有:
1. 社科著作读书笔记
2. 企业合规法律问题探究
3. 经典案件案例分析
4. 盲盒中的法律问题
5. 个人信息保护相关问题
6. 人工智能法学研究
7.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研究
8. 电子商务法研究
9. 民法(总则、债编部分)基础理论研究
10. 互联网平台垄断问题研究
11. 公司法修订草案有关问题研究
稿酬等详情请点击:每日一问:我这外溢的才华该如何安放?
本文责编 ✎ 顾澍
本期编辑 ✎ 小盒
推荐阅读
联系我们
长期收稿邮箱:qmfmbjb@163.com
社群交流请添加公共微信:
公共微信1:qmfmggwx
公共微信2:qmfmggwx2
付费咨询与讲座请添加小助手微信:qfxzsggwx
商务合作请添加微信:Fuermod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