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小刊|规划行业信息精选(2022年5月上)
导读
本文原载于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小刊》,内容为近期的法规动态、新闻广角栏目,以供参考。欢迎大家订阅和咨询,订阅方式请查看文末。
北京:《北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发布
日前,北京市京津冀协同办印发《北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了12大类70项重点任务,涉及173条重点事项。
在今年的《工作要点》中,北京安排了一批延续性的任务,例如,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深入实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抓好支持雄安新区“三校一院”交钥匙项目建设等任务。据了解,这些任务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再谋划、再梳理,提出了2022年的目标任务,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同时,北京市统筹布局一批新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例如,学习借鉴长三角等区域一体化发展经验做法,推动出台北京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相关方案;发挥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作用,加快构建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共同体;持续发挥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牵引作用,扎实做好冬奥遗产利用工作等。
江苏:出台《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
4月26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文件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大威作新闻发布,副厅长王学锋主持发布会。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韩冬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计处、园林处、村镇处及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刘大威介绍,《实施意见》共五部分十七条,从总体要求、积极保护、活化利用、传承发展、建立健全机制等方面对我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和相关制度政策进行了规定。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具有江苏特色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建成,涌现出一大批代表江苏先进水平的历史文化遗产当代复兴经典案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江苏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成为美丽江苏中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全省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
浙江:印发《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近日,浙江省印发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有农村区域的县(市、区)每年开展 1-3个 未来乡村建设。自 2022年开始,全省每年建设 200个以上未来乡 村。到 2025年,全省建设1000个以上未来乡村。具体包括:
1、主导产业兴旺发达。现代农业、美丽经济、村庄经营成效 显著。数字化改革率先推进,“两进两回”全面深化,农业经营主 体不断壮大,创业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完善。项目村常住居民收入 县域领先,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为县域村均 1.5倍以上。常住 人口实现净增长,青壮年人口占比有所提高。
2、主体风貌美丽宜居。片区化、组团式整体谋划村庄规划, 城乡风貌整体优化。深化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整治“三大革命”, 长效管护机制健全。美丽庭院建设比例超过 60%,违法建设全面 杜绝,总体风貌和谐秀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践行,文明乡 风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完善。统筹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未来乡 村发展安全底线。
3、主题文化繁荣兴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队伍、活动、投 入有效保障,文化服务丰富多彩,农民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历史文 化遗存有效保护,乡村优秀文化全面传承,地域特色文化充分展 示,乡村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贵州:印发《关于促进贵州特色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贵州特色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促进贵州特色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并优化相关政策制度。通过积极开展国家公园的创建工作,逐步完善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建设,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力争全省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达到10%左右,初步构建起设置科学、规划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特色明显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到2035年,全省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实现全省四大山脉八大水系自然保护地全覆盖,全省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得到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建成具有贵州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海南:印发《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
近日,《海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
《方案》提出,海南省将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抓手,聚焦改革和开放,发挥区位优势,实施科技强省战略,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全面推进“一省两市三高地”建设,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到2025年建成具有海南特色的“一省两市三高地”区域创新体系,争取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其中,海口市进入创新型城市先进行列,三亚市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种业、深海、航天科技创新高地。
青海:印发《青海省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方案》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青海省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总体要求、职责分工、实施应用、更新调整、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四条工作内容,全力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应用实施。
“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工作方案》提出到2023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完善,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全面加强;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应用机制更加有效。明确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做好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实施、跟踪评估、更新调整和应用系统的建设等工作,各市州、县区政府落实制度实施主体责任。提出了“三线一单”中优先、重点、一般三类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原则要求及实施应用的重点领域范围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明确了定期调整与动态更新相结合,省、市州协同与自下而上相统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牵头与有关部门联动相协调的工作原则、程序等。同时,明确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监督管理以及推进“三线一单”纳入地方立法、加强工作经费和技术保障、跟踪评估、宣传培训等工作要求。
邢台: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要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着力解决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屡遭破坏拆除等突出问题,确保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完整的保护。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5年,具有邢台特色、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初步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邢台市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
《实施意见》还就加强保护利用传承、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从立的角度,《意见》明确要抓好“五统一”。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二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四是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从破的角度,《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意见》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优先推进区域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做好古籍工作,把祖国宝贵的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对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古籍抢救保护、整理研究和出版利用,促进古籍事业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力量。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为,古籍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工作水平有效提升,古籍保护传承、开发利用成效显著,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古籍工作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地位更为凸显、作用更加突出,古籍事业繁荣发展。
《意见》还就完善古籍工作体系等提出了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22—2024年共实现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方案》提出10个方面主要措施:一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二是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三是实施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四是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五是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六是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七是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八是实施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九是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十是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印发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印发。
《实施方案》共包括5部分内容:一是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坚持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目标导向,需求牵引。二是主要目标。按照两纲提出的主要目标,明确到2030年卫生健康领域12项目标。三是主要任务。包括持续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儿童健康服务和管理、加强儿童疾病综合防治、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建立完善女性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防治妇女重大疾病、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8方面主要任务。四是保障措施。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妇幼健康法律与政策体系、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进妇幼中医药融合发展、提高妇幼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科学研究与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妇幼健康文化建设8方面保障措施。五是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测评估、加强宣传引导3方面工作要求。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
日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通知,部署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有关工作。
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的运输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一要全力畅通交通运输通道;二要优化防疫通行管控措施;三要全力组织应急物资中转;四要切实保障重点物资和邮政快递通行;五要加强从业人员服务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2年版)》)。《清单(2022年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12月10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同时废止。
《清单(2022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减少6项。
针对许可准入事项中的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清单(2022年版)》明确要求,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电力和燃气经营许可等市政公用领域特定业务。
针对建筑业,明确要求,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建筑业及房屋、土木工程等相关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安全生产许可及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按备案管理的除外)等。
针对房地产业,明确要求,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预售等相关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商品房预售许可。
针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明确要求,未获得许可,不得发布特定广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针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明确要求,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等。同时,不得从事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等。
针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明确要求,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污染物监测、贮存、处置等经营业务——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
此外,在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中,明确提出,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禁止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节水标准的材料、产品和设备,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给社会力量承担,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助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核酸检测、消毒消杀、防疫宣传等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务实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
《通知》明确,继续加大助残、法律、青少年社会工作、文化体育、交通运输、社会救助、公租房运营管理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力度,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助力公共服务精准提供。
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批准全球城市监测框架
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已正式批准实施全球城市监测框架(UMF),将其纳入联合国系统内监测可持续发展目标和《新城市议程》的统一战略。该框架由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第53届会议于2022年3月1日通过,它一方面协调了现有的城市指标和工具,另一方面又为衡量可持续发展目标和《新城市议程》的实施情况提供了通用框架。
全球城市监测框架将用于监测联合国人居署及其他伙伴组织实施的项目,跟踪这些项目在城市、国家、地区或全球层面的实施效果,并将其中的许多项目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和《新城市议程》建立联系。此外,城市监测框架还可作为一个潜在工具,用于指导自愿地方评估(VLRs)以及为联合国国别小组开展的共同国家评估工作准备城市数据。
联合国人居署与超过15个联合国机构和18个合作伙伴共同制定了这一监测框架。全球城市监测框架的指标体系是在一个包含五个领域、四个城市目标的矩阵基础上设计的。五个领域分别是社会、经济、文化、环境、治理与实施,四个目标分别是安全与和平、韧性、包容、可持续。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提出,到 2025 年,示范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发展主要指标位居全国革命老区前列,增长潜力充分发挥,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在乡村振兴、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内陆开放合作、红色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形成一批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到 2035 年,示范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形成红色文化繁荣、生态美丽宜居、特色产业兴旺、人民生活富庶的发展新局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提出,到 2025 年,闽西革命老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位居全国革命老区前列,增长潜力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继续探索引领林改、医改等改革创新,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到 2035 年,闽西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改革创新、城乡协调发展、红色文化传承、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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