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至花园乡:三举措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
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是建设美丽乡村、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户有所居、助推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为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工作,花园乡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房、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
坚守底线,勇于创新。以法律法规为框架,严守宅基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一户一宅”“户有所居”、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关于宅基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市场监管和传统村落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农村宅基地。以全国农村宅改试点工作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改革创新,有效盘活闲置农村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优化农村资源配置。
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保证闲置农村宅基地和住宅盘活与村庄规划相衔接,与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相匹配,遵守安全消防规定,符合环保卫生要求,注重绿色发展。利用与全域环境整治、全域旅游、古村落保护等规划相匹配,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
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充分考虑各村组区位条件、资源优势、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成熟一批、发展一批。鼓励村民自行拆除“一户一宅”以外的住宅,坚持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实践,创新开发利用路径,妥善处置和化解违章建筑、权属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总结经验,为全域盘活提供现实“样本”。
政府主导,农民受益。由乡政府主导开展,村级组织落实实施,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强行推进,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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