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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规〔2023〕5号:《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41部训练许可的申请和颁发》(AC-141-FS-2023-03R3)全文发布

通航圈 通航圈 2023-12-25

新版CCAR-141部《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在去年印发生效后,近日,民航局又印发了民航规〔2023〕5号《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41部训练许可的申请和颁发》(AC-141-FS-2023-03R3),适用于申请CCAR-141部驾驶员学校合格证、 申请变更驾驶员学校合格证或者相关训练规范内容以及申请更新驾驶员学校合格证的申请人。该文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2015年1月27日下发的原咨询通告《关于启用新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41部训练规范标准格式>的通知》(AC-141-FS-2015-03R2)同时废止

据了解,2022年1月4日起CCAR-141部已调整为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管理类规章包含所有训练种类许可、训练机构管理和 训练质量控制等内容(最新CCAR-141部全文发布,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原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一般运行和飞行 规则》(CCAR-91部)中商业非运输运营人关于训练飞行运行 种类的审定要求也一并转移进入该规章,取消原CCAR-91部 商业非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的前置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可以直接申请CCAR-141部驾驶员学校合格证和相关训练规 范,开展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活动。

同时,根据训练种类和课程性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思路,将CCAR-141部驾驶员学校分为实施模块课程训练的驾驶员学校(以下简称模块课程驾驶员学校)实施整体课程训练的驾驶员学校(以下简称整体课程驾驶员学校)

为了方便理解并有效指导驾驶员学校合格证和相关训练规范的申请,根据具体事项,将训练许可申请分为初始申请和变更申请。对于整体课程驾驶员学校,还有更新申请。

以下是文件全文:

来源:民航局飞标司;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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