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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食品安全包保干部的一封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在全国推行食品安全包保制度,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工作。市人民政府印发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等要求。目前,我市已建立市、镇(街)、村(居)三层包保干部台账,ACD三级食品主体台账、相应责任清单。各级包保干部深入食品企业,在第一至第三季度按时完成包保督导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2023年各级包保干部需对包保主体每季度实施督导工作,包保履职情况将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请您在第四季度(12月20日前)对所包保食品主体开展全覆盖督导。若有职务或所在区域变动的,也请与市、镇(街)“两个责任”工作专班联系并及时调整,落实包保责任。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也请您继续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中山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工作专班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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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丨黄美霖
二审丨陈伟鹏
三审丨何君铭
来源丨协调应急科 刘伏佳
编辑丨中山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