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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闻的“美联航”(总第142期)

2017-04-11 杜骏飞等 杜课

作为新闻的“美联航”


Q1

美联航事件发生后,国内新闻界纷纷发文,提及了暴力、强制、亚裔、强烈谴责等关键词,舆论一时为之发酵,也有不少中国网民因此事互掐。作为新闻专业的学生,该如何理智的看待这次事件?


杜骏飞:


从专业的角度看,讨论的前提首先是厘清事实,这个事实不仅仅是网上流传的视频和已有的相关报道,而且应包括航空业的规则、事件关联方的意见、各类证人的证词、美国相关法律等。没有这些事实,新闻人不仅无从判断,甚至不能正确地描述。

 

其次是选取新闻观察的视角:哪些是可以确认的?哪些是亟待追问的?哪些数据值得挖掘?那一种观点受到了遮蔽?等等。

 

至于你所说及的“理智的判断”,实际上是要求一个人能够做到:基于事实讨论;有逻辑的分析;特别重要的是,独立、清醒地形成结论。

 

但如果要以新闻职业的观念来要求你,正确的反应则是:只做新闻媒体能做的那一部分——

 

如我在“采访的真相”那一课里所说,新闻记者的本职一般是探索个案,而不是描述总体;很少是解释,几乎不可能是主观解释。记者的工作更注重再现,而非表现;更注重情景,而非情绪,更注重说明,而非说理。即使是深度报道,其最高理想依然是以事实来解释事实。

 

除非你是在写一篇社论,通常,一个新闻专业主义者会让事实的归事实、观点的归观点,因此,记者实际上从事的是发现事实的工作,而且是探索性的事实。

 

探索新事实、未知事实、完整事实、被隐瞒的事实就是新闻工作者的主要工作了。

 

这里所说的事实,不完全是简单、直接的事实。正如我在《深度报道原理》里所说,新闻的事实,不仅仅是事件和数据,还应该包括意见、状态、趋势。

 

因此,那些围绕本事件的争吵、舆论态势,以及不同阶层、团体的发声,都在我们的观察范围内。

 

只有我们自己的观点除外。



Q2

媒体报道突出亚裔、中国人,有预设导向的嫌疑吗?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将报道指向种族歧视这一敏感主题?


杜骏飞:


美联航主要当事人是亚裔,这一点是事实。按照接近性的新闻价值法则,在中国媒体的报道中,指出他是亚裔或华人,亦无不妥。

 

但当前的报道,应不可使读者形成这样一种认识:当事人受到损害,是因为他是亚裔。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事实依据支持种族歧视这个因果判断。如果想要证明,那就要寻求新的证言,发现支撑性的新事实。

 

还有一种做法,那就是找到同类案例的数据库,挖掘出这类事件中,发现数据向亚裔明显偏倚,如此则可以形成一个化约的宏观报道。

 

然而,即使数据库支持总体假设,就本案来说,仍然需要证据来证实假设。因此,我们依然需要回到采访核心事实的工作,才是正途。



Q3

怎样看待这一事件舆情中参杂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情绪?部分媒体渲染和激发这种情绪是否涉嫌哗众取宠?


杜骏飞:


社会公众在这一类单纯事件中萌发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情绪,是由当代社会史、群体社会心理、族群文化、意识形态教化等多种因素共同促成的。这里不做阐述,权且一带而过。

 

有些自媒体将这类事件与中美关系、民族矛盾之类宏大叙事相联系,自然是缺乏逻辑的。还有一些哄客式的言论,不仅不足为据,甚至只能当作段子来看,例如:“美联航,放跑了丁义珍的是你,现在暴打旅客拖下飞机的还是你!”但是,如果这样级别的非理性舆论成千上万,形成规模,那么在一场舆论风暴中,还是有可能促发不可预计的群体化学反应的。

 

就严肃的新闻业来说,我们需要在记者采访的探索性研究中,呈现个案的完整性和深度性,而不是推及总体的普遍性,更不是让公众的情感、情绪凌驾于社会事实之上。

 

如果一个专业级的新闻媒体预设立场导向、借助公众情绪来不正当地实现影响力,那是不专业的表现。

 

至于有媒体试图利用公众的非理性来牟利,或借助了这一类事件煽动民族情绪,那不仅是不专业,而且有缺乏政治道德之嫌。

 

我曾经在《我们为什么而新闻》一文中,对《环球时报》的类似作为做过如下批评:

 

“近现代以来,热衷于民族主义的国家多半是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国家,从政治上来说,只有帝国思维才会惯于将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相结合,在社会群体中培养狂热的“爱国主义”情绪,反而会导致国家形态的极化与不稳定。

 

从新闻伦理上来说,专业主义的媒体不会以为民族主义情绪是一桩奇货可居的买卖,不顾新闻常识和社会责任而迎合其非理性。”



新闻专业的理想,毕竟是社会福祉,而非社会灾难,不是吗?


感谢收看、阅读本期《杜课》,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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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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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园

责编|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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