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 | 郭丹彤、陈嘉琪:古代埃及书信中的玛阿特观念
郭丹彤,上海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陈嘉琪,上海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
摘要:玛阿特在古埃及神话中是真理和正义之神,它所创造的理念具有平衡、秩序、规范、道德等多种内涵,这些内涵充分体现在古埃及的书信当中。无论国王、大臣还是百姓,他们之间往来的书信都要遵循隐含在玛阿特内涵之中的、与各自社会角色和地位相符合的要求,从而推动古埃 及人的有效沟通和社会生活的有序运行。本文尝试以古代埃及的信件为文本,发掘古埃及人的书信中所体现的玛阿特的内涵。
关键词:古埃及 书信 玛阿特观念 宇宙秩序
玛阿特(maot)是古埃及真理和正义女神,鸵鸟羽毛是她的象征。作为一个词汇,“玛阿特”具有“真理”“正义”或“秩序”等积极的含义。作为一种观念,玛阿特是古代埃及人的宇宙观以及社会伦理道德的核心内容,是古代埃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理论基础。通常,玛阿特观念以教谕文献的形式出现,教谕文献是指由埃及王室和贵族编写的,指导和规范人之品行的文学作品。通过阅读和讲解教谕文献,玛阿特观念深入人心,从而不仅起到社会教化作用,而且也使国家秩序得到稳固。由于玛阿特观念是我们走进埃及人精神世界的一个最佳入口,因此国内外学界对玛阿特观念的研究较为充分,成果颇丰。然而这些研究大多是从教谕文献和自传体铭文入手,对玛阿特观念及其反映的埃及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进行解析,但却忽略了信件也是宣扬玛阿特观念的重要载体。
信件是古代埃及人社会交流互动的基本方式和途径。在古代埃及,王室颁布的敕令、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官员之间的公务往来,民间以及各国各地区间的信息沟通,都以信件的形式来完成。为此,英国埃及学家肯普认为 “埃及人是根深蒂固的写信者”。按内容和主题,古代埃及信件可以分为官方信件和私人信件两种。官方书信又包括三种:一是经济活动信件,以税物的征收和运输为主要内容;二是外交信件,以新王国第十八王朝阿玛纳时代 的阿玛纳信件为代表;三是行政管理信件,以王室敕令和行政公文为主。私人信件内容广泛,既有王室与官员之间的书信往来,也有官员与官员之间、 官员与平民之间,以及平民与平民之间的书信往来,内容涉及法律诉讼、宗教仪式和日常生活问候等方面,是古代埃及人社会生活的集中且真实的反映。因此,私人信件中蕴含着玛阿特观念是不言而喻的。为此,本文拟从古代埃及的私人信件出发,对玛阿特观念进行诠释,以期对古代埃及人的宇宙观有所揭示。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用古代埃及私人信件全部来自温特的整理版本。
一、玛阿特观念中的正义与仁慈
早在公元前3000年埃及文明初创时期,古代埃及的君权神授的思想就已经被确立为埃及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国王被视为玛阿特女神在世间的代言人,他的命令就是神的意志的外在表现。作为神与人沟通的中间人,国王的言辞和行动自然要符合玛阿特的要求。对此,中王国第十二王朝的国王塞索斯特里斯三世国王写给财务总管的一封信中这样写道:
活着的荷鲁斯:神圣显现;两夫人:生来圣洁;金荷鲁斯:神圣无比;上、下埃及之王:卡赫考尔(Khakaure);拉之子:塞索斯特里斯三世(Senwosret III),像拉神一样永生。王室法令颁布给世袭贵族、法官、王室掌印者、国王唯一的朋友,两金屋和两银屋的总管,财库主 管,拥有荣耀之人伊赫尔奈菲尔提(Ikhernofret):
陛下命令你乘船去提尼特诺姆(Thinite),为了给西方最重要之人—我的父亲奥西里斯制作纪念碑,也就是为了重修用陛下在奥西里斯的命令下从征服努比亚的胜利中带回的金银合金制作的奥西里斯的神秘崇拜雕像。
现在这种正确的做事方式是有益于我的父亲奥西里斯的,自从陛下委派了你,你就要做这件事,相信你做的一切首先是为证明陛下(对你的)信任,因为你是陛下一手抚养起来的养子,你是在王宫中长大的唯 一的孩子,所以你受益于陛下威严的监护是事实。当你还是一个26岁的年轻人时,陛下任命你为他的同伴。因为我看出你是一个行为良好,口齿伶俐,天生聪慧的人,陛下才选择了你。
现在陛下差遣你去做这件事,因为陛下知道除了你以外,再没有人可以做这件事了。现在就去,照陛下所吩咐的一切行事后就返回。
一般来说,信件开头的称呼能够反映出收信人与寄信者之间的角色和地位,从而揭示出两者的社会等级及义务。信件开头是对国王名衔的罗列,以此表示对国王的赞美和尊重。而在这封信的开头,不仅对国王名衔进行了开列,同时也列出了官员的头衔,以此表现出对收信人的尊重,在此基础上国王再对其下发指令分派任务就显得顺理成章了。接着,国王援引曾给予收件人的一系列提携和恩泽,如“你是陛下一手抚养起来的养子,你是在我王宫中长大的唯一的孩子,所以你受益于陛下威严的监护是事实……”以此提示收信人—官员伊赫尔奈菲尔提要“知恩图报”,现在为国王做奉献的时候到了。最后国王在信件中提出要求,命令他乘船前往阿拜多斯,为国王的父亲奥西里斯神重修纪念碑:“自从陛下委派了你,你就要做这件事,相信你做的一切首先是为证明陛下(对你的)信任。”国王希望自己在下属官员的心里是一位强有力的领导者,希望他们严格遵从自己的命令,但他并没有以简单粗暴的方式直接命令属下,而是通过将收信人,即属下官员的头衔开列出来“王室法令颁布给世袭贵族、法官、王室掌印者、国王唯一的朋友,两金屋和两银屋的总管,财库总管,拥有荣耀之人”,以此表示对属下的赞赏,然后再列举出曾经对下属的特殊关照和提携,最后以命令中带有鼓励的口吻吩咐这位属下所要完成的任务,进而实现了玛阿特观念中的公正和仁慈。
事实上,早在古王国时期的书信中,玛阿特观念中的公平和仁慈就已经有所体现。在第五王朝国王伊泽兹(lzezi)写给他的大臣的两封信件中,有一封这样写道:
王室敕令致首席大法官兼宰相、王室档案书吏总管拉什普斯 (Rashepses):
陛下已在王庭中审阅了你在这个美好的日子寄来的这封美好的信, 你的信因为给陛下伊泽兹带来了他真正喜欢的东西而令他非常满意。陛下最希望我读你的这封信,因为你确实知道如何展现陛下最喜欢的一 切,而且你的措辞肯定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令我高兴。陛下很清楚你想说的就是他想听的。
噢,拉什普斯!我要对你无数次地说起如下的话:哦,你是你主所爱和赞美之人,你是你主所眷顾之人,你是洞悉你主的秘密之人。正是因为拉神将你恩赐给我,我才确定他爱我。就如伊泽兹永生,你当在今天的这封信里将你的愿望表达出来,以至于陛下可以立即帮你实现。
同样也是这位国王,在写给他的另一位大臣的信中写道:
王室敕令致首席大法官兼宰相、王室所有工程的总管、王室档案书吏总管塞奈宅米布(Senedjemib):
陛下已经审阅了你送来的图纸,这份图纸关于在隶属于名为“伊泽兹的莲花”的节庆宫殿的一处开阔的庭院建造一座水池,现在你向陛下汇报按照王庭所吩咐的,你已经建造了一座长1000肘尺、宽440肘尺的水池。你确定知道如何将伊泽兹最喜欢的东西展现出来。神创造了你, 确实就是为了让伊泽兹高兴。
陛下知道你比整个国家的所有的工程总管都要高明。我将要为你做的事远比我已经为你做的更伟大。你已经无数次取得了卓越的成绩,所以你将成为王室所有工程的总管。噢,高尚的塞奈宅米布,我希望你和我在一起,因为你完全知道我对你的喜爱。
在第一封信中,书写敕令的大臣代替国王表扬了书吏出色的“业务能力”,“陛下最希望读您的这封信,因为您确实知道如何展现出陛下最喜欢的一切,而且您的措辞肯定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令我高兴”。为了对书吏工作进行肯定,国王毫不吝啬他的夸奖与赞美之词,国王的这种对下属官员工作上的肯定,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与下属官员之间良好互动的作用,从而形成官员为国王继续服务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这种充满仁慈的言语也符合玛阿特观念所倡导的美好品德,是展现王权“仁爱”的有力证据。而在第二封信中,代写敕令的官员更是直接赞美收信人王室所有工程的总管:“你确定知道如何将伊泽兹最喜欢的东西展现出来。神创造了你,确实就是为了让伊泽兹高兴”以及“陛下知道你比整个国家的所有的工程总管都要高明”, 并且在表达了对收信人工作的肯定的基础上才开始给他委派任务。在书信的末尾,更是直截了当地表达了对收信人的喜爱:“高尚的塞奈宅米布,我希望你和我在一起,因为你完全知道我对你的喜爱。”
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下的埃及社会,国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包括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在内的所有埃及人都是为国王服务的,都是国王的仆人。然而上述三份书信揭示出,在作为古代埃及主流意识形态的玛阿特观念的指导下,王权不仅有威严暴虐的一面,也有仁慈温情的另一面。由此可见,正是玛阿特观念让国王与臣民和谐相处,从而达到了稳固王权稳定社会的目的。
二、玛阿特观念中的服务精神与和谐意识
维护国家秩序、敬拜和供养众神是古埃及国王的重要职责,而忠于国王、 服务众神则是古埃及臣民的应尽义务。古埃及人对王权的忠诚以及对上级的服从与服务精神,在国家创立之初玛阿特观念形成之时就已形成。由于国王是玛阿特女神在人间的代言人,因此在古代埃及人的思想意识中,忠于国王就是遵守玛阿特观念。拉美西斯三世统治时期的一封信件对此有所体现:
持扇者在国王之右,地方长官和宰相图。书吏奈菲尔霍特普 (Neferhotep)向他的主祈福:愿您永生、繁荣和健康!这是一封给我主的信。
进一步与我主沟通,以便我呼唤阿蒙—拉(Amon-Re),众神之王以及穆特(Mut)和孔苏(Khonsu),呼唤哈拉凯提(Pre-Harakhti),呼唤美赛特之阿蒙(Amon of Menset),呼唤美赛特之奈菲尔塔利(Nofretari of Menset),呼唤两土地之主之阿蒙(Amon of the Thrones of the Two Lands),呼唤美好相遇之阿蒙(Amon of Beautiful Encounter),呼唤拉美西斯—米阿蒙(Ramesses-miamon)之普塔,呼唤村落南方的王后谷之普塔,呼唤位于它北方的西方之女神哈索尔(Hathor),呼唤阿蒙诺菲斯 (Amenophis),为法老(愿您永生、繁荣和健康)保卫西方之境。我的伟大之主,是健康的,并且让他永远作为每片土地的伟大统治者庆祝数以百万的节日,您将在他的喜爱中度过每一天。
进一步与我主沟通,以便告诉我的主我正在建造我主所要求建造的王室坟墓,我正在认真地、非常出色地以良好的状态进行这项伟大的建筑工作。不让我的主为此操心,因为我工作勤勉,丝毫不松懈。
进一步与我主沟通,以便告诉我主我们此刻非常穷困。所有从国库、粮仓和仓库中获得的供给都被用完。挖出的石头重量不轻啊!六欧普谷物从我们这里被夺走,除此之外,留给我们的只有六欧普泥土。
希望我的主能给我们留点活路,因为我们已经在挨饿了。如果还是没有丝毫东西给予我们,我们就活不下去了。
从信件开头对收信人的称呼中我们得知,这是一封写给上级的信。寄信人表达了对“我主”的祝福。接着寄信人汇报自己“正在建造我主所要求建造的王室坟墓”,并且“认真地、非常出色地以良好的状态进行这项伟大的 建筑工作”。以此希望得到上级的满意。整篇信件中仅对众神的赞美以及描述工人努力工作的两部分内容就占据了信件的大部分篇幅,而直到信件末尾 的两三行才显示出写信的真实意图:“我们此刻非常穷困。所有从国库、粮仓和仓库中获得的供给都被用完……希望我的主能给我们留点活路,因为我们已经在挨饿了。如果还是没有丝毫东西给予我们,我们就活不下去了。”
真实的情况是,被派去建造王室坟墓的工匠们因为工资(以谷物等实物为工资)被拖欠而正在挨饿,所以他们写这封信祈求“我主”能及时将生活补给供应给他们。在这里,寄信者并没有一开始就将自己写信的真正目的写出来,而是对国王和众神进行了赞美。书信的这种“结构”更像是一种“仪式”,它与古代埃及人高度重视玛阿特观念所提倡的一系列社会规范相契合:为国王和众神服务是每个埃及人应尽的义务,个体的需求是微不足道的,并且只有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可以被提出。然而即使是在“如果还是没有丝毫东西给予我们,我们就活不下去了”的最急需沟通的情况下,也必须首先对众神进行奉献。在玛阿特观念的规范下,古代埃及人的个人诉求被置于整个埃及社会对不同阶层的个体的权利和义务加以规范的框架之内,体现出下级忠于上级、国王遵从神明的社会意识。
而在面对不同意见,尤其是与上级产生分歧时,直接告诉对方自己的想法、教导或者反驳上级的观点是不可以的。为此,写信者便利用玛阿特观念中统一和谐的内涵委婉表达自己的意图,从而使写信者与收信者在书信的语 境下产生“互动”。第八王朝一位官员的一封信向我们展示了古代埃及人在面对分歧时讲求和谐的“规范动作”:
法官,下埃及国王的掌印者,唯一的朋友,神之首领,伊瑞孟图 (Iruremtju)写信给唯一的朋友和讲经祭司、索白克霍特普(Sobekhotpi) 之子、克努姆霍特普(Khnumhotpi)之子、军队指挥官迈瑞纳赫提 (Merrenakht):
您派唯一的朋友兼管家霍特普(Hotep)去办理的那件事,为了让我不做您不喜欢的事,我已经仔细考虑过了。如果您写信给我的目的是想要揭发我被抢劫的事,那很好!但如果您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平息争 吵,因为您看到了两个外国[…]我[…]联合起来,那么我将知道比起我,您是否更喜欢这位官员、下埃及国王的持印者,[唯一的朋友]以及书吏总管萨布尼。
然而,渴望正义要比歪曲事实好。因此,这是发现这位官员每个错误的机会,因为他不是一个靠自己的财产生活的人。既然您和我都认为这位官员不应该对他所犯的抢劫罪行置若罔闻,那您就在荷鲁斯(国 王)的法庭上为我作证。
此外,唯一的朋友兼管家霍特普已经看到,我没有反对迈扎 (Medja)和瓦瓦特(Wawat)(努比亚的两个部落)的军队,因此我[不] 做您不喜欢的事情。
地址:伊瑞孟图(Iruremtju)写给官员, 唯一的朋友以及祭司主管,拉。
在这封信中,伊瑞孟图显然对收信者关于某些情况的反应感到不满,但在信件的开头,他还是在收件人迈瑞纳赫提的名前加上了他的头衔“军队指挥官”,并且恭敬地提到其父母的名字,以此显示对收件人的尊重。接着,伊瑞孟图提到“您派唯一的朋友兼管家霍特普(Hotep)去办理的那件事,为了让我不做您不喜欢的事,我已经仔细考虑过了”,以此表明自己的行为是经过考虑的,自己不会做任何使他人不悦的事情。由此可以看出,出现与自己意见不合的情况时,寄信者的价值判断所表现出的是渴望和谐与和解,而不是争吵和纠纷。并且,寄信者在信的结尾再次表达了这样的观念。在结尾,伊瑞孟图提到另一件事,“我没有反对迈扎(Medja)和瓦瓦特(Wawat)(努比亚的两个部落)的军队,因为我[不]做您不喜欢的事情”。这件看似与写信目的毫不相关的事,实则是在暗示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皆是服从上级的安排、听从收信人的指令,并且他曾经与上级就某些情况达成过“一致”意见。写信者为了说服收信人为自己在法庭上作证,采用尽量避免惹怒他的委婉方式进行劝说,即“这位官员不应该对他所犯的抢劫罪行置若罔闻”。信中最重要的一句话在第三段开头,“然而,渴望正义要比歪曲事实好”。这句话正是写信者遵循玛阿特“正义”观念的集中体现:写信者认为,重视正义的行为比放纵恶行更可取,这是玛阿特观念要求人人所要具备的良好品质。在这种正义精神的鼓舞下,写信者对上级没有直接提 出批评,而是晓之以理地阐明强盗行为是不可取的;结尾处,通过回顾与长官曾经达成一致意见的成功案例,试图将这次的不同意见再次转化为一致意见,从而达到劝服长官为他在审判中作证的目的。
上述信件通过写信者与收信者的沟通方式,将玛阿特观念中的服从与和谐充分地表达了出来:国王遵从神明、个体遵从国王、下级遵从上级,即使上级与自己的意见相左也要以委婉的方式来说服上级。在古埃及人看来, 这种服从意识与和谐观念就是他们日常行为的指导思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维护埃及王权、稳定埃及社会秩序的作用。
三、玛阿特观念中的责任意识
在古代埃及,只有约1%的人具有识字书写能力,也就是说每20到30个男性中才有一个人具有读写能力,而且有读写能力的人主要集中在行政中心城市。因此对于大多数埃及人来说,想要写信就只能假借他人之手,而书吏便承担了这个代写信件的任务。作为在古代埃及具有规范职业素养的专业人士,书吏在书写的过程中不仅要如实记录寄件人的诉求,也要秉承玛阿特观念。并且根据书信内容,书写格式有着严格的规范,于是,撰写书信就成为书吏实践玛阿特观念,即承担责任、履行义务的主要途径。为此,中王国第十三王朝国王命令书吏在给他的一位宰相的书信中写道:
[第五年],播种季的第三个月的第二十天(左右)。一份王室敕令带到南方城市(底比斯)的一位[传令官]的办公地。
王室敕令[给]城市[长官]、宰相兼六大法庭的总管安虎(Ankhu):
现在将国王的敕令带给你以通知你,门前长者伊比亚(Ibiyau), 瑞孟彦赫(Remenyankh)之子,请愿道??“可付诸文字,起草一份在国王仆人的庭帐中[……]对犯人的同伙皮伊(Pay)的指控,他一直非法利用逃犯尚克胡(Sankhu),(应该)把他(皮伊)带回王宫以便对他所犯的罪行进行审问。”他如此说。
现在请愿书已被批准。把皮伊监管在你的住所,以便你之后可以对他采取行动。
愿国王永生、繁荣和健康,繁荣(和兴盛)
通常情况下,书吏在信中传达国王的命令时以第三人称“现在将国王的敕令带给你以通知你”作为开始,这是因为在传达国王的命令时,书吏很可能对信件的接收者朗读这段话。如果使用第一人称,即以国王的口吻来发布命令则会在人称上指代不清。在这封书信中,国王对指定对象发出指示性话语,即书信接收者“城市[长官]、宰相兼六大法庭的总管安虎 (Ankhu)”,国王的指示是“把他(皮伊)带回王宫以便对他所犯的罪行进行审问”。这一命令一方面以书面文字呈现,再通过书吏的宣读,将命令转变为面对面的沟通,以此体现出对被命令者的尊重;另一方面,书吏的朗读行为与玛阿特观念所强调的责任意识有关:书吏朗读信件,用声音与收件人进行对话,告诉对方自己是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并用特定的词语表达出来,这就是玛阿特观念所提倡的正义以及用尊重来对待他人的社会道德规范。
这一信件的末尾以这样的句子作为结束语:“愿国王永生、繁荣和健康”!这样的结束语同样也出现在其他书信中,如国王写给这位官员的另一封信的结尾也出现了同样的句子:
第六年,播种季的第三个月,第三天。第二份[王室敕令]被带到南方城市(底比斯)的一位[传令官]的办公地。
王室法令带给(城市)长官、宰相兼六大法庭的总管安虎:
现在将国王的敕令(带给你)是通知你,下埃及的国王的掌印者兼南方城市土地总管,汉赫夫[Haankhef], 伊比悠(Ibiyau)之子,请愿道:“一些耕种者通过抓捕我家里的人在[我]的管辖地进行运输,要到艾特塞赫梯(latsekhtiu)。让我从提供劳力的工作中,把我主人的一些家属交给我,让他们成为我的家属。”他如此说道。
现在(请愿书)已被批准,可以采取行动了。现在,敕令已经下达给了宫殿的御史,你将会得到一个在南方城市的宫殿御史的指令,这样你就可以对他采取行动以对他展开反击。
愿国王永生、繁荣和健康,愿你繁荣昌盛,愿你如愿以偿!
“愿国王永生、繁荣和健康”是古代埃及文献中用于国王名字后面的敬祝语,书吏作为书信的撰写者,以对国王的祝福作为书信的结束语,其目的在于宣称国王的统治是伟大的,国家是繁荣昌盛的。事实上,将这种传统的、程式化的对国王的敬语作为结束语,反映了书吏所肩负的宣扬玛阿特观念的责任:在古代埃及人的意识形态中国王就是整个国家的象征,因此为了 国家的繁荣,国王必须强盛。书吏将这种对国王的敬语置于信件结尾,以此体现以书吏为代表的古代埃及人对国王统治的支持。另一方面,对于书吏来说, 这样做也是为了证明自己完成了使命—不仅圆满完成信件的书写,而且还很好地实践了玛阿特的观念—服务于国王和众神,善待国王统治下的子民。
作为古埃及的有识之士,书吏是玛阿特观念的主要领会者,并用玛阿特观念教化百姓;另一方面,书吏在进入国家官僚机构后参与国家管理,作为王权和百姓之间的中间人,书吏需要将王权的指令准确地传达给百姓,因此,玛阿特观念中的责任意识对于书吏来说尤为重要。而这些书信就恰恰体现了书吏对玛阿特观念中的责任意识的具体而有效的实践。
结语
综上,在以信件为载体的交流往来中,古埃及人的言辞、行为和思想通过信件中的尊称、表达方式及书写模式,将玛阿特观念所包含的正义与仁慈、服务与遵从、和谐与责任等内涵充分地表达了出来:王权的公平与仁慈展现的是玛阿特观念所倡导的仁爱品德;百姓遵从上级的意愿是受到玛阿特观念所倡导的服务与遵从影响的结果;并且在玛阿特观念指导下,古代埃及人珍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即使在表达不同意见时也要秉持以和为贵的理念,这种理念成为维护古代埃及社会内部有序运行的思想基础;而书吏作为书信的撰写者,在玛阿特观念所倡导的责任意识的指导下肩负使命、履行职责,从而将王权和玛阿特观念传播出去。据此,书信作为展现古代埃及人宇宙观念、思维方式的一种载体,成为我们了解古代埃及人精神世界的一个 最佳入口。透过书信我们认识到,玛阿特观念已成为写信者、收信者及书信专业撰写者—书吏等古埃及各阶层都要严格遵循的社会道德规范,从而使古代埃及社会在玛阿特观念的指导下得以有效的运行。
|本文刊于《世界历史评论》2021年冬季号,作者郭丹彤,上海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陈嘉琪,上海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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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殷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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