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新华:华盛顿的权力观
一
中国的一个古代传说,尧听说许由很贤良,就去找他接自己的位子,当王。
没想到许由非常生气,认为尧的话污染了他的耳朵,跑到溪边,用溪水洗耳朵。
下游有个巢父,正牵牛饮水,听了许由的话,觉得溪水被污染了,就把牛牵到上游去饮水。
我少年时读到这个故事,总觉得许由、巢父太装了。
但是后来随着阅历增多,想法变了。
如果没有许由、巢父鄙弃权位的传说,知识分子全部都跪舔权力,那中国的观念史岂不更是一片黯淡?
朱元璋当皇帝时,广西的夏伯启叔侄拒绝当官,并且自断一指,以示决心。朱元璋气得发狂,将二人枭首、抄家。那个时候,“不为君用”就是死罪,知识分子连躲开权力的自由都没有。
但许由、巢父毕竟不是知识分子心目中的完美形象。中国人讲立德、立言、立功,许由、巢父没有“立功”,人家凭什么白请你当王?所以这个故事不那么令人信服,许由、巢父倒显得假清高。
李白说:“巢由洗耳有何益,夷齐饿死终无成。”
如果有一个人,既有巨大的功劳,又有不贪恋权位的美德,这样的形象就很完美了。
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就非常符合中国知识分子的期盼。
二
乔治·华盛顿,美国独立战争领导者,大陆军总司令,野战功勋第一,众望所归当选美国第一任总统。在连任两届总统之后,坚决拒绝连任第三届总统,回到弗农山庄当农场主。
既有事功,又不恋权位。
独立战争中,华盛顿在约克镇接受康瓦利斯率领英军投降的情景
清代福建巡抚徐继畲说:“华盛顿,异人也。起事勇于胜广,割据雄于曹刘,既已提三尺剑,开疆万里,乃不僭位号,不传子孙,而创为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骎骎乎三代之遗意。”
意思是说:华盛顿这么大的功劳,当皇帝都可以的,但他却创立选举的方法,这真是活生生的圣人啊。
到了今天,中国一些知识分子认为,华盛顿“把权力关进了笼子”,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伟人”。
华盛顿真的有这么伟大吗?
实际上,在对待权力上,华盛顿有着致命的缺憾。
三
美国的另一位开国元勋托马斯·杰斐逊,是《独立宣言》的起草者。
但是1787年,华盛顿主持了在费城举行的制宪会议,此时杰斐逊在法国担任外交使节,没有参与制宪会议。
当时的美国政坛,有两派,一派是联邦党人,一派是反联邦党人。
联邦党人以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最为有名,反联邦党人以杰斐逊为精神领袖。
其实这两个叫法并不准确。联邦党人,应该叫“联邦扩权党人”。汉密尔顿始终厌恶州权。
而反联邦党人也不是反对联邦,而是反对联邦扩权,应该叫“反对联邦扩权党人”。
制宪会议定出来的宪法,在“反对联邦扩权党人”领袖杰斐逊看来,很不令人满意。最主要的是,宪法没有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
在杰斐逊等人的推动下,1791年,美国宪法增加了10条修正案,这10条修正案被统称为“权利法案”。
其中,第十条修正案明确规定:“本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保留给各州行使,或保留给人民行使之。”
简单地说,就是,联邦政府只能做宪法明确授权的事。
这一条非常关键。
美国的州,实际上是state,是“国”。而美国——美利坚合众国,用徐继畲的话说,“米利坚,合众国以为国”。
联邦的一切权力,来自于各州的授权。依据这一法理,“众国”没有明确授权的事,联邦政府当然不能做。
但是看看今天的美国,可以说到处都是违宪。
例如,美国总统提名名义上的“私人银行”——美联储主席,再由国会任命,再由美联储操纵货币政策,就是违宪的。
因为,美国宪法根本就没有任何条款明确授权联邦这么干,总统、国会都越权了。
美联储是1913年成立的。
美国的违宪史,从1791年就开始了,而且正是从银行业开始的。
四
汉密尔顿是华盛顿选定的财政部长。他一直希望建立一家联邦银行来解决财政问题。
1791年,汉密尔顿推动建立第一合众国银行,这引起了时任国务卿的杰斐逊等人的坚决反对。
杰斐逊相信,国家银行将强化联邦政府,银行将像一个“掌控在总统手中的万能引擎……并使它拥有像国王一样的权力。”
在今天的干预主义者看来,汉密尔顿是务实的、“懂经济”的,而杰斐逊教条、迂腐。
难道财政问题不需要解决么?
然而实际上,汉密尔顿没有研究过经济学,他是个律师,提出了很多计划经济的方案。
相反,杰斐逊才真的钻研了亚当·斯密的书,对经济干预的危害深有认识。
解决财政问题的方法很多,不能用增加干预的办法来解决。
在联邦主义者占优的国会,汉密尔顿的方案获得通过。
但杰斐逊并不认为汉密尔顿会成功,因为这个议案需要华盛顿的裁决。
杰斐逊相信,华盛顿这么公正、正直的人,一定会支持他。
道理不是很明显么?
杰斐逊很简短地向华盛顿说明,宪法明确赋予了国会征税、借款和管理贸易的权力,但并没有授予国会特许设立银行的权力。如果国会可以用种种名目设立银行,那就能被授权拥有“他们乐意从事的任何邪恶事情的权力”。
华盛顿把杰斐逊的观点交给汉密尔顿,汉密尔顿花了一周的时间,写了杰斐逊10倍的篇幅。
汉密尔顿说,联邦政府应该拥有“使用一切必不可少的对维护这一主权有用的手段的权力;这些手段不应该受到宪法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件和例外情况的阻碍”。
汉密尔顿的这一解释,被称为“默许的权力”。
所谓“默许的权力”,是指,除了宪法明确赋予联邦的权力之外,联邦如果觉得有必要,还可以对宪法从宽解释,赋予自己新的权力。
让杰斐逊目瞪口呆的是,华盛顿同意了汉密尔顿的意见。
杰斐逊始终以为,华盛顿就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正直。
很多细节他都忽略了。
例如,汉密尔顿鼓吹君主制,杰斐逊多次向华盛顿提醒,但华盛顿总是为汉密尔顿说话。
的确,华盛顿本人并不贪恋权位。
但这不意味着他对权力没有迷信。
他实际上是跟汉密尔顿一样的大政府主义者。
五
对于习惯“千年皆行秦政制”的中国人来说,很多人难以理解州权对美国的意义。
州权是保障公民权利的第一道屏障。联邦扩权,州是天然的、有组织的反对力量。
这一道屏障不是全部,但是非常关键的部分。
汉密尔顿提出的“默许的权力”,严重破坏了美国宪法。
而到了1819年,大法官马歇尔进一步提出,各州的确拥有主权,但是这一主权与联邦的主权发生碰撞时,州的主权必须服从于联邦的主权。
从此,“默许的权力”日益侵凌州权。
例如,联邦禁止童工、搞最低工资法,有些州就提出,这些事务都属于州权,联邦无权立法。
官司打到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法官裁决,宪法授予了联邦管理跨州贸易的权力,而童工和工人生产的产品可能用于跨州贸易,所以,联邦有权立法。
如果可以这样牵强解释,联邦还有什么权力不能扩张呢?
今天的美国,大家都看到,呈现出一种撕裂的状态。
29岁女性众议员科特兹,主张呼吁要对富人征收70%的税来搞环保
白左满地。环保主义、动物保护主义、凯恩斯主义、工会、FDA……横行。反就业歧视、反垄断等等,各州的事务全面被联邦侵入。最离奇的,是1919年,禁酒被写入宪法。
“我反对喝酒,就要禁止全国人喝酒,管你什么州权不州权。”
“我搞环保主义,就要在全国搞环保主义,管你什么州权不州权。”
反正宪法可以随意解释。
到了今天,常常可以看到,对于一个事情是否违宪,美国一半人持一种观点,而另一半人持完全相反的另一种观点。
最终的结果是什么样,完全看解释权在谁手里。
一切都来源于对第十条修正案的破坏。
破坏了第十条修正案,美国宪法已经成为虚文,无法阻止白左。只能靠保守主义者艰苦努力捍卫市场。
六
美国的宪法从诞生之后不久,就已经开启了破坏的进程。
当然,即便没有华盛顿、汉密尔顿,“默许的权力”或许迟早也要肆虐各州,但不管怎么说,毕竟这一破坏进程自华盛顿始,华盛顿难辞其咎。
这是不是对华盛顿的苛责?
清代陈澹然说:“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
比起那些在位时扩权、并且迷恋权位的人来说,华盛顿当然也算品性高上一筹。
比如富兰克林·罗斯福,大肆扩大联邦权力,并且担任了4届总统,可谓迷信权力又迷恋权力。
华盛顿走出了对权力的迷恋,但毕竟没有走出对权力的迷信,不具备谋万世的格局。
杰斐逊,才是那位谋万世之才。
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政治家,美国第三任总统
邓新华,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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