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突出“四个强化” 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
2020年以来,安徽省认真贯彻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文件精神,积极安排部署,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首批在18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改善了农村环境,推动了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强化工作定位。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2020年省委一号文件将试点示范列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将开展试点示范作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的重要任务。
二是强化任务落实。省委省政府分解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由一位分管副省长负责,农业农村厅牵头,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配合。农业农村厅按照要求制定省委一号文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月进度安排和省政府重点工作季度目标,自4月份起坚持每月调度,年底进行考核,高位推动18个试点县(市、区)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和时序进度抓好任务落实。
三是强化学习借鉴。农业农村厅先后印发四期“皖农交流”,推介歙县、芜湖市湾沚区(原芜湖县)、休宁县、淮南市八公山区相关经验做法,供试点示范单位参考借鉴。同时,在注重省内相互交流学习的基础上,组织部分县(市、区)赴浙江、江苏、四川等省份先进地区考察学习。
四是强化调研督导。农业农村厅注重结合日常工作特别是座谈会、培训会等时机抓好调研督导,联合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文旅厅分片开展调研指导。落实省委领导批示,会同省委政研室赴部分试点县开展专题调研。年底前,联合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文旅厅组织18个试点县(市、区)在歙县开展集体调研和总结交流活动。
一年来,18个县(市、区)按照试点探索、逐步铺开的原则,主要以村为单位先行开展试点。普遍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注重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等,为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利用闲置住宅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仓储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截至2021年1月底,18个县(市、区)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420.3万平方米,闲置住宅4350幢,吸纳社会资本13.99亿元,带动农民就业9376户,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3192万元,涉及21026户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6735.75万元。(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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