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2021年第5期卷首语|学术是公器,不是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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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是公器,不是公地
《社会科学》
2021年第5期
卷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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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是公器。
所谓公器就是指官家之器物。既然如官家之物,那就意味着并非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也并非任何人都可以为之。《庄子·天运》指出:“名,公器也,不可多取。”这里的“名”不是指名气、名声、名望,而是指职位。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开篇就对此作过论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由此可见,“名”是指相应的爵位、职位。“不可多取”就是不能多占,也不能多用。
把学术视为公器,最早是民国时期北京大学教授黄节在为明代著名思想家李卓吾的《李氏焚书》所作的“跋”中提出来的。他指出:“夫学术者天下之公器,王者徇一己之好恶,乃欲以权力过之,天下固不怵也。”暂且不管此文的用意,但笔者盛赞黄节先生“学术是公器”的思想。
何谓公地?所谓公地是指不具有排他性的公共资源,如城市交通、通讯、能源、供排水系统、广场、公共绿地等。因为不具有排他性,所以“公地悲剧”就难以避免。“公地悲剧”是英国学者加勒特·哈丁在1968年提出来的重要论断,简言之就是“公共资源的自由使用会毁灭所有的公共资源”。
谁来执掌公器呢?当然只能由既有能力又能秉承公正与良心的人来执掌。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就曾说过:“臣愚以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亲疏如一,无所不行,则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司马光阐述的虽是另一公器——法,但道理相同,凡公器都应由那些敦化正俗、顿纲振纪的人来执掌。若庸人执掌公器,那么公器就必然沦为公地,最终陷入“公地悲剧”。
当今学术的社会公信力越来越低,有相当一部分人以学术为名义操弄学术,诸如混学位、混发表、混项目、混奖项等。有的人拥有各种学术头衔,但学术思想却很匮乏;有的人学术资源很多,但学术成果寥寥;有的人学术权位很高,但学术态度很低。更有众多混在学术机构和学术圈里的人,见不得别人优秀,总是想方设法诋毁那些优秀的学人,以至这些真正的学者总是难以摆脱“事修而谤兴,德高而毁来”的困境。
诋毁优秀的学者,就是诋毁学术。当一个学术机构以公平的名义来平均分配学术资源的时候,学术就会成为公共福利,公器就会沦为公地,那么学术也就难逃“公地悲剧”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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