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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会企业的基本政策和实践考量:承诺,联系,危害与问责》(节选)|琦宇荐读第4期

John E. Tyler 黄琦宇
2024-08-23

琦宇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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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泰勒

作者简介:约翰·泰勒(John Tyler)自1999年以来一直担任考夫曼基金会(Kauffman Foundation)的法务总监和秘书长,并于2004年成为该基金会的第一位首席道德官。该基金会通过促进教育和创业来促进经济独立。约翰能够理解与提出可赖以行事的理论,还能通过基金会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将理论付诸实践。约翰还为哥伦比亚大学的非营利管理硕士课程设计并教授两门课程:一门关于基金会,另一门关于社会目的公司。2018年,密苏里州律师媒体将他评为该州首届“顶级法律创新者”。


原编撷要

Abstract


在本文中,约翰·泰勒确定了评估社会企业的几个维度:承诺,联系,危害和问责。他详细的类型学非常符合我们在本书引言中更为简要提出的叙述。泰勒先生强调了前述指标的重要性,因为它们可以评估社会企业的努力在财务增长和社会目标方面是否产生了预期结果。


正文节选

Excerpts


考夫曼基金会

资料来源:https://www.kauffman.org

一、引言


促进和激励社会企业的政策干预的机会和呼声比比皆是。有些,例如那些修改或损害忠实义务(fiduciary duties)的例子,已经通过新出现的社会企业形式渗透到政策和实践中。在其他例子中成功是有限的,或仍处于正式化进程中。后者包括呼吁对采用某些形式的社会企业免税,扣除或抵免;优先考虑这类企业的公开融资;对公共投标采购的优惠,类似于向妇女和少数族裔拥有的企业提供的优惠;豁免证券、消费者保护、许可、竞业禁止或其他要求;等等。从本质上讲,这些建议往往使社会企业与更传统的营利性企业相对立,并且试图使前者有利而后者处于不利地位。虽然政策干预与这些理由有道理,但通常并不明确,对社会的好处也不明确。


采取此类政策干预的理由之一是促进金融资本的交付,以推进公认的社会产品,从而解决市场空白问题,而这些社会产品往往被传统投资通过传统商业或慈善事业所忽视。另一个理由是,与修改传统方法相比,使进入和运营社会企业更加精简、高效和清晰。


支持社会企业的很多理由有时会援引应该使公司和公众都受益的“做好事的公司(company that does good)”的身份。人们相应地担心品牌识别会演变成所谓的漂绿(greenwashing),并希望防止欺诈,虚假陈述,光环劫持(halo hijacking),不合理的不公平竞争,非法转移资源以及其他不当行为或渎职行为。但是,保护措施充其量只是模棱两可的,而且往往过于宽泛,以至于它们实际上能够实现寻求保护的行为(例如,漂绿,光环劫持等)。


这些政策建议中的每一项都涉及一些让步,从中还应该明确社会所获得的预期利益,如果不是实际的好处,特别是如果环境有利于某些人而不利于其他人。区别不应是人为的或武断的。


根据前面提出的理由,差异化是基于对社会利益的追求,同时也是为了资本提供者追求经济利益。不幸的是,这种理由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捉摸。例如,对于政策让步来说,社会影响可能优先于所有者价值,或者这种影响仅仅是可能的,这是否就足够了?应当深思熟虑的是:(1)是提供有区别的激励措施还是做出有区别的让步,以及(2)如果是,在确保利益/负担与风险/回报之间相称关系的同时,要走多远。通过这种方式,政策可以将“社会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活动和所谓的ESG(即环境,社会价值,治理)意识区分开来,这两者都是有意义的,应该得到鼓励,并且两者都不应该处于不利地位。


至少有四个概念可以帮助确保社会企业的考量具有战略性和明确性。这些概念为理解社会企业如何促进各种社会目标和目的提出了一个多维但相互关联的标题:(1)对社会价值的承诺程度;(2)努力/资源与社会影响之间联系的性质;(3)对危害的考虑;(4)问责的种类和手段。


这些概念不仅与政策相关,而且对于那些投资、经营社会企业并与之互动的人及其顾问来说,也具有独特的实际应用。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与企业家之间或公司与员工之间对这些概念的错位(或缺乏对错位的认识)可能会抑制投资或抑制其他参与,特别是如果经验是负面的,变得普遍和/或为人所知。未确认的错位可能会使金钱,时间,注意力和其他资源未用于应用之处,甚至可能造成危害,因为资源将被用于解决争议而非基础业务及其预期的社会影响。


试想有两个对社会企业进行大量投资的影响力投资者(Impact Investor):他们每个人都打算财务和社会回报,但投资者A首选的财务与社会的承诺比例是9:1,而投资者B的是1:9。换句话说,他们打算对社会价值做出独特的——也许是不相容的——承诺。他们也可能对“企业的努力应该如何紧密地联系以实际产生社会影响”有相互竞争的看法。


可能出现的问题之一是,在某些时候,企业将需要决定是否将资源用于捕获有关社会影响的数据,评估这些数据,决定是否广泛提供这些数据,以及将其多少资源用于这些工作。投资者A(9:1)可能认为,为实现这些目标而投入的最低限度的资源都是浪费,而投资者B(1:9)可能会认为资源被“浪费”在了经济目的上,而非用于前述社会目的。


如果每个投资者从一开始就了解对方对社会价值和人际关系偏好的承诺,他们也许能够减轻之后出现的偏离、成本和机会。一个或另一个可能会选择不参与,这最终可能更有效率,但是在无法获得资本的情况下,付出了什么代价?如果两家公司都进行了投资,他们至少能够更有建设性地解决出现的问题,而不会出现惊讶或相互怀疑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伴随着隐藏且脱节的意图。他们和公司的律师甚至可能能够提前为可预见的错位计划决策过程。


除了投资者之间的差异之外,投资者和企业家,公司和员工,公司和供应商,公司和消费者之间或公司的经理之间也可能发生类似的不同期望。本文提出了一个框架,使那些与社会企业打交道的人,特别是他们的律师,能够更有意识地行事,并以更清晰的方式运作他们的关系;还可以使政策制定者能够回答与其职责和目标相关的问题,包括本引言开头提出的问题。


本文的第二部分为理解影响力(Impact)、努力(Effort)和目的(Intent)在理论或实践中不可互换提供了一个基线。虽然可能是基本的,但前面确定的四个核心概念中的每一个都取决于应用这些术语的严格性,这些术语经常被错误地视为同义词。


第三部分首先阐明了该框架,提出了一个可能存在对社会价值的承诺的范围。只有在该范围内、之后或该范围内的某些点或区间内,才有理由作出政策妥协或让步。否则,对社会具有同等价值的可能性可能有限,对传统导向的企业也可能存在不必要的偏见。此外,沿线的点或范围内的波段可能会识别潜在的不相容性,或者需要澄清参与社会企业的人的实际兴趣可能在哪些方面存在分歧。


还有一个维度,努力与最终社会影响之间的联系或关系可以排列在一起。除了具有雄心勃勃的社会成果而付出代价的倡议外,只有结果才重要,政策可能最有效地只针对光谱中的某些范围。也许强调这些范围的政策足以支持联系,以表明有能力可靠地复制努力从而扩大影响。在实践中,围绕这些相同区间的利益可能有助于约束某些决策或管理对资源分配和评估等事项的期望。第四部分为努力和影响之间的这些联系提出了可能的布局。


是否以及如何考虑危害是另一个缺乏明确性的概念,特别是考虑到关于传统商业的有害影响的指责,这些指责使社会企业与传统商业区分开来,有时甚至可笑地“王婆卖瓜”。例如,过分强调在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地区创造就业机会可能会产生环境问题,“买一送一”模式可能会破坏受援社区的创业、制造或劳动力机会,或者可持续农业技术可能会转移稀缺的水资源或由于收成降低而提高当地价格。但是如何思考这些危害呢?它们是否应该单独解释,从其他社会影响中剔除,减轻,仅仅理解或忽略?有关危害的信息是否应该更广泛地分享?社会企业作为自身可能的危害类型的机会成本又如何呢?第五部分思考了这些及相关问题。


最后,第六部分展示了政策和实践如何从对问责(对什么及如何实现)的清晰思考中受益。例如,对社会结果——对实际结果和影响而不是对目的或努力——的问责,比依靠法律诉讼理由和补救措施更容易实现。事实上,对实际结果或影响(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他们的失败)的法律责任可能会阻碍或阻止参与,从而阻碍潜在的有价值的努力。但是,对善意和努力的问责,无论是独立于目的还是作为目的的表达,可能更适合于法律问责手段,作为通过所有者和/或公众压力追究责任的补充。


从更广泛的政策角度来看,可以结合潜在的让步来思考问责。如果合适,政策可以明确规定“什么”和“如何”。一个例外可能是“为成功付费”的举措,从宏观角度来看,问责相对简单:社会结果要么实现,要么没有实现。努力、目的和因果关系大多是无关紧要的,只要激励措施足够显著,社会成果足够雄心勃勃。但是,即使在“无偿付薪”倡议中,内部关系也可能受到有意义的影响,如果不是通过问责手段来界定的话,问责作为一个政策问题,需要实际的观点。


在实践中,那些参与社会企业的人,特别是他们的律师,应该知道如何追究他们的责任,并确保他们实际上能够以他们期望和意图的程度和手段追究他人的责任。那些如此参与的人不需要完全一致,但他们至少应该了解哪里存在(或可能出现)一致性的缺乏,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以便他们和他们的律师能够做好准备以更有效地解决问题。


思考这些概念并明确其应用的社会企业政策将有助于确保妥协,利益和危害可能与社会的预期社会回报(Desired Social Returns)相称。让那些参与社会企业的人更清楚地了解他们的努力环境,可能会在更强大的层面上引发更多的参与,甚至可能以更高的效率,有效性和规模。


七、结论


影响力投资(Impact Investing)

资料来源:https://www.mycnote.com

社会企业政策有意识地纳入对社会影响的具体承诺,努力与结果之间的联系,如何解决危害,以及对什么以及如何产生直接和边际利益的问责,特别是如果与对其应用的明确性相结合。这种关注还将有助于防止无意中使不该受益的人受益,不恰当和不公平地不利于他人,或损害社会产品。这种关注和清晰度也将增加那些参与社会企业之人的确定性,或者那些希望与他们一起参与他们努力环境的人。因此,希望有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并更有可能充分参与。


其中一些确定性可以实现,因为监管机构更清楚自己的责任和界限,这意味着执法可能更有针对性,并且可以更好地校准和/或减轻如此有针对性的风险。这种动态通过提高可预测性来帮助社会企业家及其投资方。


同样,通过清晰和有意识地了解他们如何与社会企业互动,那些开始,成长,投资,运营和以其他方式与社会企业互动的人可以在他们的努力中更加深思熟虑和专注。他们不需要完全一致,但如果他们至少了解哪些方面存在一致性的缺乏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存在,那么他们就可以做更好的准备以在问题出现时最有效地解决问题。甚至可能是因为在政策和实践中对这些核心概念缺乏正式关注,可能无意中限制了社会企业的潜力。也许,只要得到适当的关注,政策和实践都有助于大规模实现最终预期的影响。雄心勃勃,也许是天真的,本文希望为此做出贡献。



文章来源:Means, Benjamin and Yockey, Joseph W. The Cambridge Handbook of Social Enterprise Law.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9: 43-64.


翻译:黄琦宇


申明:本译文旨在促进科学研究,仅供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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