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群众哲学的理论进路
引用本文:孙宜芳.马克思群众哲学的理论进路[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22(5):1-8.
作者简介:孙宜芳(1982—),男,山东枣庄人,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史党建等问题的研究。
摘 要:从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视角考察,马克思认为,由“个体构成的群众”是革命的依靠力量,于是便立足于“现实的个人”,通过对旧唯物主义群众观的批判,为建构马克思群众哲学提供了科学的逻辑前提,开启了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起点,并运用阶级和阶层分析法对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中的群众展开划分,发现"人民”是革命的根本依靠力量,赋予“人民”是马克思群众哲学逻辑主旨的鲜明意蕴,进而又围绕着每一个人都彻底解放,在对“自由人联合体”的探索中,走向了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归宿。马克思群众哲学的这条认识理路,内在地包含着从“现实的个人”到“人民”,再到“自由人联合体”的分析路径。准确把握这一理论进路,不仅对于进一步开辟唯物史观研究新视角具有重要学术价值,而且对于彰显新时代人民主体理念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群众哲学;“现实的个人”;人民;自由人联合体
人们给予马克思以无产阶级革命导师的光荣称号,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马克思毕其一生,都在关注一件事情,那就是创立科学的哲学思想体系,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提供指导。马克思指出:“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正因如此,20世纪40年代末,苏联哲学家米丁便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视为无产阶级哲学,由于无产阶级来源于广大群众,因而米丁又把马克思群众观称之为“群众哲学”,是一种调动群众参与革命的世界观思想体系。国内也有学者认为,马克思革命理想的实现终究离不开广大群众,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本质上是一种群众哲学。由此可见,学术界所说的群众哲学,大体上指的是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意义上探寻革命主体的学说,就其内容而言,则是对马克思群众观高度哲学化的概括与提炼。然而长期以来,学术界对马克思群众哲学的认识,基本上停留于对马克思群众观或者与群众相关的概念、观点的一般解读上,还没有引起对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高度重视,这也导致马克思群众哲学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指导价值不能很好地彰显出来。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保持高度的学术自觉,在遵循马克思思想遗产的基础上,自觉提升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重要学术价值和历史地位,将马克思的思想原意展现出来,而这首先应该做的就是前提性地回到马克思的思想原点,理性推演马克思群众哲学的理论进路,这不仅对于我们推进马克思群众哲学研究和开辟唯物史观研究新视角具有重要学术价值,而且对于进一步深化认识新时代人民主体理念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现实的个人”是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起点
恩格斯指出:“一门科学提出的每一种新见解都包含这门科学的术语的革命。”这就是说,“术语的革命”往往代表着科学的诞生,是科学产生的逻辑起点,正是因为有了这个起点,才为衍生出科学的逻辑进路提供了理论前提。对于马克思群众哲学而言,也是如此。那么,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起点是什么?如果仅从宏大的马克思群众哲学视角去考察,由于无法抓住具体参照而显得难度很大,因此必须从微观视角展开探索。列宁认为,“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梯级,即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换句话说,抓住马克思群众哲学的主要范畴,就能够通过对这个范畴的分析,向前推理出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起点,而由于群众概念是马克思群众哲学中的关键词汇,所以,区分马克思群众哲学“过程中的阶梯”,必然是群众概念。这样说来,准确把握马克思的群众概念,对于我们弄清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起点乃至一步步理性推演马克思群众哲学的理论进路具有前提性奠基作用。
从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意义上来看,马克思对群众概念的考察,从一开始就是建立在对人的考察的基础上,沿着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再到群众,又回到群众中的每一个“现实的个人”的轨迹逐渐展开的,展现出马克思在探索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依靠力量的过程中,从唯物史观视角赋予群众概念以深刻的哲学含义,彰显出群众概念在马克思群众哲学体系中起到的“过程中的阶梯”价值和作用,为我们准确把握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起点提供了重要思想遵循。
马克思认为,要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终究还是要依靠人,他说:“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人不是抽象的、虚无缥缈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马克思又提出了“现实的个人”这一概念。换句话说,只有把关注点放在“现实的个人”或者具体的个人身上,才能真正找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主体力量。这是马克思从人的视角出发,探索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主体依靠力量过程中提到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为马克思后续发现“现实的个人”与群众之间的必然联系,以及启动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起点提供了极其重要的依据。
马克思对“现实的个人”的考察是建立在整个人类历史发展基础上的,马克思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这种“有生命的个人”,就是人类社会历史得以延续和发展的根本前提。为了满足生命存在,有生命的个人必然需要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生产生活资料,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考察人类社会的前提就是这种“有生命的个人”,具体地说,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很明显,马克思的意思是说,“现实的个人”的活动和获取物质生活条件是推进人类社会发展的前提性条件。需要意识到,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从“现实的个人”之个体(个人)意义上来看,为了获取满足自身的物质生活资料,“现实的个人”的活动推进了个体的历史发展,按照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另一方面,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整体意义上来看,由于“现实的个人”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联系的,因而他们之间的活动就共同构成了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所以,就不同的“现实的个人”之间的关系而言,他们“不过是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他们既再生产这种相互关系,又新生产这种相互关系。”进而推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然而在马克思看来,人与人之间的这种“相互关系”,不是单向的、孤立的,由于“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汇聚在一起,所以也就组成了多维的、各种各样的“相互关系”。对于这种情况,马克思将其形容为“一锅不纯的稀粥里一样”,并认为,里面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群众性的对象和人物”。由此可见,在马克思的意识里,微观来说,构成社会关系的主体虽然是“现实的个人”,但在社会关系的表现形式上,却是各种各样的群众,不管这些“现实的个人”从事什么样的活动,都属于社会关系的范畴,都属于群众范畴所指,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甚至可以说,不管这些人是什么年龄、民族、职业或性别,也不管什么事情让他们走到了一起,只要“处于相互关系”中,他们都是群众范畴的应有之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最终得出“现实的人类的活动无非是由人的个体构成的群众的活动”的判断,从而为我们清晰指明,“一锅不纯的稀粥”(群众)是因“现实的个人”处于相互关系而构成的,同时这也表明,“现实的个人”就是群众的个体基础。从一定程度上讲,正是因为有了“现实的个人”这个概念,马克思群众哲学最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就有了更加具体而深刻的原初呈现,抓住了“现实的个人”,就等于抓住了通往马克思群众概念范畴的开端,就等于抓住了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起点,也能够为我们后续认识和推理马克思群众哲学的理论进路提供基本依据。
应该指出,马克思对由“现实的个人”构成的“一锅不纯的稀粥”的群众的分析,具有深刻的革命性意义,主要原因就在于,马克思在具体阐释“现实的个人”和群众概念的过程中,通过对旧唯物主义的深刻批判,既赋予群众概念以深刻的哲学含义,为建构马克思群众哲学提供了科学的逻辑前提,又指明正确认识“现实的个人”和群众概念的理论路径,为建构马克思群众哲学提供了正确的逻辑原则和逻辑走向,具有超时代的革命性价值。具体来说,一方面,在批判旧唯物主义对群众的错误认识中为建构马克思群众哲学提供了逻辑前提。马克思以前的旧唯物主义,根本不把群众当成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认识不到群众在革命中的价值和作用。黑格尔认为,群众“是自发的、无理性的、野蛮的、恐怖的”,受这种思想影响,时至今日,西方理论界的思想主流依然对群众抱有不正面或贬义的看法,如法国著名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尽管从社会心理学视角出发开辟了群众问题研究的新视角,但却由于认为群众只是群体的一部分,他们低劣、狂躁,是乌合之众,因而导致对建立在群众、人民观念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理念持极端轻蔑态度。马克思群众哲学与旧唯物主义不同,他在考察人类社会历史的基础上,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针对旧唯物主义对群众的歪曲认识,马克思批判道:“旧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内自己背叛了自己,因为它认为在历史领域中起作用的精神的动力是最终原因,而不去研究隐藏在这些动力后面的是什么。”一句话,在马克思看来,旧唯物主义的历史观是混乱的、错误的,因而也就不可能为认识群众在推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价值提供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实事求是地说,正是由于马克思的这一批判釜底抽薪地指出了旧唯物主义认识群众的错误根源,从而才能在科学认识群众哲学的问题上,迈出了从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逻辑转换的关键一步,也才能为建构马克思群众哲学提供了科学的逻辑前提。另一方面,在批判旧唯物主义错误分析路径中提供了正确认识“现实的个人”和群众概念的理论路径。马克思认为,旧唯物主义坚持“把‘无限的自我意识’作为自己的一切论述的基础”,显然是用个人的“自我意识”代替“现实的个人”,如果用这样的分析路径来考察群众,必然会把群众当作社会关系中的“自我意识”,自然也就会得出“人类就是精神空虚的群众”的错误看法,也就是说,旧唯物主义用抽象的概念、思维推导“现实的个体”和群众的分析路径,背离了“现实的前提”,是完全错误的。由此,马克思就为我们认识群众哲学提供了一条依据“现实的前提”,即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再到“群众”的认识理路,而不是背离“现实的前提”这一基本原则,或者弄错“现实的个人”与“群众”之间逻辑走向的认识理路,从而清晰指明了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原则和逻辑走向。
概括起来讲,马克思在分析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坚持以“现实的个人”为出发点,发现了“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构成了社会关系中“各种各样的群众性的对象和人物”,再通过对旧唯物主义群众观的批判,促使群众哲学的发展进程迈出了从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逻辑转换的关键一步,为建构马克思群众哲学提供了科学的逻辑前提,指明了正确的逻辑原则和逻辑走向,从而才能为“现实的个人”与“群众”实现理论互动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为打开马克思群众哲学思想宝库开启了逻辑起点,也同时为我们沿着马克思的理论指导,更好地深入挖掘马克思群众哲学的理论进路等问题提供了深厚的哲学基础。
二、“人民”是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主旨
马克思从“现实的个人”这一前提出发,在理论上初步找到社会关系中的“群众”这一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依靠力量的同时,还立足于他所生活的时代,对资产阶级革命实践活动进行了分析。马克思发现,资产阶级早期革命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它在本质上仍然停留在那样一种群众生活条件的范围内,而那种群众是仅仅由少数人组成的、不是把全体居民包括在内的、有限的群众。”因而马克思得出结论,必须最大可能地扩大和团结广大群众,才能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提供最广泛的主体动力。但同时马克思又意识到,由于群众所指非常广泛,并不是所有的群众或者群众中的所有人都是革命力量,有些群众可能会因为各种影响而发生着转变,虽然在革命过程中,可能“群众中的社会主义本能越来越强烈,”但也存在着“每逢这种本能的意愿转变为明确的要求和思想时,马上就开始了分散:有的人投向社会民主联盟,有的人加入独立工党,还有人留在工联里,等等等等。”因此,具体辨析群众中的革命力量就成为马克思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通过梳理马克思的文本论述发现,马克思运用阶级和阶层分析法对社会关系中的“各种各样的群众性的对象和人物”进行了具体划分,提出了不同的群众概念,细化了群众概念的内涵所指,从而指明了哪些人是革命的依靠力量,为充实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主体力量提供了具体遵循。尽管这些群众概念散见于马克思的不同著作和文章中,但通过归类汇总,基本可以清晰地描绘出马克思在群众视域中为找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依靠力量而内含的如下一条分析理路:
首先,运用阶级分析法,把阶级社会中的所有人囊括在一起,并将其初步划分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或者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马克思认为,“人类的全部历史(从土地公有的原始氏族社会解体以来)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根据这种认识,马克思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阶级分别划分为奴隶和奴隶主、地主和农民两大阶级,并结合他所生活的资本主义时代,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具体的阶级划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在这里,马克思对历史上阶级社会的阶级划分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划分,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找到更为具体的依靠力量(细分群众具体所指)奠定了重要基础。
其次,马克思面向实际,运用阶层分析法,根据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对立的现实,有针对性地研究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中的不同的人,并相应地提出“资产阶级群众”和“无产阶级群众”两个不同概念,并对二者的具体构成(不同阶层)进行了分析。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文章以及与恩格斯的通信中,马克思曾多次使用过资产阶级群众概念。分析考察马克思使用这个概念时的具体表述和环境条件,可以发现,马克思思想中的资产阶级群众概念是相对性的,不是绝对性的,即只有在资产阶级革命意义上,资产阶级才属于群众的范畴。正是因为如此,马克思既把在资产阶级革命意义上与封建势力敌对且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那部分人称之为资产阶级群众,又把那些本来属于封建势力(典型代表就是1848—1849年制宪会议时期法国的保皇派),却又对资产阶级革命起到一定推动作用的人也称之为资产阶级群众,因为这部分人“当需要捍卫他们自己的共和主义和自己的立法权以对抗行政权和保皇党人时,他们却极其怯懦地、畏缩地、沮丧地、软弱无力地放弃了斗争。”实质上是站到了资产阶级队伍中。需要注意,在无产阶级革命意义上,由于资产阶级是统治阶级,是无产阶级的敌人,是革命对象,因而资产阶级这部分人就不再属于群众概念的范畴(小资产阶级群众除外)。而对“小资产阶级群众”概念来说,在马克思看来,不管是在资产阶级革命意义上,还是在无产阶级革命意义上,小资产阶级群众都是存在的,在资产阶级革命意义上,他们是资产阶级群众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那些“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利益并部分地代表农民阶级的利益的民主派”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依靠力量。而在无产阶级革命意义上,由于小资产阶级的革命属性会发生明显变化,故小资产阶级群众概念的所属范畴就有所不同。在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当小资产阶级受到统治阶级压迫时,有部分人可能会转向无产阶级队伍中去,这部分人就属于群众(具体地说是小资产阶级群众)的范畴。如恩格斯在1888年1月给左尔格的信中,分析俾斯麦的社会改革问题时就说:“俾斯麦的政策驱使工人和小资产阶级群众大批地转向我们。”这里的“我们”,显然指的是无产阶级,即一部分小资产阶级转变为无产阶级的依靠力量,成为小资产阶级群众。尽管恩格斯这句话的含义强调的是资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革命并存的时期,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无产阶级革命意义上来看待已经转化了的小资产阶级属于群众范畴的意蕴,即便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完全意义上的无产阶级革命,转化了的小资产阶级也依然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依靠力量,属于群众范畴,而那些没有转变成为无产阶级队伍中去的小资产阶级则不是依靠力量,也不属于群众范畴。由此可见,马克思对小资产阶级群众革命作用的认识非常清醒,在马克思看来,其经常保持幻想,一般“活跃一个短时期”,虽然对革命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却不是绝对的依靠力量,或者说,是不可靠的革命力量。
相对于资产阶级群众的具体划分而言,马克思对无产阶级群众的划分就多种多样,据不完全统计,马克思的文献中先后出现过“工人群众”“农民群众”“生产者群众”“贫苦群众”“无财产的群众”“病弱群众”等多个不同的群众概念。从这些概念的称呼上来看,马克思划分这些群众的标准似乎并不统一,可以从工作性质、财产多寡、生活水平、身体状况等不同视角展开具体划分。总结起来可以发现,在马克思看来,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只要是被统治阶级,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看成无产阶级群众范畴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马克思也意识到,这些群众虽然是无产阶级革命和全人类解放的依靠力量,但发挥的功能却不一样,比如,对于领导责任来说,只有源自于“群众的共产主义的工人”的共产党人,不管是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才是无产阶级群众中最彻底的革命力量,因为在“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
需要注意到,马克思在寻找无产阶级革命和全人类解放依靠力量的过程中,还先后在《共产党宣言》《德国农民战争》《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等多篇文章中反复多次提出过流氓无产阶级概念,对这个问题的认识需要注意两点:一是马克思将流氓无产阶级看成无产阶级的一部分。马克思认为,流氓无产阶级“是迄今为止几乎所有社会发展阶段都出现过的现象,只是发展程度各不相同罢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尽管他们发展到“卑贱和堕落的地步”,但由于他们仍然不占有社会生产资料,所以仍然属于无产阶级范畴。二是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流氓无产阶级群众”概念,但却把流氓无产阶级看成群众的范畴。在《德国农民战争》中,恩格斯把这些人称作“没有市民权的群众”,在马克思看来,这些人虽然“也被无产阶级革命卷到运动里来,但是,由于他们的整个生活状况,他们更甘心于被人收买,去干反动的勾当。”并且“他们是反动的,他们为自身的小资产阶级本性所支配。”这表明,因为具有“小资产阶级本性”,流氓无产阶级就属于小资产阶级的范畴,是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有着特殊关联的特别存在;因为具有反动性,所以流氓无产阶级又是不纯洁的无产阶级,一般意义上不能将其视为革命依靠力量。
上述分析可见,马克思立足于他所生活的资本主义时代,运用阶级和阶层分析法在提出资产阶级群众和无产阶级群众两类不同群众概念的基础上,又提出与二者有着密切关联且又难以具体辨认的流氓无产阶级(不是流氓无产阶级群众),这样,马克思群众概念的具体构成便清晰无疑,为我们继续从无产阶级革命和全人类解放视角更加深入把握马克思的群众概念提供了重要前提。
最后,马克思从全方位提出多个不同群众概念的同时,又提出“人民”概念,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指明了真正革命的力量,同时也为我们清晰地辨识群众概念的不同类别提供了重要遵循,彰显出“人民”概念是马克思群众哲学核心主题的鲜明意蕴。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依据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里的人划分为资产阶级群众和无产阶级群众,以及与二者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流氓无产阶级这一事实,再结合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和卡尔·海因岑》一文中分析报刊作用时提到的“这种报刊应当说明,无产者、小农和小资产者(因为在德国,构成‘人民’的正是这些人),为什么受官吏、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压迫”这一观点,尝试得出如下结论,并证明“人民”概念在马克思群众哲学中的核心主题地位。
第一,群众概念具有鲜明的相对性,即是相对于统治阶级而言的概念。同样的人在不同时期,由于阶级属性(统治阶级或被统治阶级)不同,具体所指也就有所不同,典型如资产阶级群众(小资产阶级群众除外),在资产阶级革命阶段,因其是被统治阶级而属于群众概念范畴;而在无产阶级革命阶段,因其上升为统治阶级而站到了群众的对立面,就不再属于群众概念的范畴。对于无产阶级群众来说,不管是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还是在无产阶级革命时期,他们都是被统治阶级,因而都是群众的题中之意,流氓无产阶级也是如此,而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由于无产阶级(如共产党人)没有同整个民族的利益不同的利益,所以无产阶级群众始终依然属于群众概念的范畴(不包括流氓无产阶级);第二,判断群众中的某个人是不是人民的依据,主要看是否有革命意义。只要有革命意义,就是人民。反之,只要不具备革命意义,就不是人民,充其量可以称之为群众。资产阶级群众在资产阶级革命阶段,由于具备了革命意义,那么他就是资产阶级革命意义上的群众和人民,而资产阶级群众上升为统治阶级之后,那么他既不是群众,更不是人民。无产阶级群众不管是在资产阶级革命阶段,还是在无产阶级革命阶段,既是群众,又是人民。
上述结论可以使我们很清楚地看到,马克思运用阶级和阶层分析法,在逐步解剖群众概念具体构成的基础上,为我们清晰指明了人民在辨析不同类别群众中的重要作用。它告诉我们,从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主体力量的意义上来看,人民就是一个鲜明的界限,是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实践运动中具体划分群众中的不同的人的主要依据。简而言之,不管在哪一革命阶段,只要是革命力量,就是人民,只要不是革命力量,就不是人民,充其量可以称之为群众。也就是说,由于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学说,探索革命的主体力量就是马克思的使命职责,而一旦找到了群众中的“人民”这个判断哪些人是革命力量的依据,也就为马克思群众哲学提供了科学的最为核心的主体内容,这就表明,人民就是马克思群众哲学的核心主题,就是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主旨,从而也就使得人民主体性的理念有了深厚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价值,彰显出人民在马克思群众哲学中的重大意义和在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中的主体地位作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
三、“自由人联合体”是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归宿
在马克思的思想中,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终极目的在于建立共产主义美好社会,马克思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句话鲜明指出了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逻辑归宿。一方面,从社会价值视角来看,就是要建立一个没有阶级对立的“联合体”。在马克思看来,这个“联合体”是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级的联合体,由于这个共同体“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所以马克思将这种共同称之为“自由人联合体”。另一方面,从个体价值视角来看,就是要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马克思认为,“自由人联合体”的实现,必须建立在“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上,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明确指出,“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也不能得到解放。”可见,马克思思想中的“自由人联合体”内在地包含着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的高度统一。需要意识到,由于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必要条件,所以,实现自由人联合体必须首先关注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恰恰由于每个人都在社会关系中从事着共同活动,每一个体都是群众的题中之意,再加之在马克思的思想意识中,群众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根本力量,所以归根结底,群众就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根本力量,而自由人联合体一旦实现,则就意味着每个人和全体群众“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的图景得以实现。总之,马克思对自由人联合体的认识,内在地包含着既依靠群众,又为了群众的鲜明意蕴,或者说,自由人联合体的实现,离不开对群众的深刻考察,这不仅深刻展现出马克思在探索自由人联合体的过程中对群众的高度关注,而且折射出自由人联合体就是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归宿。
应当指出,在马克思以前,空想社会主义学家如莫尔、圣西门、欧文等人虽然对未来美好社会作出过设想,却由于他们本身不是革命者,再加之脱离社会实际,特别是没有充分认识到“由个体构成的群众”在推进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等各方面原因,他们没有也根本不可能找到实现未来美好社会的根本途径。尽管空想社会带有高度的局限性,但是,他们批判现实、超越现实以及对社会主义的执着精神却引起了马克思的注意,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就直言“这些著作抨击现存社会的全部基础。因此,它们提供了启发工人觉悟的极为宝贵的材料。”从而为马克思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去探索自由人联合体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马克思在考察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特别是考察资本主义时代阶级斗争的基础上,深刻指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最终实现是一个长期过程,“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一切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就不能使自己从进行剥削和统治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的奴役下解放出来。”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为之进行持之以恒的奋斗,否则,建立自由人联合体也只能是空想。然而马克思发现,尽管英雄人物在一定条件下或许一时地可以影响历史发展进程,却终究不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把包括了社会关系中的每一个“现实的个人”都包括在内,或者说只有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力量,才能在持之以恒的革命中实现人的彻底解放和建立自由人联合体,但由于“现实的人类的活动无非是由个体构成的群众的活动”,即多个个体共同构成群众,共同推动了历史进步,所以,马克思指出:“与其说是个别人物,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的动机,不如说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整个的民族,并且在每一民族中间又是使整个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由此可见,从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视角来看,马克思高度关注的“现实的个人”,既包括每一个普通个体,又包括那些特殊人物(如英雄人物)。概括起来,我们就可以总结出,马克思高度关注的“现实的个人”,其实质就是那种能够在历史的发展长河中持久地而不是一时地推动社会历史进步,进而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群众力量。
为了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目标,马克思一方面对这种群众力量的构成进行了科学分析,另一方面又对未来美好社会图景进行了生动描述。在对群众力量的构成上,根据前文分析,我们得知,马克思文献中的群众概念构成,概括起来大体上主要包括三类:资产阶级群众、无产阶级群众,以及与二者具有密切关联的流氓无产阶级。从人类发展历史视角来看,只要具有革命意义,哪怕是某一特殊时刻,不管是哪类群众,都属于人民概念的范畴,反之则不是,充其量只能被称之为群众。如果具体到某个社会革命,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总之,马克思对无产阶级群众概念的具体划分,不仅科学地给我们指明了依靠谁来实现自由人联合体这个根本问题,而且还清晰地给我们分析了无产阶级群众中的不同力量的革命态度,为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以及为最终实现自由人联合体提供了非常具体的指导。
马克思在找到实现自由人联合体依靠力量的同时,还对未来美好社会图景进行了生动描述,为凝聚无产阶级群众力量提供了强大精神指引。在马克思看来,他所设想的自由人联合体,是改变了过去那种“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这种共同关系中的”共同体,而是“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条件的革命无产者的共同体。”一方面,这种共同体是超越了历史上任何时期的共同体。尽管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人们曾经建立过各种不同的共同体,但都不是最高形态的,都是低于共产主义的“自由人联合体”,包括在这个共同体实现之前特别是资本主义制度之后建立的共同体,都只是为了实现自由人联合体而经过的一个发展阶段而已。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新时代中国提倡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虽然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由人联合体之前的一个发展阶段,但却比资本主义共同体更具先进性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虽然不承载社会形态演进功能,但却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并存的特殊社会形态背景下,构成了应对人类共同挑战而被广泛倡导的一种新型国家关系形态,有力地推进了人类历史发展。另一方面,这种共同体是每一个人和全体社会群众都可以控制的联合体,是真正属于每一个人和全体社会群众的联合体。马克思大胆地认为,在这个自由人联合体中,由广大群众构成的不同阶级之间的对立消灭,“国家的政治组织逐步解体直到最后消失”,构成群众的每一个人都实现了自由而全面发展,他们“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表明,马克思所描述的自由人联合体,内在地包含着对“现实的个人”和全体社会群众的高度观照,离开了对广大群众特别是对群众中的每一个人的现实观照,自由人联合体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同时也表明,离开了对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高度提升,就会使马克思的群众观陷于对基本观点的一般阐释中,无法窥探到其中应有的哲学含义。
上述分析表明,在马克思的意识里,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终极目的在于建立一个内在地包含着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高度统一的自由人联合体。为了实现这个目的,马克思不仅对未来美好社会进行了设想,而且在立足于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并建立在对群众概念科学认识的基础上,高度关注社会关系中每一个人和全体社会群众,彰显出既为了群众又依靠群众才能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深刻意蕴,闪现出自由人联合体是马克思群众哲学的逻辑归宿。
概括全文,为了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马克思在探索具体革命依靠力量的过程中,高度关注社会关系中“由个体构成的群众”,通过对群众概念这一范畴的深刻考察,向我们清晰展示出马克思群众哲学内在地包含着的一条从“现实的个人”到“人民”,再到“自由人联合体”的理论进路,这是一条从马克思探索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之初,就把关注点放在“现实的个人”上,通过发现由“现实的个人”构成的群众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体力量,进而在对群众的具体分析中,找到“人民”这个绝对可靠力量,并最终建立一个由每一个人和全体社会群众控制了的“自由人联合体”的理论演进路径;还是一条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又回到“自由人联合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实现彻底解放的完整理论进路,不仅为我们有效推进马克思群众哲学研究和开辟唯物史观研究新视角提供了科学的“精神武器”,而且还为新时代更好地彰显人民主体理念,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奋斗热情,进而加快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目标提供了强大“物质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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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大不列颠殖民主义的批判及其时代意义
论习近平全球治理观的时代背景、核心主张和治理方略
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的哲学意蕴
新中国70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历程、经验和未来走向
新时代世界文明观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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