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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罢免的业委会主任拒不交出公章,遭罚款!
核心提示
被免职的业委会主任拒不交出公章怎么办?前不久,静安区法院对某小区业委会状告前业委会主任薛某藏匿业主大会公章、业委会公章案作出判决,要求薛某及时返还公章,逾期支付人民币580元。近日,该案经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生效。
业委会主任被免职,公章迟迟不还
薛某是涉案小区业主委员会前任主任。2014年6月至7月间,薛某代表业委会接下移交的2枚公章以及物业用房调整情况说明等10份相关材料。
2015年5月,该小区业委会作出决议,罢免薛某,重新选举新的业委会主任。此后,薛某迟迟不归还公章。
前主任称办公室遭窃,公章不在她处
法庭上,薛某辩称涉案2枚公章及业委会材料均不在她处,并声称在当年4月初业委会办公室抽屉遭撬窃,材料失窃,且涉案2枚公章已被登报声明作废,还提交了报警记录。
审理中,房管部门物业专管员张某出庭作证,为催讨公章曾与居委会干部、业委会委员上门,薛某声称“公章在我手上,你们不让我当主任,我就不给你”。小区物业公司经理余某证实,薛某被罢免后还曾与物业签订过一份服务合同,并加盖了公章。
法院:公章作废与否不影响所有权归属
法院认为,不论公章作废与否,不影响公章的所有权归属。为避免当事人讼累,考虑节约司法资源,法院综合本案各项因素以及重刻公章的流程,酌情确定该笔费用为人民币580元。
承办法官指出,从本案查明及认定的事实看,小区业委会的公章、档案保管,并未严格按制度操作致使纠纷发生。法官希望小区业主大会能切实有效地健全管理制度,以免纠纷再起。
来源:浦江天平
责编:王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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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免职的业委会主任拒不交出公章怎么办?前不久,静安区法院对某小区业委会状告前业委会主任薛某藏匿业主大会公章、业委会公章案作出判决,要求薛某及时返还公章,逾期支付人民币580元。近日,该案经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生效。
薛某是涉案小区业主委员会前任主任。2014年6月至7月间,薛某代表业委会接下移交的2枚公章以及物业用房调整情况说明等10份相关材料。
2015年5月,该小区业委会作出决议,罢免薛某,重新选举新的业委会主任。此后,薛某迟迟不归还公章。
法庭上,薛某辩称涉案2枚公章及业委会材料均不在她处,并声称在当年4月初业委会办公室抽屉遭撬窃,材料失窃,且涉案2枚公章已被登报声明作废,还提交了报警记录。
审理中,房管部门物业专管员张某出庭作证,为催讨公章曾与居委会干部、业委会委员上门,薛某声称“公章在我手上,你们不让我当主任,我就不给你”。小区物业公司经理余某证实,薛某被罢免后还曾与物业签订过一份服务合同,并加盖了公章。
法院认为,不论公章作废与否,不影响公章的所有权归属。为避免当事人讼累,考虑节约司法资源,法院综合本案各项因素以及重刻公章的流程,酌情确定该笔费用为人民币580元。
承办法官指出,从本案查明及认定的事实看,小区业委会的公章、档案保管,并未严格按制度操作致使纠纷发生。法官希望小区业主大会能切实有效地健全管理制度,以免纠纷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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