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评价”笔谈(9)】朱立明 等: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思考
编者按: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这是继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提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后指导教育评价改革的又一份纲领性文件。为深入探讨《方案》提出的“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简称“四个评价”),本刊邀请专家围绕“四个评价”展开笔谈,同时欢迎广大专家学者就此问题展开更广泛的讨论。
作者:
朱立明,华东师范大学中旭天下博士后工作站,讲师;
宋乃庆,西南大学基础教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罗琳,华东师范大学中旭天下博士后工作站,副教授;
邹晓东,西南大学基础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
原文刊载于《中国考试》2020年第9期第15—19页。
摘要:教育评价关乎教育发展方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即“四个评价”,其核心价值表现为有利于破解“五唯”顽瘴痼疾,促进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落实,推进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为落实“四个评价”,需要:1)拓展评价内容,注重结果评价的客观性;2)构建评价思路,强化过程评价的可行性;3)完善评价方式,提升增值评价的合理性;4)建立评价监督制度,保障综合评价的公平性。
关键词:教育评价改革;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
教育评价是教育的重要构成要素,贯穿于教育活动之中,是对教育活动及其现象作出的价值判断,发挥着导向、鉴定、改进、调控与服务等功能。长期以来,“唯分数”一直制约着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成为新时代教育评价健康发展的桎梏,亟待破解。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1]。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2]。《方案》是未来指导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其中“四个评价”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以来首次提出,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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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评价”的核心价值
“四个评价”为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指明了方向,其核心价值表现在有利于破除“五唯”顽瘴痼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最终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
1.1 “四个评价”有利于破除“五唯”顽瘴痼疾
受封建传统文化、应试教育考评制度,以及家庭教育传统成才观等因素的影响,“五唯”存在已久[3]。长期以来,“五唯”取向的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的教育囿于对“升学、分数、论文、文凭、帽子”的盲目追求与异化重视,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逐渐消失,这种评价导向扭曲了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学习观与评价观。“四个评价”立足于学生全面发展,体现不同评价方式的有机融合,消除“教师本位”与“学生本位”评价的二元对立,建构和谐健康的评价环境与耦合共生的师生评价共同体,准确把握教育评价的广度、深度与效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实现教师岗位考核评价的科学性与合理化,扭转单一的教育评价倾向,完善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机制,破除“五唯”顽疾。
1.2 “四个评价”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德树人强调“立”与“树”,这就说明不能依赖于简单的灌输与考试等手段,而是对“德才兼备”这一人才质量与规格的整体把握[4]。传统的评价范式对学生的评价,依然停留在对知识记忆与技能训练的考核上,忽视学生情感、态度等思维品质的变化过程,难以推动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落实。“四个评价”是科学教育评价观的具体表现,突出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思维提升与价值引导的有机结合,注重学生独立思考与个性发展,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过程,将立德树人贯穿于教育全过程。
1.3 “四个评价”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质量监测
近年来,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评价内容从知识与技能转向核心素养,评价技术从传统到基于智能技术,评价结果的解释与应用也更加趋于科学化[5]。目前,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已经指向了教育的“育人”本质,建立科学、正确导向的评价体系与机制,是对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深度推进。“四个评价”的提出,不仅是保证教育评价在技术层面的实施,也彰显其功能在不断地多元化,成为融合评价技术、教师教学、学生深度学习,以及相关政策之间的动态系统。“四个评价”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科素养与关键能力的测评,力争实现多元全过程评价,这些都是对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有力回应,在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特色化、多元化与本土化发展上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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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评价”的基本意蕴
在明确为何需要“四个评价”外,还须厘定何为“四个评价”,探析其基本意蕴是推动“四个评价”落实的前提。
2.1 改进结果评价
结果评价是以预设的教育目标为基准,对评价对象达成目标的程度,也就是最终学习结果、所取得的成绩或成就进行价值判断,通常表现为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作为学生具备某种能力、获得某种资格、达到某种水平的证明。
改进结果评价的关键在于“改进”,现有的结果评价有不尽如人意之处,需要改进。我国目前主要采用标准化测试,通过考试的方式评价学生对学习内容的掌握,无论是中考还是高考,都是对学生一个阶段学习结果的量化判断,以所得成绩来推断学生的能力与水平,导致结果评价中出现“考什么教什么,教什么学什么”的现象,很多内容只有“是什么”的描述,缺少“为什么”的思考,这样的结果评价亟待改进。
结果作为教育评价的基本导向,不可或缺。如果完全取消结果,将会导致教育培养人才的弱化;因此,结果评价不能完全摒弃,只能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改进,以适应新时代育人要求,例如高考,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从学生的视角来评价学生学习的建构过程,改变单纯依赖于纸笔测验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的评价困境,弱化评价的选拔功能,体现评价的人文关怀[6],借助结果评价来促进教师与学生的共同提升,促进结果评价的科学性、真实性与导向性。
2.2 强化过程评价
过程评价是对教育过程中的教师、学生、教育活动等要素的表现与效果作出及时判断,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与动态性,旨在了解与判断教育的实然状况与发展态势,及时发现其中的成绩与问题,调节、规范教育活动的设计与进程,保证教育的整体质量提升,以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近年来,过程评价一直备受关注,这是破解“一考定终身”的强有力手段。强化过程评价并非忽视结果评价,过程评价本身也是兼具结果与过程双重价值取向的评价方式。通过过程评价,可以实现从“以知识为本”的评价向“以素养为本”的评价转变。
过程评价是由近代课程发展而产生的评价理念。在将教育效果与既定目标比较的基础上,发现有些目标不可能在最后的评价中得以实现,只能借助过程来实现或者评价,过程目标的核心是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过程评价是对过程目标实现程度的判断[7]。此外,过程评价应与教学过程相互融合,关注学生能力的生成与个性的发展,帮助学生意识到自身的不足与进步空间,使过程评价真正成为激励学生进步的手段,提升学生学习的信心。
2.3 探索增值评价
增值评价作为一种前沿的教育评价方式,是通过追踪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学业上的变化,考察学校或教师对学生学业成绩影响的净效应,进而实现对学校或教师效能较为科学、客观的评价[8]。与横向比较的评价方式不同,增值评价是基于学生成绩变化能够精确反映学生学业进步或退步这一假设,旨在判断评价对象的“过去”“现在”与“将来”的变化状况,而非对某个时间点的成绩进行评价。增值评价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教育可持续发展观,其核心是人的可持续发展,教育不仅要满足人的近期发展需求,更要满足人的长远发展需求。
增值评价的最大优势在于克服了横向比较的数据带来的缺陷,但是,也有学者指出增值评价自身的不足,主要集中在2个方面:首先,增值分数仅仅是学生学习成绩变化的测量指标,是否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能力,如何排除考试环境、学生状态等偶然因素导致的偏误;其次,增值评价是否能够评价所有的变量,例如能否将学生随机分班、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契合度、父母教师偏好等作为影响增值评价的变量,这些遗漏变量如何解释[9]。诚然,任何一种评价方式都有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在探索增值评价的过程中,需要我们着重考虑如何有效地规避其劣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纵向评价的优势,从而为人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2.4 健全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是对教育活动及其整体要素作出系统的价值判断。教育活动本身就是一个多元素、多层次、多方面相互融合的有机整体,只有各要素之间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才能更好地实现教育目标。2014年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10]。目前,基础教育的综合评价依然存在观照共性与发现个性之间的矛盾、精准量化与模糊描述之间的对立等问题,需进一步健全综合评价体系与机制。
随着综合素质评价的稳步推进,单纯知识与技能的评价方式正在渐渐改变,这是对核心素养导向教育变革的具体回应。综合评价可以扭转片面化的评价格局,消解以往偏重量化、等级评价的倾向,强化教育评价的激励功能,既关注学生的个性养成,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持续深化阶段,综合评价更是破除“唯分数”论、推进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落实的关键环节;因此,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育研究人员”多方主体的联动机制,共同推动综合评价在新时代教育评价中的常态化实施,对实现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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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评价”的实施对策
“四个评价”影响着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教育评价改革不仅是理论层面的构建,更重要的是实践层面如何落实。
3.1 拓展评价内容,注重结果评价的客观性
结果评价应拓展评价内容,调整知识、技能单一评价倾向,注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高考作为重要的结果评价,其客观性一直是争论的焦点,知识与技能的评价结果是否代表学生实际水平与能力,如何规避偶然性因素的负向影响,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教育旨在引导青少年通过认真刻苦地学习,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不仅要注重知识传授,还要加强价值引导,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将知识传授与价值引导有机结合起来。我国已经在高考评价与招生改革方面进行了大量尝试、调整与改进,将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作为高考核心功能,充分考虑知识、能力素养、学科特点,优化试卷结构与试题素材,创新试题呈现方式,力求考查不同专业选择下的学生真实水平,以彰显结果评价的客观性。
3.2 构建评价思路,强化过程评价的可行性
过程评价是将评价“嵌入”整个教育过程之中,通过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参与,对渗透于教学过程中的学习动机、学习态度,以及与学习密切相关的非智力因素进行判断;因此,在过程评价实施中,需要调整评价的基本思路,以实现其在操作层面的可行性。首先,设计过程目标,借助教育过程来逐步实现结果目标,将结果目标过程化;其次,依据目标遴选评价标准,充分考虑教育学发展规律、心理学学习理论,以及课堂生态学的相关问题;最后,构建过程评价程序,尤其要注意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在过程评价实施中的心理现象及其调控。
3.3 完善评价方式,提升增值评价的合理性
增值评价采用进步幅度作为基准,这对于起点高、基础好的学生而言,进步空间会相对变小,进步幅度也更加不明显;因此,应采用相对评价、绝对评价、个体内差异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提升增值评价的合理性。对学生学习结果的原始静态数据与成绩动态变化幅度进行权重赋值,将逐年连续的成绩变化作为评价点,多维度、多视角地考查学生的连续性进步。此外,还需构建各学段学生各学科成绩进步幅度常模,以常模为基础,开发数据追踪查询系统,并将测试成绩进行等值处理,提升增值评价的科学性。
3.4 建立评价监督制度,保障综合评价的公平性
综合评价指向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是新时代人才质量与规格的重要评价手段。在高校招生中,综合评价的结果极易陷入利益关系的“旋涡”之中,如何确保综合评价的公平性成为评价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因此,无论是在综合评价的学生档案形成过程中,还是根据档案对学生进行评价,都需要建立评价管理监督制度,尽可能避免人为主观因素的参与,可以适当引入第三方非营利评价机构[11],从教育行政部门到学校,再到教师,利用信息技术与大数据技术,形成自上而下的监管系统,以保障评价的公平、教育的公正。
不同的价值取向会影响评价方式的选择,从而导致见仁见智的评价观点与评价结果。“四个评价”的提出在于淡化评价形式,凸显评价的本质功能,切实对教育活动作出科学、客观、合理的判断,真正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实现教育的公平与公正,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这是“四个评价”的出发点与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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