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琪鲁课堂 | 我在当地景区开了一家民宿,注册为一般纳税人,请问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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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当地景区开了一家民宿,注册为一般纳税人,请问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如果您所经营民宿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即可享受该项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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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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