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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蠢蠢欲动的法官助理

湘水涛涛 东方法律检索 2021-01-11

“退路即前路,哪里是找就能找到的?只有走才能走到。”

——湘水涛涛


2013年,他从沿海地区的一家外资公司辞职,回到老家考公务员。老家是一个十八线的县,他说,越是偏远越是贫困的地区,那里就越黑。我问他什么黑,他说就是挖煤,煤灰太多,笼罩着乡土,太黑。隔壁的那个县级市要好一点,经济发达点但也发展重工业,空气质量不好,也总是落满了烟囱里冲出的灰,有时就感觉白天如黑夜。总的来说生活质量较低。

2013年10月,通过省考后,他正式入职,成为该市法院一名书记员。他觉得,他离他的法治理想又进了一大步。

具体工作不谈,总之第一年就是实习期,第二年转正,两年里或做书记员的工作,或做执行员的工作。到第三年,他正式成为助理审判员。之所以说是正式,因为在司法改革未改革到该法院前,他的拟任审判员资格将人大任命的。他觉得,他离他的法治理想又进了一大步。然而他到后来才知道,这一大步,他至今还没能迈过来。

2016年下半年开始,该法院开始实行司法改革,他成为了法官助理。法官助理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按照目前的规定,法官助理好似要再干五年才能成为法官。他觉得,明明都已经是助理审判员了,理论上2017年就是正式法官了,现在却至少还要等五年,他觉得自己接受不了。因为他的法治理想就是希望通过自己来审判,提高案件质效。虽然他知道这理想实现起来难,但好歹可以一件件来做,虽然有时也身不由己。现在却变成了协助别人来审判,更多事就由不得他,他的内心很不高兴。当然还有一些别的原因,比如待遇差更大了,升职的可能性更低了,等等。但他觉得最主要的,还是他突然失去了资格与失去了主动权,这更使他伤心。他也知道,其实入了额也并不那么好,有很多成为法官的也正好喜欢去当法官助理,但他不是。他就是想成为一名法官。他当时的想法,就是这样的生动与形象,简单明了。

伤心过后,他发现是做出另外的选择的时候了。既然做不了法官,那就应当考虑生活与待遇。他想,他应该考去省城的法院,去那里做助理,那里工资高,在省城生活质量也要好点,没那么黑,环境差还可以向环保局投诉而有人理。但是,这并不能实现。他已经34岁了,大部分的岗位都只接受30岁以下的。他突然觉得自己老了。当然还有一少部分的岗位接受35岁以下的,但是,他在本单位工作才4年而未满5年,一把手说没有满服务年限的不能走,招考单位说,没有组织同意不能报名。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人生并不由自己,虽然他以前也这么觉得过。这是社会的错吗?这是自己的错吗?都不是。在这里没有错,只有命运,如果说命运两个字显得太过于丧,那么换个词,在这里只有选择。他想,既然在这里自己的人生并不由自己,那么,为什么不走呢?他也知道,到哪里可能自己的人生都并不一定由自己,但至少,选择过。

他终于想辞职了。2018年3月7日,截止到这一天,他还是没有辞职。因为他有太多顾虑,因为他觉得还没有找到辞职的后的退路。

退路即前路,哪里是找就能找到的?只有走才能走到。

他其实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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