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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世同:广深两地两天内推出四项人才和租赁房新政

楼市日日谈 心湾睿智 2021-07-25



楼市日日谈

2020年3月8日(第313期)



话题概要

3月5日,广州市政府15届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几类人员可以迁入广州集体户口: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录取的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非广州户籍学生,以及符合入户条件无合法住宅等人员,可申请迁入广州集体户口。


3月5日,广州市政府通过了《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750元/㎡给予补贴;建设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3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通过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正式印发《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创新筹集工作机制,盘活各类社会存量用房,拓展人才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渠道。


3月6日,深圳市住建局又发布了一则《深圳市城中村规模化租赁整治改造消防安全指引》文件,对城中村的消防安全做了升级版要求。同时加强了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并鼓励提升垂直交通,鼓励增加室内电梯。



楼市观察家韩世同


是巧合还是不谋而合?总之,3月5-6日这两天,广深政府都同时推出相应的人才和租赁房的新政。


广州乐居日前报道《广州落户政策放宽!房票名额增加:中职也有资格买房了》,3月5日广州市政府15届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提出高校中职等非广州户籍学生、符合入户条件无合法住宅等人员,可申请迁入广州集体户口。


《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几类人员可以迁入广州集体户口: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录取的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的非广州户籍学生,可以申请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2、已由设立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国家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者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亲属的人员,可以申请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口;


3、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者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亲属,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签订人事代理、户口代理合同的人员,可以申请迁入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


4、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者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以及可以投靠的直系亲属,且属于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和政策性入户及其他入户的人员,可以申请迁入相应的政府公共集体户口。

《管理规定》明确,学校学生集体户口人员结束学业后,应当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机关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迁到拟就业地。若通知后不来办理或无法通知的,本省生源将由学校所在地的区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并寄往学生原籍公安机关,由原籍公安机关登记户口;外省生源将由学校所在地的区公安机关为该校设立1个外省籍学生空挂户集体户头,另行管理。


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政府公共集体户口人员已经在本市购买合法住宅类房屋的,应当申请将户口迁到其房屋处登记。经集体户口设立单位要求迁出而拒不迁出的,公安机关可以依集体户口设立单位申请,履行告知程序后凭调查材料将其户口迁到其在本市购买的合法住宅类房屋处登记。《管理规定》还要求,在审核、办理集体户口迁入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以办理集体户口名义收取费用或者从事其他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报道认为,此次广州入户新规,增加了中职等几类人员可迁入集体户的规定,也就意味着拥有房票名额的人增加了。而广州之前的户籍新政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工作满一年的本科生都可以办理户籍,现在这一户籍政策是否意味着已经放宽到中等职校学生也有机会入籍广州呢?可能还不能等同,但如果中等职校生毕业后将户口转入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政府公共集体户口,那应该就可以获得购房资格了。


广州日报日前报道《广州集体国有地建普通租赁住房每平方米补贴750元》,3月5日,广州市政府通过了《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750元/㎡给予补贴;建设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近年中央会议多次提出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根据2019年7月财政部下发的通知显示,广州作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之一,每年将获得8亿元奖补资金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广州本次出台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奖补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有利于提高企业建设租赁住房的积极性,增加住房供应,稳定租赁关系,满足各类群体住房需求。政策重点:



1、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7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2、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3、商业、办公、工业、酒店用房等非住宅改造为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5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4、商业、办公、工业、酒店用房等非住宅改造为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5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5、城中村租赁住房品质化提升、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的项目,按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6、闲置住房经品质化提升作为租赁住房,且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项目,按建筑面积3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该办法内容很多,在此就不过多引述,大家可以点开看一下。广州这次为集体国有地建租赁住房制定这一补贴政策,不知道会不会对集体和国有土地建租赁住房有所推动。但之前广州也出台过有关鼓励商改住的政策,由于租赁性房屋不能分割出售产权,鼓励集体和国有土地建租赁性住房的政策已经出台好些年了,但由于租金回报比较低,投资周期太长,所以并不多企业和集体响应。这次广州市尝试给予一定的补贴,不知道会否有所改变。其实,我认为用集体和国有土地建租赁房出租是一项只赚不赔的生意,因为集体和国有土地是很难转为商品住宅用地的,因此其自有集体或国有土地的地价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如果只按建造成本来计算,一般出租房可能就几千元/平方米的成本就足够了,按市场租金标准可能几年就收回成本了,即使是按公租房或人才房,其租金回报也会优于一般市场上住宅的出租回报。现在,政府每平米又给予300-800元的补贴,就更加容易回本盈利了。


深圳房产在线报道《突发!深圳官宣:违建可以不拆了,没收后将变人才房、公租房!》,3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通过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正式印发《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创新筹集工作机制,盘活各类社会存量用房,拓展人才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渠道。


根据该办法,符合条件的住宅、商务公寓、租赁用房、城中村房源,以及经依法处理后的没收类违法建筑,满足安全条件的房源都可以筹集作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其中,通过规模化租赁方式筹集的未经改造的城中村房源,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内的鉴定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开展设计与施工活动,确保房源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


房源要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消防设计与改造。改造完成后,由从事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确保房源满足消防安全使用要求。《办法》规定,筹集主体可以向住房租赁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租赁经改造后的房源,也可以租赁未经改造的房源并自行改造作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还可以通过与住房租赁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开展长期合作的形式,建立年度筹集项目库,明确年度筹集房源套数,筹集主体在合作期内提出租赁需求时,由住房租赁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提供房源。


以规模化租赁方式开展的筹集项目应当满足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时限要求,筹集项目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6年。通过购买市场商品房的方式筹集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符合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月6日,深圳市住建局又发布了一则《深圳市城中村规模化租赁整治改造消防安全指引》文件,对城中村的消防安全做了升级版要求。比如:对安居住宅的隔墙耐火性能进行了说明,对装饰材料的消防安全等级进行了说明,对楼层的消防安全等级进行了加强,在户内增加了喷淋、烟感、公共区增加了消火栓箱,在走道、公共区增加了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对消防监控系统进行了加强。同时加强了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并鼓励提升垂直交通,鼓励增加室内电梯。



深圳的这两项新政虽然没有涉及户籍和购房政策,但对于扩大和增加人才住房和公共租房的房源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尤其是经依法处理后的没收类违法建筑,满足安全条件的房源都可以筹集作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这将会使深圳的城中村、违建建筑不再只有拆除一条路,它们或许将变身人才房和公租房;很多城中村的出租房也可以得到规模化的租赁整治改造,虽然不能直接刺激购房消费,但对于解决深圳租赁房源不足的问题,将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两天内,广深两地推出4项人才和租赁房的新政,并未引起太大的社会反响和关注,但这些新政对于人才落户和租赁却又有很好的促进推动作用。或许,未来不断会以这样的方式来出台新政,而不要去触碰因城施策的政策底线,这才是上策。




本文封面及正文图片来源于网络及朗润嘉御豪庭




往期回顾


第300期:疫情对住房需求影响不大VS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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