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下支付机构2018年最大罚款金额的国付宝,到底是什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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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付宝因何被巨额罚款?
1、国付宝:海航系支付机构
2、“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
3、网络炒汇是什么?
4、国付宝发声:远离非法炒汇
4、反诈骗任重道远
二、2018年支付机构罚款一览
1、支付宝:490万
2、财付通:60万
3、智付电子:4151万
4、国付宝:4646万
5、联动优势:2640万
6、银盛支付:2248万
7、卡友支付:2583万
8、付临门:892万
9、易智付:107.45万
10、盛付通:62.5万
一、国付宝因何被巨额罚款?
8月6日,央行营业管理部、上海分行、深圳分中心齐发处罚公示,对国付宝(4646万)、联动优势(2640万)、银盛支付(2248万)三家支付机构予以罚款,其中国付宝数额极其巨大,总计罚没金额达4646万元人民币,并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9万元罚款。国付宝一举拿下2018年度支付机构最大罚单。粉丝纷纷留言,国付宝到底什么机构?今日,小编就带大家八一八国付宝的故事。
一、国付宝:海航系支付机构
国付宝是一家成立于2011年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获得央行颁发的互联网络支付、移动电话支付业务许可、基金支付业务许可、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许可、预付费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许可。
合作机构也遍布各大银行及网站。总的来说,是一家牌照比较齐全的颇具规模的三方支付机构。
据企查查上信息披露,其实为海航系支付机构。
国付宝的法人童甫,于海航集团任董事一职。也更验证了其海航系的身份。
既然背靠海航大树,国付宝又缘何遭央行罚款4646万呢?
二、“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
从央行的处罚公示上看,国付宝公司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罚款4447万),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罚款49万)、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罚款50万)、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罚款50万)、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罚款50万)、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事项、未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客户备付金、未留存商户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共计罚款4646万元。
但央行似乎实在是气愤难平,在官网上又另行发布《严惩支付机构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明文指出,国付宝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境内网络特约商户的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客观上为非法交易提供了网络支付服务……国付宝公司、联动优势公司均引起大量举报投诉,社会影响恶劣。”并将国付宝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罗列如下,颇有罄竹难书之意:
“国付宝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联动优势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关于央行提及的“引起大量举报投诉”,小编于是去略微搜集了一下,关于国付宝的相关信息,还真是铺天盖地全是投诉。百度里输入国付宝,第一条即为“国付宝是不是骗子?”的讨论。
天涯帖子“国付宝是诈骗公司吗?”数不胜数,百度国付宝贴吧里甚至有人留言“善良的人们不要再沉默,团结起来捍卫自身权利”的呼吁。在“聚投诉”网站上,也有数不清的投诉贴:
总的来说,国付宝屡遭投诉,主要是因为其为非法炒汇平台提供支付渠道。炒汇平台通常有多个渠道可以汇入资金,或者为三方支付,或者为银行网银。钱从客户的银行卡,通过国付宝,转入了炒汇平台,所以对国付宝来说,是一个钱过过手的过程,提供的是支付渠道的服务,这就是所谓“客观上为非法交易提供了网络支付服务”。
但客户通过国付宝将资金汇入炒汇平台,发现被骗后,去银行拉出来的交易流水上,显示的钱款最终目的地为国付宝。进而认为国付宝与炒汇平台合作骗钱,既然炒汇平台已经跑路,就只能赖上国付宝了。下图即为受害者参与非法炒境外期货平台被骗后的投诉。
为什么网络炒汇屡禁不止,韭菜一茬接一茬?关于网络炒汇,小编早在《深扒 | 3.5亿网络炒汇案的骗术大全》中就已经反复提及,这在国内是明令禁止的非法行为。在这里再简单做一下小科普。
三、网络炒汇是什么?
1、到底什么是网络炒汇呢?
外汇保证金交易,俗称炒汇,是通过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开立信托投资账户,存入保证金作为担保,然后在银行设立的杠杆额度内进行操作,买卖即期外汇,收益直接入账,损失直接扣除。网络炒汇的实质,是通过互联网开展外汇保证金、外汇期货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2、投资者如何利用杠杆操作?
假设保证金比例为1%,即100倍杠杆,那么投资者只要投入10美元,就可以操作1000美元的交易,以小博大。例如投资者看好日元上涨,只需投入10万美元,就可以买入合同价值1000万美元的日元。若当日日元兑美元上涨1%,那么投资者收益10万美元,投资回报率达到100%。当然,若日元下跌超过1%,则投资者被强制平仓,血本无归。
3、杠杆有上限
所以看上去,炒汇可以用很少的资本投入,获得超额收益,但其实风险也是相当高的。很多人会被其高盈利性所蒙蔽,一味追求投机获利,因此国际上对杠杆上限进行了限制。
据悉,美国NFA规定在美国的境内的外汇交易,杠杆最高不能够超过50倍,英国FS规定最高杠杆为400倍。2018年3月27日,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更是发布《同意禁止二元期权并限制差价合约以保护零售投资者》,将杠杆限制在30倍。而目前国内的所谓炒汇平台,200倍、500倍甚至1000倍杠杆都比比皆是,单单从交易风险来看,就可以认定,是骗钱的勾当。
4、国内明确禁止网络炒汇
其实,十几年前银监会曾放开过外汇保证金交易,虽然金融机构或许依靠经验和技术有所盈利,但八九成的个人投资者都是巨额亏损的,因此目前我国对从事外汇交易的金融机构实施准入管理,更是全面禁止私自买卖外汇的和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且明文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非法炒汇给予帮助支持。
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
(四)及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清理整顿情况进展,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停止对违规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公司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信贷等金融服务。
5、对赌内盘,操纵汇率
国内大多数所谓炒汇平台,盈利的点通常在于,非法谋取客户在外汇电子交易过程中的交易亏损。例如通过延迟时间致使客户无法及时成交,加上高倍杠杆,引诱客户爆仓等等,但更多的情况是,所谓交易平台,其实是一个封闭的、具有对赌性质的电子内盘,根本没有接入真正的外汇交易盘,而是引入了一套假的外汇数据。你的交易对手,其实是平台,你赚多少平台就亏多少,你亏多少平台就赚多少。
甚至炒汇平台可以操纵汇率走势。系统管理者可以修改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以及重发行情让K线图发生波动,从而影响客户盈亏。
四、国付宝发声:远离非法炒汇
除了为炒汇平台做支付渠道,网络上对国付宝也有颇多质疑,例如据公众号爆料圈传,国付宝在监管不严之时,曾挪用备付金购买理财后,作为抵押贷款,将贷款用于支持海航集团公司业务。小编不知道国付宝是否清白,是否与炒汇平台有私下合作,明知其非法仍为其提供支付。但国付宝自己倒是发声明表示,投诉的平台非其合作商户,是有人蓄意制造恶意事件……(emmm……那被罚的4646万是不是有点打脸的意思?)
但法规里确实是对支付机构有KYC和反洗钱要求,及时报告可疑交易,不得为非法平台提供支付支持。甚至要求,如果不能有效证明因客户原因导致资金损失,应先行赔付。当然,这个标准如何界定,就另说了。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3号)
第十九条 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制度和交易赔付制度,并对不能有效证明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及时先行全额赔付,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其实在先前的炒汇案件中,就有犯罪嫌疑人以受害人存在逐利心理为辩论点,认为他们明知炒汇不合法而为之,即使被骗,也需要承担后果。但于情于理,法律保护的是弱势群体,认为炒汇行骗在先,受害人并不知情所有的交易信息,该论点不成立。相信国付宝此次被罚,也是这个原因:怪自己没做好监测。
于是国付宝在8月6日被公示罚款后,7日赶紧更新网站宣传图,“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远离非法网络炒汇活动”,以表忠心。
五、反诈骗任重道远
外管局在201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中提及:
“三是综合施策,打好防范化解外汇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的良好秩序,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可以预见的是,打击非法炒汇平台,防止诈骗将成为接下来的重点工作之一。金融机构在防诈骗工作上,需要承担应有的责任。支付机构在越来越承担银行的职能情况下,也需要提高反诈骗技能。多年以来,银行在反诈骗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然也是一把辛酸泪。诈骗手段的不断升级,现如今银行将个人账户类别分为I、II、III类,ATM机房间的防止诈骗提示等等,正是被迫提高反诈骗能力、防范风险的结果。
客户被骗来闹银行,已经不是什么罕见的新闻了。银行甚至在日常操作中,加入了防诈骗程序,却不一定被理解。银行出身的小编,见得实在是太多啦。
例如最普遍的柜台无卡存款业务,需要填写的防范风险提示单,按规定柜员还需反复询问“你是否认识对方啊?为什么要汇款给他啊?是不是骗子啊?”,特别是遇到老人,更是多问几句,甚至需要查询收款人是否有频繁可以交易,生怕汇款人被骗。然而却经常被投诉:“你们柜员怎么这么烦?我不认识他能给他汇钱吗?为什么要浪费我的时间?动作为什么这么慢?”(当然,大部分的客户还是报之以感谢的态度的)
不仅是日常流程,遇到成功拦截,还积极宣传,甚至给予适当奖励,正是为了鼓励人人参与,防止诈骗。8月2日,厦门市反诈骗中心对外通报了一起三分钟拦截诈骗的案例。骗子冒充领导骗走4.5万元,反诈骗中心接警3分钟内成功冻结全部涉案金额,创下了反诈骗中心成立以来的最快止付纪录。
7月31日19时,小张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对方说:“猜猜我是谁?”小张以为是领导郑主任。
8月1日,“郑主任”再次联系小张,让小张帮忙转账给“领导”。
当天17时20分,小张将4.5万元转至“郑主任”指定的账号,随后却发现联系不上对方,这才意识到被骗并报警。
17时25分,厦门市反诈骗中心接到小张的报警,止付专员迅速记录下涉案账户,并跑向中心驻点银行区域。
17时28分,驻点银行工作人员反馈称:“受害者的4.5万元都还在,已被冻结!”
从接警到成功止付,仅用了3分钟时间,这创下了反诈骗中心成立以来的最快止付纪录。
当然,支付机构也在不断进步,从账户实名制开始,到落实人行163号反洗钱要求,将反洗钱报告范围扩大,全方位覆盖所有交易方式,且支付机构作为支付通道,发生的交易亦需核查。反诈骗反洗钱之路,任重而道远。
二、2018年支付机构罚款一览
近一段时间来,监管对于支付公司可谓重拳出击。下面小编给大家捋一捋,各家巨头的巨额罚款。
1、支付宝:490万元
2018年月至今,支付宝共计三次被罚,总罚款金额490万元人民币。
8月6日,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政处罚412万元。
7月24日,在外管局发布的27例违规案例通报中,就涉及5起支付机构逃汇或违规案例,支付宝赫然在列,罚款60万。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违反外汇管理规定案
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超出核准范围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国际收支申报错误。
上述行为违反《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第六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七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事实上,中国外汇早在年初就进行了相关报道。从外管的处罚公告来看,支付宝违规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二是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外管的27例违规案例通报,则将该违规行为明朗化,即超出核准范围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国际收支申报错误。《外汇管理条例》中四十八条最高可处罚30万元,而支付宝两例违规被罚60万元,可见已经是采用了顶格处罚。
3月30日,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对支付宝的处罚决定,罚款18万元。支付宝违规之处在于以下三方面:
客户权益方面: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
产品宣传方面: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
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
另外,据媒体报道,5月10日,人行上海总部公布行政处罚表,对2017年4月21日关于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做出的3万元罚款进行公示。究竟为何去年的决定今年才公示,而且小编翻遍了人行上海总部的行政处罚网站,并未找到该处罚公示来源。且鉴于做出罚款决定在2017年,本着严谨的态度,并未计入此次总计之中。
虽然490万元的罚款对于支付巨头来讲,恐怕连只“蚂蚁”都不“服”,但也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执行外汇政策和反洗钱工作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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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付通:60万
7月24日,在外管局发布的27例违规案例通报中,也对财付通的进行了通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外汇管理规定案
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备案程序为非居民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未按规定报送异常风险报告等资料。
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第一个处罚原因是为非居民办理跨境外汇支付。
在2013年外管对财付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批复中明确,办理集中结售汇业务的主题范围为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不包括境外个人。因此财付通属于超权限办理业务。
关于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及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批复(汇综复[2013]88号):
“不得擅自扩大客户和业务范围:试点支付机构办理集中结售汇业务的主体范围为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范围限于货物贸易、航空机票及酒店住宿,深圳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限于货物贸易。”
第二个处罚原因是对于异常高风险业务未向外管报告,这在7号文中有明确规定。(小编:其实也就是被非法机构用于从事非法交易,支付机构需进行反洗钱识别报告的问题。至于哪种情况属于异常或者高风险……自己判断呗……不确定就先主动上报嘛……)
“第二十三条 支付机构应通过表单系统于每月10日前向注册地外汇局报送客户跨境外汇支付业务金额、笔数等总量报告,并对每月累计收付汇总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客户交易情况报送累计高额收支交易情况报告,业务开展中如发现异常或高风险交易应随时向外汇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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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支付宝、财付通的罚金算是很少的了,下面的几家,都是数以千万计的巨额罚单。
3、智付电子:4151万元
智付电子被人行、外管齐开罚单,两次共计罚款4151万元人民币。
7月24日,在外管局发布的27例违规案例通报中,智付电子被直接点名:
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凭虚假物流信息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金额合计1558.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530.8万元人民币。
其实外管的通报披露的其实只是一部分,除了逃汇行为之外,还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下图是外管官网的处罚信息,智付电子被外管罚款共计1590.8万元。
这不是智付电子第一次被罚了。除了外管,还有人行磨刀霍霍。
5月3日,智付电子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人行没收违法所得1107余万元,并处罚款1453余万元,罚没合计金额2561余万元。
智付电子到底干了什么?人行官网甚至直接点破:
智付公司为境外多家非法黄金、炒汇类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支付服务,通过虚构货物贸易,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跨境外汇支付业务。
同时,智付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境内网络特约商户的交易情况进行检查,未能发现数家商户私自将支付接口转交给现货交易等非法互联网平台使用,客观上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了网络支付服务。(小编:简单来说,就是被害人通过智付付款,智付得背锅)
此外,智付公司还存在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未持续识别特约商户身份、违规为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违规设置商户结算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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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付宝:4646万
8月6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发布两例行政处罚公示,对国付宝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176,051.47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4,286,051.47元,合计罚没人民币46,462,102.94元,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9万元罚款。国付宝一举拿下2018年支付机构最大罚单。
此前,央行营业管理部对国付宝开展了支付业务和履行反洗钱义务执法检查,经查实,国付宝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境内网络特约商户的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客观上为非法交易提供了网络支付服务。(小编:又是炒汇支付渠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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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动优势:2640万
联动优势也被外管、人行双双罚款,两笔共计罚金人民币2640万元。
8月6日,与国付宝一同公示的,还有联动优势。央行营业管理部及北京外汇管理部对联动优势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79,185.6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4,319,713.64元,合计罚没人民币26,398,899.28元。
和国付宝一样,央行营业管理部在对联动优势开展支付业务和跨境外汇收支业务执法检查时,认定联动优势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境内网络特约商户的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客观上为非法交易提供了网络支付服务。
此外,联动优势还存在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不严、未按规定使用客户备付金、部分支付账户未达到实名制认证要求、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等违法违规行为,共计罚款近2640万元人民币。
祸不单行,外管方面也不曾落后。7月25日,联动优势就曾因违规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被外管罚款215.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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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银盛支付:2248万
8月6日,央行深圳分行也发布了处罚公示(小编:看来这是个罚钱的好日子)。银盛支付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合计罚没人民币22477453.59元,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130万元,刷新2018年支付机构个人罚款最高纪录。
7、卡友支付:2583万
7月30日,人行公布对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违规通报,对卡友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24,174.55元,并处罚款24,900,872.75元,合计处罚金额25,825,047.3元。
人行指出,卡友公司违反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甚至消极配合人行检查的情况。(小编:胆子略肥啊……)
“经查实,卡友公司存在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变更事项管理规定、违规留存银行卡敏感信息、未落实商户现场检查制度、违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管理规定等违规问题。检查还发现,卡友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完整保存交易记录、严重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且存在消极配合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情况。”
小编在这里简单科普一下,银行卡收单业务,也就是通常我们去商场刷信用卡购物后,商场与银行进行结算的业务。
随着支付机构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客户不再使用银行的POS机拉卡,而选择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开始为商铺配备他们自己的POS机以抢占市场,同时也滋生了很多问题。就连小编办公室楼下的按摩店(注意:是正规的连锁店,不要想歪),都有用支付机构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的情况。央行此次狠抓银行卡收单,意在整治支付市场。
8、付临门:892万
7月30日,除了卡友支付,人行同时公布了对付临门公司的处罚。(小编:看来罚款都是一起罚,有个伴可以一起哭)付临门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73,317.54元,并处罚款7,449,495.09元,合计处罚金额8,922,812.63元。
又是银行卡收单:
“付临门公司存在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资金结算相关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规定、未落实商户现场检查制度、违反风险监测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管理规定等违规问题。”
9、易智付:107.45万
7月24日,在外管局发布的27例违规案例通报中,对通过系统自动设置办理分拆结售汇进行了通报,罚款107.45万元人民币。
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通过系统自动设置办理分拆购付汇,金额合计1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07.45万元人民币。
10、盛付通:62.5万
7月24日,在外管局发布的27例违规案例通报中,对盛付通进行了通报,因盛付通违规办理跨境付款业务,且国际收支申报错误,罚款62.5万元人民币。(小编:违规理由跟支付宝类似,看来这个罪名的罚款金额通常在60万左右)
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外汇管理规定案
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办理跨境付款业务,且国际收支申报错误。
上述行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第九条、第六条等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62.5万元人民币。
动辄数以千万计,相比而言,支付宝、财付通的罚款是否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呢?支付机构最近的日子着实不太好过,除了大额罚单,人行还经常更新法规,加强支付机构的反洗钱要求,整治拒收现金问题,着实是越来越按照金融机构的标准对支付机构严加要求了。
从野蛮生长,到如履薄冰,支付机构接下来的路怕是要脚踏实地的前行了,而那些以洗钱、套利等非法目的为主要业务的支付机构,恐怕是要举步维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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