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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马丁之死

2017-09-14 朱勇 知识分子

Photo by Yousif Malibiran on Unsplash


 

撰文|朱之勇

责编|李晓明


  


“这绝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人们往往在所有的事实都清楚之前就已经迅速下了结论。在这个悲剧事件被逐渐还原时,他们的观点仍在被自己心中的偏见三棱镜所扭曲,受日益教条化的媒体所影响。”


——Dr. Vincent Di Maio 和Ron Franscell, “Morgue: A Life in Death”


2012年2月26日美国东部时间晚上7点半,NBA全明星赛在弗罗里达州奥兰多市的安利中心开始进行。那场比赛留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一起流血事件。第三节的时候,东部队的韦德在西部队的科比准备上篮时从背后严重犯规,打破了科比的鼻子,还造成他轻微脑震荡。这次流血事件出乎意料,可能是全明星赛历史上的第一次。因为全明星赛的本质是娱乐,是营销。与其说是比赛,还不如说是一场欢乐的聚会。明星队员们基本都不怎么防守,表演第一,友谊第二。谁也没想到韦德在防守的时候会下狠手。


就在开赛哨响的15分钟前,在距离充满了节日气氛的安利中心车程不到半小时的一个叫桑福德(Sanford)的郊区小城里,在阴雨绵绵中,发生了一起更为严重、影响更为深远的流血事件。更准确地说,是一起枪击事件。一个17岁的少年中弹身亡。而夜色中的那声枪响,在随后的几周里经过发酵,被媒体推到了大众焦点、舆论浪尖,长时间地折磨着美国的神经。时隔一年半后,案子才在法庭上定论,但直到今天还在民间争议不断。


马丁


锤万·马丁(Trayvon Martin)是一个刚满17岁的黑人男孩儿,家住在佛罗里达州的迈阿密市。事发的那个周末,他和他的父亲开了4个小时的车来到桑福德,在他父亲的女友家做客。父亲的女友也有一个儿子,名叫乍得(Chad),比马丁小3岁。


马丁是一个健康、英俊的男孩。他身高1.8米,体重72公斤,喜欢打棒球和美式橄榄球。同其他同年龄的男孩一样,喜欢女孩、电子游戏和饶舌音乐。但他也有不安分的一面。他有时和黑帮混在一起,有时吸大麻。在过去的一年中,他就因为迟到、违反纪律、携带大麻等原因而受到三次停课处分。


2月26号是周日,马丁的父亲和乍得的母亲有事儿出去了,留下两个孩子在家。傍晚6点钟左右马丁离开家,准备走着去1英里外的一家小卖店买些零食。他和乍得计划晚上7点半一起看电视上直播的NBA全明星赛。临出门前,他问正在打电子游戏的乍得,“你想要我捎些什么吗?”乍得抬起头说,“给我带一包彩虹巧克力豆吧。”马丁拽了拽他深灰色的连帽衫,出门而去。没想到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当时天色已黑,空中飘着阴冷的小雨。马丁走到了小区外的一家7-11便利店里买了一大听西瓜汁饮料和一小包彩虹巧克力豆,揣在连帽衫的兜里。监视摄像显示,他离开店的时间是6点24分。

马丁的连帽衫的兜里揣着一大筒西瓜汁和一小包彩虹巧克力豆。


在回来的路上,雨越下越大。为了避雨,马丁躲进了小区里遮蔽邮箱的小棚下。他开始用手机给在迈阿密的16岁女友迪迪打电话。他每天都和迪迪煲电话粥, 当天他们就已经聊了6个小时了。这次他们通话时间大概为18分钟, 在最后几分钟出现了一些情况。马丁告诉迪迪,有一个垃圾白人(Cracka),开着一辆银色皮卡,停在附近,然后就一直鬼鬼祟祟地盯着他。他听起来有些害怕。迪迪劝他以最快的速度跑回家。马丁说他不想跑。乍得的房子就在不远的地方。马丁套上帽子,走出小棚,从皮卡旁边经过时,瞅了车里的司机一眼。马丁突然开始跑起来。迪迪在电话的另一端能听到马丁沉重的呼吸声和风声。


过了一分钟,他告诉迪迪他把那个家伙甩掉了,并开始放慢脚步。但迪迪还是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了恐惧。她也害怕了。她让马丁继续跑。不一会儿马丁说那个白人又出现了,而且越来越近。突然马丁中断了和她的对话。她听到马丁在电话的那头儿质问另一个人,“你为什么跟着我?”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在问, “你在这儿干什么?”  迪迪冲电话里喊,“锤万!锤万!”她听到砰的一声和草地上的沙沙作响。她还听到有人喊“走开!走开!”。她继续向电话里喊,但电话已经挂了。她又接着打,但没有人接。


兹默曼


那个“鬼鬼祟祟”的家伙是乔治·兹默曼(George Zimmerman)。他那时28岁,住在这个小区已经3年了。兹默曼的父亲是白人,母亲是秘鲁人。他个儿不高,1米7左右,身体有些发福,体重在80至90公斤之间浮动。他性格有些急躁,但为人诚恳,乐于助人。有些人非常喜欢他,但也有些人讨厌他爱多管闲事。


最近小区很不安定,2008年开始的次贷危机和房价泡沫的破灭也给这个小区造成极大的冲击。很多居民抛弃资不抵债的房子跑路了,银行拍卖导致房价狂跌。有些投资人从银行手里低价买下这些房子,再租出去。小区人口复杂起来,流动性也大,治安便出现了问题。小区虽然是封闭式的,有大门,但入室偷盗和抢劫开始频频发生,仅在2011年8月就发生了3起。兹默曼提议成立一个邻里监察队。其职责就是经常巡视小区,如看到可疑情况就立刻报警。小区房主协会同意了这一提议,并任命他负责邻里监察队。


这一天晚上7点刚过,他走出家,开着银色的皮卡准备出去购物。刚开出不久,他看到一个高个的陌生少年穿着一个深灰色的连帽衫,躲在雨淋不到的棚子里,转来转去。兹默曼感到一些不安。一个月以前,他在同一个位置目睹了一个少年企图入室偷窃,但那个少年被撞见后逃走了。这次他绝不能再让错误重演。


他把车在路边停好,然后用手机拨通了911,连到当地警察局的电话。他告诉警察局接线员,他们的社区最近发生了一些入室盗窃案,而他现在看到一个可疑的人,在这种天气走来走去,东张西望。接线员让他描述一下那个人的种族和穿着。


“他看起来像是黑人,穿着一个深灰色的连帽衫,下身穿着牛仔裤或运动裤,白球鞋。”


“他在四处看周围的房子……他现在在盯着我。他看起来不到20岁。他好像不大对劲。他走过来了。他手里还拿着东西。我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接线员:“如果他作任何事情,请告诉我。好吧?”


兹默曼: “警察什么时候到?”


接线员:“我们已经派人过去了。”


兹默曼:“这群混蛋! 他们总是能逃掉。不好,他开始跑了!”


兹默曼把车换档,试图去追那个男孩。


接线员:“你在跟着他吗?”


兹默曼:“是的。”


接线员:“我们不需要你去跟着他!”


兹默曼答应了。但这时那个少年已经跑没影了。他走下车,看了一下路名,把地址告诉接线员,然后就挂了电话。那一刻时间为7点13。他和警察局的电话持续了4分30秒。


在随后的3分钟里,马丁和兹默曼发生了致命冲突。

左面两张照片是马丁;右面两张是兹默曼。上面一组照片是一家全国性的媒体在首次报道这个新闻故事时刊登的两人照片。下面一组是两人在案发时期的近照。


兹默曼的陈述


兹默曼找不到少年,就向他的皮卡走去。


突然少年出现在他的面前,满脸怒火,“喂,你有问题吗?”


“没有,我没有任何问题。”


“现在你有了。”


话音未落,兹默曼已被少年迎面一拳击中鼻子。他感到一阵剧痛,踉踉跄跄倒退几步,仰面倒在地上。接着,少年跳到了兹默曼的身上。兹默曼使劲挣扎却无法推开他。少年抬起兹默曼的头,一次次地往人行道的水泥地面上摔打。兹默曼痛苦地呻吟,在雨中边挣扎边大声呼救。少年一手按在兹默曼的鼻子,另一手去捂他的嘴:“你他妈的闭嘴吧!”在两人撕打的过程中,兹默曼的衣服被撕开,露出了别在腰间的口径为9毫米的一把手枪。少年看到了,骂道,“你他妈的今晚死定了!”兹默曼又一次撕心裂肺地大声呼救。

没有人来救他,或他们。但有几个邻居打电话报警了。在电话的另一端的警察局接线员能在背景里听到绝望的呼救声。接线员还在问问题时,电话里传来了一声枪响。惨叫声在7点16分停止了。


一分钟后,警察赶到了现场。一个黑人小伙子脸朝下趴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心跳已经停止,他的胳膊压在他身下。兹默曼眼睛通红地站在附近。他脸上和后脑勺有血迹,但还算清醒。他的裤子和衣服都湿了,衣服背面有草染的痕迹。


他后来在警察局里交待,那个少年去夺他别在腰间的枪。但他先拿到了枪,并扣动了扳机。少年站起身来,踉跄几步,说“你击中我了”,便轰然倒地。


7点30分,警察宣布少年身亡。警察从他的衣服里翻出了一筒没有打开的西瓜汁饮料、一包彩虹巧克力豆、一个打火机、一个手机、40块钱和一些硬币,但没有钱包或身份证。直到第二天马丁的父亲联系警察报告儿子失踪,警察才因此确认死者的身份。令人悲哀的是,马丁倒下的地方离家不到100米远。


医护人员对兹默曼进行了检查。他前额有擦伤,鼻子红肿还有血迹,鼻梁骨折,后脑勺有两道大口子。


马丁的验尸报告


马丁的验尸报告是由一位华人法医完成的。他叫包石平(音译), 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后在美国考取行医执照,作住院医,几经周折最后成为一名法医。


马丁除了胸部的一个弹孔,没有别的伤。弹孔周围的肌肤有一圈薰黑的痕迹。子弹头穿过右心室,又穿过右肺下叶,在体内裂成三小块儿。除了枪伤,马丁的左手无名指指关节下方还有一小块儿新的擦伤。另外,马丁的血液和尿液中还检测到低浓度的大麻成分。


整个验尸过程持续了大约90分钟。包博士在最后的验尸报告中将伤口判定为“中等距离”枪伤。


当枪的扳机被拉动时,撞针撞击子弹的底火(雷管) 37 40834 37 15288 0 0 3104 0 0:00:13 0:00:04 0:00:09 3104,产生微小的火焰,将推进火药点燃。火药燃烧会产生急速膨胀的高温气体,将弹头急速推出枪管。 所以在开枪的瞬间,从枪管里喷发出来的不只是弹头,还有热气体,硝烟,底火的被汽化的金属和未燃火药。这个过热碎片云在受害者的衣服和身体上留下的痕迹,除了跟枪支和子弹的类别有关,也取决于它在空中穿越的距离。它可能会留下一层硝烟灰,或者在伤口的皮肤周围留下“纹身” (由未燃烧或部分燃烧的火药颗粒刺伤皮肤的顶层造成),或者除了弹孔什么都不产生。 这些损害的印记可以帮助专家判定,枪口在射击时离人体的距离。 “纹身”或残留的火药颗粒是中距射击的标志。 一英尺以内的射击可能会留下一些硝烟灰。 无纹身,无硝烟灰,皮肤或衣服上没有其他残留物,则意味着远程射击。 接触枪伤,即枪口在开枪时触及皮肤,则伤口周围没有火药颗粒。马丁的伤口周围有一圈直径为5厘米的“纹身”,并有硝烟灰的痕迹。这说明枪口离他的肌肤有5-10厘米的距离。

射击距离分析:“接触距离”和“中等距离”


在随后的沸沸扬扬的媒体报道和分析中,“中等距离”也成为争议的焦点之一。大多数人不能准确解释它的含义。很多愤怒声讨兹默曼的人把它作为兹默曼的罪证之一:马丁是以被行刑的方式残忍地杀害了。当媒体在为弹孔争论不休的时候,没有几个人注意到在警察公布于众的厚厚的文件当中,另一份报告中描述了一个细节。而整个案件的判定就取决于这个细节。


弹道痕迹检验报告


西维特(Amy Siewert)是佛罗里达州执法部犯罪实验室的枪支和弹道专家。她的任务就是检查兹默曼的口径9毫米的手枪和马丁两件衣服的弹洞,以确定那颗穿过马丁心脏的子弹头是从那把枪里射出来的。马丁的连帽衫上有一个L形状的洞,和他身上的伤口位置相吻合。洞口周围的纤维内外都有硝烟灰和气化的铅,并有烧过的痕迹。洞口周围有一圈直径为15厘米的血迹。马丁在连帽衫内还穿了一件浅灰色的套头衫。那件衣服上的弹口呈星状,5厘米大小,纤维上也沾有硝烟灰和血迹。但是,两件衣服的枪洞周围没有任何残留的火药颗粒。她由此得出了结论,在扳机被扣动时,枪口是顶着连帽衫的,即射击距离为“接触距离”。


没有几个人注意到这一对看似矛盾的证据。更没有人去问下面的关键问题:为什么在开枪时,枪口是顶着衣服的,但离死者的肌肤有可能有10厘米之远? 这个没人问起的问题到庭审的时候却成为关键。


社会反响


在随后的10多天里,这个案件并没有引起多大关注,只有两、三家地方媒体简单地报道了一下。警察局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起诉兹默曼。但3月7日,路透社根据对马丁家的律师的采访发布了一则新闻故事:一个白人的私自执法者,故意猎捕一名手无寸铁的无辜的黑人孩子,并冷血地射杀了他。这起谋杀不但没有被追究,还被当地警察掩护。 新闻故事中附有父母提供的马丁的童年照片,给人的印象是受害者是一个天真无辜长着娃娃脸的中学生。在当今美国社会,种族歧视和偏见一直是一个敏感话题。 众多媒体立刻意识到这一案件的可挖掘性。 第一滴血被挤出来后,全国的主要媒体都闻到了血腥味,像鲨鱼一样纷纷游向了佛罗里达州这个小城。在随后的几个月中,这一枪击案成为全美关注的焦点。兹默曼打给911的电话录音被一家电视广播公司剪辑处理后,在电视上听起来好像兹默曼脱口而出了一句骂黑人的话。黑人民运领袖公开谴责种族主义;报纸阅读量和电视新闻的收视率暴涨;新黑豹党出一万美金悬赏捉拿兹默曼; 一个网站(change.org)上呼吁逮捕兹默曼的请愿书获得超过130万人的支持。


2012年3月21日在迈阿密的游行示威。人们抗议马丁被无辜枪杀。彩虹糖果和易拉罐装的冰茶成为运动的标志。

   

媒体越炒越热,民愤越烧越旺。这时总统奥巴马也站出来表态了,“马丁可能就是35年前的我。”“如果我有一个儿子的话,他可能就像马丁一样。”他号召全美人民都应该“自我反省”(soul-searching)。他的话无疑是火上浇油,也给司法部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马丁死时揣着的西瓜汁和彩虹巧克力豆成为一个符号。 他还是一个孩子呀!兹默曼则被介绍为是一个白人(其实他有一半拉丁裔血统)。大众的愤怒被推到了顶峰:一个手无寸铁、稚气未脱、童心未泯的邻家男孩出去买东西,下一刻就被一个白人猎杀在小区的街头!只因为他是黑人?大众人物、政治家、和普通百姓要求正义得到伸张, 呼吁将邪恶的种族主义者兹默曼迅速地绳之以法。


4月11日,虽然当地的地方检察官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来促使他们对兹默曼进行刑事诉讼,一名特别检察官下令逮捕并以二级谋杀(非预谋但是为故意谋杀)的罪名起诉兹默曼。


自告奋勇地为兹默曼辩护的律师团队是两位著名的律师奥马拉(Mark O’Mara)和韦斯特(Don West)。 在媒体的分析中,大家都推测辩护方会采取的辩护策略是依仗一个叫“不退避”(“stand your ground”)的法律条款。佛州是第一个实行这个法律的州。根据条款规定,受到攻击的一方,在有选择的情况下,不需要逃避,而可以使用极端手段反击攻击方。媒体、大众在反复讨论这个条款的不公,并认为它对少数族裔极为不利。


但辩方根本就没有使用这一策略。他们认为正当防卫这一条款更适用于本案:兹默曼在受攻击时背躺在地上,无法逃避马丁猛烈的攻击,根本没有选择。他们需要证明,兹默曼是被攻击的一方。 他是在他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时迫不得已而开枪自卫的。但只用兹默曼的一面之词显然是不够的。公诉方认为兹默曼在说谎:他一直尾随着少年,并主动挑起冲突;他受的伤只是轻伤,他没有理由认为他的生命正受到威胁;从911电话录音里听到的呼救声是来自马丁,而不是兹默曼;他残酷地枪杀了已经倒在草地上的马丁。


庭审


2013年6月24日,距马丁死亡几乎16个月后,在外界的不曾停歇过的喧嚣中,在换了两次法官后,兹默曼的案子正式开庭审理。公诉方和辩护方轮流对证人进行提问。包医生和西维特也在证人之中。一个法医证人宣称兹默曼的伤并没有生命危险,不严重,甚至不需要缝合。但当辩护方问他,如果搏斗继续,有没有可能兹默曼受的下一个伤会是致命的?那个法医没有答案。马丁的父母作证说,911电话里传来的呼救声是他们儿子的,但兹默曼的5个朋友又作证说,那个声音显然是兹默曼的。


在庭审中作证的几个关键人物:法医包博士,弹道专家西维特女士,和法医马尤博士。


在庭审进行到第10天时,整个案子的核心问题还没有得到回答:在枪响之前,谁是攻击者,谁是被攻击者?而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证据,恰恰最后来自于验尸和弹道报告中看似矛盾的结论。


庭审第11天,辩方请来了著名的法医马尤(Vincent Di Maio)博士作证。马尤博士已经退休7年了,但仍是枪伤方面的权威。他作证说,兹默曼脸部和头部的伤和他所描述的事情经过相吻合。控诉方认为兹默曼撒谎的一个主要证据是,兹默曼记得马丁倒下时脸朝下,胳膊摊开,而当警察赶到现场时,少年的两个胳膊都在他身体底下。对此,马尤是这样解释的,一个人即使被击穿心脏,他的脑中还有足够多的氧气使他至少有10-15秒的时间活动。在这段时间里,他还可以完成一些动作。


他最关键的证词是从包医生和西维特的两份报告中还原了事实。尸检和弹痕报告的结论是,在子弹出膛的一瞬间,枪口顶着马丁的衣服,子弹穿透衣服,又在空中飞行了5-10厘米才进入他的体内。这只有一种解释。在两人搏斗时,马丁是骑在兹默曼身上的,或者至少马丁在上,兹默曼在下。马丁的套头衫兜里还揣着西瓜汁和彩虹糖果。在重力的作用下,那听将近两磅的西瓜汁将马丁的衣服往下拉,使其远离他的身体。这样,兹默曼开枪时,枪口虽然是挨着衣服的,但枪口和马丁身体之间的距离却为“中等距离”。如果在搏斗时,兹默曼是攻击者,他在上,躺在地上的是马丁, 他的衣服应该紧贴着身体, 那么衣服上的枪口和皮肤上的枪口应该是一致的,都是“接触距离”。


几天后,2013年7月13日,马丁死后第503天,在经过16个小时的讨论后,由六名女士组成的陪审团认为兹默曼无罪,法官宣布当庭释放兹默曼。舆论哗然。在随后的几个月里, 美国各地都有群众上街游行抗议司法不公和种族歧视。兹默曼和他的家人仍不断收到死亡威胁,无奈只好秘密地搬到别的州。在陪审团眼中无罪的他,却摆脱不了亡命天涯的命运。


包医生的观点


2013年8月7日,提供马丁验尸报告的包石平医生被弗罗里达警察局解雇,表面上的原因是他在兹默曼一案的庭审时作证时表现不佳。他后来写了一本书, 发表于2014年。在书中,他宣称他是种族斗争的牺牲品。另外,他揭露了很多内幕,包括警察在搜集证据上敷衍了事,错误不断,而公诉方并没有认真准备打赢这场官司,连和他坐下来认真预演过堂都没有做到。他感觉公诉团队掩盖了对兹默曼不利的证据,好像和辩方已达成默契,只是走个过场,故意输掉了这个案子。


除了对司法过程不满,包对最后的结论也提出很多质疑,最主要的有三点:1. 兹默曼如果真的差点儿被打成脑震荡,他应该出现短期记忆丧失。但事实上他后来无论是对警察的陈述还是对媒体的陈述都非常一致、具体,并没有任何模糊的地方。2. 兹默曼回忆说,马丁中弹后,说了一句话,“你击中我了”。根据他的尸检,他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有一个弹片进入了马丁右肺下叶,引起气胸,右肺会被立刻压瘪,气管也会受到挤压。在这种情况下,马丁根本讲不了话。3. 他并不认为马丁在中弹时一定是在兹默曼的上面。开枪时马丁的衣服与皮肤之间的距离超过5厘米,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在弹头出膛时,高温 (超过500摄氏度) 气体先窜出去,子弹头滞后。高温气体会立刻把衣服灼穿,碰到皮肤反弹,把衣服鼓荡起来,造成了这一现象。

在子弹头出膛之前,高温气体先喷出来。照片中用的是步枪作示范。来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8OAmcUnm4g



黑白并不分明


包医生的三点质疑并没有让我完全信服。也许第一点质疑恰恰解释了第二点。也许马丁确实没有说那句话,但兹默曼由于脑震荡记忆有误而记错了。 当他第一次讲这个经历时,也许事实和幻觉相混淆。但当他第二次讲这个经历时,第一次的陈述就变成了他脑海中建立的事实,变成了回忆。


第三点是整个案件的关键。按照包的说法,马丁和兹默曼在枪响时所处的任何体位都有可能。枪口离马丁的身体大概有10厘米。枪响时,先喷出的热空气灼破、穿过两层衣服,遇到身体反弹把衣服往外推,蒙上了枪口,造成了“近距离射击”的现象。但究竟哪种解释更正确,也许只有通过实验或射击模拟才能推断出来。但遗憾的是,诉辩双方都没有做这个实验。


我也对马尤博士的说法有些疑问:如果因为在重力的作用下西瓜汁的牵扯使马丁的外衣远离他的身体,那么怎么解释他穿在里面的套头衫上的枪口也是“接触射击”枪口?西瓜汁是装在外衣的兜里,对内衣没有作用。


我倾向于同意包博士指出的司法过程不公。马尤在他的书里也描述了这样一个细节。他用来判定马丁在枪响时是骑在兹默曼身上的理论在正式庭审之前的两、三周时在庭外采证时就陈述过。公诉方知道他要说的所有细节。但令他吃惊的是,公诉方并没有去找反驳他的证据或持不同意见的专家。最后在庭审时,马尤的证词成为为兹默曼辩解的最有力的证据。


事实的真相也许除了兹默曼外,别人将永远无法知晓。大众、媒体把此案上升到种族歧视和斗争的高度,对司法机构施加压力,是一种“暴民正义”(mob Justice)。而另一些迹象表明马丁和他的家人并没有得到最公正的司法程序,至少公诉方有些问题。


此案要说完全与种族没关系的话也不尽然。兹默曼和马丁都因为对方的肤色而先在心里有了偏见。这种偏见将他们都推入了高度紧张的状态,任何风吹草动都会使他们失去正常的判断力,而采取极端行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包医生,一个第一代华裔移民,却成为这个带有种族底色的案件的牺牲品之一。他被解雇的一个主要原因,据他的上级讲,是他的英语不好。(我看了他在法庭上的录像。在我看来,他的英语没问题,最多是语调有些单调。)需要指出的是,因为此案被撤职或解雇的并不限于包法医一个人。枪击发生后桑福德的警察局曾拒绝起诉兹默曼, 其局长于2012年6月20日被解雇。


在那个冷雨霏霏的傍晚, 在离当晚全美娱乐焦点中心27英里的地方,一个黑人少年,一个有着拉丁裔血统的青年,都各自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和决定,剧烈地碰撞在一起。黑暗中的一声枪响又一次揭开了美国从未愈合的伤疤。


参考资料

1.Dr. Vincent Di Maio and Ron Franscell Morgue: A Life in Death St. Martin’s Press, 2016

2.Dr. Shiping Bao Dead Men Can’t Lie: The Truth Behind the Cases of Trayvon Martin and Marlon Brown Smashwords Edition, 2014

3.http://en.wikipedia.org/wiki/Shooting_of_Trayvon_Martin

4.http://www.crime-scene-investigator.net/how-far-will-shooting-distance-determination-take-your-case.html

5.http://edition.cnn.com/2013/06/05/us/trayvon-martin-shooting-fast-facts/index.html


制版编辑: 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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