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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努力买房,养只猫都没有资格 | 易小荷

易小荷 骚客文艺 2020-01-04


本       文       约      2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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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资深猫奴,从北京到上海,我都是家不离猫,猫不离家的。当我妈听说,我家猫粮都是从海外亚马逊买的,猫砂都是薰衣草香型的水晶猫砂,而且每天有罐头时,就会感叹说,从前的猫哪有这么矜贵。我知道她说的是我小时候长大的那个大杂院里的猫,每天主人买点鱼鳅弄在饭里就吃了,外面再铲点煤炭灰作为猫砂也就拉了。但那时候的猫,作用更多是捉耗子保卫家庭,可算是“工猫”;而现在的猫早就升级成为宠物了,比“人类的朋友”还要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也因为如此,有些救助流浪狗的公益机构,就对收养人的要求过分苛刻。在从朋友那里领养胖梨和黄绒绒之前,我一度特别关注@上海领养 的微博,看到他们晒出的待领养流浪猫,也曾心动试图收养。没想到,对方一听我说养在公司,就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昨天又看到热搜“对流浪猫的领养要求”,评论里面一堆人在diss,好些人都有过跟我类似的经历,因为“条件不足”而被拒绝,这些人里面有学生党,有租房子住的,也有人为了隐私无法接受长期回访,等等。然后才看到这份完整的“领养要求”细则。当时我就震惊了,经过网上搜索确认,不仅是北京,这已经是大多数要求领养的“国际惯例”了。跟这些细则相反,“不能养在办公室”已算是很低要求了。就说这个“自住房,有车优先”吧,基本可以确定,只有中产阶层以上的人才达到这条件,这一条就已经把相当比例的爱心人士挡在外面。 更别说对猫粮的要求。网友@瞎了狗眼的猫 说了自己领养被拒的遭遇:因为说是住在本地的学生,猫粮只能尽力,毕竟没挣钱呢,然后那家猫主人就开始觉得我会抛弃猫猫,“问题是,真的会抛弃猫的人,就算住别墅吃200一斤的猫粮,他也会抛弃啊。”实在不能同意更多。感慨之余,想起2016年最受欢迎的宠物电影,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流浪猫鲍勃》: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詹姆斯,因为吸毒,被亲生父亲和后妈拒之门外,靠一把破吉他,在街头卖艺为生,一日三餐,到垃圾桶翻吃的是家常便饭。后来,帮他戒毒的医生为他申请了免费的应急救助房,在入住“新家”的第一个晚上,不速之客——流浪猫鲍勃闯进了他的生活。这一进来,鲍勃不但撵不走,还陪同詹姆斯去街头卖艺。没想到,这样的人猫组合大受欢迎。詹姆斯渐渐把鲍勃当作家庭成员,用一周的生活费为受伤的鲍勃买药。有钱的时候,给鲍勃买最好的口粮。没钱的时候,宁愿自己不吃,也要给鲍勃买罐头。和鲍勃在一起的生活鼓舞了詹姆斯,他戒了毒,和父亲和解,还重获妹子芳心,最后还出了一本畅销书。回头再看这片子,感慨万千:幸亏鲍勃不是根据“国际惯例”的要求被詹姆斯领养的,不然,他们彼此都得不到救赎。所以,看到微博上这份严苛的“领养要求”,我担心的是,有多少对动物有真正爱心的人,被挡在了这份以物质条件来衡量的“要求”后面?公益机构这么做,到流浪猫来说,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要知道,流浪猫的平均寿命不到三年,而普通家养猫的平均寿命为12-15岁。流浪猫生活在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里,每天都得为争夺地盘和食物跟同类或其他动物拼命,那些身体素质处于弱势的猫咪,被欺负或挨饿是很正常的,甚至还会被虐杀。而且,大多数流浪猫身上都有某种“感染病”,发病了也无法接受治疗,所以小病也会成为致命的因素……相比而言,有一个温暖安全的地方,喝着干净的水,吃着干净的猫粮,有人陪伴,有人呵护,没有生命威胁,这就已经是天堂了,你们还非得要求这天堂是精装修的?这么干,你们问过猫猫同意了吗?常理推断,对于猫猫来说,领养人的爱心重要,还是经济条件重要?难道你们不懂得,一个人的爱心和素质,跟他有多少钱并不成正比吗?我朋友跳跳供职于某大型电商公司,据她说,公司收养了很多的流浪猫,一般都是先集中养在公司,其后再陆陆续续被公司员工收养,条件只有一个:就是看哪只猫和哪个员工有缘分。我想,在那里工作的大多数90后并没有买房吧。另外,据我观察,朋友圈养猫晒猫的朋友们,也有很多并不是“自住房”,可这完全不影响他们把猫养得那么珠圆玉润。就算得搬家,也首先尽量减少对猫猫的影响。骚客文艺的专栏作家@余一 ,在上海租房子住的时候,家里也领养了流浪猫,上次把家搬回广东,为了猫,跟朋友借了车,一口气开了17个小时,路上都不敢住酒店,就怕猫太折腾。然后,过几天把广东的家安顿好,还得开车回上海还给朋友。如果这都不算爱,我有什么好悲哀。现在你跟他说得有自住房才能养猫?再说我自己,世界上还有比我更爱猫爱狗的人吗?我之前的猫养到12岁,狗养到14岁寿终正寝,她们每一次生病从来没有吝啬过钱。因为工作性质,一天当中我绝大部分时间都在办公室,因此,在办公室照顾两只猫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即使我在外地出差的时候,同事们也可以陪伴,让他们不至于成为留守儿童。

真正对猫负责的铲屎官,不用外在约束,

就敢于被猫签下一生一世的契约这比那些整天不在家的“自住房”主差哪儿去了?所以,爱,才应该是收养流浪猫最重要的条件。万一遇到虐猫的变态呢?这种概率太小了。因为这么小的概率,让大量有爱心人士领养不了猫,让大量猫猫不能有一个舒适的窝,得跟失,能衡量吧?这么多的要求,让我产生莫名的联想——现实中那些苛刻的丈母娘,“你买房了吗?房产证呢?要不要写我女儿的名字……”是不是一样一样的?如果因为你这样的条件,女儿嫁不出去,她会怪谁?网友@一鸡得七 开玩笑说:“是说的那个谈领养条件的吗……领养个猫还得签协议,给身份证复印件在北京有固定住房,还要家访太可怕了,就差安装24小时监控了。”还有些人赌气地说:“如果有这么多硬性要求,我还不如去淘宝或者闲鱼上花个一二百就能买到自己想养的种类。”

所以,我们所有人的初衷“以领养代替购买”恐怕会被逼沦为“以购买代替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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