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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精粹 | “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印度城乡规划体系研究【抢先版】

王海涛 史怀昱 等 国际城市规划 2022-04-25

为了更好地推广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将不定期地推送一些尚未见刊的稿件的精华观点,以飨读者。本文为本刊已录用文章《 “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印度城乡规划体系研究》的精华版,作品的发布已取得作者授权。欢迎读者指正、讨论。在此感谢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撰写精华版的作者,你们的努力让学术论文的阅读体验变得更好。


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标准与政策相辅相成,城乡规划领域作为政府施政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通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乡规划体系的研究,有利于为未来的国际合作提供重要的机制保障。但是,国内目前在标准制订的过程中主要是对标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以及立足解决国内的现实问题,缺乏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经验的总结和研究。本文以近现代印度城乡规划体系为研究对象,旨在开展相关研究探索。


笔者基于现场调研、访谈和相关文献的阅读整理,从法律法规、行政以及工作体系三大方面总结出了印度城乡规划的六点特征:


(1)具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全国以《区域和城镇规划发展法》为城乡规划基本法,各邦也参照此法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地方立法工作。


(2)规划管理的覆盖率有待提升。从国家到地方的行政和法律体系相对完善,但是规划编制的覆盖率却较低。


(3)规划的层级和类别不断增加。从最早的四类规划发展到现在的两大类、七中类为主的规划体系。


(4)空间管制并不具有强制力。主要是通过空间管制分区、边界管控以及指标管控等方式进行管控传导,但仍是引导性的管制手段(图1—图3)。


图1  印度国家首都区域规划图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首都区域规划2021》整理


图2  印度北方邦次区域规划图

资料来源:根据《北方邦次区域规划2021》整理


图3  德里总体规划图

资料来源:根据《德里总体规划2021》整理


(5)规划实施效果与预期存在差距。国家首都区域内的重点城镇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城镇化空间指标过大,但是规划中建议保留的绿带却被城市扩张所侵蚀,还存在着诸如农用地被大量转换为非农用地、大量未经许可的土地用途转换、重城轻乡、侵占生态敏感地区等问题。


(6)规划参与性不断提升。公众参与被逐步引入规划编制的各个流程中。


结合“一带一路”倡议的“五通”内容与规划合作重点,从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民心相通等四个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1)政策沟通方面,强化政策法规的有效衔接,包括政策及法律法规两大方面,做好政策保障工作,并处理好法律法规的普适性与针对性的关系,为未来规划领域的深入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设施联通方面,聚焦于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和完善,包括做好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处理好差异性内容的协调,以及处理好走出去与引进来的关系三个方面。


(3)贸易畅通方面,聚焦国际合作园区的规划建设。从规划编制、规划建设、规划管理三个方面提出相关启示建议。


(4)民心相通方面,加强技术人文领域的交流合作,包括搭建政府、高校、设计院等不同层面的合作交流机制,尊重当地文化习俗,以及注重公众参与三个方面。


本研究缘起于“一带一路”城乡规划标准应用情况的调研工作,笔者主要参与了南亚三国印度、巴基斯坦以及孟加拉国的相关调研工作。希望本研究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吸引更多学者投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乡规划领域的研究,为未来中国更好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支撑。


作者:王海涛,硕士,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工程师。616698974@qq.com

史怀昱,硕士,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陈健,硕士,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

张军飞,硕士,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中心副主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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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祎娴

排版:徐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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