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人生: 从公安破案高手到阶下囚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作者:季承志 春雨
正文
2018年5月,在南京某监狱教学楼电脑教室,笔者在教改科领导的带领下,见到了刚刚参加完计算机“程序设计”高级班的李伟光。他1.7米的个头,宽大的囚服显得他格外瘦小,但一双有神的眼睛却依然展现出他精干的一面。笔者对他进行了采访。
李伟光,1978年出生于吉林省松原市,父母均是政府工作人员,他是家中独子。李伟光成长的优越环境可想而知。
“在我记忆里,从小无忧无虑,享受被父母呵护在掌心的感觉;考上大学,是我父母最骄傲的事;大学毕业后,又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北京某公安院校的研究生,专门从事电子数据的研究,是一份体面的工作。”李伟光以自豪的口气介绍着他的成长经历。
2004年,李伟光研究生毕业。因为他所学专业中人才极缺,他被直接挑选到大连市公安部下属的证券犯罪侦查部门。李伟光走上工作岗位后,并没有因为自己的高学历沾沾自喜,而是谦虚地融入团队,埋头钻研业务。
当时,中国经过了20多年的改革开放,各行各业都在飞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经济犯罪率也越来越高,犯罪手段也日新月异。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在大学所学的会计专业和研究生所学的电子数据专业在工作中得到了充分应用,再加上自己的踏实努力,干起工作来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多次协助破获了多起技术难度大的经济案件。
工作踏实肯干,领导赏识有加,工作后不到两年,李伟光入了党。2006年,他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调往北京,在公安部经侦局某直属总队工作。
调到北京后,李伟光很快就成为单位的技术骨干。在组织纪律和个人生活等方面,他也是严格要求自己。在同事们和领导的印象中,他是一个工作中谨言慎行、生活上洁身自好、坚决不触碰道德和法律底线的好同志,因此,他曾多次被所在单位和公安系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
“到北京一年多后,我就与在大连工作时认识的女友结了婚,并且很快有了一个儿子。我爱人后来也调到北京工作,一家三口都成了真正的北京人,各方面的条件都很不错。”谈到到北京后的工作、事业、婚姻、家庭时,李伟光很满足。
李伟光介绍,电子数据作为现代网络信息社会的新兴证据种类和“证据之王”,具有很高的科学技术含量,对取证主体的技术资质也有较高的要求。
实践中多数侦查人员并不具备电子数据收集的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他们欠缺直接从原始存储介质如电脑、手机、网络中提取电子数据的技术能力,需要将原始储存介质连同电子数据送给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依靠侦查机关以外的相关技术人员收集电子数据。取证权限的缺失可能会侵害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利,技术资质的缺失则会减损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李伟光当然是系统内数据分析处理的专家,并且,在经济类案件取证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多年的办案经验让他明白,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证据线索与案件处理结果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他是有机会在提取电子数据过程中故意隐瞒或者破坏,从而无法保证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在取证主体不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情况下,取证主体违法就可能造成电子数据的破坏、遗漏、毁灭等情形发生;若不能保证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就会减损或者否定其证据能力,从而影响对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
对经济类案件数据的处理能力和特殊身份给了李伟光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同时也给了他利用技术手段和权力为他人减轻罪证甚至转移财产的机会。
随着自己技术能力和权威性的提升,在一些难度较大的案件证据收集中,领导也越来越依赖他、信任他,因而他接触的资料的密级和案件的级别也越来越高。随着李伟光被提拔为副处级干部后,找他“帮忙”的人也越来越多,“劳务费”的数额越来越大,礼品的价值也越来越高。
“从开始的拒收,到半推半就,这就是一场名副其实的温水煮青蛙的实例。”对于自己的问题,李伟光一针见血地总结。
诱惑就像伊甸园的禁果,特别对于久居高位、手握权力、政绩突出的中高级干部来说,一旦出现轻微的精神空虚和道德信仰缺失,居功自傲和恃才自矜便随之而来,贪腐便如崩溃的堤坝,迅速从“有底线到毫无底线,从被迫接受到四处伸手”。
同时,面对着围绕在自己身边“纸醉金迷”的环境,攀比之心便会油然而生,生活腐化便成了贪腐人员的“标配”。大部分官员几乎全部与女性有纠葛,“家外有家”“墙外养花”,成了贪腐官员们进一步走向深渊、更加肆无忌惮的重要导火索,自然,李伟光也不例外。
随着自信心的过度膨胀以及对法纪敬畏意识的漠然,案发的日子终于来临了。2017年春节刚过,纪委办案人员突然约谈李伟光,并当场宣布,经举报,有证据证明李伟光有受贿和贪污问题,将对他实施“双规”。
那一刻,李伟光感到就像从万丈悬崖跌入深渊,虽然几年来惶惶不可终日,一直担心东窗事发,但侥幸心理一直在捆绑着自己,总以为自己是高智商的幸运儿,不会出问题。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李伟光被组织上实行“双规”后,整天心神不宁,度日如年,甚至曾想到自杀。对于纪委同志指出的许多违纪违法问题,一开始,他采取隐瞒软扛、死不认账的态度,企图蒙混过关,减轻罪责,以求获得轻判。
但在强大的反腐政策压力下,在办案人员的说服教育下,在一件件人证、物证和他熟悉的系统数据面前,他不得不低下曾经高昂的头。自尊与骄傲,在一次次面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时,被一点点从身体里剥落。
“在逮捕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也是给自己终身打上了烙印,昔日的荣誉已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耻辱、痛苦、后悔与绝望。欲望,永远是把双刃剑,在不知不觉中一些意想不到的人和事,就逐步改变了你的生活轨迹。”在谈到“双规”那段日子时,李伟光泪流满面。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李伟光利用担任公安部经侦局副调研员,被抽调参与办理专案的职务之便,多次采取秘密窃取技术手段,非法占有所扣押的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约3800万元;另外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对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在生活上予以关照,并在发还扣押物品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各种贿赂折合人民币300多万元。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伟光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本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纪律,却漠视法律,贪污和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破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
本人在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贪污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其退还赃款4100万元,予以没收。
2018年2月,李伟光被送往南京某监狱服刑改造。
在监狱警示教育大会上,李伟光面对会场100多名曾经的同行现身说法时,感慨万千:
我叫李伟光,是南京某监狱六监区的服刑人员。我曾经拥有过许多令人羡慕的高学历、多少人向往的工作岗位、多少人看好的似锦前程、多少亲朋好友交口称赞的和美家庭。
但从入狱那天起,我从一名处级干部沦为所有人不齿的阶下囚,从一名生活优越的自由公民沦为被剥夺政治权利限制自由的在押犯人。仅仅为了那些不义之财,付出的代价是极其惨重的,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伤害是近乎毁灭性的,对自己的痛恨和追悔是无以复加的。
我自小就立志刻苦读书,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经过努力,自己先后取得了学士、硕士学位,并且也在公安系统谋得了一份好的工作。
但是今天,我之所以站在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没有严守党纪国法,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深刻反省后认识到,犯罪的直接后果就是:牢狱之灾,身败名裂;人财两空,妻离子散;高墙电网,度日如年。
每当想到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心情总是难以平静,特别是对自己因触犯国家刑律受到法律制裁而追悔莫及,感到自己对不起党和国家的培养,对不起领导和师长的教育,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对不起妻儿的关心和体贴。
回顾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历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深刻教训:
不该放松了对自己的主观思想的改造,丢掉了艰苦奋斗的好传统,没有始终如一地坚持做人做事的人生道德底线。我年近四十才有了自己的孩子,并且发誓要给他一个与自己幼时截然不同的快乐童年。
但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上自己意志薄弱,人生观发生了蜕变,而自己对这种心灵上的尘埃和精神上的病毒没有及时清理,逐渐地,生活上追求享受,工作上比较待遇,岗位上考虑实惠,直至最后伸出了不该伸出的手、做了不该做的事、拿了不该拿的钱,走上了犯罪道路,付出了连做梦都想象不到的惨重代价。
原来感情很不错的妻子以因为我犯罪感到耻辱为理由,已专程来监狱要求离婚,这是一个多么凄惨的结局。
自身没有认真学习法律,淡漠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由于家境好,学习动力始终是充足强劲的,学习目标也是具体明确的。工作之前就是要跳龙门;工作之后,就是要提升学历和工作能力。
但无论是在读书期间,还是工作之后,都疏忽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没有养成对法律的足够敬畏,对法律也是知之甚少,以至于错误地把合乎人情事理和社会潜规则当成符合法律要求,合乎法律规定,把社会上流行的办事要花钱、帮忙要感谢当成了理所当然,恰恰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
我有知识、有文化,但不懂法,也没守法,成为一个高学历的法盲的笑话,这真是个莫大的讽刺。
没有铭记组织的关怀和培养,亵渎了自己的事业和岗位。从比干劲、比业绩、讲大局、讲奉献,逐步变为比办事能力、比人脉关系、讲排场、讲获取,最终沦落到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玷污了人民公仆的形象。
随着自己担任的职务越来越重要,求自己的办事的朋友也越来越多。起初还能坚守着底线,但随着自己攀比观念的加深、侥幸心理的加强,慢慢地被“糖衣炮弹”打倒了。现在,我坐牢了,同学不见了,同乡不见了,朋友不见了,亲戚不见了,定期来看我的只有自己那一头白发的亲娘。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所谓的朋友只不过是看中了自己手中的权力而已。
总之,都是贪念作祟,存有侥幸心理,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现在,我经常想,假如当初要是能做到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该多好!可惜人生的确是没有那么多假如的。只有吞咽着自己酿下的苦果时,才能真正地理解到亲情、自由的美好。我痛恨自己,恨自己悬崖勒马收缰晚,船到江心补漏迟。
境遇之变,天壤之别。心感身受,如坠深渊。
如今,法律对我作了公正的判决,我决心认罪服法。我只有以辛勤的劳动汗水,洗刷自己罪行的耻辱,来得到政府的宽大,得到家人的谅解,得到良心的解脱,争取早日走出高墙,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文中主人公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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