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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林|呵呵,许艳的判决书我算是服了

特别约稿 南湖雅集 2022-04-08

当网友一直在关注,吐槽许艳一案疑点多多,纷繁复杂,判决不公时,我却一直在不动声色地阅读判决书。当我笫九次阅读完判决书后,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原来真相都在这里!


这个执笔的法官使用了曲笔,留下了伏笔,把很多疑点和疑问,甚至鲜活而狗血的情节和细节都深藏在判决书里,只是阅读时需要足够的推理能力和想象能力。


1


灌南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认定,“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许艳同时或者不间断的同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糸。”


注意,这里有两个关键词,“同时或者不间断”。经百度,“同时”即“同一个时候”,“不间断″即“连续”的意思。换句话说,许艳同一个时候连续地同多名公职人员发生非正当的两性关糸。


这是啥子意思?一个女人怎么能夠同时不间断的同多名男人发生关糸?那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一女多男的双飞,三飞,五飞,简单地说,就是群交,滥交耶。


用古话说,一男多女叫三妻四妾,一女多男叫三夫四侍(注意,这里的三和四都是约数哦)。莫非,许艳和这9个男人玩了多年的三夫四侍的性爱游戏?


这不是胡乱猜测,而是合理推测,毕竟许艳分身无术,要同时和若干男人苟合,唯一的办法就是群交,就是玩三夫四侍的香艳游戏。否则,该如何理解“同时或不间断的和9名公职人员”干好事?


2


灌云县乃一贫困的小县城,公职人员大多很熟悉,都是一个江湖小圈子的。合理怀疑,许艳不过就是他们的公共情妇而己。既然如此,一女多男玩玩也没啥顾忌,毕竟男人裤裆里的那点破事,都不过是小菜一碟而已。


如果这个推理成立,那么问题来了,许艳和这拔公务人员还涉嫌犯有集体淫乱罪,判刑的就不该仅仅是许艳,八九个参与的公职人员也须追责。


还不止如此,既然性交,乱交的频次很高,人员很杂,时间很长,那么许艳怀孕的可能性就很大。这个所长不中用,那个校长是哑炮,但某副局长或者某校长很可能就是真枪实弹啊。


毕竟,9个男人绝对不会个个都是省油的灯。9个男人上一个女人,又没戴套子,中枪是大概率的事情,只是没做DND鉴定,无法确定谁是幸运者。


许艳就这样中弹了,受孕了!毕竟,弹火猛烈,枪炮齐发,那些射手一个个火力全开,炮弹频射。许艳就在一次又一次的密集的炮火射击下,一次,二次,甚至多次的受孕了!

3


许艳很可能是真的受孕了,否则,判决书也不会定性为以“怀孕”等为理由索取钱财,更不会定罪为敲诈勒索罪,而应该定罪于诈骗罪。


既然怀孕了,那么,许艳索要打胎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等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至于是否过度索要,那要因人而异,毕竟,这八九个公职人员都有东西,要个一二十万,甚至一百万,公家人也出得起。


再说,人家许艳一个年轻姑娘,又是单身,名誉损失怎么也要值一两百万吧。还有,多次堕胎还会造成习惯性流产,并将导致今后怀不上孩子,当不成母亲的重大损失。这个损失起码也要管一两百万吧。


如此说来,许艳索要了9名公职人员总共387.6万元的各种损失费,也是名正言顺,一点都不算贵。但法官却判人家13年,没收387.6万元违法所得,还罚款500万元,真的好不公平!好没道理!


当然,以上内容笔者纯属揣测,没有事实依据,只是从判决书的措词中推演出来的而已。毕竟,还存在另一种可能,即这份判决书措词不当。比如,将“同时或者不间断的”改为“先后,”就不会引发如此歧义。


判决书是严肃的法律文本,措词必须严密,准确,精当,无可挑剔。那么,问题又来了,这个执笔的法官到底是文字水平有限,还是茅台喝多了,抑或另有图谋,故布疑阵呢?


敝人倾向于后者。毕竟,这份判决书不仅有一处措词不当的暇疵,还存在不少硬伤。

4


为了给许艳定罪,判决书还例举了祝某,胡某等二十多位证人证言,看上去,听起来都是铁板钉钉。


这就怪了,这些证人是何方人氏?他们又咋会知哓许艳与某某所长,某某副局长的苟合之事?难道,许艳与这些小官员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干这些龌龊勾当的?证人们虽说没有参与,难道也在现场观摩?


不管嫖娼,还是耍小三,都是很私密的,一般人都是不敢见光的,何况官员,要想拿到证据,都要请私家侦探帮忙才行。


这些狗屁证人,他们知道许艳和某所长性交了多少次,每次多长时间,用的什么体位吗?他们知道许艳和某副局长苟合的姿势和频次吗?许艳受孕到底是某所长的功劳,还是某副局长的孽种种,这些证人又咋会知哓?


搞这么庞大的证人仗势,完全是内心虚弱,吓唬人家许艳一家人的。清官难断家务事,证人,证你个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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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还有一处也很搞笑,灌元县陡沟镇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徐某甲,是9名公职人员中唯一没带长的,可他被所谓勒索的金额比他的领导还高,达29、8万元,这个卫生院的兰副院长才被敲诈15万元。


据判决书披露,许艳同兰副院长和徐某甲都只睡了一个月,为啥就索赔金额差别那么大,而且本该多出的副院长反而大大低于一般工作人员呢?


是徐某甲有非同一般的背景,手握实权,钱多多,还不把兰副院长放在眼里?还是他和许艳交欢的时间长,频次高,并致使其受孕了呢?而兰副院长可能由于身体原因,每次都是浅浅试水,匆匆提裤起身?所以,金额才有如此大的差别。


其实,两个嫖客谁嫖资出得多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官为啥要这样安排,留下悬念呢?他们完全可以要求徐某甲压缩嫖资金额,比如只有14万元,这样看上去才很正常耶。


这个或者这些法官故意要把事情弄得不正常,只能说他或者他们的目的不寻常。官场复杂,江湖险恶啊!


6


判决书还分别例举了许艳与9名公职人员睡的时间,最短的一个月,最长的几个月,一般都是两三个月才分手的,还有一个吃回头草的副局长。


由此说明,许艳这个辅警,二排,长相不差,制服诱惑强大,床上功夫了得,弄得9名公职人员欲仙欲死的。


鸡巴快活了,他们一开始还是懂规矩的,愿意为鸡巴埋单,给个一千两千,或者买条项链啥的。于是,双方都很满意,继续交易,各取所需。


后来,当许艳的胃口越来越大时,他们才边穿裤子边心痛不已,深感似有不值。于是,才对这个又妖艳,又贪婪,又难缠的女人动了“杀机″。


7


许艳作为辅警,二排,处于低层和弱势,刚开始被潜规则也是可能的,对一两千元的好处费和金项链想必最初还很满意的。


后来,许艳的名声传出去了,又怀了孕,才慢慢试着向这些公职人员要钱,并把此作为一项生意来经营。反正现在生意难做,以自己的身体作本钱,作投资,一本万利,何乐不为?


关键许艳知道他们有钱,而且大都来路不正,于是,就狮子大开口,威胁利诱,逼公职人员个个就范,举手投诚,赚得个钵满盆满的。


从判决书推理,如果许艳不是冲着钱用肉体同官员交易的,那她肯定不会去结交这么多男人。她是在与这些所谓成功男人的厮混中尝到了甜头,才深陷其中,一发不可收拾。


8


这9个男人肯定不是什么好鸟,其实,许艳也不是省油的灯。但即使许艳是渣女,她也有运作自己身体作为原始资本的权力。


用肉体换钱,虽然很肮脏,很龌龊,但也是社会所需。尽管触碰了法律法规,但也够不成重罪。13年刑期,没收387,6万违法所得,还处500万元的罚金!


这基本上让人感到“严打”又借尸还魂,不是严格量刑,而是从重从快,下手太狠,屁眼心太黑。


人家许艳才20多岁,还没结婚,13年刑满释放,也是快40岁的半老徐娘了。加上名声又臭,又被罚得倾家荡产,人家怎么嫁人?


题图: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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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修林 ——

子承父业当过铁匠,大学毕业后曾任《点子报》、《周末汇报》主编,盐都播报记者。一生一事无成,却无半分憾事。努力过,自助过,天助过,一切足矣。

商务加微信号:sczgch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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