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车位权属案”重审延期开庭!业委会:已有最新证据
7月23日,大暑,炎热的天气依旧燃不掉郑州恒通新城小区上百名业主的热情,一大早,他们就来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门前,等待着法院的开庭……
👉业主一波神操作,将小区地下停车位从开发商手中“夺”了过来...
这场小区停车位到底归业主还是开发商所有的案件,自打开庭以来,就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业主们历经一审败诉、二审发回重审后,再次回到起点。
不过,这场原定于23日开庭的案件,却再遇波澜——延期了。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由于旁听人数远远大于庭审现场所能容纳的人数,所以未能开庭,但当事双方进行了庭前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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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旁听人数太多,开庭时间延后
7月23日上午8点40分左右,高新区法院大门前就聚集了很多人,路两边停车位上停满了车辆。法院门卫室里,排着很长的队伍,大家都在等待通过安检进入法院。
法院楼内,原本要开庭的楼层也站了许多业主,有业主表示,他们这次申请了200多人的旁听,不过,法院并没有同意,“我们昨天就接到了通知,说不开庭了,但不是很确定,怕出现什么其他情况,所以,还是来了很多人。”
据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院最大的审判庭只能容纳100多人,可这次要旁听的人数远超此数目。谈到如果下次开庭还会有这么多人该咋办时,工作人员称,下一步,他们会与相关人员及时沟通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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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
小区业委会历经一审败诉、二审发回重审
关于恒通新城小区的“地下车位权属案”,还要从300多个车位说起。
恒通新城业委会主任梁芳静曾向河南商报表示,按照规划,该小区应有1120个停车位,其中包括185个地上停车位,935个地下停车位。但小区实际建设的停车位跟规划严重不符,仅有785个地下停车位,地上停车位为0个。
除此之外,当业主们购买了停车位之后,发现一个问题,他们仅有一个收据或《地下车库使用权转让合同》,并没有地下车位的产权证。
于是,在2017年6月左右,认为没有产权的地下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该小区业委会将开发商(郑州恒通置业有限公司)还没有销售出去的300多个车位拿回,被开发商以“合谋侵占”为由,告上法庭。
2018年9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业委会败诉。
可是,该小区业委会并不服气。2018年10月,该小区业委会又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二审裁定书显示,郑州中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裁定如下: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豫0191民初2836号民事判决(即:一审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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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
业委会:有多份对自己有利的新证据
开发商代理律师:不便接受采访
7月23日当天,高新区法院没有开庭,但进行了庭前质证。
恒通新城业委会主任梁芳静介绍,因为此案关注人数多,在这次质证中,业委会提交了最新的证据,他们表示,根据一份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内容,能够证明涉案地下室车位没有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还有一份报表表明,该案地下室没有单独立项报税,与小区建筑物为一体,地下室建设成本含在小区总成本建设里面。
那么,开发商有何态度?对此,开发商的代理律师表示,关于此案的详细情况,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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