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规〔2023〕5号:《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41部训练许可的申请和颁发》(AC-141-FS-2023-03R3)全文发布
继新版CCAR-141部《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在去年印发生效后,近日,民航局又印发了民航规〔2023〕5号《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41部训练许可的申请和颁发》(AC-141-FS-2023-03R3),适用于申请CCAR-141部驾驶员学校合格证、 申请变更驾驶员学校合格证或者相关训练规范内容以及申请更新驾驶员学校合格证的申请人。该文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2015年1月27日下发的原咨询通告《关于启用新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第141部训练规范标准格式>的通知》(AC-141-FS-2015-03R2)同时废止。
据了解,2022年1月4日起CCAR-141部已调整为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管理类规章,包含所有训练种类许可、训练机构管理和 训练质量控制等内容(最新CCAR-141部全文发布,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原中国民用航空规章《一般运行和飞行 规则》(CCAR-91部)中商业非运输运营人关于训练飞行运行 种类的审定要求也一并转移进入该规章,取消原CCAR-91部 商业非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的前置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可以直接申请CCAR-141部驾驶员学校合格证和相关训练规 范,开展民用航空器驾驶员训练活动。
同时,根据训练种类和课程性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思路,将CCAR-141部驾驶员学校分为实施模块课程训练的驾驶员学校(以下简称模块课程驾驶员学校)和实施整体课程训练的驾驶员学校(以下简称整体课程驾驶员学校)。
为了方便理解并有效指导驾驶员学校合格证和相关训练规范的申请,根据具体事项,将训练许可申请分为初始申请和变更申请。对于整体课程驾驶员学校,还有更新申请。
以下是文件全文:
来源:民航局飞标司;通航圈综合编辑。
研报资料丨《低空经济政策汇编(2022)》《低空经济观察(2022)》等低空经济研究成果发布
完善通航保障体系,做大通用航空产业!《华东地区民航“十四五”发展规划》全文发布,将支持江西、安徽、 浙江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
2023民航工作会快递|我国通用机场已达399个、通用航空器3177架,2023年将推进空域灵活使用机制建设,提升低空飞行服务综合保障能力!
华东民航:2023年启动3款载人eVTOL型号合格审定,力争完成3款无人机型号合格审定!(附一图读懂2023行业管理工作报告)
中南民航:继续支持跨境直升机中转等多式联运服务,全力推进亿航EH-216载人无人机审定工作,推广湖南低空空域改革拓展试点成果!
《西藏自治区通用航空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直升机为主固定翼机为辅 ,新增58个通用机场、部分机场由国家直接投资!
30亿规模产业基金!三大院士及李健等在绵阳北川出席无人机行业盛会,四川省无人机产业链创新联盟、中国无人机产业协同创新智库揭牌
《湖南省培育通用航空产业工作方案》发布:布局建设5000个临时起降点,打造一批特色通航小镇,加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申报!
“审运结合,做载人无人驾驶航空事业的先驱”亿航EH216-S 型号项目适航审定工作研讨会及审运结合工作布置会在广西贺州召开
多达270多页!体育总局航管中心汇总公布高危险性航空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等政策文件及8类航空赛事的政策解读人员及联系方式
今年将飞行近千架次!“鲲龙”AG600M第4架机试飞成功、机型全面进入适航取证试飞,预计明年灭火型取证、2025年救援型取证!
需要进入通航圈交流群的朋友,关注本公众号后,在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关键词:入群。
免责声明:本文及本公众号任何文章之观点,皆为交流探讨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公众号作者也不负有更新以往文章观点之责任,一切以最新文章为准。用户根据本文及本公众号任何其他观点进行投资,须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众号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平台综合编辑文章,转载本文请在作者处注明为通航圈,并在文首醒目位置注明“来源:通航圈(微信ID:tonghangquan)”,文末放通航圈二维码,侵权必究。⊙部分图文源于网络,仅用于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投稿合作及商务合作:publicvoice@qq.com(欢迎您原创投稿)
通航圈:一个行业的跌宕起伏欢迎通航圈内企业约稿、圈内人士投稿邮箱:publicvoice@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