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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稿出事,警方为何抓媒体人、抄公关公司,却没抓过PR?

付中 转型Media人 2022-04-15

近年来,因删帖,以非法经营为罪名追究公关公司人员刑事责任的案件明显增多。


“转型media人”在“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检索发现,以“删帖 非法经营”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可以检索到刑事案件171条结果,其中2019年以来近三年有107条结果,比2019年之前所有的案件总和还要多。


被告人多为公关公司人员,也有个别媒体人参与。其中涉及众多知名品牌,在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浙07刑终95号二审刑事裁定书中就明确提到:被告人冯飞云从上家接收有关“李子柒”的负面帖子的删帖业务,并在删帖成功后收取费用。

“删帖”的量刑不太轻。刑期在4年以上的被告人,占总人数的约三成。其中被告人薛干军刑期最高,为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删帖”判刑,法律依据是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于2013年9月10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第7条将“删帖”行为纳入非法经营罪范畴。


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何为“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也有司法解释作了说明:个人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额在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额10万元以上,单位经营数额在7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额在2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很多人并非不知道“删帖”是违法的,只是不知道处罚会这么重。99.999%的传播行业人士应该更不知道也从未想到,即使是做“下沉”,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删帖”类非法经营犯罪。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20年3月6日作出的(2019)浙0105刑初183号一审刑事判决书记载:被告人孙磊的辩护律师提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金额868630元,只有318700元是“删帖”费用,其余438500元是做“下沉”的费用,这部分应该从犯罪金额中剔除。


法院认为:“降权”、“搜索页面更新”等方式,同样实现了“屏蔽”、“删除”的效果,所以也属于“删帖”,故对孙磊辩护律师的意见不予采纳。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4月15日作出的(2020)鲁1302刑初217号刑事判决书中也提到:“提供有偿‘屏蔽’信息的行为在本质上仍属于一种删除行为,并未超出‘删除’的文义范畴,其危害性是一致的,符合对该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实质性判断”。


同时“转型media人”注意到,在“删帖”型非法经营罪犯罪的共犯认定问题上,各地公检法处理混乱,天差地别。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直接对接企业的上游公关公司,没有被认定构成犯罪。但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19)鄂10刑终141号案件中,法官把三家上游公关公司都给认定成单位犯罪了,其中还包括两家知名公关公司,某知名公关公司的总裁助理因此被认定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被判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


把“沉帖”、“网络稀释”乃至向网站投诉要求删除,等同于“删帖”,让公关传播行业人士难以接受。但隔行如隔山,公检法人员确实不了解公关传播行业,这从他们把删新闻稿、删自媒体稿和删帖子统一称为“删帖”就能看出来。


还有一点值得小微公关公司注意:如果你的公司是一人公司,面临的刑罚可能更高。


如广东省公安厅“净网2019”专项行动办公室“飓风50号”专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设立的广州得人科技有限公司虽是有法人资质的公司,但郭某占有100%股份,集投资者、决策者、执行者等角色于一身,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几乎没有程序可言,个人行为与公司行为混为一谈,且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情况严重,缺乏独立的财务制度,公司财产不能独立于被告人个人财产,故可认定犯罪收益均全部归属于被告人郭某个人,其行为以自然人犯罪论处。


根据前文所述的量刑标准,个人“删帖”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额在2万元以上,就构成犯罪了。而如果是单位行为,需要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额在5万元以上。


在上述全部案件中,有删帖需求的最终客户即企业PR,无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有的公关公司人员案发后不忿。


这并非是公检法人员欺软怕硬。不对企业PR追刑责,是因为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删帖”的法律定义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而企业公关要求删帖,目的是消除负面影响,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因此不构成犯罪。但如果企业公关与公关公司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很可能被一并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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