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正式获批
4月9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浙江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这意味着义乌将全力打造宅基地制度改革2.0版,标志着我市在积极探索有效实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路径上又迈出坚实一步。
2015年3月以来,按照中央部署我市开展了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我市在全国首创首提、先行先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并系统建立“1+7+9”(一意见、七办法、九细则)的制度体系。通过近五年的探索创新和改革实践,试点取得突出成效,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多种实现形式、建立城乡统一的基准地价体系、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有偿使用、农房发证和抵押贷款、宅基地有条件转让和跨村安置、“集地券”等多项改革成果位居全国前列,积累了一大批成熟的、具有先进性的改革经验和制度成果。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累计实现22169户农户“住有所居”,62893户农户完成农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发放“房地一体”农房不动产权证122276本,发放农房抵押贷款23812笔、金额138.09亿元,办理宅基地转让登记5286宗,完成431户1240.5间宅基地跨村安置,完成“集地券”建设4737亩,农村农民通过改革直接获利超过86亿元。
作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首发地,我市将在新一轮试点中,要建立完善“规划统筹引领、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高效使用、权利权能完整、资产属性显化、管理严格规范”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和“所有权稳固、资格权保障、使用权放活”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及途径。基于九大试点任务,我市从“全面试”的角度,将试点内容提炼为“十完善”,全力打造义乌宅基地改革试点“2.0版”,即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完善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完善宅基地明晰产权制度、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风险、完善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完善宅基地监管机制。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改革成果,并为全国提供义乌改革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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