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共有商铺出租协议书》和招租公告
关于小区共有商铺公开招租的公告
恒园小区全体业主:
恒园小区现有3个单位共有商铺,在业委会成立前,由万兴恒物业代为出租,租期为3年,出租时合同有约定,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后可由业委会收回重新招租。为了全体小区的利益,经过业委会会议决议,决定将3个共有商铺,最近一年合同到期后,公开招租。
一、商铺地址、面积及最近一年租金
(1)启迪路47号,面积:31.05平米,最近一年年租金:62474.54元;
(2)乐达路236号,面积:200.19平米,最近一年年租金:80558.95元;
(3)乐达路238(240)号,面积:229.88平米,最近一年年租金:88101.51元。
二、招租计划
(1)启迪路47号,最近一年租金到期为2019年12月31日;
(2)乐达路236号,最近一年租金到期为2020年5月31日;
(3)乐达路238(240)号,最近一年租金到期为2019年9月30日;
业委会计划2019年10月13日将对启迪路47号商铺和乐达路238(240)号商铺进行公开招租,于2020年4月底将对乐达路236号商铺进行公开招标。
三、租赁期限及使用范围:租赁期限为三年。商铺限于合法合规的普通商业或办公用途(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不得经营餐饮,不得商住混用)。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及地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 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20:00。报名方式为电话、微信向业委会委员李先生登记。
(二)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均可报名。报名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无需报名费。
(三)投标保证金:报名时,报名人必须向业委会缴交每间伍仟元(5000.00元)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投标结束后,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押金。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则作废标处理,没收保证金,出价排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保证金在2019年10月12日20:00前未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小区业主享有第二优先权。
五、竞投须知:
(一)投标时间、地点:2019年10月13日早上9:00。地点在小区物业办公室一楼业委会临时办公室。
(二)投标方式:采用明价公开竞标的方式对2间商铺分别进行竞标,在不低于投标底价基础上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标底价:启迪路47号:65500元,乐达路238(240)号:92500元。
六、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为每间壹万元。承包期内如不违约,在承包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如数不计息退还。
七、租赁合同:按《商铺租赁合同》(见附件1),合同主要条款不可更改,竞得人要在竞标当天签订合同。
中标人如为原承租人,则租赁期限自前一年度结束之日起顺延;如中标人为新承租人,则租赁期限按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过渡期后的日期签订。
八、联系方式:顺发恒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杭州市萧山区顺发恒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恒园共有商铺出租协议书》
恒园共有商铺
租赁和物业服务协议书
甲方(租赁方):杭州市萧山区顺发恒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地址: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拥有恒园小区共有商铺(物业经营用房)的管理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产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地点及装修标准
1、租赁地址:甲方将 物业经营用房租赁给乙方使用,该出租的物业用房一楼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装修标准:毛坯
第二条 租赁物用途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合同约定期内经营 ,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乙方若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在本合同履约有效期限内发生不可力抗因素变更,甲方应在得知该情况的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根据现实之情况协助乙方与现任业主委员会、现任物业管理方就合同善后及续签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按实际合作时间进行费用结算,甲方对乙方已支付但未发生的费用予以退还。
第四条 房产租金标准、其他费用及收取办法:
1、经营用房租金总价 元/年,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天*365天= 元(大写金额),物业服务费按 平方米*3.8元/平米*12月,总计人民币 元(壹万零肆佰捌拾贰元伍角叁分)。2、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需立即支付一年租金,后期租金按一年缴纳且应于每一年首月的10日前交清。次年起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付款方式与第一年一致。3、合法经营保证金:为确保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合法经营,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4、用房的电表水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由甲方代为缴纳的,乙方需每月按时支付给甲方。第五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该房产转租给任何第三者;乙方如将约定房产转让、转租或转包给第三者使用或经营,之前必须报甲方书面同意,并由甲方与第三者签署协议,认可本协议和各项条款后方有效。否则,乙方不得将约定房产转让、转租或转包,否则乙方将承担合同总履行金额30%的处罚性违约金。2、乙方在租赁的范围外不得制作店招,可在租赁区域门口放置落地灯箱,灯箱广告牌尺寸由物业服务中心确定。3、乙方必须遵守公司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使用守则》和《业主(业主临时)公约》;4、乙方装修时,必须遵守《房屋装修管理协议》的规定;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变更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房产用途;6、乙方装修时不可以将房产的固定装修部分拆除或移动,损坏或擅自更改,乙方需承担损失;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等方式装修装饰,但不得损害租赁物,否则对此造成的损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提前终止合同或租赁期满终止合同的,乙方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状态。对不能与租赁物分离的装修、装饰部分归甲方所有,甲方不需由此而另外支付相应的代价;能分离的部分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前十天内处理完毕,未按规定时间处理完毕的物品,则认定为无主,甲方有权予以处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出租时间延误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7、租赁期内,非结构性原因造成的维修由乙方负责,所需费用乙方承担;8、乙方经营和使用不得违反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损失的,该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9、房产损坏非甲方责任所致,甲方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拖欠租金,每天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甲方并可自延迟交纳的次日起,采取停电、水或封闭营业场所等措施。2、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需承担的违约金为本年度租金的3个月租金为标准。3、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结清所有拖欠的租金、其他相关费用及违约金、滞纳金等:如因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变卖,优先受偿,对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偿权。(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抵押或转借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3)乙方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30天;(4)乙方擅自更改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用途的;(5)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造成较大损失的;(6)经营过程中严重侵害甲方权益;(7)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禁止营业、停业整顿或被处罚;(8)有其他违法行为。第七条 其他:
1、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三个月书面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2、本协议期满终止后,乙方无违法经营、无违约行为、无拖欠各项应缴纳费税,房产由甲方接收,完好无损交回房产后,甲方应退回租赁保证金;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同意,并按实结算租金及相关费用,同时由违约方承担本合同所涉总额 30 %的违约金,由甲方对房屋验收认可后解除本协议;4、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5、乙方在签署本协议的同时,须签署:《房屋装修管理协议》如未执行,视同认可其中拟订的任何条款;6、协议期内,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所引发之纠纷概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将房产及甲方原有物品对外担保,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的雇员或经乙方同意使用房产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8、甲方有权对有关房产管理事项进行修正调整,甲方应将变更后的内容及时通知乙方;9、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乙方行为而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所有的损失或责任。由于乙方的行为而造成甲方额外的损失,该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盖章有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来源:顺发恒园业委会
责编:王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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