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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狂欢节如何让消费者和商家都能“狂欢”

朱亮 当代江西
2024-09-28

“不防火”的防火玻璃、灭不了火的灭火器、制造水军的主板机、梅菜扣肉里的“糟心肉”、AI换脸诈骗、婚恋平台套路……触目惊心的案例让消费者发出“花钱也难买心安”的无奈。


又到一年“6·18”,此前线上商家已备足了“粮草”,就等着这场年中的购物狂欢节。而众多消费者也摩拳擦掌,寄望在购物节里能薅上商家的“羊毛”。
然而,面对这个商品琳琅满目、价格冰点诱人的购物盛宴,“喜忧参半”的消费者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选择难题和信任挑战。
如何在消费节中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安心,让消费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成为了全社会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消费连着千万家。作为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消费一直以来就是观察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窗口。而消费环境的好坏更是直接影响着经济增长这一“主引擎”的运行状态。
如何确保放心消费,已不仅是亿万消费者的期盼,更是上升为促进消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过去的一年,说走就走的旅行成为不少人的生活常态。消费者走向淄博烧烤摊,奔向冰雪之城,象征着“诗与远方”的乡村漫游遍地开花。
人们走进电影院、演唱会现场,享受视觉盛宴中带来的精神满足;邀朋呼友来一场“特种兵”式的旅行,带动一波波城市游的热潮……红火的消费市场,折射出我国消费市场的活力和韧劲。
消费旺了,经济才会活。伴随消费升级趋势的加速,消费者的购物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特别是在“6·18”等重要节点,消费者的购物热情被充分挖掘和释放。
据统计,2023年“6·18”购物节期间,各大电商平台销售额再创新高,同比增长超过20%。其中,智能家电、健康生活、绿色环保等品类商品备受消费者青睐,显示出消费者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和线上购物信任度的提升。
消费者消费意愿指数的攀升,意味着消费者将购买更多的商品和服务。
从线下消费到云端网购,新的消费趋势和消费模式既丰富了消费者的选择,也带来了需求的升级。这种升级并非一味要求高溢价的品牌商品及增值服务,而是在最大程度上追求符合自身的性价比。
在这种形势下,“买得划算 卖得明白”当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最完美的博弈。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无论是线上抑或是线下,商家逐利无可厚非。但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诱导欺诈等花样百出的违规、违法行为令人“叹为观止”:“不防火”的防火玻璃、灭不了火的灭火器、制造水军的主板机、梅菜扣肉里的“糟心肉”、AI换脸诈骗、婚恋平台套路……
触目惊心的案例让消费者发出“花钱也难买心安”的无奈。
据《壹览商业》统计,从2008年—2024年间央视“3·15”晚会曝光案例约180起,涉及金融、电器、食品、互联网、医疗保健、出行、日用消费品、建筑家装等十几个领域、500余家企业。
这些被曝光的企业以及暂未被发现曝光的企业所带来的消费安全问题,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严重挫伤了消费信心,成为阻碍消费增长的堵点卡点。
群众有所呼,政府有所应。
为鼓励消费这驾马车,更好地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从提振到促进,政府层面对“放心消费行动”在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方面的作用发挥尤为期待。
毋庸置疑,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乎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但如何落实好“放心消费行动”、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提振消费信心,考验各级政府部门的智慧。各地集思广益纷纷亮家底、上大招。
譬如:山东系统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构建消费市场新型监管体系。大力推广先行赔付、诉调对接、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等创新做法,提高放心消费创建成效。
譬如:浙江宁波推出“线下无理由退货保险”,让无理由退货更加畅通。江苏苏州联合金融机构为无理由退货商户提供数币融资授信的“吴优数贷”,助力诚信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又譬如:江西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行动,打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写进目标任务,并公布了2023年江西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93家单位……
因地施策,推陈出新,各地在落实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不断更新消费维权理念,创新监督方法,营造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人人参与”、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筑牢消费者权益“防火墙”,让“买买买”无顾虑。
无论是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放心消费行动”,还是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长剑高悬”,最终目的都是为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让大家消费得安心、放心、开心。
当然,改善消费环境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社会各方面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全民监管是前提。相关部门要健全监管制度、依法管理,对产品、服务质量和广告宣传等问题常抓不懈,压缩商家侵权操作的空间,防止劣质产品流入市场。
对屡禁不止的老问题,要执法从严,形成有效震慑。对“新问题”也要及时创新监管方式,及时将其纳入常态化、法治化的监管轨道。
同时,聚全社会合力,强化舆论监管,唯有人人敢于维权、善于维权,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监管网络,方能形成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让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品质意识是核心。消费纠纷中,产品品质成为了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核心要素。要加大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良性的消费观,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低质量产品,倒逼商家努力提升产品质量。
各企业也要充分认识到,产品质量始终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塑造品牌形象的关键因素。企业只有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畅通反映渠道是关键。一个健全高效的投诉渠道和处理机制,能及时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继续厚植监管为民理念,整体优化12315投诉举报处理体系,落实快速回应办理机制,不断提升消费者维权体验切实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而作为购物平台,理应强化监管,对于售卖“货不对板”的商家及时严肃处理,维护平台的良好声誉和公平交易环境。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要不断加强消费者教育,普及消费者权益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既要投诉有“门” 也需化解有“道”。只有打通堵点痛点难点,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推动商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才能促进放心消费,释放消费大潜力。

来源:当代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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