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今年四大AMC不良资产收购规模有望超3000亿
来源 | 银行家杂志
不良资产处置是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环节,也是推动经济转型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抓手。当前,不良资产风险已跃居国内各类金融风险首位,加快不良风险处置迫在眉睫。从市场角度看,不良资产总量增长和增速加快,扩大了不良资产市场的规模和运行空间,吸引了大量非传统主体进入,客观上形成了不良资产市场自本世纪初以来的“二次繁荣”。
从供需角度看,在监管督促和自我加压之下,银行端转让出表的不良资产规模将远超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能力上限,供需矛盾突出,但银行业仍将面临“价格低、成交难、效率慢”三大难题。面对新形势、新特征,商业银行要深化专业经营机制,适应市场变化,抓住窗口机遇,创新产品形式,抓住“转让窗口期”和“最优价格点”,最大限度实现不良资产的最优转让处置收益。
不良资产市场迎来“二次繁荣”
不良资产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以世纪之交开始AMC的设立为标志,国内第一次大规模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拉开帷幕,中国不良资产市场随中国经济起伏而起步并不断发展。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周期性下行,以及国内高风险金融行为风险的不断累积,经济运行、结构转换和金融体系的风险最终以金融不良资产尤其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主体是不良贷款)的形式集中体现出来,再次形成了国内不良资产规模的“高峰”,客观上引发了当前不良资产市场的“二次繁荣”。
不良资产市场的“二次繁荣”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不良资产供给量显著扩大,二是不良资产处置要求明显加快。前者是不良资产交易活跃的“助推器”,后者则是不良资产市场价值提升的“催化剂”。尤其是2019年以来,引发此次不良资产市场“二次繁荣”的上述条件均已具备了充分的事实和预期基础。
不良资产供给量扩大
2017~2019年,银行业共处置不良贷款5.8万亿元,超过之前八年处置额的总和。同时,银行业2017~2019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7477亿元、18302亿元和19932亿元,合计约5.57万亿元,低于同期不良贷款总处置额。
2019年,银行业新形成2.7万亿元不良贷款,共处置2.3万亿元,处置额与新增额“剪刀差”已然存在。2017~2019年,银行业累计核销规模分别为7586亿元、9880亿元和1.06万亿元,银行业不良余额在此情况下还在迅速增长,意味着不良资产的生成速度进一步加快。
新冠疫情“黑天鹅”发生后,银行业资产质量加倍劣变将更加不可避免。监管层预计2020年银行业的不良贷款处置额为3.4万亿元,同比增长48%,创下近十多年来最高的处置期望水平。显然,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已成为各方的强烈共识。从2020年实际处置节奏来看,2020年上半年,银行业共处置不良贷款1.1万亿元,同比多处置1689亿元。
同时,按照预期信贷损失的原则要求,计提减值准备1.3万亿元,同比增长34.4%,表明后续银行信贷损失仍有进一步坐实的一致预期。鉴于上半年不良处置规模仅是监管层对全年规划的三分之一,2020年下半年的不良处置力度将会明显加大,节奏将显著加快,处置规模将大幅增长。
监管层已多次明确释放出进一步加快处置的信号,要求“尽最大可能提早处置不良资产”。不断加快的处置要求和市场节奏会推进不良资产处置政策梗塞点的尽快疏通,并通过引导市场主观能动作用等,促进不良资产市场的进一步活跃。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不良资产市场的“二次繁荣”与此前一轮不良处置的高峰有所不同。与21世纪初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剥离不良资产的方式不同,本次银行对外转让不良资产将基本全部采用市场化方式,通过市场化定价和市场化交易实现不良出表。
因而可以预期的是,不良资产转让的市场化方式也将会因政策支持而得到创新和丰富,不良资产的转让出表将整体呈现从“集中批量式剥离”到“紧凑批量转让为主、灵活分散出售为辅”新特征的演变。
不良资产市场“供需矛盾”突出
相比其他行业,不良资产市场是典型的“供给驱动型”市场,没有银行会因外部机构对不良资产需求增加而“主动制造”不良,因而周期性和阶段性成为不良资产市场运行的基本特征。由于不良资产爆发的集中性,市场上无法随时准备和维持着较大的收购能力,也即市场上对不良资产的需求能力扩张要滞后于银行端的供给。
但在充分吸收和消化银行的不良资产后,供给的骤降又会造成需求的过剩,此时市场上剩余的处置能力便需要收缩或转换为其他形式。在上一次不良资产集中处置进程中,四大AMC在相继完成既定任务后先后实现了发展战略的转型并走上“多元化”经营道路,业务分散以至于不良资产处置几乎成为副业,便是上述特点的集中体现。
但此轮不良资产处置与之前最大的不同,在于此次不良资产市场的“供需矛盾”尤为突出,供需缺口尤为巨大,处置节奏要求尤为迫切。
在加快处置节奏的要求下,此次银行业主动对外转让不良资产的动机强烈,造成不良资产市场的潜在供给量规模巨大,而同期AMC收购承接不良资产的能力无法同步扩张,总需求量受资本金等约束存在上限,持有期间的资金成本也进一步限制了对不良的持有规模和持有期限。加之在前几年市场价格较高时收购的不少资产,随着经济下行期的到来,AMC的处置周期进一步延长,处置难度加大。
接下来,如果对收购来的资产没有很好的处置方案和足够的处置能力,则将进一步限制AMC对不良资产的收购动机。面对2020年下半年2.3万亿元不良资产的处置计划,多种因素都可能加剧市场的供需“剪刀差”。可以预期的是,供需矛盾尤为突出将是2020年乃至2021年不良资产市场的主要特征。特别是,若AMC无法尽快实现资本补充或扩大融资,供需矛盾将进一步突出。
不良资产的需求端
随着新一轮不良资产周期到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迎来“逆周期收购机遇期”。作为一级市场上的主要收购和处置主体,四大AMC自2018年开始积极“瘦身”,回归不良处置主业,通过大力筹措资金、挖掘释放潜能、有效增加收购规模等,积极应对不良资产供给高峰的到来。近期,监管层也出台多项鼓励AMC参与中小银行风险化解的措施,进一步为AMC补充处置不良的“弹药”。
2020年上半年,华融收购了超过800亿元的不良资产,仅6月即收购500亿元;长城收购金融类不良资产383亿元、非金融类不良资产135亿元;信达收购银行业不良资产近100亿元,收购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资产25亿元;东方落地19个“总对总”不良资产包项目,累计收购债权本金近80亿元。
四大AMC上半年累积收购不良规模近1400亿元,粗略测算占到2020年上半年不良处置总金额的近13%。长城推出下半年收购800亿元不良资产的计划,华融、信达、东方亦都表示将持续加大主业投放力度,增加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规模。
可以预期的是,四大AMC在2020年下半年的不良资产收购总规模将超过上半年水平,预计全年不良资产收购总规模有望超过3000亿元水平,约占到监管规划的全年不良资产处置规模的1/10,最大可能的收购规模有望上探到3300亿元左右。
特别是,随着新批准设立的第五家全国性AMC——“中国银河”——的投入运营,全国性AMC的不良资产收购总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将在监管对下半年2.3万亿元不良的处置计划中发挥更大作用。
除四大AMC外,地方AMC也是不良资产市场上的重要收购主体,尤其对区域性银行不良资产的收购处置“理应”发挥重要作用,但实际效果远未达到预期。考虑到地方AMC的常规收购水平,以及深化金融对外开放情况下外资积极入股地方AMC的情况,粗略测算,2020年地方AMC全年不良资产收购规模可能在1000亿~1200亿元。
从目前银行业处置不良的方式来看,核销仍是在对外转让、自主催收等方式外的主要途径之一。2017~2019年,银行业累计核销规模分别为7586亿元、9880亿元和10600亿元。2020年上半年,银行业贷款核销规模合计约4460亿元,其中二季度核销贷款2917亿元,同比均有较大增长。可以预期的是,2020年下半年仍将有大规模的不良贷款核销,预计总核销规模在1.2万亿~1.5万亿元左右,以及时应对不良资产处置要求。
不良资产市场的供需缺口
面对全年3.4万亿元的不良处置计划,预计2020年四大AMC及地方AMC的最大收购规模约在4000亿~4500亿元,能否突破4000亿元收购关口,还要取决于下半年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力度,以及AMC自身的融资能力和处置水平。
在不良资产转让的政策支持层面,2020年6月监管层先后发布了《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探讨开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同时,地方AMC受让不良贷款的区域限制将逐步放开,银行可进一步向全国性的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银行转让不良资产的渠道将更加顺畅。
上述因素都有助于从需求端增加对不良资产的收购规模。但在对外转让方式之外,若2020年不良贷款核销占总处置额的比率与2019年持平,核销总量在1.6万亿元左右,则2020年全年仍将有超过1万亿元规模的不良资产需要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处置。
而目前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债转股等方式的处置规模仍然十分有限,规模仅在百亿元左右水平。银行自主催收的方式则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预计全年整体现金回收水平将明显下降,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处置的贡献度将会下降。
综合上述因素,在充分考虑转让、核销、证券化、自主催收等途径的预期处置能力后,2020年仍将有数千亿元规模的不良资产超出上述方式所能消化的最大水平。在没有新的政策出台或创新处置模式推出的情况下,这些资产仍然需要进一步被分解和挤压到上述既有的处置方式中。但按照目前的预期,若无新的政策支持,包括AMC在内的各类主体对这部分不良资产都将没有能力收购和处置。
按照上述估算,在充分挖掘各类处置方式潜力,在AMC等需求主体充分实现预期最大收购规模的情形下,不良资产市场2020年的潜在“超额”供给量规模仍可能达数百亿乃至千亿元。
受此影响,不良资产市场将呈现更多的“卖方市场”特征,不良资产包的成交价格将会在波动中呈现下降态势,不良资产价格短期内将无法走出下行周期。
2017年,不良资产价格走高,资产包价格普遍在五折以上,甚至达到七折;2018年,不良资产价格下行,资产包价格在三折四折左右;2019年,不良资产转让成交规模相比上年下降明显,整体价格继续下跌,平均跌幅超过10%。进入2020年,不良资产一级市场的资产包价格仍然处于下行通道,成交普遍在二折三折的价格水平,2021年仍有可能延续走低态势。预计最快到2022年,不良资产价格才有可能走出下行趋势。
对银行而言,由于市场上供需缺口矛盾突出,AMC在收购银行不良资产时具有了更大的挑选和议价能力,银行对外转让不良资产的成交难度随之增大,体现在银行集中推出资产包、竞价激烈、议价能力不足、成交期限拉长等方面。反映在实践中,银行业在2020年后半阶段至2021年的不良资产转让中,将可能普遍面临“价格降、成交难、效率低”三大难题。
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本轮不良资产处置将坚持市场化方式,无论是监管层的政策制定,还是四大AMC的回归主业和战略转型,以及银行对处置方式的选择,都要被纳入“市场化、法治化”框架,银行由此将面临更加复杂和激烈的市场环境与竞争形势。
面对异常严峻的不良资产处置压力、突出的市场供需矛盾,以及价格持续走低、难度加大的不良资产成交形势,为努力克服在对外转让时可能面临的“价格低、成交难、效率慢”等问题,商业银行要主动作为,适应市场变化,抓住窗口机遇,创新产品形式,抢抓“转让窗口期”和“最优价格点”,最大限度实现不良资产的最优转让和处置。
充分尽调,做实资产分类,制定差异化处置策略。
受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和监管认定从严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变动更为“敏感”,五级分类下的资产质量变迁需要更加细致地把握和认定。
从经营和处置角度,首要的便是在充分尽调的基础上,全面把握问题资产质量情况,充分了解问题资产的综合成因、所处阶段和质量演变态势,从而进一步准确细化和分类问题资产,并以此作为处置方案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如按照损失率、预期回收率和损失程度等,将问题资产进一步划分为“经营”“盘活”“退出”等类别。
同时,采取科学的估值方法,做好各类问题资产的合理估值。在此基础上,对比同业处置策略,深入分析纵向市场形势,结合本行的问题资产经营战略,制定针对不同类别资产的差异化处置策略,如“对外转让”“压降重组”“呆账核销”等。
综合起来,即通过“尽调——分类——估值——分析”实现对不同资产的差异化经营和处置。特别是,银行要在总体设计上,强化对不良资产处置的计划和统筹,提升对市场的前瞻预判能力。
创新产品,开拓处置渠道,形成综合化处置方案。
传统处置方法无法实现对存量及新增不良资产的充分和及时处置,因而需要商业银行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发挥创新处置能力。
商业银行应在充分用好现有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化债转股、主动破产重整等非传统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设计和研发围绕不良资产处置的金融服务产品、诉讼管理方案、清收处置策略、营销推介渠道、资金融通模式、机构合作方式等,充分运用创新方式,拓展处置新渠道,建立起综合化的问题及不良资产处置能力。
在落地操作上,商业银行要结合对资产的尽调和分类情况,明确证券化、债转股、结构性资产包等非传统处置方式的具体适用条件、操作流程和处置效果,做好充分的收益风险测算和可行性分析,将不同的资产纳入对应的处置模式中。
同时,积极与各类不良资产市场主体、第三方中介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投资基金等主体接洽,用心发现合作契机,共同设计业务方案,论证不良处置模式。从行业和宏观的高度,将不良资产处置纳入到金融资产的整体配置和管理中。
分析市场,抓住打包窗口,力争最优化转让效果。
商业银行要加强对不良资产市场的分析和研究,深入调研一级、二级乃至三级市场,准确把握不良资产市场的供需特点、价格规律、成交特征。抓住政策机遇,把握《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等在组包标准、转让流程等方面的新导向。
研判同业供给规模,扩大营销推介范围,在四大AMC外,制定针对地方AMC、社会投资人、外资基金等的营销方案。在此基础上,抢抓不良资产市场上的“转让窗口期”和“最优价格点”,通过市场化的考核激励机制,提高转让操作效率,力争实现最佳的不良资产转让与处置效果。
需要强调的是,不良资产在转让时的最优收益,应综合考虑当期转让收益与未来(反委托等)处置收益,力争实现“双重收益最大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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