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斗门区进入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一轮农村改革启幕。
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珠海市斗门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也是2021年斗门的十大改革创新项目之首。
未来,斗门将以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管控制度体系为重点,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导向,以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流转为突破口,全面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体系完整、权能到位、环节清晰、流转有序、集约高效的宅基地管理路径,实现土地集约、立体化利用。
斗门莲洲镇。
为全省6个试点县区之一
2021年3月30日,在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由莲洲镇石龙村经济合作联社和三湾村经济合作联社发起的石龙村5.12万平方米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吸引了近五百人在线围观。
最终,经过多轮竞拍,珠海市岭南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2340万元成功拿下。
从2020年起,珠海市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竞投人可通过智能设备终端,足不出户参与竞投,这样的线上交易既提升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便利性,又减少了投标人之间的接触,极大程度上杜绝了串标、围标行为的发生。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要改革,关系构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基础,对保障农民权益、完善乡村治理具有重大的意义。
近年来,在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中,珠海斗门逐步在全区建起“三资”管理交易平台,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地使用权流转。2020年,农业农村部将珠海斗门列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单位。
农村综合改革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既拓宽了社会资本投身乡村振兴的渠道,又有效缓解了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如何盘活越来越多被闲置的农村宅基地,逐渐进入改革视野。
2020年10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了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设区市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其中,广东省进入名单的6个试点县区包括珠海市斗门区、佛山市南海区、韶关市南雄市、惠州市龙门县、汕尾市陆河县、肇庆市德庆县。
宅基地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农村改革中敏感程度最高、难度系数最大的改革事项之一。斗门如何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动真格、出实招,进一步激活被视为“沉睡的财富”的宅基地?
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宅基地是指集体所有,福利分配给农户盖房使用的建设用地。”斗门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宅基地制度保障了农民“居者有其屋”,但随着城镇边界拓展与农村人口转移,在宅基地管理中出现了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权能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导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成为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对于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
近日,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珠海市斗门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方案,未来斗门将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全面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做好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改革的基础。按照方案,珠海斗门将积极稳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条件下的不动产登记政策,争取在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斗门明确,未来将建立宅基地使用权、农房流转登记管理制度,做活宅基地使用权和闲置农房流转市场,合理引导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闲置农房流转行为。
在宅基地整理与盘活利用方面,方案明确将通过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探索要素流转、要素合作、要素入股等多种资源要素流转模式,对退出的宅基地有序开展整理与利用,进一步探索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同时,斗门将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探索永久退出、暂时托管、退地农房入股、以地换房等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关于转载和征稿
1、欢迎转载本公众号文章,转载请联系我们设置白名单。
2、征集宅基地管理与利用相关稿件。来稿请告知单位及联系方式,发表时将署作者名并标识原创。
联系方式
浙江绍兴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先行镇工作会议召开,合力探索宅改的“绍兴经验”
广东惠东白花率先完善村民宅基地建房报建程序 颁发第一批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
关于《衢江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最高法判例:对于宅基地的补偿方式可由行政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决定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答复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不动产预告登记问题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