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轰走”的物业,四年后“霸道回归”——广州水蓝郡花园小区实录
(本文约6500字,建议阅读时长20min)
前言
“光怪陆离”的四年:一团浆糊的小区能有多乱?
从二零一六年开始,持续四年的“大戏”在广州水蓝郡接连上演,本该是躲避烦扰的安宁恬淡的社区,却被搅和成了“一团浆糊”。
四年前被解聘的物业,四年后神奇回归…
四年中“气势如虹”的业委,四年后却“草草下台”…
四年间这个小区打了四十余起官司,平均每个月都要上法庭……
四年来,这个小区各路人马可谓是打得“天翻地覆”…于此同时,参与的各方都展示了极高的战斗、战术技巧,值得大家仔细学习。
业主维权、业主被打、业主诉讼,小区怎么越来越乱?
01
业委会与物业的对决
——“不让涨价就走!”与“赶紧走!”
一、来自物业的威胁:“不答应涨价,就撤场!”
在第一次要求上涨30%物业费,被业主发现伪造签名造成双过半,而被诉至法院判定提价违法后,2015年10月,原物业一纸通告再次要求提价。
与之前不同,此次原物业的态度异常强硬——“因公司楼盘亏损,拟提高物业费用,若不同意则立即撤出小区管理”——并张贴公告,明确将于2016年3月25日撤离小区。
此公告一经贴出,便遭到小区居民的集体反对…
二、弄巧成拙?涨价才是真面目?
业委会和监委会的产生
物业颇具“威胁意义”的通告彻底点燃了小区居民的怒火——“应迅速成立组织,讨论物业去留”,共识被达成,业主们的维权行动要展开了。
业主们纷纷签名,要求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以应对物业撤出的准备。2016年3月,水蓝郡第一次业主大会顺利举行,并成功选举出水蓝郡业委会和监事会,物业撤场的交接工作准备开展了。
毁约:物业的拒绝交接与反悔
直到3月25日撤场日期到来,业主们也没有同意物业的涨价协定,物业的撤场交接工作如约在小区东门广场展开……
但撤场交接并未如约完成。会议中,物业要求业委会应先签署安全责任书,才同意展开后续的交接工作。而业委会则以原物业并未移交所有资料、设备用房以及共有部分物业收益为由,拒绝签署安全责任书。
两次交接后,物业认为业委会不具有接受特种设备资格,拒绝再同业委会开展任何交接工作。
见交接工作受阻,业委会以原物业退出为由拟实施自我管理并邀Q物业公司协理小区事务,承诺在280天内依法招标,在短短几天内征得物业费十余万。
原物业的态度也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变,立刻发出通告要求继续管理小区,不但不要求涨价,还将原高价区域的管理费降至与低价区域同一水准,并表示将另外投入一百余万以整改小区公共设备……
三、业委与物业的正式交锋:“斗红了眼”
面对物业“赖”着不走的行为和为留在小区开出的种种“诱人条件”,业委看出了物业“撤场是假,要挟涨价是真”的计谋。如此 “心机”的物业,业委誓要坚决将之驱离……
突发!入户打人?维权业主被袭击
第二次撤场谈判是在2016年03月31日进行的,交接过程中场面曾一度失控。因原物业不同意现场签署交接协议,业主们便堵在门口,声称不完成交接协议便不允许管理人员离开。此时,一些身份不明的男子则试图冲进会议室,并与业主发生推搡。在混乱的场面下,业主老刘挺身而出上前劝阻,后在多人的共同努力下场面得到控制,但双方的谈判不欢而散。
在撤场谈判结束的第二天(2016年04月01日),晚十点左右,有人敲响老刘家的门。通过猫眼,年过七十的刘母看到一个穿保安服的人,刘母并未多想,以为是找老刘,遂开了门。
突然,数人涌入老刘家,几人冲进老刘房间,将之拖出客厅一顿拳打脚踢,期间还迫使老刘下跪,甚至要杀掉老刘。刘母试图上前保护,也同样遭到这些男子的殴打。
“他们嚷嚷说,‘你想搞我们老板,我们就搞死你’”,老刘妻子说,黑衣人威胁老刘“不要再出头”,还在厅里大肆破坏,然后扬长而去。
后经公安机关侦办,原物业保安经理因授意他人教训业主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
对此,物业表明态度:“这是维权业主的苦肉计!”
紧急业主大会:行动!立刻解聘原物业!
物业的种种行为彻底彻底引起业委的不满,在其号召下,刚开过业主大会的水蓝郡于2016年04月06日紧急召开第二次业主大会,并就:是否解聘原物业、是否同意实行业主自治和是否实行《水蓝郡小区紧急自行管理方案》等三个议案进行表决并获得高票通过。
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业委会开始驱逐原物业。
2016年04月11日,业委会就原物业非法滞留等问题答疑公示。
2016年04月12日,业委会号召业主尽快办理取消物业管理费自动划扣
2016年04月12日,业委会出具《关于立刻退场及办理交接手续的告知书》,敦促原物业尽快立场。‘
经过业主大会的“赋权”,业委会对原物业发出“凶猛的攻势”,似乎原物业离开小区已成定局……
打成一团的滥诉战
——业委VS物业VS业主VS街道
尽管水蓝郡业委会“攻势汹汹”,但原物业选择拖延战术,面对业委几次三番地催促,原物业仍“赖着不走”。对于此,物业方面给出理由:原物业撤场后,小区并无专业物业接手经营,并且尽管第二次业主大会通过了要求物业立刻撤出小区的决定,但是仍有二百余人支持物业,对这二百余人,物业应当负责。
物业给出的“奇葩”理由在业委看来“纯属狡辩”,便放弃了与之争论,一纸诉状将原物业告上法庭,却没想到却打开了小区“滥诉战争”的“潘多拉宝盒”……
一、诉讼战起:业委会Vs物业 与 物业Vs街道
2016年07月08日,水蓝郡业委会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原物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原物业立即撤出水蓝郡小区区域管理,并向业委会移交小区管理权及资料。
物业在应诉的同时,打算从根源解决水蓝郡的业委会——撤销业委会备案。因此,在物业和业委诉讼纠纷的一审判决还未做出时,物业公司将水蓝郡所在琶洲街道办诉至法院,要求街道“撤销水蓝郡业主委员会备案”,后经法院两次审判裁定,街道备案行为符合法定条件,物业公司败诉,物业这一计划失败了。
一审结果很快出现了,原物业败诉:临时业主大会所作决议有效,原物业应立刻撤出水蓝郡。对此判决,原物业表示极为不满,选择上诉。二审结果于2017年12月20日下发,原物业败诉,应在三十日内撤出水蓝郡管理,并移交管理权及资料。
两场诉讼,似乎水蓝郡业委会占据“上风”……
二、诉讼升级:选聘物业的“战争”
在业委会和物业的诉讼进行的同时,业委如约启动小区物业的选聘工作。
2016年10月15日下午,水蓝郡全体业主围绕《物业选聘六选一》和《是否执行小区公共建设管理维权执行方案》两个议题召开业主大会,两项议题均得到通过,W物业公司以87%的人数同意拔得头筹拟进驻水蓝郡。
但在业主大会宅开期间,有部分业主现场拉举横幅,要求“反对黑方案,反对滥授权”,并用喇叭不断播放“还我基本权利、还我业主尊严”的录音。业委主任王先生在主持会议时,现场也有人在发放反对传单。
尽管两项决议得到通过,但混乱的业主大会似乎预示着水蓝郡的物业交接并不会顺利进行。
业主大会决议不合法:业主Vs业委会
第三次业主大会刚结束不久,原物业公司及几名相关业主向业委会发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业委会第二次业主大会关于“要求原物业立刻撤场的决议”,该案于2016年10月31日开庭。撤销第二次业主大会的审判决议还未做出时,部分业主在2017年6月13日将业委会又一次告上法庭,要求法庭撤销水蓝郡第三次业主大会决议。
2017年12月21日,一审判决下发,同意撤销第三次业主大会中关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议案。因为一审败诉,业委会于2018年01月02日向W物业退回保障金,并暂停双方合同洽谈。
关于此判决,业委会和起诉业主均表示不服而提出上诉,在2018年05月25日,中院终审判决驳回起诉业主所有请求,业委会最终获胜,法院裁决第三次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议案有效,合同洽谈又一次开始。
此时,距原物业声明撤出小区两年有余……
业主的临时动议:“我们要挽留原物业”
与此同时,W物业也做好了准备,并向业委去函,“若原物业公司退出……,将协助贵委(业委会)完成水蓝郡花园物业服务交接……,共同实现小区物业服务的平稳过渡。”
然而,风波频频的水蓝郡又一次掀起了波涛,在业主、物业和业委会的诉讼恶战进行的同时部分业主联名要求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续聘原物业。
尽管赢了官司,但原物业“赖着不走,两者间交锋未分胜负之时,小区部分业主又要决定续聘原物业,这无疑是对业委工作,甚至业委合法性的“毁灭性打击”。毕竟本届业委会上台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原物业撤场后的遗留问题”。
本来坚定维权的业主为何突然改变主意,这其中的细节无从而知,业委会也采取了“拖延战术”,这一拖就是一年
一石激起千层浪……
三、高潮:失败的强制执行,“我就是不走!”
2019年01月10日,水蓝郡小区东广场上百号人聚集,身穿蓝色制服,手举标语,“罢免业委会”的声音在小区中回荡。小区门口。救护车、警车及法院车辆依次排开,一场对决即将进行……
在一个月前(2018年12月07日),法院裁决要求原物业在同月22日撤出对水蓝郡的管理,面对法院,原物业依旧采取“拖延战术”。
因此,2019年01月01日,广州市珠海区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当执法人员进入小区后,“蓝衣军团”便紧跟在后,当业委成员现身时,人群躁动了。
“罢免业委会!”
“撤销业委会决议!”
……
此类声音不绝于耳,激愤的人群一度试图冲破警戒线,企图殴打业委成员。而在警戒线旁,则发现有人提着装有白菜的黑色塑料袋。而记者与相关人员沟通时,竟发现部分所谓“业主”竟然是群众演员,不知是谁一天80块雇来的……
相关内容见新闻链接:特报|广州一小区物管聘群众演员“对抗”法院强制执行,每人80元!
喧闹之中,一名女委员生扯下一束头发,而前来支持业委的业主代表也被撕扯外套,业委会主任等人则被警察带走。
因接收管理权主体(业委会主任)不在现场,水蓝郡花园的管理权无法交接,强制执行被迫中断。
03
“迟暮的业委”:罢免!
尽管业委陷入了“诉讼恶战”,但又“颇具上风”,可对于业主关于启动临时业主大会的动议不能“一拖了之”,在居委等多方主体的“敦促”下,水蓝郡业委会承诺召开业主大会,然而业委会“蓬勃激昂”的生命,也自此转折……
一、端倪初显:罢免动议的提出与资质反复核查
2018年08月14日水蓝郡业委会收到195名业主的联名信,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并提出罢免全体业委委员和监委监事,并要求居委代管小区,且取消第三次业主大会决议。对此,业委表示“已告知动议人,将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请全体业主表决。”在同年10月21日,业委收到居委信函,敦促业委会“遵循小区建议,尽快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对此,业委会启动核查业主签名工作。
业主联名资质的审查,一方面是对临时业主大会是否召开的合法性考察,同样,也是业委面对“罢免”时的抵抗措施。五天后,业委出具审查公告,表示参与签名不具备20%的有效人数,临时业主大会不举行。
10月底,居委再次向业委会去函,要求业委会解释如何得出判定签名业主不足20%的核查决议,业委对此回复:“核查流程科学,决议有效。”
居委在11月16日又一次向业委去函,要求再次对动议人身份进行核查并表示将参与其中,对此业委会在11月20日正告居委,认为“居委会的任务中没有核查职能。”
本是业主与业委的对抗过程,居委也渐渐陷入其中……
对于核查的争议,业委主张“定时定点当面核查”,而居委则给出建议,要求“公示栏核查”,而在业委会再次核查过程中,则表示“通过随即电话抽查异议业主,则有60%的业主反映,对议题不清楚,70%的业主反映,未将房产证复印件交由他人”,并将结果向街道进一步反应。
街道收悉后,不日,责令业委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二、与数次推迟的临时业主大会
“根据小区目前情况,业委会拟定与2019年01月20日在东门广场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水蓝郡临时业主大会”,关于业主大会召开的通知于同年01月01日出现在小区公告中,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业主大会的第三条议案则要求小区全体业主就是否罢免现任业委监委职务并重新选举,及是否取消第三次业主大会形成表决结果的复议决定。
而在01月04日,业委会再次发出通告,临时业主大会时间改为01月27日,而议案中关于是否罢免业委会的相关议题则被删去,对此业委会给出的解释是,“这是按照街道办01月02日来函的意见而更改的。”
在同年01月27日,业委第三次发出通告,认为“鉴于小区目前情况,临时业主大会投票终止时间暂时调整至2019年02月04日。”
在水蓝郡监委的召集下,小区就01月01日的议题进行表决,并于02月01、02、03日投票…
三、大会进行:罢免没有成功?
2019年02月01日,街道宣布,水蓝郡监委组织临时业主大会的选票印制及发放不合理,存在对业主置之不理的情况,对此要求居委介入,而监事会不得从事与监事职责无关的活动。而居委则在当日起正式负责临时业主大会选票的发放情况……
而在会议投票期间,有48名业主临时要求更改信息,对此监委会拒绝为其变更,而街道则允许其成员变更信息。
对此,业委会表示强烈愤慨,当日便致信街道;同时去信居委会,要求其停止侵权代行职责的行为;并向海珠区住建局反映街道的不合理行为。住建局表示:建议街道监督监事会做好领票投票职务,居委会停止负责本次业主大会,相关投票与2019年02月13日公布。
罢免现任业委监委、重新选举业委监委和撤销业主大会方案的三个决议均为达到双过半要求,而三项议案未通过。
似乎业委会闯过了这一关……
四、迟暮的业委:“英雄”还是“乱党”
监事会的解释:大会决议就是未通过!
对于表决结果的非议掀起了巨大的浪花,为了回应大家的质疑,水蓝郡监委会于2019年02月20日回复,认为:其一,11位业主对公示手机号码存在异议,单位依照法定流程已以书面形式核准。其二,在公告时发现48户业主未经监事会进行身份核实而投票,其结果不予认可。其三,在业主大会时间截止后,仍有四人投票,其投票无效。因此三个表决议题均未通过。
异议业主:监委业委,乱党!
议案未通过的决议公示出去后,立刻引起异议业主的强烈反对,其代表致信监委会,要求重新公开表决结果和明细,认为监委会在投票期间拒绝业主变更信息,且投票时间极为紧迫,业主无法投票。并认为监事会消极开会,拒不配合政府变更业主信息,也不承认政府的变更行为。要求重新公布结果,并立刻下台!
所在街道:事实罢免已通过
面对监事会的解释,街道全然不认可,认为48户投票应计入有效票,且未投票的9名业主投票权应当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因此在事实情况下构成罢免。
对此,监委会在2019年06月14日再次发布《水蓝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表决结果的通告》,认为三个表决议题并未通过。
街道则同月28日向业委会出具告知书,动议业主通告3个表决结果均以通过,业委会和监事会应于2019年07月03日将公章交由街道办,并由居委代行其职。
对于街道出具的关于《水蓝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结果的告知书》,业委会和监委会表示强烈不满,将街道办告上法庭,而在一审被法院驳回。
业委迟暮:黯然下台
2019年07月10日,水蓝郡业主委员会出具通告,换届工作正式启动。
斗争了四年的业委会,自此解散……
回望四年,因原物业的撤离而组建起来的业委会,与原物业、业主、居委会、街道办展开长达四年的博弈,互相之间的诉讼四十余起。
到头来,物业还没撤退,业委会却已然不在了……
04
后续:原物业又卷土重来了!
2019年01月04日,原物业被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与之对抗的业委会则陷入“罢免风波”,已经到了“泥菩萨过河”的境地,也无暇顾及物业。
原物业:你们还得交钱啊!
一直到2020年本被解聘的物业靠着“拖延战术”仍“赖”着不走,并继续提供服务。而这四年中,有很大一部分业主未缴纳管理费,也产生了一大步滞纳金。
见业委会自身难保,原物业开始对四年来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进行清算追讨管理费和滞纳金。
共谋:物业与业主的苦肉计?
王某一直为原物业起诉业委会,四年间不断要求法院撤销水蓝郡小区第二次业主大会做出的撤销解聘原物业的协议。
作为原物业的“铁粉”,却被物业因拖欠管理费用诉至法庭。在法庭举证时,王某未提交之前的法院判决——2017年法院裁定业主大卫解聘原物业有效,因而败诉,法院裁定物业追溯拖欠管理费行为有效。
在“同案同判原则”下,水蓝郡其余业主也应缴纳管理费,业主表示不满请向省高院提出要求重审……
近日:费用催收单我们没盖章啊!
数位水蓝郡业主接连起诉原物业违法催收管理费案,而在2020年12月开庭的一案中,当法庭对催收单进行质证时,原物业代理律师却称收费单没有盖章,对真实性不予确认……
05
小结
水蓝郡的业主发出四问:
原物业被解聘为什么能拒绝撤离能驻扎四年多?
现物业重新回归又是否能长期过渡到下届业委?
业委会究竟怎么出牌最后在四年内自掘坟墓呢?
业委会以后的运作中怎么样避免踩同样的坑呢?
回望水蓝郡的四年,“文争”与“武斗”一次又一次的出现,可谓是“一场大戏”,试问:蔚蓝小区深宅园,其中腌臜与谁知?各方势力的争斗下,除了一地鸡毛外,怕只有水蓝郡的业主们暗暗自吞苦果了。
END
申明:本文来自小区部分业主爆料及网上资料收集,如有不实之处及时与我们联系。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我们记录也是希望全国更多的业委会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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