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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小刊|规划行业信息精选(2021年3月下)

导读

本文原载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小刊》,内容为近期的法规动态、新闻广角栏目,以供参考。欢迎大家订阅和咨询,订阅方式请查看文末。


黄艳: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已初步建立 今年将从八方面全力实施城市更新

3月5日,全国政协常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住房和城乡建设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又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住房和房地产、城市更新、乡村建设等工作都作出重要部署,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黄艳指出,当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0%,步入城镇化较快发展的中后期。面对城市发展的新问题、新形势,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于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需要说明的是,城市更新不只是简单的旧城旧区改造,而是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其内涵是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路径是开展城市体检,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目标是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

“十四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结构优化调整、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切实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宜居生活的新期待。

2021年,我们将重点从8个方面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一是研究制定城镇体系建设方案,构建以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二是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优化城市布局,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三是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四是加快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五是加快推进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七是统筹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八是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黄艳强调,城市体检是对城市发展状况进行检测评估,及时纠偏、对症下药,努力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北京市政府率先开展了城市体检工作;2019年增加了11个城市开展试点;2020年,我们又选择36个样本城市全面推进城市体检工作。目前,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已初步建立,成为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抓手。

从2020年城市体检情况看,我国城市功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同时也存在突出问题和短板:一是中心区普遍人口过密、功能布局不均衡。二是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三是城市风貌塑造和历史文化保护不到位。四是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五是应对风险的韧性不强。

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发展理念转变不到位,也有城市建设底线管控不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统筹不够等原因。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城市体检评估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体检评估工作全覆盖。二是完善城市体检评估标准,明确城市建设的底线管控要求。三是优化体检技术方法,提高对城市问题诊断的精准性。四是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


全民参与的北京城市大体检

对于北京这样一座拥有2100万人口的超大型城市来说,每天面临的各类问题可谓纷繁复杂。政府不是万能的,要想从容不迫地迈出治理步伐,必须要洞察各类问题的源头所在。也只有实现了源头治理,才能事半功倍地维系良好的城市运行秩序。

两年来,通过“接诉即办”机制,千千万万的个体诉求汇聚到12345热线平台。通过后台的大数据分析,每一天、每一周、每一月、每一季度的市民关注热点、难点,都得以直观呈现。甚至有部分共性诉求尚在“青萍之末”“微澜之间”,已被送到决策者眼前。

这就是“接诉即办”带来的“全面城市体检”效应。

以2020年为例,对市民的1100万次来电分析显示,诉求排在前十位的分别是:疫情防控、市场管理、公共服务、住房管理、医疗卫生、城乡建设、交通管理、社会秩序、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教育问题。并且针对每一类问题,都有指向最集中的关键矛盾点。如市场管理类问题,矛盾最集中的是网络交易、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类问题,矛盾点最集中的是经济纠纷、户籍管理;教育类问题,反映最强烈的是社会办学、入学升学等。

精准的大数据分析,为政府部门靶向治理、主动治理、源头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也因此有了实时监测、检验和衡量的手段。

很多共性问题的产生,源于体制机制改革的滞后。城市发展日新月异,新生事物裹挟着新生问题,给现有的治理体系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根据“接诉即办”反映普遍的问题,2019年以来,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为超大城市治理补上了制度上的短板。

其中,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市民关注度最高。该条例从制度层面对很多“扯不断、理还乱”的物业纠纷问题,给出了硬性约束条款。诸如物业服务合同到期,老物业公司却赖着不走;应急物业引进,却没有解决小区的管理矛盾等,都有了清晰明朗的解决方案。该条例还首次提出在党建引领下,为无业委会小区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推动小区物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该创新举措,为北京市失管小区、物业力量薄弱小区的良性发展蹚出了一条新路。

更多在“全面城市体检”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即时治理,并且举一反三,探索出同类“疑难杂症”有效解决的路径,从而不断完善民生服务的“短板”。

不同于以往政府工作“全面撒网”,“全面体检”的数据分析给当前民生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精准画像”,稀缺的政府公共资源得以向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倾斜。

2021年,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的一大创新——“每月一题”专项治理,正是由此而来。紧扣“七有”“五性”,2021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将向房产证办理难、无牌照电动三四轮车、预付式消费退费等12类主题、27个市民高频反映的具体问题发起攻坚战。北京市委每月听取相关问题解决进展情况,相关部门将拿出改革方案,综合施策,努力推动上述问题实现“主动治理、未诉先办”。

“接诉即办”带来的“全面城市体检”效应,不仅适用于北京全市域的社会治理,在一区一域的局部城市治理中,同样开始发挥作用。

在北京市市民服务热线中心副主任冯颖义的办公桌上,有两大本厚厚的“体检”报告。一个是2020年北京16区“体检”报告,一个是交通、教委、民政等32个诉求量较大的市委办局的“体检”报告。每份“体检”报告都由三部分组成:2020年全年的“接诉即办”情况分析,接诉件中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分析,以及关于进一步提高“接诉即办”工作质量的建议。

和市民拿到的体检报告一样,这两本量身定制的城市“体检”报告,都以数据分析为主。既有类似心电图的每月来电数量变化曲线,也有“一图读懂”的各类问题占比饼图,还有各类横向对比、纵向对比的柱状图、曲线图。一张张直观明了的图示,将各区域、各领域所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和盘托出。

“这样的‘体检’报告北京是首次尝试,也是‘接诉即办’数据库成果应用的一次创新。”冯颖义说,今后基于“接诉即办”的年度“体检”报告,将固定在每年年初推出,为北京市各区和相关部门更好地谋划新一年度的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人民城市人民建。以“接诉即办”工作机制为载体,两年来,成千上万市民通过这条滚烫的热线,推动、参与并见证了身边这座城市的建设和治理进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正在首都北京日益形成。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赴东莞市开展城市体检等工作调研

3月10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清淦带队,赴东莞市开展城市体检、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调研。东莞市副市长梁杰钊,东莞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何绍田等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现场调研了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万江社区连片改造项目和中兴路—大西路历史文化街区,召开座谈会听取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等工作介绍。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东莞市开展城市体检、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等工作成效,并强调,要精心筹备城市体检观摩研讨会。系统总结东莞市开展省级城市体检试点的工作经验,利用广东省城市体检观摩研讨会在东莞举办的契机,重点回答好介绍好城市体检“检什么”“怎么检”“成果如何运用”等问题,将试点成果向全省推广。要加大城镇老旧小区工作力度。加强部门统筹协调,用足用好其它相关政策,连片打包、整合推进;科学谋划改造项目,积极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等支持,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积极推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积极探索,整合资源,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打造东莞名片,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北京:将提高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比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消息称,今年北京市将完成不少于300公顷商品住房供地,并提高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比例。同时,进一步优化供应结构,加大公租房、集租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力度。据介绍,近年来,北京市保持年均新增8.5万套左右住房,并率先创新推出限竞房、共有产权住房,总体上形成了限竞房、共有产权住房、普通商品住房5∶3∶2的供应格局,满足居民刚性自住需求。截至目前,北京市场上可售住房约9.4万套,其中限竞房、共有产权住房分别为2.8万套、1.4万套,此外还有拿地未开工和开工未入市的在途商品住房1600万平方米左右、约15万套。


天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诚信建设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召开研究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诚信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会议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诚信建设应着眼“信用信息基础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进联合奖惩工作、探索信用应用创新”4个方面,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建立信用记录、全面归集信用信息、建立报送共享机制、建立健全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场景、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和信用信息注册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健全‘红黑名单’机制、完善联合奖惩机制、集中整治违法失信行为、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落实信用异议和修复机制、探索信用应用创新举措”等具体工作。


河北:“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形成

河北省 “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形成。据了解,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精准功能定位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出台了市县、乡镇、村庄3个规划编制《导则》,梳理制定了7个清单,开展了两轮高规格大规模专题培训。省、市、县均成立专班,加快推进编制工作,持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到2020年底,省级规划已形成文本、图件、38项专题研究等成果,各市、县均已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成果,初步搭建起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河北省对各市和20个重点县(市)规划开展了两轮技术审查。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启动,持续开展“多规合一”村庄规划试点示范。


安徽:2021年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2021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提出,统筹实施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工作。深化落实“体检先行、示范引路、统筹推进”要求,以城市体检为切入口,以政策标准体系为支撑,以试点示范为引领,统筹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和城市安全韧性等更新改造工程。全面开展城市体检,针对存在的“城市病”提出“诊治”方案,对容易产生的“城市病”提出预防措施,为城市更新提出对策建议。此外,各设区市应组织实施一批城市更新改造片区及试点项目,探索破解工作难题、政策约束机制。


江西:禁止在历史文化街区内大拆大建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在城乡建设中,要坚决制止各类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行为,加强普查认定,推进挂牌建档,加强修复修缮,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同时,加大投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修复和更新历史文化街区,持续提升历史文化街区的宜居性。加强历史建筑安全评估和活化利用。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历史建筑进行抢救性修缮。禁止在历史文化街区内大拆大建,对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以外的其他建筑,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尊重街区整体格局和风貌的前提下进行创新性更新改造、持续利用,改造后的建筑应与街区历史建筑可以辨别。


宁夏:出台意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3月1日,宁夏自治区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内容和标准,要求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机制,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建立健全改造工作机制等。《实施意见》提出,2021年宁夏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00个、1000栋楼、40000户(套);到2022年末,形成成熟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宁夏基本完成全区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积极推进2005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


浙江:划定国土空间规划“控制线”

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三条控制线”的划线重点各有不同:“生态保护红线”要科学评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要从严核实优化、“城镇开发边界”要集约适度划定。本轮划定对原红线进行评估和调整。本轮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线原则是“核实优化”,对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结果,开展综合评价,进行划定。同时,对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不实、违法占用、存在严重污染的,进行全面梳理整改。城镇开发边界,则为浙江省首次划定。此前,只有杭州市进行过试点。


河南:今年将新开工安置住房119690套

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下达全省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此次共下达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136个,计划新开工安置住房119690套。所有项目应于2021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按有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按建设规模享受各级财政资金补助和相关优惠政策,并可按相关规定申请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棚改专项债券。


青海:将改造5.15万套老旧小区住房

青海省近日出台《青海省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到“十四五”末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将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建筑主体结构完好、未来5年内未列入政府征收计划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3类分别推进改造。根据《实施方案》,到“十四五”末,全面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和2000年后建成且符合条件的确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其中2021年将改造老旧小区住房5.15万套。


黑龙江:加大力度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近日召开的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宣布,近年来,黑龙江省加大投入力度,改造城镇棚改房62.7万套、老旧小区51.9万个、农村危房43.7万户,城乡居住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据介绍,2021年黑龙江省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全部完成地级以上城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推进非主城区棚户区改造,促进城镇供热老旧管网和二次供水泵站管网改造工程。


福建:城市建设品质提升进入加速期

福建省今年第一批城市建设品质提升行动项目确定。截至2月23日,福建省各地市已报送第一批城市建设品质提升行动项目4056个,年度投资金额约2159亿元,目前已开工项目1227个。

据了解,下一步,福建省各地市还将根据实际滚动谋划生成建设项目。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顾问对各地市项目建设给予指导,并采取“挂图作战”,按照每月通报项目进展、每季度召开现场会或交流会等办法推进项目。同时,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督查和提升工作考核,确保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国务院同意调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函复水利部同意调整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完善后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包括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工作要求四个部分。其中,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国河湖长制工作,研究部署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河湖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各地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个部门组成,水利部为牵头单位。国务院分管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水利部主要负责同志和国务院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3月9日印发通知强调,一要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的重要意义;二要结合实际推进《意见》的贯彻落实;三要加快建立“一老一小”相关工作机制;四要营造促进养老托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别于2021年3月底前将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方案和本部门2021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并于2021年底前报送2021年度工作落实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2021年工作要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沿线省(市)共同编制并于近期正式印发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从加快规划编制实施、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运河航运转型提升、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挖掘文化价值内涵、开展宣传教育推广、推进重点建设区建设、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等10个方面,部署了35项2021年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重点工作,明确了每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专题会议在京召开

3月12日,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专题会议在京召开。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民政部部长李纪恒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研判未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坚持守正创新和主动作为,坚持总体布局和系统集成,坚持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结合。要研究推动建立统一互认的老年人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评估体系,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的提供和供给标准的确定提供依据。要探索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更加清晰地界定基本养老服务的具体项目和内容。要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增强制度之间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衔接配套。要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强化政策和资源支持。


2020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发布

2020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绿化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国土绿化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国完成造林677万公顷;森林抚育837万公顷;种草改良草原283万公顷;防沙治沙209.6万公顷;全国湿地保护率达50%以上;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城市达441个,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8平方米;新增公路绿化里程18万公里,铁路绿化里程4933公里,有力保障“十三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重要贡献。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日前印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出台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分总则、组织管理、工作制度、一般程序、特别程序、评价与监督、附则共七章,48条。原《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办策字[2004]43号)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发布《“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理念,着力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日前,生态环境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共同制定并发布《“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从深化重大理论研究、持续推进新闻宣传、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创新方式方法等6个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安排,部署了研习、宣讲、新闻报道、文化传播、道德培育、志愿服务、品牌创建、全民教育、社会共建、网络传播等10大专题行动。


交通运输部印发《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

3月3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分为发展基础、发展态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五大部分。

《纲要》提出:到2035年,形成“规模结构合理、设施品质优良、治理规范有效、运输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公路网络化水平显著提高,总里程稳定在500万公里左右,基本实现乡镇通三级路、建制村通等级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完备高效、资金保障政策机制完善有力;基础设施耐久可靠、安全防护到位有效、路域环境整洁优美;运输服务总体实现“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对乡村振兴的服务保障和先行引领作用更加充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总体满足交通强国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


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视频会

3月1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视频会。会议指出,要实施好《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拓展乡村功能价值,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达到32万亿元,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培育一批产值超百亿元、千亿元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乡村休闲旅游年接待游客人数超过40亿人次,经营收入超过1.2万亿元;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超过1500万人。

会议强调,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要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一要抓规划。各地要编制好“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二要抓平台。建设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及农产品加工园和返乡入乡创业园等平台。三要抓企业。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四要抓要素。破解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难、贷款难问题。五要抓机制。推广契约式、分红式、股权式利益联结方式,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


河北省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升农村承包地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升农村承包地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坚持依法保障农民权益、坚持放活土地经营权、坚持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为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稳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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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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