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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自称要为苍生说话的同志

林一五 林一五议时 202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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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精神说清楚


2020

09.07

星期一





事情是这样的,9月4号,微博上一位有六百多万粉丝的作家李先生转发了一条历史秘闻,然后就被群嘲了。


为什么呢?


因为他转发的历史秘闻是这样的:



光看微博,似乎没什么特别的,关键就在于有人点开了“网页链接”,然后发现:



这可闹了个大笑话。网友们一边不留情面地讽刺,一边补刀:这已经是十多年前的古董钓鱼文了,被人改了改又拿出来,怎么今年还有人上钩?


李先生第一时间删除了微博,但是,这位自称“鲁迅文学奖三连冠”的“著名作家”,他的其他微博还是不可避免地被网民们攻占了。



就连李先生转发梅西的广告,也没有能逃脱“魔掌”。



9月5日,似乎是回应,李先生发了一条“盗火者和燃灯者”的新微博:



这种时候,还用自我标榜来回应知识硬伤,可想而知,能引来的只有新一轮的群嘲:



有些网友可能感受到了李先生话里的委屈,跳出来为他“鸣不平”:



有趣的是,李先生的自我介绍里,摆在最前面的,是“我为苍生说人话”。



本来只是一条花边新闻,但因为有了这句自我介绍,让我觉得有了说一说的必要。


不知各位怎么想,当我看到有人又要替我说话的时候——尤其是用“为苍生说人话”这样宏大的叙述时——我第一感觉是背脊发凉。


然后我才想起来问:这是哪位?


我耐心地看了这位先生用沉重语气发的微博、被人戳穿后的自我标榜,也翻了他之前的微博,说实话,我高兴不起来。


这位声称要替苍生说人话的人,说了好些个鬼话。


在李先生过去的微博中,我发现了他被人揪出知识点的硬伤后,仍然能大言不惭的原因。


他曾转发过一条微博,是这么写的:



乍一看,是不是言之凿凿、铿锵有力、帽子戴的很大?


但仔细一想,却让人觉得奇怪。很多问题,尤其是事实性的问题,正确与否不是由立场决定的。大部分时候,伦理道德和正确错误,也不矛盾。它们又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平时完全可以兼顾。


进一步讲,真要谈伦理学,人和人信奉的伦理,也有差别。以美国堕胎问题为例,自由主义者信奉的是可以堕胎的伦理,保守主义者信奉的是不能堕胎的天主教伦理,它们之间的冲突构成了美国的一个主要社会问题,它们有对错吗?


李先生们把这两者简化,然后对立起来,属于无事生非。在此基础上宣称有一种“普世价值”,可算是空中楼阁。


这属于没有敌人,创造敌人,也要上。


暴露的是自己的斤两,侮辱的是“普世价值”。


如果“国军诺曼底”说明了李先生在历史知识储备和分辨信息真伪上存在短板,那么“普世价值”这条消息则说明其逻辑和思维能力也都不太乐观。



李先生让我想起最近遇到的一件事。前两天我接连写了两篇批评何伟先生在《纽约客》上发表的讲中国防疫的文章,我的论点是,那篇文章对事实的裁剪以及对英文单词的选择,透着一股坏。


文章发出来以后,碰到几位自称或者疑似是何伟先生学生的朋友,留言反驳我。


其中一位的发言,针对我说何伟(以及另一位欧逸文先生)“选择性叙事”。他是这么说的:


“任何文章都是选择性叙事,不然就不成为文章而是原封不动的生活。”


当时这个金句让我愣了十几秒,然后感觉,不对啊,这位同学是不是对生活有什么误解?


谁都知道事实是很难百分百还原的,所以我们才要想办法尽可能地接近事实。听这位同学的语气,他不仅主动放弃了还原事实,还很享受这种选择性叙事。


何伟先生是记者,是“非虚构写作”的著名作家,他的学生呈现这种论调,是师傅教偏了?还是徒弟学岔了?



李先生有关“普世价值”的话让我想到了那位同学的“金句”。让人唏嘘的是,金句毕竟出自一位年轻的同学,李先生却是一把年纪的“著名作家”,德高望重的学会副会长,还是写报告文学的。


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这话反过来也对,想揽瓷器活,先去搞一把金刚钻。


别老把自己当先知,以为苍生需要你启蒙,其实信息时代,苍生真的不需要那么多代言人。



事实上,扛着一把生锈锄头就敢上阵的,大有人在,这里面许多人还不是往前线冲的,他们瞄准的是指挥的中军帐,一点意识不到自己身上赵括的影子。


举个例子。


前一段时间,王振华猥亵幼女案,成了许多锄头大师的狂欢节,我见过不止一位振臂高呼,鼓吹要改革刑法的。


作为法学院出身、也做过两年律师的人,这些言论看得我胆战心惊。


在我看来,王振华案主要是证据问题,某大律师想把案子朝卖淫嫖娼上引,证据不到位,他就引不过去。同样的道理,想定成强奸罪,也得拿出确凿的证据。


我看到的大V里,有刑法条文张冠李戴乱用的,有不看条文直接主张修法的,一个个门外汉,语气比专业的都笃定。


我记得有一位大V时先生,他写了一篇文章,吓得我肝胆俱裂。


时先生宣称,他找到了比“猥亵”更合适的罪名,那是许多律师、法官和学者都没有看到的。是什么呢?他说经过他的分析,王振华出了钱,所以应该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在刑法里,定罪要看主观与客观。客观好理解,看犯罪行为是什么样的。主观其实也不难理解,简单说,一个想偷东西的人,很难用杀人罪论处。


按照时先生的逻辑,以后所有打架斗殴都可能被定成杀人未遂,所有交通肇事都可能被定成故意杀人。这是时先生“心飞扬”而我感到“透心凉”的原因。



在一些人看来,李先生的事故代表着又一个公知的倒台。这里请容许我提一点反对意见:倒台不假,但是不是公知,还值得商榷。


“知识分子”这个称呼诞生于十九世纪末的法国,当时反犹主义盛行的法国军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判处一名犹太裔军官德雷福斯叛国,将其流放海岛许多年。后来在真叛徒被揪出的情况下,法国军方掩盖证据,迫害调查者。著名的作家左拉为此写了《我控诉》,“知识分子”一词应运而生。


去年波兰斯基把这段历史搬上了荧幕,拍成电影《我控诉》。


知识分子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为大众服务的。“公知”本身,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在我们这里,是一些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硬生生地抹黑了这个词。


文章写到这里,我又要来掉书袋了。请放心,今天我掉一个轻点的书袋。


我们都知道写《西方哲学史》的罗素,九年义务教育课本里学过的——


“支持我人生的三大动力:对爱的渴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心、对知识的热爱。”



罗素是搞数理哲学的,自己学问好,还教出过维特根斯坦这种怪兽级别的哲学家。


罗素也是一个大公知,反战、在西方讲社会主义、提倡性解放、和爱因斯坦一起发表《罗素-爱因斯坦宣言》、和萨特一起搞揭露美军战争暴行的“罗素法庭”,这些事他都没少干。


问题是,罗素对社会议题发表看法,是他肚子里有货,有能力“出圈”,发表见解。


他有多厉害?从他的那本可算是人类学著作的《婚姻与道德》,因为散文式的文笔太好,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就可以看出来。


《婚姻与道德》这本书非常有趣,推荐大家有空的时候可以翻一翻。举个例子,罗素讲太平洋基里维纳群岛上的母系氏族原始部落,在那里孩子一般不知道生父是谁,现代社会中父亲的任务在当地主要由舅舅承担。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传教士在基里维纳群岛宣传建立在父系社会基础上的基督教时,当地人怎么也听不懂,比如“圣父(Holy Father)”一词,当地人听得一头雾水,可能得翻译成“圣舅(Holy Mother's Brother)”,他们才能摸到意思的边。


其实把罗素的书一本一本看过来,读者会发现,罗素太聪明了,他是很高傲的,说话也刻薄,所以他那句“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心”,到底同情啥,各位大可以自行脑补。


按道理讲,公知不是随便谁都能做的,要非常厉害,才能胜任这份工作。


我在这里讲罗素干嘛呢?因为学富五车且牙尖嘴利的罗素,曾经说过一个论点:自从有了知识分子,就有了伪知识分子,甚至于比起知识分子,伪知识分子更懂得如何通过头衔和包装,摆出知识分子的样子。



身为知识分子却没有知识,这是一种腐败。


没有知识而不自知,或者明知没有知识却仍敢胡说八道,这不仅是腐败,而且是“贩毒”。


有事没事老想着启蒙别人,更是一种病。


真想为苍生说话,那就先学会好好说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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