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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论|屈伯文:近代早期奥斯曼帝国军事革命初探

屈伯文 世界历史评论 2023-04-06

近代早期奥斯曼帝国军事革命初探


摘要:近代早期军事革命是近代史上意义重大的一个历史现象、事件和进程,奥斯曼帝国所经历的军事革命是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两个具有底层性的基础理论问题的探讨,明确了近代早期军事革命的定义与判断标准。而后,通过火药、火器的生产、制造,火器装备军队,军制与战术、战法创新等层面,分析了近代早期奥斯曼帝国军事革命的具体内容,以及它在军事领域之外产生的外溢性影响。


关键词:近代早期  奥斯曼帝国 军事革命


       奥斯曼帝国崛起与兴盛的时代,正值世界历史上火药、火器广泛流传、其应用方兴未艾,新的战术、战法以及相关变革(比如行政、财政领域)层出不穷的近代早期(1500—1800年)。据学者们研究,自13世纪以来,源自中国的火药以及相关技术西传至阿拉伯国家。14世纪初,通过与阿拉伯人的作战,“火器被带到了西班牙,之后便引起了欧洲其他国家开始研制与使用火器的热潮,欧洲火器开始萌芽”。得地理与文化交流之便,奥斯曼帝国很早便接触到火器,“很可能在14世纪下半期,火器便通过巴尔干半岛传到奥斯曼帝国”。不久之后,帝国军队便将火器用于对君士坦丁堡的围攻战中(1394—1402、1422年)。1453年,该城陷落,乌尔班巨炮和其他小型火炮居功至伟。尝到甜头的奥斯曼人越发倚重火器,相应地,帝国在对外征服的道路上也越走越远:在西方对哈布斯堡帝国,在东方对萨法维王朝,在南方对马穆鲁克王朝,均获得重大胜利。诚然,我们不能说火器是成就奥斯曼帝国大业的唯一因由,但毫无疑问,它是最重要的助因之一。正是基于火器对战争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重大影响,奥斯曼帝国被某些学者称为“火药帝国”,而且是历史上最成功而持久的火药帝国。以下,笔者先简论相关的几个基础理论问题,而后探讨近代早期奥斯曼帝国的军事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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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早期军事革命的定义及其判断标准

       什么是近代早期军事革命(定义)?如何判断它是否发生了(判断标准)?只有对它们进行回答,我们才能谈及延伸开来的其他问题。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有关这两个底层性的基本问题,专门而明确的分析、阐释尚不多见,相关论述零散见于学者们对近代早期不同时段与军事有关之不同事物、现象的研究中,由此使得人们难以达成一致的意见和看法。有鉴于此,笔者意图引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从现象中提炼本质,从矛盾的特殊性中发现矛盾的普遍性,以此尝试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解答。


       纵观近代早期军事革命论的发展历程,学者们所讨论的军事创新、变化、变革、革命涉及诸多历史事物、现象以及过程。从研究路径和指导思想来看,由于受到20世纪中期以来强调军事史与广义社会文化史相结合的“新军事史”(new military history)的影响,军事史家在探讨军事革命时,一般不局限于纯粹的军事领域,而往往扩展至军事革命的社会影响。有鉴于此,我们在总结既有研究成果(以三位具有代表性的军事史家的看法为例)时,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其一,军事领域。军事史家多认为军事革命的核心内容在于:火药、火器被引入战争,带动军事制度、军队结构、军队规模、战略战术、武器、技术等与军事直接相关之诸多方面的创新、变革。罗伯茨认为,1560—1660年在西北欧的荷兰、瑞典两国,发生了一次军事革命,其导因是发生于战术领域的革命。荷兰亲王、拿骚的莫里斯(Maurice of Nassau,1567—1625年)与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Gustav II Adolf,1594—1632年)着力解决将火炮引入战争、步兵与骑兵协同作战的问题。新的战术强调和要求严格的训练和纪律,凡此种种,推动了战略革命,令涉及大规模区域(整个中欧)的战略筹划与实施成为可能。帕克认为,1500—1800年的军事革命(主要起源于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包含陆上、海上两方面的内容。就陆上而言,帕克重点关注了1500年前后随火器引入围攻战而兴起的一种防卫设施——意大利式要塞(trace italienne)。帕克认为,此种要塞革新了战争的攻守方式。就海上而言,帕克认为一种新式战船的出现革新了海战方式,即造价昂贵、携带舷炮的风帆战船(在它之前的是桨帆战船)。此后,传统的接舷战、撞击战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新式舷炮战。布莱克认为,1660—1760年(特别是1660—1710年这50年)欧洲战争“在数量与质量上的变化……尤其是步兵战术与主要强国的军队规模”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军事革命(这里的“主要强国”指的是“法国、奥地利、俄国、普鲁士与英国”)。首先是步兵战术。1690—1710年之间,历史悠久的长矛逐渐从军队中消失,新出现的刺刀装配在滑膛枪上,此种武器组合“增强了火力和步兵的攻防能力”。其次是军队规模。18世纪那些重要军事强权的军队人数(包括陆军、海军)主要是在17世纪晚期实现激增的,如法国军队人数从17世纪30年代晚期的七八万增至1672年2月的12万,至1678年荷兰战争之末时甚至达到了28万,为古罗马帝国以来西欧的最高记录。


       其二,军事以外的其他领域。军事史家多认为军事革命与军事以外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其他领域有着紧密关联,并对后者产生了重要影响。罗伯茨认为,战术、战略革命导致战争规模扩大,反过来促使军队规模激增,从而对行政、财政、资源管理等各项国家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中央集权国家才能满足),并对阶层流动、科学发展等诸多社会生活领域产生了影响。帕克认为,意大利式要塞的兴起、发展让战争变得旷日持久。无论攻守,均需投入大量人力、资源,这就对国家征召、供养、维持日益扩大的常备军的能力提出了严格要求,从而促进了国家权力的集中。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帕克笔下的军事革命是与西方在世界范围内的兴起(1800年已占据世界陆地面积的35%)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他看来,陆上、海上军事革命的成果(如意式要塞、风帆战船)赋予了欧洲人征服海外的军事优势。布莱克认为,军事革命更多是以法国为代表、能够带来更稳定秩序的绝对主义国家的产物(这与罗伯茨、帕克认为军事革命促进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有所不同)。


       明了于此,我们可以为近代早期军事革命下一个定义:1500—1800年,发生在欧亚大陆若干国家、地区,以火药、火器的规模化生产、制造、传播、应用为核心内容,对军事、国家、社会等多个层面产生重大影响的一系列军事事物、现象的总和。与此相对应,结合其他学者提出的看法,我们可以提出衡量近代早期军事革命的几个一般标准:其一,火药、火器的规模化生产与制造,这是它们对战争、社会产生革新性影响的物质前提和基础。其二,火器大规模装备部队,这是火器应用于实战以及对战争、社会产生革新性影响的起点。其三,军制与战法创新,这是火器之军事革新效应的直接体现,在许多情况下,也是火器对社会生活领域产生影响的渠道与中介。其四,以上几个方面对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领域产生重要影响,它们代表了军事革命的外溢性效应。


       以下,我们依据如上定义、判断标准,通过几个层面,对近代早期奥斯曼帝国的军事革命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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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火器的生产、制造


      有别于中国而与日本、朝鲜等国家、地区相似,奥斯曼帝国最早的火器以及相关技术并非出自原创,而是来自异域。获取火药、火器以及相关技术的途径多种多样,包括直接的军事冲突、武器贸易、走私,等等。除了自主学习、实践,奥斯曼人对火器使用与相关技术的掌握也离不开国外各类人才的引入与帮助,那位因设计并制造巨炮而闻名、帮助奥斯曼军队攻下君士坦丁堡的匈牙利工匠乌尔班不过是其中的佼佼者。由于并不缺乏自主能力,外加有渠道获取欧洲的先进火器与技术,因此,在直到18世纪下半期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奥斯曼火器在技术水平上并不亚于欧洲,有时甚至略胜一筹,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事实得到证明:奥斯曼(称“鲁密国”)火器输出至中国后,经中国工匠改造、成为鲁密铳,得到中国火器专家的高度称赞。


      奥斯曼火器的自主生产可追溯到穆罕默德二世之时。第一座火炮铸造厂建于埃迪尔内(Edirne),后迁至伊斯坦布尔,以“皇家铸炮厂”(Tophane-i Amire)之名为人所知,一直到帝国末期,它都是奥斯曼境内规模最大、最重要的兵工厂。除此之外,作为全国火器工业中心,伊斯坦布尔还拥有军械库(Cebehaneni Anire)、火药厂(Boruthane-i Amire)、海军兵工厂(Tersane-i Amire)等火器制造机构。所有这些,令该城成为近代早期欧洲规模最大的军工复合体之一,可与匹敌的只有威尼斯兵工厂。在伊斯坦布尔以外,全国其他地方亦有火器与原料(如硝石、火药)生产设施,它们要么被安排在行省首府、矿业中心,要么在征战之时随地而设,便于供应前线。


       配合得天独厚的自然与人力条件,奥斯曼帝国建立了门类较为齐全的火器工业,可以处理硝石、金属等原料,可以生产火药,也可以造出成品枪炮与各种配件,覆盖范围不可谓不广。长期以来,学术界流行的一种看法认为帝国是巨炮(giant cannons)主义的信奉者,事实证明,无论是投石重量超过100千克的巨炮,还是发射弹药重30—500克的小型火器,帝国都有生产。以下是17世纪末至18世纪末皇家铸炮厂的一份生产数据表(表1),涉及产品规格、类型、产量、占比等信息。通过它,我们不但可以了解到帝国火器生产的规模,而且能能够看出其产品是以中小口径火器为主,“巨炮主义”的陈见由此不攻自破。



       除了伊斯坦布尔,帝国在地方层面的某些兵工厂的火器产量亦引人注目,尤其是在征战频繁的15世纪晚期、16世纪早期。例如,在1499—1503年的奥斯曼-威尼斯战争期间,阿福伦亚(Avlonya)兵工厂曾有过十个月为海军铸造288门火炮(包括大中小型各种口径)的记录,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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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器装备军队


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里,依循游牧民族的传统,奥斯曼军队几乎是清一色的骑兵。随着时间推移,因应对付拥有火器的敌人、攻城作战等实际需要,增设了步兵这一新的兵种,奥斯曼火器部队正是从步兵中衍生出来的。以武器、职能为标准,奥斯曼火器部队可做如下分类:火枪部队;正规火炮部队(Piyade Topçu),即徒步炮兵(foot artillery);正规骑炮部队(Süvari Topçu Neferi),即马上炮兵(mounted artillery soldier);承担掷弹(名为“khımbara”的爆炸物)、维修火炮、供应弹药等任务的投弹手(Humbaracı),等等。他们驻扎在从中央到行省(尤其是军事堡垒)的各个地方。


在使用火器的军队中,最富战斗力、最引人注目也最负盛名的是新军“贾尼色里”(Janissaries,他们是禁卫军的步兵部分)。作为火器装备与使用的先行者,据说早在穆罕默德二世之时,部分禁卫军(Kapikulu Corps)便拥有了原始的手持火器,包括早期的火枪和迫击炮(mortars)。经过一个缓慢的过程,禁卫军最终实现了火绳枪的大规模装备,按照麦克尼尔的说法,在16世纪,他们“或许使用了最多的手持火器,胜过世界上任何其他的军队,因为那时的欧洲步兵大多数还是长矛兵,在其他文明区域,步兵并未受到足够好的训练,能够掌握为数甚众的枪炮”。关于奥斯曼火器部队的规模,目前并无资料显明其在军队结构中占有固定比例——这一点有别于明初中国与德川日本。不过,参考阿戈什顿对一定时期内奥斯曼炮兵人数所做的统计(表2),我们可以从侧面了解到一些重要信息。需要指出的是,此处之炮兵部队主要属于禁卫军,地方上的火器部队还未包括在内(换言之,整个帝国的火炮部队规模还要大一些)。其组成如下:炮兵(Topçu);驭手(Top arabacı),职掌火炮运输;附从(Cebeci),职掌武器与原料的维护、制造、运输,配有火器,参与战斗。



       如果我们还不清楚上表的意涵,那么,可以比较以下几组数据:1563年,整个西班牙只有158名枪炮手,外加50名管理、技术人员;到1619年,这两个数字分别增至297、92。从17世纪80年代中期以至18世纪头十年的中期,列名维也纳政府部门支薪单上的炮手人数约为600。1630年,沙俄火器部队的总人数是4215;到该世纪中叶的1650年,这个数字变为4250,几乎没有增加;直至17世纪80年代,才大幅增至7000之数。相比之下,显而易见的是,至少在人数上(先不论火器质量),欧洲强国的火器部队与奥斯曼帝国相去甚远。而按照军事史家的看法,奥斯曼人对奥地利、沙俄火器部队所具有的这种优势一直保持到18世纪中期。以此而论,可以肯定的是,在近代早期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奥斯曼军队装备了大量火器并在此方面胜过同时期的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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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制与战术、战法创新


      与近代早期发生军事革命的其他国家、地区一样,在火器被大规模引入、应用前后,奥斯曼帝国的军制与战术、战法亦经历了影响深远的重大变革。从因果关系看,变革非因火器而生,但毫无疑问,火器的到来丰富了变革的内容,加快了变革的速度,深化了变革的层次并扩大了变革的影响范围。


      在军制方面,帝国意义重大的一项改革举措是设立禁卫军。在此之前,帝国军队包括少数皇帝亲兵、土库曼-奥斯曼骑兵、战时临时征召的农民,其组成带有鲜明的游牧民族特色。由于这些骑兵逐渐不能适应攻城作战、防守城池等需要,故此,奥尔汗(Orhan)在位期间(1323/1324—1362年)建立了一支领薪的常备军,步兵名为“亚亚”(yaya),骑兵名为“末赛棱”(müsellems)。这些军队其后受到强大封地领主的侵蚀,无法确保忠诚,穆拉德二世(Murad II,1421—1451年在位)遂另起炉灶,将巴尔干基督教战俘组织起来,成立一支名为“卡皮库鲁”(Kapikulu)的军队,即禁卫军。禁卫军包括步兵(新军)和骑兵(六支骑兵队),隶属皇帝本人,其“薪俸、衣食、武器、居所”均由皇帝负责,随皇帝征战四方,是帝国最具战斗力的精锐部队。作为自古希腊、罗马帝国以来欧洲最早出现的常备军之一,禁卫军的设置可谓欧洲军制近代化的先声,它对于其他欧洲国家具有垂范效应,其严格的训练、强大的战斗力、对新式武器——火器——的大规模使用乃至辉煌的战绩都给后者留下深刻印象,是让后者感到既恐惧又欣羡的对象。不唯如此,由于其特殊的征召与用人制度(名为“德夫希尔梅”[devşirme]),禁卫军还成为帝国在政治上加强中央集权、掌控地方、提高统治效率的有力工具。正是由于禁卫军所承担的重要职能、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帝国早中期的多位苏丹高度重视并倚赖禁卫军,以至于在苏莱曼大帝之时,禁卫军几乎垄断了高层职位。


       在战术、战法方面,与一般人的想象不同,火器被引入并在战场上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有学者认为,至少在15世纪,火器的用途是“有限的,无论在欧洲还是亚洲,军队都使用混合战术,该战术融合了火药武器,以其作为辅助力量,此种状况在接下来的几百年里持续存在着”。火器在“几百年里”是否一直是“辅助力量”暂且不论,但“混合战术”一说确属真知灼见。具体到奥斯曼军队,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考察其火器战术、战法。


       首先是攻城战。将火器用于攻城非始自奥斯曼,但以此扬名天下甚至让人们心中形成一种刻板印象,将大炮攻城与其直接关联起来,则非后者莫属。奥斯曼军队擅长火炮攻城,其具体实施牵涉不同部队或兵种之间的配合。此种配合不仅指向当下的战斗,也涉及后方火器生产、制造、运输与供应等相关事宜。拿战前准备来说,攻城大炮抵达战场有两种途径,要么是就地铸造,要么是从别处运来各种原料、零件,再行组装,而从事这些工作的是专门的附从部队。另外,在战事进行时,还有专门的工程兵负责挖掘战壕,为本军提供掩护,还可以埋设地雷,进行爆破,从而为攻城提供辅助,等等。在帝国早中期,以此战法作战的奥斯曼军队曾攻取多座坚城,兵锋所及,甚至哈布斯堡帝国的首府维也纳亦曾两度遭围。


       其次是野战。如果说攻城战中的火炮威力强大,属于大出风头的角色,野战中的枪炮则既金贵又脆弱。究其缘由,在于它们极易受到既有速度又有冲击力的强大骑兵的打击。基于此,如何让火器在发挥强大杀伤作用的同时又保障火器部队的安全,就成了摆在拥有火器的各国军队面前的一大难题。对此,奥斯曼军队给出的解决方案有其遵循一般思路的地方,表现在混编骑兵、步兵、火器部队等各兵种,各取其长而避其短,从而最大限度地提升作战效力;同时又有其引人注目之处,即匈牙利战车(wagon)的引入以及车阵战术的应用。此种在胡斯战争(1419—1434年)期间大显身手的战车经过奥斯曼人的改造,形成了具有强大防护力的车阵。车阵由大量战车以轮对轮的方式连接而成,厚重木盾为其提供防护,作战人员包括弓手、火枪手等。各兵种以车阵为中坚,各司其职,骑兵引诱敌军来攻和最后的冲杀,火器部队则在敌军向前时开火射击,他们有可能使用了创新性的群射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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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综上所述,在火器被引入与应用的推动下,近代早期的奥斯曼帝国确曾经历了意义重大的军事革命。其影响所及,不仅使帝国在最初几百年里面对奥地利、沙俄等强邻丝毫不落下风,甚至还能向欧洲腹地挺近、深入,而且在象征国家之近代化的诸多层面(如常备军的设立、职业官僚队伍的建设、中央集权的加强)引领风潮,走在整个欧洲的前列。所有这些成就,打破了奥斯曼帝国天然落后于欧洲的陈见,对于所谓“伊斯兰保守”(Islamic conservatism)的陋见,也是一个有力反击。当然,历史的辉煌并不代表一个国家永远能以卓然之姿立于诸国之林。18世纪中期以后的奥斯曼帝国内外交困,丧失了锐意进取的能力与劲头,逐渐被欧洲列强赶超并落于人后,最终沦为欧洲病夫。个中反差之大,在令人惊愕之余,亦不免启人深思,给人留下无限遐想的空间。

|本文刊于《世界历史评论》2022年冬季号,作者屈伯文,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人员。

|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参考原文。


编辑:殷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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