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生常谈:实际利率法
伙伴们好,我是白敬伟老师。在会计核算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个不好理解的方法:实际利率法,今天我来解析一下这种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而言,有时会出现实际利率和票面利率不一致的情况,表面上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即根据面值乘以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只反映票面收益或费用,本身并不是双方实际得到的收益或承担的费用,而实际利率法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实际利率法下,对于金融资产而言,根据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得出的金额即为投资者应该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期末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现金流入(面值×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法摊销就是上面的思路,当票面利率低于实际利率时,人们根据利益均衡要求,会把资金存入银行或进行其他投资,而不愿购买债券,从而债券的发行受阻,发行方只能折价发行,折价的金额作为投资方少收到的利息部分的补偿;同理,当票面利率大于实际利率时,投资人会踊跃购买该债券,使得债券供不应求,发行方按利益均衡原则就会适当提高发行价作为投资人将来多收到的利息部分的代价。实际利率法的目的就是将溢价和折价金额在持有期间逐期将投资人的现金收入确认调整为投资方的实际收益。
举个例子,A公司于2008年1月1日购入B公司发行的2年期债券,支付价款41480万元,债券面值40 000万元,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A公司在购买时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该债券票面利率8%,实际利率6%,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在购买时核算是:
2008年1月1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4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 480
贷:银行存款 41 480
到了半年后核算:
2008年6月30日:
借:应收利息 1600(40 000×8%/2)
贷:投资收益 1 244.40(41480×6%/2)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355.60
这样,半年的现金收入1600万就通过摊销,调整为实际收益124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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