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召开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部署会
福建省司法厅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在全省部署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3月12日,召开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部署暨安全稳定情况分析视频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德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监狱管理局、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有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司法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分管领导、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等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全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全省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和2021年社区矫正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
2020年,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工作成效显著。福建省县级社矫中心、社矫委设立、社矫机构设置、“智慧矫正”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平安建设考评中多年名列前茅。截至去年底,全省在矫对象2.6万人,全年列管4.9万人,再犯罪率为0.096%,低于全国0.2%平均水平。在全国率先完成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管理局设立,在司法部会议上作经验介绍。联合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出台《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用三年时间完成83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的标准化建设,中心平均面积591平方米,均设有2区15个功能室。联合省财政厅、人社厅、民政厅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名额保障,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协调省财政厅划拨经费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推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调整升级。联合省法院印发全省法院信息管理系统与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工作的实施方案,实现业务数据信息实时交换。
会议强调
2021年要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总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扎实开展全省社区矫正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执法,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不断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设,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管理质量。
做实个案矫正。制定出台缓刑、管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四类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指引,依法加强对四类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
规范执法行为。在全省部署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社区矫正依法管理水平。
加强执法检查。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要定期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督查和案卷评查工作,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对上一道程序监督。
做到精准帮扶。探索村居调解员、综治网格员以志愿者身份参与社区矫正小组。培育专业社会组织,推动政府购买或者项目委托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低保、指导就业就学和劳动技能培训。
二、坚持底线思维,持续抓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强化日常监管。要严格执行报告、会客、外出请销假、迁居审批、边控报备等监管措施。对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罚。
强化重要节点稳定。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监狱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值班备勤工作,落实日报告制度。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重大敏感舆情导控工作。
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加强对情感有矛盾、经济有纠纷、就业无着落、家庭有变故、性格怪异、身患重大疾病等重点人员排查摸底,制定针对性教育管控措施,帮助解决困难纠纷。
三、坚持强基导向,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执法保障。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通过机关内部调剂、地方增加编制等方式,配齐配强社区矫正机构专门力量。抓好全省社区矫正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治顽瘴痼疾,实现社区矫正队伍作风形象进一步提升。
加强场所建设。在全省全部建成县级社区矫正中心的基础上,继续推动41个未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升级改造。加强执法车辆保障和执法证件制作的研究,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机构的执法能力。
加强“智慧矫正”建设。推动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调整升级,推进部门间的信息互联互通。积极参与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申报创建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社区矫正中心完成创建命名工作。
加强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动态调整机制,争取将村居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列入财政预算,不断提高福建省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水平。
会上,龙岩市司法局、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分别从公益一类事业社区矫正中心设立、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作经验交流发言,各设区市司法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分管领导汇报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厅社区矫正管理局通报2020年度全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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