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如何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操作都在这里~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如何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
政策操作都在这里~
山东省相关优惠政策请您查收!
政策规定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等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19〕129号)文件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以下统称纳税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如下:
一、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减征额不超过6000元;
二、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减征额不超过6000元;
三、纳税人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一个所得项目享受减征政策,不重复享受。纳税人同时有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以上身份的,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一种身份享受减征政策,不重复享受。
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引
如果您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在2022年度预扣预缴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可以在办理202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时补充享受,让我们一起看看具体操作吧~
第一步 采集可享税收优惠信息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下方最右侧【个人中心】,点击【个人信息】进入相应页面;
2.点击【可享税收优惠】,点击【添加】,进入“添加详情”页面;
3.选择相应税收优惠情形,点击【确定】并【保存】。
注:若选择的税收优惠情形为残疾或烈属,需要您录入相应证件号码并上传证件照片。
第二步 填写减免税额
1.点击首页【我要办税】,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汇算年度后开始申报,在税款计算页面点击【减免税额(元)】栏次;
2.点击右上角【新增】,选择收入类型以及所得项目小类,在减免项目中,选择【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点击【确定】,之后再录入相应减免税额并点击【保存】,然后【返回】主表,继续申报。
此外,如果您的汇算清缴与预扣预缴地的政策规定不一致,用预扣预缴地政策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政策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如需修改减免税额也可点击相应记录进行修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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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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