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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出台,中介都在喊你买房,别被忽悠!

默默&爱丽丝 珠海房姐 2021-07-28


就在昨日,央行发布房贷新规,主要内容如下:


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全文回顾


一时间坊间对之议论纷纷,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什么?对于要贷款买房的珠海市民而言,到底有什么实质性影响?


珠海:各大银行尚未收到总部下达文件

那么,新政出台后,珠海各大银行是否迅速跟进。房姐团队在今日,致电珠海各大银行了解详情,得到的回答多数是:尚未收到总部下达的新文件


换言之,目前而言,房贷执行的利率政策,暂时没有大变化。


▲珠海


招商银行信贷经理告知房姐,他们将于8月27日开会确定针对央行新政策的利率方案。


民生银行的经理表示,新政策的文字过于专业,如文件提到的“60个基点”,他们需要时间去调整新的利率方案。


广发及工农中建均表示,没有那么快应对央行新政策。中国银行表示要等珠海出台地方政策。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一路宽松的贷款政策,在8月起已出现明显收紧。而房姐团队今天致电的8家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5%者,几乎已是绝迹。


银行首套/二套变化
招商首套:10%
 二套:15%
暂无变化
 (8月27日开会确定)
广发

5%-15%

(5%,需购买保险产品)

暂无变化
汇丰首套:基准
 二套(≤144平):基准
 二套( >144平):10%
只做二手
民生首套:10%
 二套:15%
暂无变化
农行首套:10%
 二套:15%
暂无变化
建行10%-15%
 (需申请优惠,否则为15%)
首套二套
 利率一致
工行首套:10%
 二套:15%
暂无变化
中行首套:10%
 二套:15%
暂无变化

▲部分银行最新房贷利率情况

仅供参考,各大银行不同支行,口径或有不同


从表格中可以看到,四大银行和招商、民生等银行,首套房最低利率执行的都是基准利率上浮10%,也就是5.39%。


可见,当下珠海房贷利率上浮为主基调。相比早前,还有多间银行仅上浮5%的情况相比,购房成本正在不断上升。


什么是LPR?未来有何影响?

根据昨天央行下发的文件以及解读:


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全文中,房姐认为以上内容为关键,关于改革后的房贷利率,将设置一个明确的下限。那么,我们先来搞清楚,何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LPR全称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指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2019〕第15号,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


LPR不是央行宣布的,是由18家银行报价,报出各自的1年期和5年以上期贷款利率,然后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剔除最低价、最高价,算出的平均价。


其他银行在发放贷款的时候,都要参照LPR利率,然后加上自己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利润”等因素,也就是所谓的“加点”(上浮利率)。所以,各家银行的贷款利率都不一样,而LPR利率相当于以前的基准利率。


执行新政,对于买房人而言,到底是利好还是利空?


    1.珠海买房,贷款利率是高了还是低了?

知名经济博主刘晓博解释:央行设立新的“房贷利率诞生、计算的方法”,本身是中性的,谈不上利好和利空。
 
但是,央行公告里有这么一句话:“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而回归至珠海目前市场,多数银行执行的首套房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也即是4.9%*1.1=5.39%,而最新的5年以上期限的LPR利率是4.85%。


那么如果,新政落地后,银行给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可以低至4.85%的话,对于购房人而言,明显这样更加优惠,利息成本更低。


但,如何享受到最低的LPR利率?每个城市每间银行都不一样。所以,房贷利率以后的变数也就更大了。


2.我正在还房贷,我的利率会降低吗?(本节解读全部来源:刘晓博说财经)
 

央行的公告说:“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央行答记者问则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

 

这意味着,10月8日之前签的贷款合同,都算“存量贷款”,执行的都是“老版合同”。这类合同一般都约定,央行调整基准利率之后的“下一个1月1日”,才执行新的利率。而且一般会声明,房贷利率的折扣或者上浮幅度是不变的。

 

所以“存量贷款”或者“老版合同的贷款”,暂时都不会调整利率,至少要等到1月1日再说。由于央行不太可能公布新的“基准利率”,所以关于这部分贷款未来执行LPR利率,还需要央行再明确细节。


3.我正在申请房贷,要不要拖延到10月8日之后?

 

如果你在上海这种首套房可以打折、二套房上浮不超过10%的城市里,还是早点贷款吧,因为新政对你不利。如果你在利率上浮超过央行“底线”的城市里,就没有多大影响了,新版本还是老版本影响不大。

但有一点你要明白,贷款利率中“加点数值”(相当于之前的浮动幅度)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变。(本节解读全部来源:刘晓博说财经)

不过,目前珠海首套房执行利率最低也是上浮5%。暂时还不知道新政落地后,银行在LPR基础上加多少点,不急的也可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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