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素娟丨金末女真人南迁与金朝国运
作者简介
郝素娟,内蒙古民族大学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辽金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
摘要
贞祐二年(1214),经过激烈争论,金宣宗迁都南京(今河南开封)。随后,女真人南渡,这是继太宗、熙宗、海陵之后女真人第四次大规模南迁。南迁女真人集中分布在以南京为中心的河南各地及今天江苏、安徽的部分地区。女真人南迁是在蒙古攻金的形势下被迫进行的,此举虽然增强了河南等地的抗蒙力量,但破坏了北方抗蒙的军事部署,加重了河南等地的民户负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金朝的灭亡。
有金国祚凡一百二十年,作为统治民族的女真人多次迁徙流动,其中人数众多、规模庞大的迁徙有四次,分别在太宗、熙宗、海陵和宣宗时期。前三次的女真人迁徙,学界已有讨论。惟对金末宣宗时期的女真人之南迁,论者甚少。笔者拟对金末女真人南迁作一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贞祐二年(1214),在朝野大臣激烈争论中,金宣宗下诏迁都南京(今开封,国初曰汴京,贞元元年更号南京)。同年七月,宣宗车驾至南京。关于金末宣宗迁都,学界多认为是金朝固守河南,战略收缩的体现。南渡后第二年(1215),宣宗决定“尽起诸路军户南来,共图保守”(《金史》卷47《食货志二》,第1052页)。朝中大臣尤其是汉、契丹族大臣对此事的态度,《金史》着墨不多,仅见参知政事高汝砺提出“此事果行,但便于豪强家耳,贫户岂能徙。……此其利害所系至重”(《金史》卷107《高汝砺传》,第2354页)。但该奏言并未上报宣宗。另有监察御史许古南渡后上书宣宗,提及军户南迁问题,言“尽徙诸路军户于河南,彼既弃其恒产无以自生,土居之民复被其扰,臣不知谁为此谋者”(《金史》卷109《许古传》,第2412页)。从高汝砺、许古的奏言中可推知部分非女真族大臣对军户南迁是持反对意见的。
贞祐二年(1214),宣宗率百官南迁汴京以后,大量军户随之南迁,黄河以北的女真人为了躲避战祸,也纷纷南迁,形成女真人入主中原后的第四次南迁浪潮。这次女真人南迁,与前三次大规模女真人南迁相比较,具有持续时间长、迁徙范围广等特点,对金代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 宗室南迁:
据史书记载,天兴二年(1233)四月,蒙古大将速不台兵进青城,金朝崔立出降,“以梁王从恪、荆王守纯及诸宗室男女五百余人至青城,皆及于难”(《金史》卷18《哀宗纪下》,第398页)。遇难的五百余人中,除了梁王从恪、荆王守纯以外,还应有镐厉王永中和卫绍王家属,他们初迁郑州(《金史》卷14《宣宗纪上》,第304页),贞祐四年(1216),宣宗命卫绍王、镐厉王家属徙京师(《金史》卷14《宣宗纪上》,第320页)。“青城之难”的五百余人主要是迁居南京的宗室。
其实,宗室除迁居南京外,还有部分皇室疏属迁居他处者,如宗室完颜思孝,磁州人,南渡后居“开之濮阳。乃易姓王氏,子孙至今因之”。完颜怀德,上京路人,其高祖为“武元、文烈之从弟刻澈,封国于赵”。怀德南渡后侨居毫州。这些宗室在蒙古攻取南京时,皆幸免于难。由此看来,在金末南迁浪潮中,金朝宗室几乎全部南迁,少有留居河北者。
(二) 官员及家属南迁:
宣宗迁汴,令“百官家属、亲王宗属皆行”,而跟随的官员主要是朝中大臣及其家属。如右丞相僕散端,中都路火鲁虎必剌猛安人(《金史》卷101《仆散端传》,第2230页)。尚书省令史尼庞古蒲鲁虎,中都路猛安人(《金史》卷122《忠义传·尼庞古蒲鲁虎》,第2673页)。两家族都从中都(今北京)跟随宣宗迁汴。蒲察元衡,河北西路真定人,泰和三年(1203)策论进士第。贞祐初,从狩汴都,拜监察御史。高嗣荣,贞祐初,其父从沃州宁晋县(河北西路)跟随宣宗迁汴,任南京左警巡院使。益都路猛安人乌古论德升,明昌二年(1191)进士。“宣宗迁汴,召赴阙”(《金史》卷122《忠义传·乌古伦德升》,第2658页)。可知这些官员来自中都路、河北西路、山东西路。
除中原各路女真官员及其家属南迁外,同宣宗南渡的还有原籍长城以北的女真官员和家属。赤盏尉忻,上京人,监察御史(《金史》卷115《赤盏尉忻传》,第2532页)。上京路牙塔懒猛安人,吏部员外郎、翰林待制纳坦谋嘉(《金史》卷104《纳坦谋嘉传》,第2287页),虽然反对迁都,但在宣宗决策南迁后,也随之南渡。刘国傑,上京蒲与路人,“其先,居女真之泰州普一县”,贞祐时,其祖父乌古伦镐护驾宣宗至河南。蒲察娄室,东北路按出虎割里罕猛安人。贞祐初为吏部主事、监察御史,跟随宣宗迁汴(《金史》卷122《忠义传·蒲察娄室》,第2669页)。夹古土剌,世为合赖路人。“贞祐初,大驾南巡,公以省掾扈行”。乌古孙泽,北京路临潢府人,其祖乌古璧“从金主迁汴”。术甲脱鲁灰,北京路宋阿答阿猛安,“贞祐二年,宣宗迁汴,率本部兵赴中都扈从”(《金史》卷124《术甲脱鲁灰传》,2698页)。石盏德玉,辽东盖州人,跟随宣宗迁汴,积劳至武德将军。吏部尚书尼庞古海山家族从盖州迁来。粘割贞,西南路招讨司人,户部侍郎(《金史》卷122《忠义传·粘割贞》,第2675页)。这些官员及其家属都迁往了南京。
(三) 军队南迁:
宣宗南渡,军人扈卫以行。金末军队多以女真人、汉人为主体构成,因无法确知各族军人具体数量,只能笼统述之。史载,金宣宗迁汴后,初以“河朔战兵三十万分隶河南行枢密及帅府”(《金史》卷44《兵志》,第999页)。贞祐三年(1215),又“增步军万人,戍京以西,四万人戍京以东”。同时选“陕西骑兵二千,增京畿之卫”(《金史》卷14《宣宗纪上》,第311页)。又在南京附近的黄陵冈屯兵“二十万”(《金史》卷119《木华黎传》,第2933页)。京南行三司石抹斡鲁言“京南、东、西三路,屯军老幼四十万口”(《金史》卷47《食货志二》,第1055页)。可知,金宣宗南渡后,金朝驻守在南京及京南、东、西路的军队就有九十五万左右。这些地方虽然有原来驻守汴京及其附近地区的军队,且有一定数量的汉军,但从相关史料以及女真人所控制的主要军队分析,这些地区的驻军应还是由南迁的女真军队构成,女真人不会是少数。
河南其它地区也有军队驻守。元光元年(1223)二月,宣宗诏徙中京(即洛阳)、唐(今泌阳)、邓(今邓州)、商(今陕西商州)、虢(今灵宝)、许(今许州)、陕(今陕西老城)等州屯军及诸军家属赴京兆(今西安)、同(今陕西大荔)、华(今陕西华县)就粮屯(《金史》卷16《宣宗纪下》,第361页。兴定八年,洛阳升为中京,府曰金昌)。可知中京、唐、邓、商、虢、许等地,金政权均布有重兵,其中必有大量南迁女真军人。此外,江苏、安徽部分地区也有军队屯守,如海州屯军五千,邳州屯军万人(《金史》卷108《侯挚传》,第2388页)。伴随金政权领土不断丧失,陕西、山西、河北等地区军人相继进入河南,如完颜陈和尚,原驻守在山西、陕西一带,正大六年(1229),哀宗令陈和尚率“陕西归顺马军屯钧(今河南禹州)、许(今河南许州)”(《金史》卷17《哀宗纪上》,第382页),进入河南。完颜陈和尚所率军队中女真人比例较大。
由上分析,金末南迁军人中除汉人及少量契丹等族人外,女真军人最多不会超过百万。需说明的是军人南来有一个持续过程,因军人流动性强,加上战争中不断死亡、被俘等,能够较长时间生活在移住地的虽然不会太多,但也给金朝社会带来一定影响。
(四) 军户南迁:
军户主要指列入军籍的军人和家属。军人南迁后,金政权着力组织女真军人家属即军户南来。贞祐三年(1215)七月,军户开始南迁河南,此次迁徙行动相当迅速。八月,女真军户开始进入京西路。同月,金政府把山东西路女真军户安置在归德府(今商丘)及徐(今江苏徐州)、亳(今安徽亳州)二州(《金史》卷14《宣宗纪上》,第311页)。九月,河北东路女真军户安置在原武(今原阳西南原武镇)、阳武(今原阳)、封丘(今封丘)、陈留(今开封东南陈留镇)、延津(今原阳东北延州村)、通许(今通许)、杞(今杞县)诸县(《金史》卷14《宣宗纪上》,第312页)。大名府路女真军户安置于柘城县(今柘城)(《金史》卷14《宣宗纪上》,第313页)。相比于各路军户南迁,山东东路军户南来时间较晚。兴定四年(1220),山东东路军户徙许州(今许昌),命行东平总管府治之(《金史》卷16《宣宗纪下》,第355页)。在以上军户安置中,未见河北西路、中都路军户的安置情况,这两路军户可能都迁往了南京,如丞相僕散端为中都路火鲁虎必剌猛安人,尼庞古蒲鲁虎为中都路猛安人以及蒲察元衡和高嗣荣,均为河北西路人。至此,黄河以北的女真军户尽徙南来,历经五年,金政府对女真军户迁徙安置完毕。
金末南迁女真军户约有多少人口?由于没有明文记载,我们很难确知其数,但从一些官员上疏中,仍可析知一二。贞祐四年(1216),宰臣曰:“今军户当给粮者四十四万八千余口”(《金史》卷47《食货志二》,第1053页)。陈规上宣宗奏疏中也说军户革去冗滥后,“存犹四十二万有奇,岁支粟三百八十余万斛”(《金史》卷109《陈规传》,第2406页)。这些军户虽然包括原驻河南的军户以及汉军军户,但从上述金朝迁徙安置军户等史实分析,南迁女真军户应占四十多万人口中的大多数。
(五) 普通女真人南迁:
金末女真人南迁除军人、军户、宗室、官员及家属外,还有普通的女真人。夹古之奇,跟随舅舅从滕州迁往河南(《元史》卷174《夹古之奇传》,第4061页)。夹谷思齐,“当金之季年,奋迹行阵,靡有定居,由大同徙南阳之郏县”。孛术鲁翀,隆安人,金末徙邓之顺阳(今邓州西三十里)。也有女真人迁入陕西、山东。李庭,本蒲察氏,“金末来中原,改称李氏,家于济阴(今山东菏泽)”(《元史》卷162《李庭传》,第3795页)。乌古伦速可,金末避兵,“居富平北山谷中,子孙遂家富平(今陕西富县),易姓李氏”。金末普通女真人的南迁数量可能要多于南迁军户,这从有关官员上书中可得知。
陈规在奏疏中曾言:“比者徙河北军户百万余口于河南,虽革去冗滥而所存犹四十二万有奇”(《金史》卷109《陈规传》,第2406页)。所革去的冗滥之人,当是冒充军户的女真民户。由于南渡后粮食供应不足,贞祐三年(1215),金政府对南迁军户进行了整顿和淘汰。宣宗命翰林修撰冯壁“摄检察御史,汰逐之。公与同官立式:军户侨寓民家者,主人具丁口,上之官,冒增伪代,主客同坐。总领撒各门冒劵四百余口,刻案以闻,诏杖杀之。故使节所至,争自首,减几及于半”。按陈规等人所说,在南来河北军户百万余口之中,减去冗滥后尚存四十二万,可知冒充军户者多达五十八万人。这些冒充军户者,多为女真民户。此外,南迁的女真民户中一定还会有无法冒充军户者,如果加上那些无法冒充军户的女真民户,普通女真民户南迁的数量还会更多。
综上可知,金末南迁各类女真人口约有200余万,实际人数应大于此数。高汝砺曾言“河北军户徙居河南者几百万口”(《金史》卷47《食货志二》,第1052页),陈规也言“举数百万众坐糜廪给”(《金史》卷109《陈规传》,第2406页),所以保守估计南迁女真人口200余万应无问题。
另外,金末女真人的迁出地范围是非常广泛的,除中都、河北等中原各路外,还远至东北地区的蒲与路、上京路、北京路、曷懒路、东京路等。南迁后的女真人主要分布在河南省。首先集中在京师南京,如皇室、贵族和官员等。其次南京周围的陈留、原武、阳武、封丘、杞县、许州、归德府等也是女真人的主迁地。最后江苏徐州、安徽亳州也安置了女真人。从军队驻守地和移民家庭的迁入地可析知,金末女真人南迁,以京师南京为中心,呈扇形向四周辐射。安置地的集中体现了宣宗迁徙军户“力图保守”的目的。
金朝末年,数百万人口南迁河南,虽增强了河南的军事防御力量,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河南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加重了河南等地区民户的负担,破坏了北方抗蒙的军事部署,对金朝国运产生了一定影响。
(一) 女真人南迁对金朝国运的积极影响
在蒙古攻金的形势下,女真人南迁,尤其是女真军队南迁,确实体现了金朝战略收缩、固守河南的意图。金朝“凡精兵皆置河南”(《金史》卷106《术虎高琪传》,第2346页),在南京(今河南开封)及京南、东、西路都驻有女真精锐部队,可以说一定时期内增强了拱卫京师、防御蒙古的军事力量。
大量女真人南迁,对于推动河南经济发展也曾起到一定的作用。金初,河南遭受宋金战争摧残,经济残毁,人烟绝少,不复北宋时代的繁华盛景。宋金绍兴协议签订后,河南是金布置兵力防御宋的重要军事区,主要发挥军事功能,故河南经济恢复发展相当缓慢,尤其是河南南部“人烟极凋残”。直到大定九年(1169),宋人楼钥出使金国,仍见“河南之地极目荒芜”,即使在金人眼中河南也是“屡经兵革,人稀地广,蒿莱满野”的宽乡。
金末宣宗迁汴后,军国所需皆依河南。金政权高度重视河南农业发展,积极鼓励开垦水旱田,同时大量人口的南迁也带来了劳动力和农业技术。兴定三年(1219),尚书右承侯挚言“按河南军民田总一百九十七万顷有奇,见耕种者九十六万余顷,上田可收一石二斗,中田一石,下田八斗”(《金史》卷47《食货志二》,第1054页)。上、中、下田应该是旱田产量,通过折算,可知每亩产粮一石,鼓励开垦的成效是非常明显的。
政府还通过奖赏地方官吏的办法来推动农田开垦。兴定五年(1221),南阳令李国瑞“创开水田四百余顷,诏升职二等”(《金史》卷50《食货志五》,第1123页),且继续募民兴南阳水田(《金史》卷16《宣宗纪下》,第359页)。同时宣宗另敕令“分治户部按行州郡,有可开者诱民赴功,其租止依陆田,不复添征,仍以官赏激之”(《金史》卷50《食货志五》,第1123页)。政策鼓励和民众的积极开垦,使河南郡县所开水田甚多,“收获多于陆地数倍”(《金史》卷50《食货志五》,第1123页)。元光元年(1223),宣宗遣户部郎中杨大有到京东、西、南三路开水田,随着水陆田的开发,使开封的粮食存量迅速增加。元光二年(1224),宰臣奏:“去岁正月京师见粮才六十余万石,今三倍矣,计国用颇足”(《金史》卷47《食货志二》,第1062页),说明河南农业获得了极大发展。
地方官吏在农业开垦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动农业生产发展的因素之一。泌县,本边邑之地,赵鹏出任县令时,“见其土腴而桑鲜,及知玉池、坡等陂,民尝资以蒔稻,岁获千万钟”。刘从益在叶县时,招归流民数千,“岁入七万余石”。可见,金末女真人南迁,促使金政权高度重视河南农业开垦,从而推动了河南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 女真人南迁对金朝国运的消极影响
女真人南迁,虽具有增强河南军事防御力量和推动河南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但其消极影响更不容低估。
首先,女真人南迁加速河北地区的陷落。《金史》称宣宗南迁,“置河北不复为意”(《金史》卷106《术虎高琪传》,第2346页),“方今大兵俱在河南”。金宣宗南迁时,几乎将金朝的主力精锐部队全部迁往河南,造成了“河北空虚”(《金史》卷116《徒单兀典传》,第2539页),实际上是一种躲避蒙古进攻、丢弃河北的逃跑行为。宣宗南迁,就是要放弃中都(今北京),退守黄河一线,以求偏安,但他在南迁之时,为了稳定民心,仍然假装要固守中都,特留太子在中都并布置军队防守。但宣宗至南京一个月后,即贞祐二年(1214)八月,便命太子撤离中都(《金史》卷14《宣宗纪上》,第305页),同时军户开始南迁。可以说女真人南迁极大动摇了北方军心民心,也导致驻守中都的将领、兵士丧失坚守都城的决心与信心。不久,屯守中都附近的乣军发生叛乱,而留守中都的金军也陷入混乱。
蒙古人在乣军和契丹人的配合之下,于贞祐三年(1215)再次向金发起攻势。驻守中都的将领或逃跑,或自杀,或降蒙,或兵败被俘,至此,金政权经营60余年的中都城失陷。正如反对迁都的左丞相徒单镒和完颜宗鲁所言:“銮辂一动,北路皆不守矣”(《金史》卷99《徒单镒传》,第2191页);“有中京则有河北、河南。无中京,河北不可保,河南岂能独立乎”。中都失守,宣告金政权失去了对河北地区的控制权,河南等地也失去了河北屏障,无法长期固守。
河北地区的丧失,让金政权失去了与东北地区的陆路联系,控制东北鞭长莫及,这就为蒲鲜万奴割据东北创造了条件。随着蒙古军队的南进,北中国很快落入蒙军之手,“大河以北,东至于山东,西至于关陕,不一二年,陷没几尽”。自此,金朝国势日衰,加速了灭亡的步伐。
其次,女真人南迁加重了河南等地民户负担,激化了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
金朝末年,数百万女真人口南迁河南,也就意味着这些女真人放弃了世代赖以生存的土地和家园,失去了生活来源。如何解决这些女真人的生计问题?从有关史书记载来看,当时金政权主要想通过括地或“益赋”来解决南迁女真人的生计问题,但大臣们对此看法不一,一直争论不休。
贞祐三年(1215)八月,大臣们围绕“益赋,或与军田”问题,再次进行讨论。参知政事高汝砺针对“河南官民地相半,又多全佃官地之家”的实际情况,认为“一旦夺之,何以自活”。同时“小民易动难安,一时避赋遂有舍田之言,及与人能勿悔乎,悔则忿心生矣”。如果采取括地政策解决南迁女真人的生计,就要夺回官家租给佃户的土地,而这些承租佃户就会无以为生,很容易走上造反之路,得不偿失。因此,高汝砺反对通过括地的办法解决南迁女真人生计问题,提出“倍益官租,以给军食”的建议,即主张用国家所收的租赋(官租)来解决。高汝砺的建议,后为宣宗所采纳,于是实施“半给粮、半给实直”(《金史》卷47《食货志二》,第1052页、1053页)的政策。
宣宗南迁后,金政权“国土日蹙”(《金史》卷46《食货志一》,第1028页),仅仅控制河南数州之地。史载,当时“河南租地计二十四万顷,岁租总一百五十六万”(《金史》卷47《食货志二》,第1052页)。即使“半给粮”,整顿后的军户仍需“岁支粟三百八十余万斛”(《金史》卷109《陈规传》,第2406页),超出实际的粮食需求,仅靠“河南一路征敛”(《金史》卷109《许古传》,第2416页),无法满足军户的实际生活需求。金政权只能采取增益田租的办法来解决,致使民户税租“率常三倍于旧”(《金史》卷107《高汝砺传》,第2358页)。而三倍于旧的租税也无法供养习于游惰、群饮、赌博、不知耕稼的女真人。正如陈规所言:“致竭一路终岁之敛,不能赡此不耕不战之人”(《金史》卷109《陈规传》,第2406页)。
除供养军户外,民户还需供养军队。金政权在河南驻守至少百万军队,“今诸帅分兵不啻百万,一充军伍咸仰于官”(《金史》卷47《食货志二》,1054页)。家中一人当兵,全家老幼皆依赖官食,惊现“百司用度,三军调发,一人耕之,百人食之”(《金史》卷102《田琢传》,第2250页)的局面。京南、京东、京西三路屯军四十万,“岁费粮百四十余万石”(《金史》卷47《食货志二》,第1055页)。四十万屯军费粮一百四十万石,而百万屯军所需,加之供给军户,民户的生存状态可想而知,金政权的“坐食民租”之策,甚非善计。
金末战乱也带来了政府的频繁赋役,“民之赋役三倍平时,飞挽转输,日不暇给”(《金史》卷47《食货志二》,第1053页),“百姓新强旧乏”,而诸路豪民却乘机“行贩市易,侵土人之利”(《金史》102《完颜弼传》,第2255页)。租税的增加,繁重的徭役,豪族的仗势欺民,激化金政权的阶级、民族矛盾。
金末河南等地民户生存艰难的同时,自然灾害也频发,“今河南罹水灾,流亡者众,所种麦不及五万顷,殆减往年太半,岁所入殆不能足”(《金史》卷47《食货志二》,第1054-1055页)。在“天灾人祸”下,民众纷纷逃亡,地方官吏却把“赋皆抑配见户”(《金史》卷47《食货志二》,第1061页),结果出现民众用未熟作物交租的情况。兴定三年(1219),户部令史苏唐“催租封丘,期限迫促,民有生刈禾输租者”(《金史》卷15《宣宗纪中》,第348页)。可谓“时甫离兵火,遗黎反侧未安,而为长吏者方贪残”。《金史》中对此记载更为深刻,“有司不惜民力,征调太急,促其期限,痛其棰楚。民既罄其所有而不足,遂使奔走傍求于它境,力竭财殚,相踵散亡,禁之不能止也”(《金史》卷47《食货志二》,第1060-1061页)。显然部分官吏的贪暴是民众逃亡的原因之一,而根源却是女真人南迁后,“军国调度,百色所须悉取办民间”。
此外,金末河南因人口逃亡、自然灾害等因素,缺粮严重,再加上蒙古军队攻势日紧,金朝财政几于崩溃,导致粮价飞涨。金政权采取纳粟补官的办法来缓解缺粮问题,规定“司县官有能劝诱输粟至三千石者,将来注授升本榜首,五千石以上迁官一阶,万石以上升职一等,并注见阙”(《金史》卷107《高汝砺传》,第2359页)。政府的纳粟补官规定虽优厚,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缺粮问题,于是加强对人民的掠夺,实施括粮之法。“先令各家自实,壮者存石有三斗,幼者半之,仍书其数门首,敢有匿者以升斗论罪。京城三十六坊,各选深刻者主之,内族完颜久住尤酷暴”。有寡妇诉曰:“妾夫死于兵,姑老不能为养,故杂蓬粃以自食耳,非敢以为军储也。且三升,六斗之余。不从,竟死杖下”(《金史》卷114《斜卯爱实传》,第2515-2516页)。
不难得知,少数女真豪族的贪婪暴力会使民族关系更加恶化。可以说南渡后的金政权“器械既缺,粮备不给,朘民膏血而不足,乃行括粮之法”(《金史》卷44《兵志》,第998页)。正如许古在南渡后上书宣宗时所说,女真人南迁“既弃其恒产无以自生,土居之民复被其扰”(《金史》卷109《许古传》,第2412页)。这种竭泽而渔的掠夺大大加重了河南数州汉族民户的负担,使他们产生了对金朝政府的不满情绪,加剧了阶级矛盾。同时也对依赖政府税租生存的女真人产生了不满情绪,又加剧了民族矛盾,致使金末民众反抗连绵不断。
元好问记载了金末民众的反抗情况。《张文贞公神道碑》载:“贞祐之乱,盗贼满野。向之倚国威以为重者,人视之以为血仇骨怨,必报而后已。一顾盼之顷,皆狼狈于锋镝之下,虽赤子不能免”。诸多女真人在这场混乱中丧生。当时民众反抗程度的激烈和事态发展的惨烈在《临淄县令完颜公神道碑》中记载更为详细。“中夏被兵,盗贼充斥,互为支党,众至数十万。攻下郡邑,官军不能制。渠帅岸然以名号自居,仇拔地之酷。睚眦种人,期必杀而后已。若营垒,若散居,若侨寓托宿,群不逞哄起而攻之,寻踪捕影,不遗余力。不三二日,屠戮净尽,无复噍类。至于发掘坟墓,荡弃骸骨,在所悉然”。
不可否认,军民矛盾的激化是综合因素的结果,而金末女真人南迁起到了催化剂作用。同时与金末复杂的社会形势密切相关,也是金政权移民安置政策失误的体现。
金末女真人南迁,是在蒙古攻金的形势下,伴随着金政权战略转移所进行的女真移民运动,涉及女真数百万人口,是金朝女真人四次大规模南迁中持续时间最长、波及范围最广、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金末数百万女真人南迁,对金朝的国运既具有增强河南军事防御力量、一定程度推动河南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也具有加速河北等地区陷落、加重河南民户负担、激化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消极影响。
总体看,金末女真人南迁消极影响占据主要地位。女真人南迁,使金朝龟缩河南一隅,仅靠河南数州之地租赋,难以供养庞大的南迁军队、官僚和家属,出现了巨大的财政危机,金政权试图通过“增益官租”的办法,解决南迁女真人的生计,无疑于饮鸩止渴,进一步加剧了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最终导致了金朝灭亡。
排版:吕文萱
审核:傅 强
说明:为方便阅读,原文略有删节,参考文献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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