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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案背后的耽美文化,隐藏着女性压抑欲望后的宣泄

日刻 日刻 2019-06-11




因出版色情而被判10年,是否过重?


天一案二审开庭未判决,但几位当事人的自我陈述触动了大众。听到最多的声音都是愤怒和失望。



一位网友将在刊物中负责排版设计的姑娘的个人陈述扒了下来,一些句子令人动容。




与此同时,几位当事人的判刑结果被重新强调,令人倍感魔幻,“这实在是太重了吧!”


在这份耽美色情出版物中,负责撰写的天一被判了10年,自称不了解内容只负责排版设计的姑娘被判4年,负责校对的则被判了6年。用网友的话来讲:写书的竟然比拿刀的判得重多了!


一些网友将近日发生的案件进行了对比,实在令人唏嘘:其中有强奸但被和解的、杀人却判刑不到三年的......真正伤害人的没有得到惩治,满足成年人合理欲望的却被判了重刑,这令大众对法律的失望之情又加深了不少。






况且有网友指出,此案的一审判决存在明显证据漏洞。天一被判重刑不仅仅基于撰写色情文,而是该色情文涉及大量出版、盈利等结果。但出售7000册后被证实只有4876册,盈利金额也没有减去成本,根据20年前的法律,都不满足情节严重的标准。


而这4000多册还不都是色情文,很多都只是剧情故事。




也就是说判刑过程非常草率,就像是年末为了完成指标而从市面上的yhsq产品里随便抓了一个弱者。


当然,有网友认为不管传播范围大不大,传播色情作品本身就违法,况且刊物的受众中还有未成年人,他们因此勃然大怒,认为任何媒体的发声都是在为天一洗白。


我们没说天一等人没错,只是错不至判刑10年。而若要防止伤害未成年人,唯一办法是分级,彻底禁是禁不住的,也不该禁。


我们当然知道分级很难,但不能因为难就乱打击。况且平日铺天盖地的色情硬广无人管(比如百度和新浪微博的各种强推),当我们有合理需求并选择主动消费时反而不被允许了,那么衡量色情产品是否违法的边界究竟在哪儿?监管者的心情?


再说了,耽美色情与普通色情不可同日而语。前者发泄的是女性的合理欲望,而且,很难产生像男性看了色情片儿就跑去犯罪一样的情况。



耽美文化:女性欲望的倾泻与扭曲


迷恋耽美当然不是什么畸形口味,它的风靡,正源于女性长期没有被正视的情感和欲望(耽美也有男性受众,但由于比例相当低,通常不被学者纳入研究范围)。


和男性不同,即使进入成年,表达性欲的女性也经常被妖魔化(包括语言表达和身体表达),于是对相当一部分女性而言,性欲都与羞耻和罪恶紧密联系(渴望表达时会有所压抑,真实表达后会产生负疚和自我怀疑)。渐渐地,女性会因无法直面自身而难以产生足够的自我认同,这更加造成了不安和弱势感。


况且女性的性冲动并不比男性少。有学者认为女性自幼年起便拥有和男性无二致的天然性欲。再加上部分女性对爱情有极度浪漫化的想象,使得女性的性欲“不仅仅包含性行为,还包含对灵魂伴侣和爱情的渴望。”(《耽美文化背后的女性心理探微》张楠,2013年)如果找不到正常表达的途径,它们都会对女性产生伤害。


耽美的出现正为女性表达欲望提供了途径。


耽美最初是日本浪漫主义文学的一个流派,60年代后成了漫画分支,被用于专门表达男性之间的纯粹爱情。


当时的日本女性普遍存在一种绝望感:长期低下的地位没有得到改善,战争阴影又尚未散去。无处可去的她们便依托漫画来传达颓丧情感。但传统少女漫画往往包含积极强硬的气质,耽美便成了书写颓丧感的渠道。


到了70-80年代的美国,耽美文化更凸显了女性对颠覆权力关系的渴望。依托于女权运动的发展,当时一批中产家庭主妇热衷撰写同人文,即将电视剧等流行文化中的男性角色改写为同性恋。女性主义电影理论家康斯坦丁·潘莉认为,这一现象正是为了颠覆传统的男女权力关系,“通过同性恋探索权力结构之外或之上的情感关系”。


此类文化自90年代起传入我国,并通过网络形成了不同的集聚地,比如贴吧、各网文网站。其中不得不提的是一部名为《绝爱》的日本漫画,它在我国产生很大影响,旨在表达的正是超越两性差别、可直接表达自身欲望的纯粹爱情。



| 日本漫画《绝爱》 来源于百度百科


或许大众会产生质疑:若要表达女性欲望或颠覆权力关系,为何不直接采用强势女性征服弱势男性这样的故事结构?


但事实上,对于部分女性而言,即使通过消费或幻想也难以摆脱被文化长期挟持的羞耻感,所以只好彻底跳出女性角色,在男性与男性的故事中得到释放。因而后期的耽美作品打破了不涉及肉欲的纯爱倾向,而夹杂了各种各样的欲望。


此外,部分女性发现即使拥有了经济能力,也难以摆脱受压迫、歧视的地位,并因此产生庞大的焦虑感,于是只好幻想成为男性。她们会通过穿男性向的衣服、模仿男性举止等方式尝试一种颠覆感,创作并消费耽美也是方式之一。


在耽美作品中通常存在有强弱气质对比的两位男性,我们称为为“攻”和“受”。研究者发现,这样的强弱对比正反映了女性的两种幻想心态。


第一种是女性将自己代入“攻”方,通过征服“受”来达到权力扭转的效果。二是,女性通过对“受”方弱势感的强调,来幻想将男性置于传统女性的角色,使之承受和女性一样的痛苦。因而许多耽美作品中会存在大量的暴虐情节。当然,种种曲折情节的最终往往是爱情圆满。



| 好评很高的国产耽美剧《上瘾》


也就是说,通过创作或消费耽美作品,女性成了幻想中的审视者、命运安排者,掌握绝对主控权。再加上文本中没有女性角色,可以大胆释放焦虑、愤怒和欲望。耽美文化提供的是社会尚未创造的安全区。


所以耽美色情作品和普通色情作品完全不是同一个层面的东西。


我们禁止色情作品传播,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刺激性欲、产生犯罪,但喜欢耽美色情的女性只是释放被长期压抑的性欲,我想象不到她们会因此对男性下手。


因而若要把耽美色情和普通色情放在同一个维度考量,只能基于是否会导致未成年人过度沉溺,或是否会催生大量低俗产业链的情况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天一确实有错,但还是那句话,不至于被判10年。


当然,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部分女性在耽美作品中获得的快感,是建立在对自身角色拒绝的前提下,同时仍然认同于强者征服弱者的权力结构。她们即使幻想成为审视者、命运安排者,也并未撰写出真正的女性强势角色。这样看来,过度沉溺耽美当然存在扭曲自我的嫌疑。但当社会无法真正正视女性的欲望、角色和地位时,耽美类的作品是难以被禁止的。正如普通色情作品也难以被禁止一样。一味地妖魔化,只能进一步导致因压抑欲望而产生的伤害。


所以还是那个道理,与其禁止不如正视并合理引导,尤其不要通过草率判刑的方式激发大众愤怒,能让我们感到失望和焦虑的东西已经够多了,当失望和焦虑到了极点,大众还会创作出更多意义上的耽美和色情。



参考资料:

《耽美文化背后的女性心理探微》张楠

《后革命的幽灵(最新修订版·下)》戴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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