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释“明星”的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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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从农业与工业革命解释中日两国实力与国运的此消彼长》文章中投票活动的结果在此篇文章的结尾部向读者们公布。请大家查看。
正文开始于此
过去几年以来,中国娱乐与表演艺术从业工作者们的高收入议题一直吸引着大家的注意。许多人认为这些“明星”的收入高得离谱,在一个强调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实属过分,况且他们的功绩远不及一些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例如科研学术界的工作者们。尤其是在2015年:中国药学家屠呦呦在获得诺贝尔医学奖之后调侃所获的奖金都不够自己在北京买房。而同年,从事娱乐行业的一位山东人与一位上海人为了结婚却花费半个亿人民币。两件事之间的剧烈反差不得不让大众反思“明星”的薪资是否合理。
是空军飞行员所冒的危险比“明星”低,还是他们对社会的贡献意义不如“明星”?
有人讲道,任何职业越是危险,其薪资就理应越高。表演艺术从业人员确实担当风险,受伤冻伤中暑亦是常有之事,更有甚者殉职亡命。然而当今有替身演员代工,他们所承受的危险高于“明星”,却不见其薪资高于“明星”。即便是因冒危险之故而让“明星”获得高薪资,本人还是不禁要问:为什么所冒危险更大的空军飞行员,尤其是试验新飞机性能,被誉为“空中驯马师”的试飞员的薪资还是低于“明星”?(一般飞行员年薪几十万人民币,而有些“明星”拍个片子就是千百万)莫非是要向社会传递一种军人对社会的贡献意义不及表演工作者的观念?
其实,“明星”的高薪资无碍乎两种情况:要么是人为定高了,要么是市场均衡状态。“明星”的表演可以归类为劳动,所以他们的薪资就是劳动力价格。这个价格由市场中的供需关系所决定。我们可以运用这个经济学的常识来解释一下“明星”的高收入。
在正常的供需关系中,供需两边的交叉点就是市场均衡点。这一点决定了市场均衡价与市场均衡量为多少。这是经济学中一个理想的状态。但是有些时候,市场也会有限价来控制不合理(要么过高,要么过低)的市场均衡价。
劳动力市场出现出现最低限价的情况
人为定高薪资(上面图中的最低限价;例如制片方与某些“明星”之间故意定离谱的高片酬),即劳动力价格被最低限价。在这种情形下,虽然薪资水平处于一个高于市场均衡价的点,但是因为市场均衡价低于被限定的价格,价格无法降低至市场均衡价,所以才将此类限价称呼为最低限价。如果最低限价存在(图中的新价),那么供应量必然比需求量多(图中新供量大于市场均衡量,更大于新需量)。这可以解释为更高的薪资会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表演艺术行业,但是此行业中并非所有的演员都会被聘用。被聘用的人数(图中新需量)甚至会比出现限价前的人数(市场均衡量)还要少。而那些少数被聘用的劳动力就是那些为数不多的“大牌明星”。这就意味着大部分演员领不到活儿干,也就领不到收入。
纠正这种情况的办法比较简单,就是政府部门加强监管,杜绝人为定高薪资的恶习,让薪资回归市场均衡价。较低的薪资会劝退部分表演艺术从业者。制片方也可以用原来聘用少数“大牌明星”的高昂片酬成本去聘用更多数的,领较低片酬的演员。最理想的状态就是所有的从业者都能被聘用(市场均衡量)。然而要是回归市场均衡点后的价格还是高得离谱呢?这就是另一种可能了。
价格是由市场中的供需关系所决定的。出现高得离谱的市场均衡价要么是对于演员劳动力的需求过高,要么是便是对于其供应过低。从当今中国的现况来看,并非是供应过低的问题,毕竟大江南北到处都不缺乏想实现“明星”梦的表演艺术从业人员。那么就是需求一侧的问题了。本人认为导致需求过高的原因在于许多消费者对娱乐与表演艺术产品(即电影、电视剧等)过多,甚至不健康的需求。之所以讲消费者的需求不健康是因为他们沉溺于娱乐,对产品重量而不重质的坏习惯。
劳动力市场中定立最高限价的情况
如果市场均衡价本身就是高得离谱,那么政府可以出台政策来限制价格,即最高限价。在这种情形下,虽然薪资水平处于一个低于市场均衡价的点,但是因为市场均衡价高于被限定的价格,价格无法升高至市场均衡价,所以才将此类限价称呼为最高限价。在此之后,“明星”的片酬就会处于一个合理的低水平(上面图中的新价);自此解决“明星”高收入的不良风气。另一方面也能解决这几年人们所诟病的大量国产烂片的问题。
产品生产的顺序往往是先有需求,而后才有供应。之所以中国有大量烂片的问题,就是因为许多消费者对影视作品重量而不重质的不健康习惯。而这种对片子数量上的需求则衍生为制片方对演员劳动力的需求。如果有了最高限价,较低的薪资会劝退更多的表演艺术从业者,让市场中演员的数量减少(图中的新供量低于市场均衡量)。虽然制片方会出现聘用更多演员去创作更多片子的意愿(图中的新需量),但是没有了足够的演员劳动力,片子的出品数量自然终究减少。许多制片厂商必然会倒闭。对于它们以及它们的员工来讲是件坏事,但是对于中国影视作品来讲却是件好事,因为制作烂片的厂商与员工会被淘汰;影视娱乐行业会保留下来那些较好的厂商与工作人员,去制作质量较高的片子。
有人或许会问:在最高限价后,如果制片方不在能够聘用到因为不满于较低薪资而退出表演艺术行业(演艺圈)的“大牌明星”,那么还怎么能拍出好质量的片子呢?愿意领较低薪资的非“明星”级演员能演出好片子吗?对此,本人要引用一句我听说过的名言:一部好片子不在于它聘用了多少当红的老“明星”,而在于它捧红了多少新“明星”。所以只要制片方与其工作团队的水平到位,演职人员再不济也能创作出高质量的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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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投票活动的结果:
由于上次投票出现了两个选项平票的结果,本人选择了两个选项中的第一个为此篇文章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